房東換鎖強制罪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伊恩‧布魯瑪寫的 零年:1945年,現代世界的夢想與夢碎之路 和瓦特.布拉克的 百辯經濟學:為娼妓、皮條客、毒販、吸毒者、誹謗者、偽造貨幣者、高利貸業者、為富不仁的資本家……這些「背德者」辯護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Re: [請益] 房客沒繳租如何請他儘速搬離- 看板home-sale也說明:... 把他東西丟出去,或是把他鎖換了讓他不能進去,這樣是犯法的,算是入侵民宅,強制罪. ... esproject: 法律都在保障房客沒保障房東唉 01/18 14:32.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紅桌文化 和經濟新潮社所出版 。
最後網站房東換鎖已寄存證信函則補充:1. 房東擅自更換門鎖之行為已屬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可具體敘明事實上及法律上理由向警察局或地檢署提出告訴,至警局提告的話,一定要拿去報案三聯單,案件才能確保依刑事 ...
零年:1945年,現代世界的夢想與夢碎之路
為了解決房東換鎖強制罪 的問題,作者伊恩‧布魯瑪 這樣論述:
「歷史最重要的是詮釋。 錯誤的詮釋往往比無知更加危險, 因為舊傷與仇恨的記憶會激起新的衝突。」——本書作者 ◤《紐約書評》主筆、歐洲公共知識份子伊恩・布魯瑪的史學代表作 ◤ 當代著名歷史學家史天、伊格納季耶夫、柯肖爵士,前聯合國副秘書長賀卡特爵士推薦 ◤各大媒體《紐約書評》、《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經濟學人》、《金融時報》、《紐約客》、《史密森尼雜誌》等佳評如潮 ◤亞馬遜書店4.4顆星高度評價 ◤台灣版收錄深入導讀,由陳思宇、阿潑、蔡慶樺、何曼莊分別執筆 同盟國勝利之後,正義是否得到伸張? 重返戰後最關鍵的年代,一探現代世界的夢想與夢碎之路 1
945年8月,美軍在廣島、長崎投下原子彈,一週後,日本投降,美、蘇為首的同盟國宣布終戰。 ▅ 被解放的一方—— 一直以來挨餓受凍的人們,突然吃太營養而暴斃。 迫不及待重返家園的猶太人,卻發現自己不受老鄰居歡迎。 戰爭時候親近敵方的女性,遭清算剃頭遊街示眾。 戰時沉默不語的人,戰後突然宣稱自己是抗敵的英雄? ▆ 慘敗的一方—— 德國小兵棄械投靠盟軍,卻被交還給德軍當逃兵處決。 投靠盟軍的哥薩克族人,最後被英軍滅族。 戰敗國為了保護階級較高的女性,政府徵召本國其他女性「為國捐軀」。 戰敗的德、日從此畏懼戰爭,不想再跟英雄主義、民族至上論扯上關係。
▇ 勝利的一方—— 史達林授意士兵報復納粹,強姦數以萬計的德國女性。 盟軍默許原本該遭懲處的德、日戰犯重掌權力,成為社會重建的重要分子。 戰勝國無法忘卻昔日光榮,從此染上了貿然發動戰爭的習慣…… 二戰結束後的世界並不平靜,當全球各地的大人物忙著重組權力時,平民百姓的重建之路也充斥著人性的掙扎,漠然、殘酷相對、逃難、復仇、背叛、寬容的事件不斷在日常生活中發生;有人趁火打劫、有人自掃門前雪、有人努力維持道德良心。 荷蘭史學家伊恩・布魯瑪的父親在二次大戰期間被迫於德國勞動營工作,戰後倖存歸來時,亟欲回復戰前「正常」的生活,忘卻不愉快的經驗;然而另一派人卻渴望改變,希望舊有的一
切砍掉重練,打破既有的社會秩序,迎向理想的未來。 這兩種截然不同的期待,反映了戰後不同力量的拉扯,為了瞭解父親以及那個時代,作者展開了零年之旅,追溯一九四五年這一年世界局勢的變化。他從人性出發,探討戰後的解放情節、性慾、食慾與復仇慾;接著轉到範圍更大的國際關係,討論歐洲福利國家、聯合國、美式民主、日本和平主義、歐盟等制度與組織如何興起;而在世界的另一頭,俄羅斯與東歐共產獨裁、中國共產黨崛起、中國國民黨為什麼節節落敗、美蘇冷戰等如何在各種衝突與妥協下牽動著各國人民的命運。 不同於二戰史大多聚焦於歐洲,此書同時涵蓋歐洲國家與亞洲國家在戰後的變化,深入分析東南亞國家,包括馬來西亞、菲律賓
、印尼、越南的政治權力,如何在戰敗的日本殖民者、前歐美殖民者與本地獨立分子的交錯抗衡下,形成新的威權統治。同時,作者也爬梳美軍接管日本後,日本人內在幽微的親美與反美情緒。 在這些精彩的分析背後,作者想要回應的是當前鷹派份子興起的現象,當世界各國為了各種利益、甚至打著正義之名,不惜一戰時,將要付出什麼代價?而戰爭勝利,就能確保光明的未來嗎?還是將帶來更漫長的黑暗或更大規模的戰爭? 致當年在世界各地掙扎求生的人們。 ——重量級評論—— ★《紐約書評》Charles Simic, 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零年》書寫的歷史範圍之大,鋪天蓋地,
卻沒有犧牲事件的複雜性與議題探討的深度。這本書寫得很好、史料搜集得很深入,通篇收錄了許多鮮為人知的事實與精闢的政治情勢分析。在無數書寫二戰歷史的作品中,本書出類拔萃,給讀者一個完整的戰後、解放後世界的概覽,不只寫了歐洲,也涵蓋亞洲地區。作者書寫了發人深省的一九四五年:那一年,恐怖行為仍層出不窮,而整個世界也從剛發生的恐怖中逐漸甦醒,就從那個時候開始反思,我們要如何才不會重蹈覆轍。 ★《紐約時報書評》Adam Hochschild, The 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 《零年》是寫二戰這場「正義之戰」的劫後餘生,原本立意良好而發動的戰爭,卻帶給很多人負面影響,
甚至傷及無辜。布魯瑪精通六國語言,讓他對於這個時代能有更多情感上的連結(他荷蘭籍的父親還在柏林勞改營待過)。 ★《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 布魯瑪是歷史學家、人道主義者。放眼世界,少有人能夠把東方與西方連結起來討論,他是其中的鳳毛麟角。《零年》有種腳踏實地的宏偉壯麗。他書寫一系列人類群相、發生在世界各角落的悲慘故事,筆法微言大義而發人省思,丟掉無關痛癢的細節與哲理辯論,著眼在一九四五年,人類受苦的維度、道德錯亂的深度、最終誕生一線的希望……《零年》非常精彩,不只是因為這樣的作品前所未見,也因為這本書集壯美與謙遜於一身。 ★《經濟學人》The Econo
mist 布魯瑪細膩呈現了戰爭的面向與苦果。作者尖銳的行文風格,超越了舊智慧的窠臼。他最重要的洞見也許是,二戰並不單純是對立陣營的衝突而已。勝利的陣線之中,也有十惡不赦的壞人;而潰不成軍的,也不只是納粹。許多戰爭的前線(最著名的是南斯拉夫)更是腹背受敵;許多勝利帶來的是冷酷無情的下場。感念那些以勇氣、決心挺過一九四五年威脅的先人,數十年後能回歸常態是這些人努力的成果。布魯瑪的《零年》向這批人的努力致上敬意。 ★《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 本書優雅、充滿人道關懷。當今歐亞洲這一代人已經沒有二戰的記憶了,這本智慧之書,用作者的詞彙來說,會提醒大家「精神外科醫師」的歷史
地位,這批政治家與鬥士如何在殘垣斷瓦中重建了兩個大陸。 ★《紐約客》The New Yorker 反映真實人類處境的一九四五年戰後史。 ★《史密森尼雜誌》Smithsonian Magazine 布魯瑪的這本書驚心動魄,迫使人們正視這個問題:許多現代的勝利和創傷,就是在這個懲罰、復仇、苦難、療癒同時發生的關鍵年代扎根的。 ★《出版人週刊》特別推薦Publishers Weekly (starred) 採第一人稱敘事,最著名的段落是作者父親還是一名荷蘭大學生時,被納粹抓去勞改。布魯瑪這本書扣人心弦,也成功兼顧全球性的視野與其中牽涉到人類終極的關懷。 ★《柯克斯
評論》Kirkus Reviews 對二戰後於殘破中重生的世界有深刻的觀察與省思。布魯瑪生動描寫了在歐亞一片廢墟中,人類事務回歸常態的第一步。布魯瑪的觀點深具權威,啟發人心。 ★《書目雜誌》Booklist 一九四五年,二戰終止,但也開啟了一個新世界。原先被占領、摧毀的城市開始轉型;被解放的人歡慶自由;有仇報仇;饑荒遍地;正義尚未伸張;士兵與難民歸鄉;有的苦難終結了,有的延續,有的甚至正要開始。 布魯瑪是相當博學的學者,著述遍及宗教、民主、戰爭議題。他在這本書概述戰後全球的轉變,強調共通的主題:普天同慶、飢餓、復仇、歸鄉、重拾信心。雖然悲觀的原因很多,但很多機制是在戰後快速建
立起來的,像是聯合國、現代歐洲福利國、國際犯罪司法系統,在在也展現了無比的樂觀心態。布魯瑪熟悉亞洲歷史,也讓這本書的觀點更加國際化。但這是一個關於他父親的故事,一個荷蘭人在納粹勞改營倖存,於一九四五年歸鄉的故事,這個故事主軸也串起整本書各個不同的面向,讀來更為動人。 ★歷史學家史天(Fritz Stern) 傑出地再現一九四五這個關鍵年代,其中的勝利與失敗,混亂與羞辱。書中的主角是人民,而非某個國家。由布魯瑪來寫《零年》再適合也不過,因為他非常熟悉歐洲與亞洲歷史。本書的特色是處處流露的智慧與大量的知識,兼顧了深刻的同理心與無庸置疑的公正性。作者父親被送進德國勞改營的命運給他靈感,讓他
以個人經驗出發書寫;而在面對這些恐怖記憶的同時,作者用心理解當時的歷史,他的努力實在令人讚嘆。這是一本傑出的作品,寫作風格精湛。 ★聯合國前副秘書長布萊恩・賀卡特爵士(Sir Brian Urquhart) 伊恩・布魯瑪以盪氣迴腸的筆調,記述了二戰最後幾個月發生的慘劇、難以置信的殘忍行為和不經大腦思考就付諸行動的事;還描寫了和平降臨後最初幾個月,世人應對上述局面的經過。即便是快七十年前的事,讀到一些段落,我仍感受到不能承受之痛,讓人不忍卒讀。布魯瑪的父親是荷蘭人,在納粹柏林勞改營中奇蹟倖存,躲過盟軍的空襲,直到德國人投降後歸鄉;這本書也指出,邪惡力量所造成的恐懼還在,陰霾未曾全然退去
。 ★歷史學家伊恩・柯肖爵士(Sir Ian Kershaw) 深入鑽研史料,全書結構嚴謹,行文優美,作者栩栩如生地描述了二十世紀關鍵的一年,其恐懼、希望、幻想和接下來製造問題的始作俑者,歷歷在目。全書鏗鏘有力,是優秀的作品。 ★《以撒・柏林傳》作者伊格納季耶夫(Michael Ignatieff) 《零年》是現代世界誕生的時刻。伊恩・布魯瑪對這一年的記錄不僅生動、富有同情心,且扣人心弦。布魯瑪融合了幾個重要的主題:伴隨勝利而來的普天同慶和性解放,跟隨戰敗而來的復仇清算,以及在這慘絕人寰的全面戰爭後,憧憬世界變得更和平、公義、人權更受到保障。書中的故事發生在世界各地,西起荷
蘭,東至日本,筆下男男女女的主人公皆是一般老百姓,他們拾起殘破世界的碎片,為了後代子孫,重新建立這世界,我們都是他們的後人。布魯瑪在這部精彩壯闊的歷史大作裡,公平公正地評價了我們父執輩和父祖輩的努力。 ★《野獸日報》The Daily Beast 在死傷無數的戰爭與大屠殺之後,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評論家曁史學家布魯瑪為了回答這個問題,全面探討一九四五年的歷史。全書由布魯瑪的個人故事談起,這本書的寫作靈感來自於他父親在戰時與戰後的經歷,布魯瑪敏銳的觀察力,位讀者打開認識戰後世界的一扇窗。 ★《野獸日報》Lucas Wittmann, The Daily Beast 我以前花了
許多時間閱讀戰壕、地面戰、空戰的書,但沒有一本像布魯瑪的《零年》這麼精彩。這本書將會改變你看待戰後世界(也就是我們當今所處的時代)的方式。 ★中國作家許知遠 這本書的迷人之處,它既是歷史事實,又引人充分遐想。它探究了歷史中的曖昧之地,也顯示作者著力要從昔日的歐洲中心論或西方中心論中擺脫出來。 ★《經濟觀察報》 《零年》並無成為歷史教科書的雄心,而是細緻地展示了在這一「零年」中人們各種各樣的生活狀態,其中有些人的目標只是獲得溫飽、找到一個棲身之地,另一些則想著如何保住自己的地位;有些懷著復仇的渴望,另一些些期待儘快洗白自己骯髒的歷史;有些保持著重建家園的願望,另一些則有著改變
社會的雄心。許多年來,我們接觸到的,大部分都是簡單化、概念化的歷史,讀一讀《零年》,可以讓我們瞭解到真實的人生是複雜的、正義的實現永遠不是完美的,更可以讓我門從許許多多普通人身上,看到那是怎麼樣一個滿目瘡痍的世界、一個滿懷希望的年代。
百辯經濟學:為娼妓、皮條客、毒販、吸毒者、誹謗者、偽造貨幣者、高利貸業者、為富不仁的資本家……這些「背德者」辯護
為了解決房東換鎖強制罪 的問題,作者瓦特.布拉克 這樣論述:
**本書第一版深獲讀者網友支持,本修訂版補足第一版未收錄的〈無照計程車司機〉〈不正直的警察〉〈貧民區惡房東〉〈貧民區商人〉〈露天採礦者〉等五篇文章,重現原著原貌。 究竟,個人自由的界限何在?在這本書中,作者為娼妓、皮條客、吸毒販毒者、敲詐者、(非政府的)偽造貨幣者、高利貸業者、不支持慈善事業的人……這些「背德者」辯護。作者稱他們為「經濟上的代罪羔羊」(替死鬼),對這些長久以來遭輕蔑、誤解甚至裁定為違法的職業,努力恢復其應有地位,探究其經濟功能,證明他們對社會是有益的,並強調「合意成人之間的自願性交易」不應被譴責,而且侵犯「非攻擊者」是不合法的。 從這本刺激有趣、令人震撼的書,我們可
以體會到自由市場的積極意義,對於現實世界的經濟運作有更徹底的了解。從本書還可學到,對於美國政治經濟思想影響甚大的自由人主義(libertarianism)的原理與思想。 作者簡介 瓦特.布拉克(Walter Block) 奧地利學派的經濟學家,自由人主義∕無政府資本主義(libertarian/anarcho-capitalist)哲學家。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博士,目前任教於美國紐奧良的羅耀拉(Loyola)大學商管學院,為Harold E. Wirth先生捐助之經濟學傑出學者講座教授。他同時也是米塞斯研究院(Ludwig von Mises Institute)的資深成員。本書《百辯經
濟學》1976年一出版即轟動自由經濟學界,成為一本口耳相傳的「地下經典」。作者的網頁www.walterblock.com。 譯者簡介 齊立文 台大社會學系畢業。曾任《明日報》國際新聞中心編譯、《哈佛商業評論》中文版主編,譯有《從創業家到執行長》、《生態經濟大未來》、《百辯經濟學》、《這小子,讓川普讚嘆!》、《最重要的工作書》。現任職於商管雜誌。 導讀一 一本有大意義的小書 南方朔導讀二 市場經濟與自由人 黃春興前言 莫瑞.羅斯巴德評論 海耶克序言 Part 1 性娼妓皮條客男性沙豬 Part 2 藥物毒販吸毒者 Part 3 言論自由敲詐者詆毀者與誹謗者反對學術自由者廣告商在擁擠戲院高
喊「失火了!」的人 Part 4 不法行為無照計程車司機賣黃牛票的人不正直的警察 Part 5 金融(非政府的)偽造貨幣者小氣鬼紈褲子弟高利貸業者不支持慈善事業者 Part 6 商業與交易拒賣財產的老地主貧民區惡房東貧民區商人投機者進口商中間商牟取暴利的奸商 Part 7 生態露天採礦者隨地亂丟垃圾的人劣等品製造商 Part 8 勞動為富不仁的資本家非工會會員的勞工工作太積極的勞工(拼命三郎)雇用童工的人 致謝 導讀 一本有大意義的小書 南方朔 有些書,不只是單純的一本書而已。這種書是同性質書籍所構成的森林?底一棵樹。閱讀這樣的書,就不能只讀樹,更要讀林。因為林是它的背景、它的支撐架
構,同時也是它的形成原因,甚至還是它的源頭,它的母親。 由美國紐奧爾良羅耀拉大學經濟學教授瓦特?布拉克(Walter Block)所寫的這本《百辯經濟學》(Defending the Undefendable)就是這樣的著作。這本初版於一九七六年──至今已有二十七年的著作,自從它出版起,就廣泛受到爭議,而且爭議一直延續至今。因為它是從放任經濟學的角度,替那些我們都習慣性的認為是「壞人」的人,如娼妓、皮條客、毒販、吸毒者、敲詐者、偽幣製造者、放高利貸者、不支持慈善事業者、誹謗者、反對學術自由者、在電影院高喊失火者、賣黃牛票的人、小氣鬼、紈□子弟、亂丟垃圾者、劣等商品製造者……等而展開辯護。由
於這是替那些不可辯護者辯護,其聳人聽聞的刺激性自然讓這本書的知名度一直延續了下來。 《百辯經濟學》替不可辯護者辯護,而且當年該書一出版,即得到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海耶克(F. A. von Hayek)、美國新右派首席理論家諾齊克(Robert Nozick),以及美國自由放任主義大老赫茲利特(Henry Hazlitt)、羅斯巴德(Murray N. Rothbard)等人的推薦。這些推薦者到了今天已全部作古,但這本書卻兀自存留了下來,成為美國自由放任主義(libertarianism)這個思想支派最極端形式的見證。因此,這本著作其實有著極大的學術公案在焉。 研究資本主義思想史及資本主
義發展者都必然知道,自由主義的放任資本主義自十八世紀中後期進入歷史日程表後,它一直到十九世紀在「爭××的自由」(Freedom to)上的確有過極大的貢獻,但放任資本主義所造成的剝削及不平等,卻也使得「自由─平等」的對立衝突日深,因而主張「國家」介入,以節制私人資本的各類社會主義──包括國家介入重分配的民主社會主義、以國家機器為重心從事經濟活動的國家社會主義、最極端的共產主義等遂告漸次出現,「免於××的自由」(Freedom from)開始出現。在二十世紀的上半期,基本上乃是放任資本主義退潮,各類具有社會主義色彩的思想和政治社會主張取得優勢的時刻。除了俄國的共產主義革命、德義的國家社會主義、西
歐的民主社會主義外,英美則是以具有溫和社會主義傾向的「凱因斯革命」取得了支配地位。從一九三○年代的大蕭條到第二次大戰時的戰爭動員,都是「左」字當道,所謂的「左」,指的是社會主義,是政府角色的擴大,而「右」則指私人的放任經濟。 面對這種舉世向左轉的趨勢,右邊的反撲也開始出現。反撲的勢力分別來自奧地利和美國,並進而合流。美國乃是一個「先有社會,後有國家」的地方。這種不受羈束的傳統,滋生了政治和經濟上的放任主義,諸如《湖濱散記》作者梭羅所代表的絕對自然個人主義、在英國並未大行其道卻於美國風光一時的斯賓塞的「社會達爾文主義」等,都是美國自由放任主義的先河。但這種自由放任的個人主義思想,到了二十世紀
的確已隨著歷史及社會情勢的改變而趨於式微。而它的復甦,則要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戰後的歐洲更加向左邊移動,甚至一九四四年的英國大選都是左翼的工黨獲勝。這種形勢的發展,促使美國右翼緊急展開反撲,而在經濟理論上發揮極大領航作用的,即是兩位奧地利裔的經濟學家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及海耶克。 熟悉近代經濟思想史者都知道所謂的「奧地利學派」,在十九及二十世紀之交,諸如孟格(Carl Menger)、龐巴衛克(Eugen von B m-Bawerk)等皆屬放任經濟學的主要理論家。延續這個傳統,米塞斯於一九四四年出版《萬能政府》及《官僚體制》兩書,同年海耶克的《到奴役之路》也在美
國出版。這兩人著作的出版,對挫折中的美國自由放任主義者,不啻等於提供了最佳的思想武器。於是,不但以寫《我們的敵人,國家》(Our Enemy, the State)聞名的美國老派放任主義者諾克(Albert Jay Nock)開始重新受到重視,米塞斯和海耶克也受到極大推崇。一個被稱為「自由放任思想復甦」的運動開始浮現。不但經濟理論家如西蒙斯(Henry C. Simons)、奈特(Frank Knight)等聲勢看漲,自由放任思想的組織家和宣傳家如赫茲利特(Henry Hazlitt)、里德(Leonard E. Read)、丘多洛夫(Frank Chodorov)、羅斯巴德(Murray N
. Rothbard)、安.蘭德(Ayn Rand)等亦告興起。一九四七年歐美四十餘位經濟學家在瑞士白勒寧峰(Mont P?erin)集會,成立「白勒寧峰學會」,建立全球放任經濟的理論堡壘。一九五○年代則發展了多份重要的宣傳雜誌如《自由人》、《美國守護神》、《信仰與自由》、《人間世》等。一九五三年起決定主攻校園,成立「個人主義跨校協會」與「社會主義跨校協會」打對台。所有的這一系列發展,總體而言可以說是戰後美國新保守主義運動?有關思想與經濟理論這方面的發展。 美國戰後新保守主義運動的形成,有幾個不同的領域,有關自由放任經濟思想的重建和對政府經濟角色的批判乃是其中之一。此外還包括了對群眾角色的
抨擊,對傳統價值的肯定,以及更重要的反共等。這四個領域的保守主義,我們可以簡稱為「放任保守主義」、「精英保守主義」、「社會保守主義」和「反共保守主義」。但我們也可知道這四個領域的保守主義雖然皆為保守主義,但經常也內部矛盾重重。以「放任保守主義」而論,它主張個人自由的極大化,以及政府角色的極小化;但對「反共保守主義」及「社會保守主義」者,他們卻又主張政府應擴大權力,多管他們不贊成或反對的事務,「反共保守主義」甚至還主張不斷擴充軍備、稱霸全球。這種內在的差異,使得自由放任經濟學家在替戰後新保守主義打開了一條理論通路後,即和其他領域的保守主義處於摩擦狀態,舉例而言,巴克萊(William F. Bu
ckley)早年受諾克、海耶克等人的影響而成為自由放任主義者,並成為一九五三年「個人主義跨校協會」的首任會長,一九五五年並創刊《國家評論》雜誌,但到了後來卻日益向「反共保守主義」移動,主張美國國家主義,擴充軍備。這種方向當然不被正統的自由放任主義者同意,因為就邏輯上而言,任何真誠的自由放任主義者皆必然反對政府權力的擴大和國家角色的擴張,自由放任主義者必然是國際問題上的孤立主義者──即反對國家管太多國際事務。這種差異使得新保守派之間在一九六九年鬧出筆戰,羅斯巴德等正統的自由放任主義者與軍事擴張主義者決裂,並於一九七二年組織了自己的小黨「自由放任主義黨」,在過去每逢選舉都會推出候選人,但沒有政治實
力。只是在共和黨內,仍有一些人具有自由放任的傾向,但不是那麼嚴格與徹底而已。 當我們對戰後美國新保守主義的復興有了理解後,即可知道價值上及經濟上的自由放任主義乃是新保守主義的前鋒。它在米塞斯、海耶克,以及著有《一課經濟學》(Economics in One Lesson,中譯本經濟新潮社出版)的赫茲利特等經濟學家帶頭下,對當時主流的凱因斯經濟學展開抨擊。一九七一年新自由派哲學大師羅爾斯(John Rawls)出刊理論巨著《正義論》,企圖為政府的分配角色建構出新的倫理基礎,一九七四年放任大師諾齊克(Robert Nozick)則出版《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與之打對台。這兩部著作都已成了近代的
新經典之作。 而《百辯經濟學》作者布拉克,就是在自由放任主義再起時長大的那一代,他一九六四年畢業於布魯克林學院哲學系,深受放任主義教母安?蘭德,以及赫茲利特《一課經濟學》的影響,於是由左派變成右派,而後他又進哥倫比亞大學獲經濟學博士學位。而後他於一九七六年寫成《百辯經濟學》。他的這本著作乃是赫茲利特所著《一課經濟學》的延長──在《一課經濟學》?為了抨擊政府干涉主義,赫茲利特已指出一個重要的觀念,那就是經濟上有許多我們以為的惡,其實都是政府干涉的果而非因,該書並提出了十餘種經濟現象為例。而《百辯經濟學》即是根據更嚴格的自由放任經濟學論點,做出更深的討論。 《百辯經濟學》以自由放任的價值為
我們習以為常的「壞人」或「壞行業」辯護,非常具有挑釁性。美國的自由放任主義哲學,不明言的有許多前提:它認為人們的追求自利即可在「看不見的手」導引下形成公共的善,也主張追求自利是最高的價值,因而除非是施加暴力,否則即不能做出任何限制與懲罰。對並非主動施加暴力的所為而限制及懲罰,就是不公正與不合法。它相信非暴力的自私即是美德。自由放任主義的哲學思想?,潛藏著正面無政府主義的一些元素。布拉克教授以各種敏感的職業為辯護的題材,他的目的是要藉著這些會讓人不愉快的題目,將人們逼到知識與感情的死角,從而去思考自由、國家干涉的是否妥當,以及價值判斷到底是對是錯等核心問題。因而這本書遂變得很有「棒喝」式的意義。
對於《百辯經濟學》裡各種刺眼,甚至會讓人生氣的問題,在此很難逐一討論。不過必須指出一個方法論上的重大課題。稍早前,英國倫敦經濟學院教授穆澤里斯(Nicos Mouzelis)在《社會學理論那裡錯了?──診斷與治療》一書?即指出,經濟學家根據效用、選擇、供給、需求、均衡等範疇來評斷政治、社會及價值事務,這乃是一種以微觀的「邏輯─化約」(Logico-deductive)模式,來面對「歷史─發生」(Historico-genetic)宏觀模式的課題,因而它的中間遂經常出現「微觀─宏觀」(Micro-Macro)是否相襯的課題。 在此姑且就販毒吸毒問題而論。近年來這個問題已被許多經濟學家討
論過,除了本書外,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貝克(Gary Becker)、投機金融大亨索羅斯也都曾經討論。他們都認為管制藥物及將其犯罪化,使得藥物供需關係被扭曲,從而造成販毒超利潤、對警察的賄賂提高、藥物價格上漲、買不起藥物只得犯罪等,若藥物自由市場化,以上諸弊皆可迎刃而解。將藥物問題簡化為商品供需問題,或許不無啟發性,問題是它的那個前提「人人有使用藥物的自由」,卻不一定能夠成立。 再例如,本書對有些問題──如對賣黃牛票的分析,確實有其切中肯綮之處,但另外的一些問題如認為勒索恐嚇是一種言論自由,有助於犯罪的減少,則可能多半的人都不會接受,而且論證的邏輯也詭譎而牽強。由於本書作者是最純粹的自由放任
主義者,因而他也是個「反政府主義者」(anti-statism),對任何可以和「反政府」的功能扯上關係的,即有所維護,這難免使他混淆了若干問題的本質。自由放任主義的純粹派接近無政府主義,本書即是證明。 美國的歷史至今仍極為短暫,因而許多人仍有那種「先有社會,後有國家」的記憶,加上美國獨特的生存環境所造成的自由傳統,使得它有許多人視自利為美德,美國是全球唯一一個憲法賦予人民擁槍權的國家,有些比較邊疆性的地區,仍有人視「國家」為邪惡,因而拒絕納稅和受教育,並自行組織「民兵團體」,經常抵抗政府。這些人是個人自由放任主義的另一種形式,他們比本書這種知識性的自由放任主義走得更遠了。許多人當記得,稍早
前美國曾有過「大學炸彈客事件」,一個資賦優異的數學神童卡克辛斯基,他出身哈佛,後來到柏克萊加州大學數學系任教,對美國的文明型態不滿,憤而辭職,到邊疆州蒙大拿過自耕自食的生活,並製造郵包炸彈。他是美國式自由放任主義的極端形式,他跨越了暴力這道門檻,如果他不跨越這個門檻,他就會是和《湖濱散記》的梭羅屬於同一型的人物。 美國的自由放任主義是個獨特的傳統。在現實政治上,它誘發戰後美國的新保守主義運動,它的某些主張被人抄襲變形,演變為現實政治上好戰的新保守派和新右派,最新的「新右派」將全球視為他們自由放任的樂園,真正的原型自由放任主義反倒是愈來愈被邊緣化,淪為一個超小型的「自由放任主義黨」。本書作者
即是這種原型自由放任主義人物。因此,當我們閱讀本書,被他的雄辯和詭辯所懾服或惱怒時,不能疏忽了他的這個更大的發展脈絡。當我們讀完這本書後也當會體悟到,這本書不是一個結束,反而是另一個開始──因為由這本書,我們當會知道「個人─整體」、「自由─平等」、「放任─干涉」、「宏觀─微觀」這些兩極之間,乃是許多問題發生的空間,仍有待我們去思考釐清。而這本書即是頭腦體操的開端! (本文作者為作家、詩人、社會評論家) 序言 出現在本書的人物,通常被視為卑鄙可恥,他們所發揮的功能,則是危害世人。有時候,社會本身就很該死,因為它竟孕育出如此應受譴責的貨色。然而,本書主旨將鎖定在如下三個論點: 1. 他們沒
有做有暴力性質的壞事; 2. 幾乎在任何情況下,他們確實都有益於社會; 3. 如果他們所從事的活動遭到禁絕,我們自己也會蒙受損失。 激發我撰寫本書的動力,正是自由人主義(Libertarianism),此一哲學的基本前提是:侵犯「非攻擊者」(non-aggressor)是不正當的。這裡所指的侵犯(aggression),並非捍衛權利、爭辯、競爭、冒險犯難、爭吵或敵對。這?所說的侵犯指的是暴力的使用,可見於謀殺、強暴、搶劫或綁票等惡行。自由人主義並沒有和平主義(pacifism)的意涵在?面;它並未禁止人們在自我防禦時使用暴力,甚至也沒阻止以暴制暴。自由人主義哲學所譴責的只是發動暴力(in
itiation of violence)──亦即使用暴力對付非暴力的人或是其財產。 這樣的看法並無任何牽強或爭議之處。大多數人都會真摯地予以祝福。更確切地說,這個觀點是我們西方文明的重要部分,深植於法律、憲法和自然法之中。 自由人主義的獨特性,不在於其基本原則的陳述,而是存在於應用這項原則時的那種嚴格要求前後一致、甚至流於瘋狂的方式。例如,絕大多數人並未看出此一原則和我們的稅制之間存有任何牴觸,但自由人主義者就看得出來。 課徵稅賦之所以悖於自由人主義的基本原則,因為它涉及侵犯了拒絕繳稅的「非攻擊性公民」(non-aggressive citizen)。就算政府是以提供商品和服務來
交換稅款,仍舊無濟於事。重點在於,所謂的「交易」(以稅金換取政府服務),是強制性的。個人並沒有拒絕交易的自由。即使絕大多數公民都支持強制性徵稅,事情也是如此。攻擊行為的施行,即便得到多數人的贊同,還是不正當。自由人主義對於強制課稅的譴責,就如同它對於發生在任何領域的攻擊行為的譴責一般。 自由人主義者的信念,和社會其他成員的信念另一個差異就是,對於「視發動暴力為罪惡」這一點持對立看法。自由人主義者堅稱,就政治理論而言,任何不涉及發動暴力的情事,就不是可受責罰的罪惡,而且不應被宣告為違法。這也是我的第一個論點的基礎。從這個角度來看,這些所謂的「惡棍」(villain)其實一點都不壞,因為他們並
未對非攻擊者發動暴力。 一旦人們了解,在這個表面上看似黑名單的罪犯檔案?,其實沒有人犯過任何強制性罪行,那麼就不難理解我的第二個論點:幾乎所有讓我們心存疑慮的人,都在負責造福社會。我們在本書中所關切的這群人並不是攻擊者。他們並未將自己的意志強加在任何人身上。如果社群?的其他成員和他們有任何的交易往來,一切都是出於自願。人們之所以會從事自願性交易,是因為覺得可以從中獲取某些利益。既然人們是自願地與「惡棍」交易,他們想必從惡棍身上得到了渴望的東西。「惡棍」一定提供了某項好處。 第三個前提無可避免地是依循著第二點而來。如果自願性交易(對於像代罪羔羊之類的人,這是唯一開放給他們的互動管道)必定
有益於交易各方,那麼我們理所當然可以推論,禁止自願性交易勢必會傷害交易各方。事實上,我的論點更為強硬。我將提出理由解釋:禁止這群人的活動,不但會傷害潛在的交易對象,還會嚴重損及第三方。一個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禁售海洛英除了導致社會犯罪率攀升,還促成了警察收賄,而且在許多領域?,甚至引發法律與秩序的整體崩盤。 我想在這段序言裡強調的重點(我的核心立場)就是:在「發動攻擊行為」和「其他所有並未涉及這類攻擊的行為」(儘管它們可能會觸怒我們)之間,存在著重大的差異。真正侵犯人權的唯有攻擊式暴力行為而已。抑制攻擊式暴力,一定要被視為社會的根本大法。本書所提及的人物,儘管遭到媒體謾罵,而且幾乎到了人人喊
打的境地,但他們並未侵犯任何人的權利,因而不應受到司法制裁。在我看來,這些人全都是代罪羔羊──他們無所遁逃,動輒得咎。但是,如果正義終將獲勝的話,他們的權利一定要得到保護。 本書旨在為市場辯護,並從自由企業制度中,挑出最常受評論家辱罵的市場參與者,特別予以讚揚。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如果在這些極端的案例中,都可以證明這套價格體系是彼此互利且具有生產力的,則擁護市場所持的論據,整體而言將更強而有力。 然而,避免可能會產生的誤解也很重要。本書並未主張市場是一個道德崇高的經濟制度。的確,盈虧互見的商業制度,已經為人類帶來在整個歷史上前所未見的大量消費性商品和服務。這些好處是所有不夠幸運,因而無
福享受的民族所羨慕的。以「終極消費者」(the ultimate consumer)的品味、渴望和喜好而言,市場是目前為人所知能夠提供人類滿足感的最佳工具。 但是,市場也會生產一些商品和服務──諸如賭博、賣淫、色情、毒品(海洛英、古柯鹼等等)、菸酒、新潮人士出沒的俱樂部(swinger掇 club)、煽動自殺──我們至少可以這樣說,其道德地位是備受質疑的,而且在許多情境下,甚至是極不道德的。由此可見,自由企業制度無法被視為一套道德高尚的制度。相反地,做為滿足消費者的一個手段,這套制度的道德層次,至多是和市場參與者本身的目標一樣而已。由於這當中的差異範圍非常大,從徹底墮落和敗德,到完全正當的
都有,因此,市場一定要被視為是無關道德的(amoral)──無所謂道德或不道德。 換句話說,市場就像是一把火、一把槍、一把刀或一台打字機:一項既可為善又可作惡的絕佳利器。經由自由企業,我們雖然能夠做善事,但也可以犯下恰恰相反的惡行劣跡。 既然如此,我們如何為某些市場參與者(market actor)的不道德活動辯護?這個問題源於自由人主義的哲學,這套哲學只分析一個問題,亦即:在何種條件之下,暴力能夠證明其正當性?答案是:暴力唯有基於防衛目的、或是因應先前的攻擊行為,抑或報復先前的攻擊行為,方才有其正當性。這尤其意指政府並沒有正當理由對於行事敗德者處以罰金、刑罰、監禁、死刑──只要他們並
未以威脅或發動肢體暴力的方式危及其他人或其財產。因此,自由人主義並非一套生活哲學。它並未擅自指定人類最好的生活方式可能是什麼。它並未在好與壞、道德與非道德、合宜與不合宜之間劃定界線。 由此可知,本書為娼妓、色情業者等人所做的辯護,其實範圍非常有限,只是主張:這些人並未對非攻擊者發動肢體暴力。因此,根據自由人主義的原則,這些人身上也不應被施加痛苦或責罰。這只是意味著這些活動不應被處以監禁或其他形式的暴力,絕對不是意指這些活動是道德、恰當或良善的。 瓦特?布拉克 評論 閱畢《百辯經濟學》一書,我覺得像是再一次接受了已故的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逾半世紀之前施予我的「休克
療法」(shock therapy),該次衝擊之後,我轉而抱持一貫的自由市場主張。即使在現在,我偶爾在一開始還會心存懷疑,覺得「這實在太牽強了」,但通常到頭來還是會發現你是對的。雖然有些人可能會認為這帖藥藥性過強,但即使人們憎恨它,它還是有益的。欲真正了解經濟學,人們必須從自己所珍視的許多偏見和幻象中醒悟過來。經濟學中常見的謬誤,在表達觀點時常常以毫無事實根據的偏見來歧視其他職業。雖然你不會因為揭露了這些刻板印象的虛假面,而讓自己更受到大眾的歡迎,但是你確實有所貢獻。 海耶克(F.A. von Hayek),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奧地利薩爾茲堡大學國民經濟研究所(Institut for Na
tional?onomie Universit? Salzburg) 娼妓 The Prostitute 儘管受到規範道德議題的藍色法規(blue law)、宗教團體、商務部門等無止盡的騷擾,娼妓依舊不斷與公眾進行著交易。她們所提供服務的價值可從如下事實獲得證明:任憑法律和民間如何反對,人們仍繼續找上她們。 娼妓或許可被定義為:以自願性的性服務換取金錢的人。然而,這個定義的關鍵在於「自願性交易」這個部分。不論細節的話,某雜誌封面曾刊登過的一幅諾曼.洛克威爾(Norman Rockwell)的插畫,便說明了賣淫的本質。該幅插畫描繪了一名牛奶送貨員和一名派餅小販(pieman),各自站在
他們的貨車旁,起勁地啃著派、喝著牛奶。兩人顯然都對於這樁「自願性交易」感到滿意。 缺乏想像力的人,大概看不出來娼妓取悅恩客和前述牛奶與派餅的情節之間,究竟有何關聯。但是,在這兩個例子裡,兩人都是出於自願才湊在一起,意圖相互取悅、各取所需;而且均未使用暴力或欺詐。當然,嫖客稍後可能會判斷他所得到的服務,並不值得他所支付的金額。娼妓可能會覺得她所收取的費用,無法完全補償她所提供的服務。在牛奶與派餅的交易中,也可能會發生類似的不滿;例如牛奶臭酸,或派餅沒烤熟。但由於雙方的悔恨大概都是發生在既成事實之後,因此不太會改變我們稱這些交易為「自願性」的描述。如果所有參與者都是心不甘、情不願,交易無從發生
。 有些人──包括婦女解放運動者在內──會為這些貧窮、遭踐踏的娼妓表示哀悼;有些人則認為娼妓的生活有損人格和被剝削。但娼妓並不認為出賣靈肉是有損顏面之事。在考量從娼的優點(工時短、高報酬)和缺點(警察的騷擾、皮條客強迫她們繳交佣金、工作環境欠佳)之後,娼妓顯然認為這份工作利多於弊,而且還挺喜歡的,否則絕不會持續此業。 當然,這個「快樂妓女」的形象,將會被娼妓所經歷的諸多負面面向給破除。有些妓女吸毒成癮;有些遭皮條客毒打;有些則是受困妓院,行動不自由。但是這些悲慘面向與賣淫生涯的本質關聯不大。有護士和醫生在遭到綁架後,被迫替逃避法律制裁的逃犯動手術;有人既是木匠,也是毒癮者;簿記員也會被
強盜痛毆。我們很難斷定這些專業或行業當中的任何一項,是可疑、有損人格或剝削人的。妓女的人生如她所願,可能好也可能壞。她自願淪落風塵,做一個妓女,而且隨時都可以不做。 既然如此,為何要騷擾妓女和禁娼呢?這股動力並非來自嫖客;他是出於自願的參與者。如果嫖客判斷召妓不利於他,他大可喊停。提議禁娼者也不會是妓女自己。她們是自願從娼,而且幾乎隨時都可以退隱從良──如果她們對於賣淫的比較利益(relative benefit)的看法有所改變的話。 娼禁的推動是由不直接涉及性交易的「第三方」所發起。他們的理由因團體、地區和時間不同而異。唯一的共同點是,他們全是局外人。由於這件事情跟他們既沒有利害關係
,也沒有立場涉足此事,因此應該不予理會。任由他們決定這件事,就像允許一名旁觀者左右牛奶商和派餅商之間的交易一般荒謬。 既然如此,為何這兩個例子會被差別對待?試想有一個叫做「文雅食者」(decent eater)的社團組織,成立宗旨在於擁護如下信條:吃派配牛奶是一樁惡行。即使我們能證明反對吃派配牛奶和禁娼這兩個陣營,均擁有相同的智識價值(intellectual merit)──即,毫無價值──人們對於二者的反應依舊大異其趣。想禁止吃派配牛奶大概只會引發一陣訕笑,但是面對禁娼的意圖,人們大抵會以更寬容的態度來看待。這當中有某種力量在運作著,堅決抵抗就娼妓問題進行智識上的洞察。為什麼娼妓未能合
法化?雖然反對娼妓合法化的論點一無是處,但智識社群卻從未明確質疑其虛偽。 性交易(諸如召妓賣淫)和其他交易(諸如以牛奶易派)之間的差異,似乎是基於──或至少是關於──我們對於自己可能必須「買春」(buy sex)這件事所感受到、或由外界所加諸的羞愧感。一個男人如果花錢從事性交易,那根本不算是「男子漢」,一定是沒有能力吸引迷人的女性。 接下來這個著名的笑話闡明了這個論點。一名相貌英俊的男子詢問一名嫵媚動人且「冰清玉潔」的女子,是否願意以十萬美元為代價和他上床。她先是被這個提議嚇得花容失色,然而,經過一番沉思,她最後決定,雖然這和賣淫沒兩樣,但她可以在事後用這筆進帳去做善事。況且,這個男人
似乎頗具魅力,看來一點兒也不危險或令人討厭。於是她羞怯地說了聲:「好!」男子接著回答:「那如果是廿塊錢呢?」女人怒不可遏地回擊:「你真是好大膽子,把我想成什麼樣的女人了!」順帶賞了男人一巴掌。「好吧,我們已經弄清楚妳是什麼樣的女人了。現在,讓我們來談價錢吧!」男人答道。該名男子的應答對於女子所造成的重大打擊,只不過是從事這類性交易的人所遭受蔑視的一小部分而已。 有兩個方法可以回擊認為「花錢買春丟人現眼」的態度。首先就是正面攻擊,這方法很簡單,亦即全然否認花錢買春是不道德的行為。然而,此舉大概難以說服那些視賣淫為罪大惡極的人。另一個可能,則是證明每個人無時無刻不在花錢買春,如此一來,我們便不
該對於職業妓女和嫖客之間的協議,無端或過度地指責。 我們是不是可以說,當我們從事性活動時,全都涉及交易與付款的行為?最起碼,對於可望與我們結為伴侶的人,在同意和我們共赴雲雨之前,我們都必須提供某些東西給他們。只不過,在事前把條件談清楚的賣淫中,所給予的東西是現金;在其他情況下,交易行為則沒有那麼明顯。許多約會模式顯然就是依循著賣淫的模式。男方預計要花錢買電影票、晚餐和鮮花等等,女方則被預期要以身相許做為報答。婚姻關係──丈夫負責生活開銷,老婆提供性服務和發揮料理家務的功能──顯然也是順應了這樣一套模式。 事實上,所有自願性的人類關係,從愛戀關係乃至於智識關係(intellectual
relationship),全都是一筆一筆的交易。在浪漫情愛和婚姻情境中,交易項目是情愛、關懷和體貼等等。交易可能是快樂的,而伴侶也能在付出的過程中獲得喜悅。但它終究還是一筆交易。很顯然,除非給予對方情愛、體貼或某些東西,否則就得不到回應。同樣地,如果兩個「非為金錢的」的詩人朋友未能從彼此身上「獲得任何東西」的話,他們的關係也會宣告結束。 只要有交易,就必須付錢。根據我們對於賣淫的定義,只要可以藉由付款以換取一段包含性行為在內的關係(諸如婚姻和正在約會的伴侶)──就有賣淫存在。多名社會評論家已適切地將婚姻喻為賣淫。但其實,所有產生交易的關係,無論有沒有包含性在?頭,都是一種賣淫的形式。因此
,我們非但不該因為這類關係全都近似於賣淫而加以譴責,反倒應該將賣淫視為全體人類所共同參與的一種互動而已。以下任何一種關係都不應該遭到反對──包括婚姻、友誼和賣淫。
房東換鎖強制罪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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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東可否私自換鎖,甚至是未經同意就進入住房?
一、刑法第304條〔強制罪〕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而換鎖之行為,使房客無法進入使用房屋, ... 於 peacemaker2017word.wordpress.com -
#2.三個月沒繳租金被房東換鎖清空他反告房東發文炫耀
... 欠租金3個月,結果房東趁他上班的時候換門鎖、把東西全部搬出去,結果他反告房東入侵住宅和強制罪,後來房東拿十萬塊和他和解,還免費給他住一年. 於 www.ctwant.com -
#3.Re: [請益] 房客沒繳租如何請他儘速搬離- 看板home-sale
... 把他東西丟出去,或是把他鎖換了讓他不能進去,這樣是犯法的,算是入侵民宅,強制罪. ... esproject: 法律都在保障房客沒保障房東唉 01/18 14:32. 於 www.ptt.cc -
#4.房東換鎖已寄存證信函
1. 房東擅自更換門鎖之行為已屬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可具體敘明事實上及法律上理由向警察局或地檢署提出告訴,至警局提告的話,一定要拿去報案三聯單,案件才能確保依刑事 ... 於 www.law110.com.tw -
#5.房租沒繳會被告嗎- 嗎?欠錢不還追訴期多長? 好律師法律諮詢網
好律師法律諮詢. n0b98r9.spiritairlinesreservations.net; 繳租金,房東換門鎖、丟房客物品,租客權益天秤座法律網 ... 於 n0b98r9.spiritairlinesreservations.net -
#6.想趕走不繳租金的房客,能換鎖丟家具嗎?還是只 ...
要求搬離還厚臉皮死賴著不走,想收回房屋自助或轉租給下一位都不行。 租屋, 房東, 房客, 租金, 強制罪, 強制執行, 律師函, 法律諮詢. 於 vocus.cc -
#7.怎麼辦? 台中張思涵律師- 房客不準時繳房租 - Pencil Pouch
若是水電為房客自行繳納,房東以房屋所有權人逕行停水電的行為,恐涉及強制罪。3.縱使租約到期,換鎖、磁卡都可能涉及法律問題。4.可以領取,原則上不代表續約。5. 於 fodu.pencil-pouch.com -
#8.壞房客賴著不走,房東可以斷水斷電、換門鎖嗎?|白目觀點
... 來對付惡房客的手段不外乎:換鎖、斷水斷電。但是如果我們上網搜尋,或拜訪相關法律諮詢,總是會得到一個答案──「可能成立強制罪」,所以當房東 ... 於 plainlaw.me -
#9.房東可以未經房客同意就隨意闖入或帶人來看房嗎? ...
一旦轉為『不定期契約』,就代表房客會繼續有權住在裡面,房東若為了趕走房客而擅自換掉門鎖,可能會被告《刑法》強制罪喔! 如果房東已決定不再給房客續租,建議儘早通知 ... 於 www.honganlaw.com.tw -
#10.房租遲十天房東換鎖觸法〈解說:王乙凡律師〉
房客租金未繳或遲繳房租是民法問題,房東如逕以換鎖的方式以對,則是觸犯了刑法的妨害自由罪,見於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 房東換鎖的行為直接導致房客 ... 於 www.rclaw.com.tw -
#11.租客權益天秤座法律網- 房租沒繳會被告嗎 - dashplaya.com
內行白眼:燒毀就哭死ETtoday房產雲ETtoday新聞雲; 欠繳租金,房東換門鎖、丟 ... 而房東未持法院執行命令,以非法手段強迫房客幫離,已經觸犯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及 ... 於 9vgv.dashplaya.com -
#12.租房子講究和氣生財,房客怕遇到惡房東
所以建議處理這種事要透過訴訟,拿到勝訴判決之後聲請強制執行,讓法院派警察來幫忙將對方物品清空,過程雖然比較麻煩,但比較不會惹出爭議。 狀況二:房客打死不繳房租, ... 於 www.ishome.com.tw -
#13.史上超強房東小心被房客告系列之不要隨便進入房客空間大 ...
房東 未經套房租客同意,而直接進入租屋處換掉入口門鎖(按:房客承租之套房門鎖並未更換),是否構成刑法第306條之侵入住居罪?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 ... 於 www.cdlaw.com.tw -
#14.[ 2013 /01 /08 ]房客欠租勿衝動積欠2個月再依法護權利
專家指出,如果房東採取其他手段如斷水斷電,來逼房客繳納租金,可能涉及強制罪,因此建議房東依法律規定來行使應有的權利,否則有可能會讓 ... 換鎖斷水電恐涉違法. 於 rent.tmu.edu.tw -
#15.租屋糾紛 房東不給換鎖,甚至要求搬走。
房客可以自行換鎖不給房東鑰匙嗎? ... 來判斷,但房東沒理由要求美美支付房東請鎖匠開鎖以及打鑰匙的費用,若因此要求美美搬出去,將會涉及強制罪。 於 zhibang-law.com -
#16.房客不準時繳房租- 天成法律小教室房客已經積欠房租好幾個月
若是水電為房客自行繳納,房東以房屋所有權人逕行停水電的行為,恐涉及強制罪。3.縱使租約到期,換鎖、磁卡都可能涉及法律問題。4.可以領取,原則上不代表續約。5. 於 jpkrx1ub.joyblinkwave.com -
#17.謝心味律師法律服務網
十九、房客不繳租金,房東可否擅自進入其屋內及更換門鎖? ... 未離去仍住在裡面,房東不可以未經其同意進入其屋內及更換鎖,否則涉嫌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及強制罪。 於 www.swlaw.com.tw -
#18.租客權益天秤座法律網- 房租沒繳會被告嗎 - playquesthive.com
小心房客告房東侵入住居罪跟強制罪! 鴻安法律事務所; 整理房租沒繳會被告嗎欠房租詐欺; 好房網News>惡房客欠4月租金趕不走還告房東消磁妨害自由好房網. 房租沒繳會被告 ... 於 y408j.playquesthive.com -
#19.房客欠租逾2個月才能依法催繳
有些房東可能會採取比較激烈的手段如更換大門鎖,或斷水斷電來強制房客繳納 ... 交租,除了會有債務不履行和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外,也可能涉及刑事上的強制罪責任。 於 key88.net -
#20.房東斷水電趕房客挨告!藉賣房逼走賴家兄弟律師曝嚴重後果
(強制罪,債務不履行,房東,房客,夫妻,遷讓房屋,斷水,斷電) ... 營業,另據士林地院判決,也有房東在房客承租期間,斷水電換鎖,不過2人都判決無罪。 於 house.ettoday.net -
#21.奧房客不繳租該怎麼辦? 內行人1妙招合法解決上報/ 焦點 - Kg94
2.若是水電為房客自行繳納,房東以房屋所有權人逕行停水電的行為,恐涉及強制罪。3.縱使租約到期,換鎖、磁卡都可能涉及法律問題。4.可以領取,原則上不代表續約。5 ... 於 kg94.joypulsearena.com -
#22.房客違約房東勿私自換鎖恐觸《刑法》擅闖他人住宅及強制罪
太平洋房屋法務室協理蔣美龍指出,只要租賃關係存在,房東就不可以無故闖入住宅或私自換鎖,否則可能會觸犯《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若經判刑 ... 於 kkk9828697.pixnet.net -
#23.租約未到期,房東未經同意進入房間任意帶看、進出租屋處
許多人在租屋上常有的疑問就是,租約未到期前,房東有權進入已出租的房子帶看、進 ... Q. 租約到期,但房客一直不搬走,可以進入租屋處挪出房客物品,或更換門鎖,不讓 ... 於 www.sinyinews.com.tw -
#24.租屋期內房東擅入恐觸法
然而,曹筱筠提醒若是房客沒有按時繳租金,房東也不可以任意把鎖換掉使房客無法進入屋內,否則恐觸犯《刑法》304條的強制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 ... 於 osa.csu.edu.tw -
#25.三個月沒繳租金被房東換鎖清空他反告房東發文炫耀
三個月沒繳租金被房東換鎖清空他反告房東發文炫耀 ... 結果房東趁他上班的時候換門鎖、把東西全部搬出去,結果他反告房東入侵住宅和強制罪,後來房東 ... 於 tw.tech.yahoo.com -
#26.再版序
家後發現1樓大門的門鎖和房間的門鎖都被房東換鎖了,. 請問房東可否私自換鎖並隨意出入已出租之房屋? 參考意見:. 一、房東趁房客不在時換鎖,是否構成刑法上的強制罪 ... 於 www.law.ntpc.gov.tw -
#27.私改透天厝當2房東屋主一審勝訴控房客避不見面 - 公視新聞網
有房客擅自把房屋隔間,當2房東轉租引發糾紛。在台中有屋主指控,說房客違反租賃契約,把承租的透天厝5間房間隔成11間,一審判決屋主勝訴, ... 於 news.pts.org.tw -
#28.斷電或換鎖」你知道嗎?租屋遇到惡房東,用這招自保
此外,崔媽媽基金會補充,不管房客行為如何,房東都不能任意斷水、斷電或換鎖,否則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 於 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 -
#29.房客欠繳租金又趕不走怎麼辦?能換鎖把東西清掉嗎?
雖然房東才是合法所有者,但租約存續期間,房屋只有房客能使用,隨便進入他人空間,恐怕會觸犯刑法第306條第一項的「無故侵入住宅罪」。擅自換鎖不給房客 ... 於 lawdb.tw -
#30.防欠租奧客房東應變授訣
... 到奧客或租屋蟑螂欠繳租金時,依法不得破門而入或強制換鎖,將涉及刑事強制罪, ... 因此,馮麗芳說,房東一旦遇到房客欠租時,務必要主動以電話提醒,並請房客儘 ... 於 bbs.licence.com.tw -
#31.【如何遠離惡房客?】鍾采玲律師撰- 時事評論
本文這次將分享房東可能會遇到的惡房客,以及如何避免此種惡房客,或是面 ... 切勿斷水斷電、強制換鎖:恐構成刑法強制罪,但多數法院是認為斷水斷電 ... 於 www.yuanxilaw.com.tw -
#32.房租到期房東闖屋換鎖侵入住宅判拘30日- 社會
事後,廖與女兒被告多條罪名,檢方依無故侵入住宅罪嫌起訴。新北地院法官認為,縱使租約到期,房東也不能隨意進屋,判廖拘役20日、廖女30日。 於 news.ltn.com.tw -
#33.房租沒繳會被告嗎- 繳租金,房東換門鎖、丟房客物品
小心房客告房東侵入住居罪跟強制罪! 案例:小明身為房東,出租房子給小王後,未經同意就屢次擅自進出房屋,這樣有犯什麼法嗎? 案例二:小王跟小明租房子,卻欠繳好幾 ... 於 gp0d.tcm-soler.ch -
#34.租約到期不走,房東可以闖屋換鎖嗎?
類似案例,經常發生;房東們要有正確的法律觀念,如果沒有正當理由而進入房客的租屋處,若房客提告,很容易就會被認定成立侵入住宅罪,不要以為房子是自己的就可以隨便開鎖 ... 於 sunrisetaipei.com -
#35.主題:當包租公或包租婆經驗
房客不繳租金,房東為催繳租金強制拆門,逕行停水停電,強行換掉房客的鎖,恐構成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依法可處3年以下 ... 於 icantw.brinkster.net -
#36.新屋主強行換鎖,是否構成強制罪?
新屋主強行換鎖,是否構成強制罪? 1.案例內容:. 小毅將其名下所有房屋出租給阿峰,雙方並簽訂房屋租賃契約書。詎阿峰竟然積欠租金已達2月,小毅向阿峰催繳,阿峰仍不 ... 於 www.cflaw.com.tw -
#37.️生活法律✏️換鎖趕房客,會不會構成強制罪呢? ...
如果換鎖,真的會構成強制罪嗎? ...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於 m.facebook.com -
#38.房東無預警將門鎖換掉之法律責任
承租人在租賃關係存續中,並無為違反契約約定、積欠房租或是違反法律相關規定,房東在沒有依照民法相關規定與程序終止契約的情況下,無權取消承租人大門 ... 於 smooth0727.pixnet.net -
#39.【蔡志雄專欄】房東三大觸犯刑法行為,要小心
三、強制換鎖:. 房東擅自進入房客房間清空物品,為了避免房客再行進入,於是便將門鎖更換,此舉妨害房客行使租賃之權利,同樣會構成刑法上的強制罪。 於 news.cnyes.com -
#40.房客欠租金可以斷水斷電嗎? - JA傑升租屋裝潢
如換鎖、斷水斷電時,房客不在場,法院多數會見解認為不成立強制罪。 雖於房東更換門鎖、斷水斷電之時,房客並未在場,但房客之後欲進入房屋時,該換 ... 於 sing0914013816.pixnet.net -
#41.房東可以未經房客同意就隨意闖入或帶人來看房嗎?可以擅自換 ...
一旦轉為『不定期契約』,就代表房客會繼續有權住在裡面,房東若為了趕走房客而擅自換掉門鎖,可能會被告《刑法》強制罪喔! 如果房東已決定不再給房客續租,建議儘早通知 ... 於 news.owlting.com -
#42.面對租屋糾紛該怎麼辦?不論是房東還是房客
5、 可要求換鎖,如果房東持有鑰匙,很可能隨時踏入租屋處,這是件很危險的事,所以房客有權向房東 ... A:如果房東無故要求房客搬走,恐涉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於 www.sinsiang.com.tw -
#43.「拆大門治惡房客」瘋傳房東下場曝光| 視在哈LAW - YouTube
... 集重點: 一、 房東 不准我 換鎖 、還說自己有權利帶未來租客進來看房子,是合理的嗎? 二、如果房客不付房租, 房東 可以 強制 拆門或斷水電趕房客走嗎? 於 www.youtube.com -
#44.蠻幹手段逼房客搬遷,房東招來刑責!
謝女與家人被困在承租的屋內達十六小時之. 久,經過報警,請來鎖匠開鎖後才恢復出入。不料兩天後藍姓房東又重使故技,. 換了新鎖再度將門鎖上,並將屋內電源切斷 ... 於 www.moj.gov.tw -
#45.惡租客惹怒房東!他想用這招趕人恐引火自焚...
「基隆發生過強制換鎖案件,判強制罪,房東最後付50萬元和解」、「房客只要告你非法侵入你就一定得上法院,你馬上從受害方變成加害方」。 於 news.housefun.com.tw -
#46.換鎖
否則房東自行強硬處理(換鎖、斷水、斷電。。等做法),都有可能犯上強制罪、侵入住宅罪。。等,其中幾則文章中也提到必須先終止租賃契約,而且人不在 ... 於 www.fenhaozu.com -
#47.房客欠租,房東可以換鎖嗎?或有其他處理辦法? - 1320法律團隊
房東 在終止租約前,未經房客同意就換鎖或取走堆放在租屋處的物品,房東可能有刑事 ... 進入其他人住宅,將構成刑法第306條第1項侵入住居罪及刑法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 於 law1320.com -
#48.租約公證-創造房東與房客的雙贏
如果房客積欠租金、或是租約到期不搬走,房東千萬不能利用斷水斷電或是換鎖的方式逼房客搬遷,否則有可能觸犯刑法的強制罪,得不償失!如此一來,房東們可能會想,是否 ... 於 wunotary.com.tw -
#49.門鎖被換!房客回不了家房東1週換3次鎖│租屋│強制罪│ ...
原來本來收租的是弟弟,哥哥卻突然跑回來,說自己才是房東,還換了門鎖,兄弟倆就這樣不斷互換門鎖,律師指出,恐怕已經觸犯強制罪。 於 news.tvbs.com.tw -
#50.法律常識-約滿房客遲不搬,房東換鎖恐觸法
因為房客是基於合法有效的租賃契約,取得租屋的使用權,所以房東如果擅自換鎖,可能成立刑法上的強制罪;若擅自進入租屋處,則可能成立刑法上的侵入住宅罪;若擅自搬走 ... 於 www.chaohsin.com -
#51.遇到惡房客破壞房件又不繳房租,可以趕人嗎
發生租賃糾紛時,常見衍生的刑事糾紛: ... (一)強制罪:房東斷水斷電、直接換鎖,強迫房客搬離。 1.強制罪,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他人行使 ... 於 www.justlaw.com.tw -
#52.房客欠繳8個月租金,房東有權力直接趕人、丟東西嗎?小心 ...
那麼,如果當租借房屋時,遇到了房客與房東的各種租屋糾紛,到底該如何處理呢? ... 房東可能觸犯了侵入住居罪、強制罪、毀損罪、幫助竊盜罪. 而在本案例中,房東未循 ... 於 www.storm.mg -
#53.女大生租屋不還房東強制驅離挨告 法律人
開門欲進屋時,發現鎖頭已被更換,才知為房東所為。檢方依妨害自由、強制罪、侵入住宅罪起訴,屏東地院判女房東5000元罰金,其餘罪名不成立。 律師見解:. 房東與房客 ... 於 legal-lawyer.com.tw -
#54.租屋法律常識宣導
稱住宅租賃事項)為法規命令之性質,具有法律之強制禁 ... 租金遲繳,房東可以斷水斷電或換鎖嗎? ... 入屋內居住使用,房東上可能觸犯刑法第304條之強制罪,另外情. 於 www.osa.nccu.edu.tw -
#55.遲繳房租滯納金1~2% 契約同意即成立蔣小姐房屋- 房東違約
因為房客是基於合法有效的租賃契約,取得租屋的使用權,所以房東如果擅自換鎖,可能成立刑法上的強制罪;若擅自進入租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爆發學生校外租屋糾紛,4名女 ... 於 eyigel.riopizza.net -
#56.怎麼辦? 法律圈- 房租沒繳會被告嗎
以非法手段強迫房客幫離,已經觸犯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及第306條的無故侵入住宅罪, ... 好律師法律諮詢; 繳租金,房東換門鎖、丟房客物品,租客權益天秤座法律網>欠繳 ... 於 olixen.egtadzw.com -
#57.【生活法律】房客欠租金,房東直接換鎖恐違法 - 厝邊好律師
上述的「強制罪」以及「侵入住居罪」,是常見房東因為急於收回房屋會涉犯到的罪名,建議房東要多加留意。 可別因為一時的疏忽或急躁,讓自己沒能討回房客 ... 於 friendlylawyer.com.tw -
#58.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理跟期待不同,決定搬家,向房東請求提前終止租約,押金租 ... 鎖. 也換掉。檢方昨將A女與其友人依刑法強制罪與無故侵入住宅罪起訴… ... 不可強制打包、換鎖、斷水電… 於 sa.site.nthu.edu.tw -
#59.【房東該瞭解的事】欠租斷水斷電、換鎖,房東真會觸犯強制罪...
房東換鎖強制罪 - 遇到不繳租金的惡房客,卻仍占用房屋不還,想必是房東最不想遇到的事,而提起民事遷讓房屋訴訟,又需要花費許多時間。而換鎖... 於 info.todohealth.com -
#60.房客欠租勿衝動積欠2個月再依法護權利
有些房東可能會採取比較激烈的手段如更換大門鎖,或斷水斷電來強制房客繳納 ... 交租,除了會有債務不履行和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外,也可能涉及刑事上的強制罪責任。 於 osa.kmu.edu.tw -
#61.房東取回房屋的正規步驟- 租約到期強制執行 - Medpack-group.cz
2、 提起訴訟: 如取得勝訴判決後,再以判決申請強制執行。 ... 因為租約仍然有效,房屋使用權仍歸房客所有,房東如果擅自換鎖,將造成房客無法進入房屋內,而且換鎖形 ... 於 5abynrz5.medpack-group.cz -
#62.房東的惡夢(下)
簡單白話的說,法院認為房東如果趁房客外出時換鎖,因為換鎖時房客不在 ... 另外房東因房客欠繳租金而自行斷水斷電,也有被房客提告強制罪的案例。 於 www.we-defend.com.tw -
#63.【生活法律】房客欠租金,房東直接換鎖恐違法 - 厝邊好律師
一旦房東任意換鎖,或是進屋內清空房屋,即有可能涉犯刑法強制罪、或是侵入住居罪等刑事罪名。 此時居住自由權受侵害的房客,便可以依法對任意侵入 ... 於 joelindex0208.pixnet.net -
#64.房租遲繳......... 房東換鎖觸法??
所以又犯侵入住居.強制罪.呵呵..有夠好笑的. 到底是誰沒法律常識. 搞半天連房子誰的.誰違反 ... 於 bbs.591.com.tw -
#65.房客欠租又賴著不走如何解決?房東要如何催繳呢?你知道租約 ...
1.約滿房客不搬,房東換鎖恐觸法:依強制罪可能違法。 2.擅自進入租屋處,則可能成立刑法上的侵入住宅罪。 3.若擅自搬走房客留在屋內的物品,房客事後 ... 於 www.remigoodhouse.com -
#66.租約到期強制執行- 公證書強制執行 - Oxarad
... 房東如果擅自換鎖,將造成房客無法進入房屋內,而且換鎖形同未經房客同意就擅自進入其他人住宅,將構成刑法第306條第1項3 侵入住居罪及刑法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 ... 於 oxarad.playgigazing.com -
#67.【賃居法律糾紛處理原則及技巧暨案例 ...
房東 趁房客不在家私自更換門鎖,強制遷出房客物品: ... 刑法第304 條(強制罪) ... 電器、瓦斯等用品之安全時)」外,房客有權拒絕;房客本得「換鎖」以保. 於 sao.wfu.edu.tw -
#68.房東心中的痛: 欠租人生, 房客不繳租金怎麼辦? - 房地產筆記
不管是租房子還是出租房子, 最怕「房客遇到惡房東, 房東遇到奧房客」. 租金收不到不要緊, ... 強制罪: 斷水斷電、直接換鎖. (台電、台水因為房客沒繳 ... 於 slash-life.com -
#69.房客欠租金,房東可以換鎖嗎? - 法律諮詢知識庫
房東 在終止租約前,未經房客同意就換鎖或取走堆放在租屋處的物品,房東可能有刑事 ... 人住宅,將有可能構成刑法第306條第1項侵入住居罪及刑法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 於 legaltaiwan.biz -
#70.房客欠租不搬,房東換鎖吃上侵入住宅罪
承租人租約到期卻不搬家,房東在不知如何處理之下,最後爬窗闖入租屋處開門換鎖, ... 處理方法,除了會違法上述侵入住宅罪之外還會構成刑法第304條強制罪,不得不慎。 於 www.justlaw.com.tw -
#71.租客不繳租金又賴著不走,怎麼辦?
今天如果立場對調,身為房東,面對遲遲不繳租金的房客,該怎麼辦? ... 電、強行換鎖等方式,逼迫租客搬走,此時房東很可能成立強制罪或侵入住居罪, ... 於 www.lawisgreat.com -
#72.趕走惡房客要怎麼做?房東做這些事趕房客恐觸法
為了讓房客無法繼續居住,有些房東會主動斷水斷電,甚至是強制換鎖,這些動作有可能會觸犯刑法強制罪,但如果斷水電當下房客不在現場,法院通常會認為 ... 於 prestigeoic.com -
#73.糾紛案例及協處
房東 趁房客不在家私自更換門鎖,強制遷出房客物品: ... 刑法第304 條(強制罪) ... 本得「換鎖」以保障其隱私及人身安全(但租期屆滿時,應注意負責「回復原狀」)。 於 sao.ydu.edu.tw -
#74.房客欠繳房租如何討回?專業律師告訴你這4種方式都可以
倘若屋主擅自更換門鎖,或是在門鎖內灌入三秒膠,使房客無法自由進出,即可能涉犯刑法第304 條規定之 「強制罪」 。 實務上即有房東因與房客間租約糾紛, ... 於 land-disputes-lawyer.tw -
#75.房客不搬走代理人換鎖
您好: 一、如果您的行為未經房東同意,房東亦不知情,房東就刑事部分可能不涉犯強制罪,但您直接換鎖的行為則可能構成。 二、本事務所有長期配合包租 ... 於 www.lawchain.tw -
#76.租約誤載客拒搬房東換鎖被判刑
屏東地院強調,即使是自己的房子,租約誤載,都應循法律途徑解決,不容私人以強制手段介入,否則已觸及侵入住宅罪,故判處洪姓女房東5000元罰金,如易服勞役為5日,但因 ... 於 military.ukn.edu.tw -
#77.房租沒繳會被告嗎
倘若屋主擅自更換門鎖,或是在門鎖內灌入三秒膠,使房客無法自由進出,即可能涉犯刑法第條規定之「強制罪」 。. 實務上即有房東因與房客間租約糾紛,擅自更換門鎖, ... 於 pomarelovu.mail180-ripple.com -
#78.【房東該瞭解的事】欠租斷水斷電、換鎖,房東真會觸犯強制罪?
所以房東就算真的換鎖、斷水斷電,除非當著房客的面為之、或房客當時就在屋內,不然依現在實務見解,就算被房客告強制罪,也有很大機率會不起訴。 先終止 ... 於 www.lawyerli.tw -
#79.房東可以未經房客同意就隨意闖入或帶人來看房嗎? ...
一旦轉為『不定期契約』,就代表房客會繼續有權住在裡面,房東若為了趕走房客而擅自換掉門鎖,可能會被告《刑法》強制罪喔! 如果房東已決定不再給房客續 ... 於 n.yam.com -
#80.生輔組| 租約誤載客拒搬房東換鎖被判刑 - 國立員林家商
屏東地院強調,即使是自己的房子,租約誤載,都應循法律途徑解決,不容私人以強制手段介入,否則已觸及侵入住宅罪,故判處洪姓女房東5000元罰金,如易服 ... 於 www.ylhcvs.chc.edu.tw -
#81.【東森獨家】辦公室不租了提早解約房東要求違約金6個月
投訴民眾:沒辦法進去怎麼轉都轉不開,房東把鎖頭換了,但卻軋了支票, ... 雙方合意情況下,房東把鎖換掉甚至重新招租,這件事情可能犯了強制罪, ... 於 www.skyfun.com.tw -
#82.直接把房客東西打包放1樓
三、強制換鎖:房東擅自進入房客房間清空物品,為了避免房客再行進入,於是便將門鎖更換,此舉妨害房客行使租賃之權利,同樣會構成刑法上的強制罪。 於 www.mobile01.com -
#83.賃居相關法令條文及校外賃居糾紛新聞
賃居相關法令條文及校外賃居糾紛新聞房租契約怕奧客搞破壞房東防3族群房東強拆門恐觸犯強制罪 租屋學生損物擾鄰房東最怕 租約誤載客拒搬房東換鎖被判刑 學生租屋看清 ... 於 www.ckvs.ntpc.edu.tw -
#84.房客租屋後 - 中華不動產知識交流協會
【答】當然也不能強行換鎖,讓房客不得其門而入,跟強行斷水斷電一樣,都有可能會有刑法強制罪的疑慮。 【問】不僅沒付房租,連人都不見了,只剩下一堆雜物,房東可不 ... 於 www.root.org.tw -
#85.房客不繳租「可斷水電嗎?」 過來人教1招制裁:合法
若是水電為房客自行繳納,房東以房屋所有權人逕行停水電的行為,恐涉及強制罪。3.縱使租約到期,換鎖、磁卡都可能涉及法律問題。4.可以領取,原則上不代表續約。5. 於 iao7.krestanskymentoring.sk -
#86.房客欠租,房東可以換鎖嗎?或有其他處理辦法?
房東 在終止租約前,未經房客同意就換鎖或取走堆放在租屋處的物品,房東可能有刑事責任 ... 其他人住宅,將構成刑法第306條第1項侵入住居罪及刑法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 於 www.xn--ihq79igzlxvh76tg6hs1ehqg1t6a.tw -
#87.租屋糾紛 房東不給換鎖,甚至要求搬走。
... 美美為了安全著想自費換了門鎖,結果房東後來發現門鎖換新了, ... 房東請鎖匠開鎖以及打鑰匙的費用,若因此要求美美搬出去,將會涉及強制罪。 於 yli55359.pixnet.net -
#88.奧客不繳租「房東想斷水電」 內行勸換1神招:合法的
根據《法律白話文運動》報導,新北市曾有房東因房客不繳租金而自行換鎖,屏東也有房東擅自斷電,都被檢察官以《刑法》強制罪起訴,不過法院審理後皆判 ... 於 www.teepr.com -
#89.房客不繳房租,房東可以換鎖嗎? - 立揚法律事務所-趙璧成律師
案例:之前有一個粉絲問,她有一間套房租給別人,但房客拖欠房租許久,又拒不搬遷,她忍無可忍了,想請鎖匠把該屋的鎖換掉讓奧房客進不去,可以嗎? 於 bloody0315.pixnet.net -
#90.租屋糾紛多小心惡房東
... 小花氣得打電話向房東理論,房東回覆:「房子是我的,門鎖更換鑰匙我要一 ... 房客的保障外,更要負刑法上恐嚇罪、無故侵入住居罪和強制罪的責任。 於 www.glorylaw.com.tw -
#91.租客不繳房租、租約到期不搬走?律師:這一招最有效!
欠租不繳連夜跑路的,至少還把房子留給房東,房東整理一下再出租都不是 ... 見解,如果是在人不在的狀況之下更換門鎖的話,是不會構成強制罪的,不過 ... 於 www.dd-room.com -
#92.房地糾紛| 契約效力審查和各種房屋相關損害賠償 - 法寶法律諮詢
所以就算租約已過、房客欠租,房東都不能換鎖、斷水斷電、強制搬家,否則會觸犯刑法上的強制罪。唯有提告獲得勝訴判決,才能聲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協助讓房客 ... 於 fabao.tools -
#93.三個月不繳房租被房東換鎖清屋,他提告後發文炫耀 ...
我直接報案告他入侵住宅跟強制罪,然後花錢找鎖匠來開門,再把東西搬進去。 依照憲法規定現在房子住權還是我的,房東拿10萬來跟我和解換 ... 於 www.bc3ts.com -
#94.奧客不繳租「房東想斷水電」 內行勸換1神招:合法的
根據《法律白話文運動》報導,新北市曾有房東因房客不繳租金而自行換鎖,屏東也有房東擅自斷電,都被檢察官以《刑法》強制罪起訴,不過法院審理後皆判無罪。 於 www.beanfun.com -
#95.《法律新聞》老市長的兒子「趕房客」 被控強制罪法院判了
林要求屋內林姓女子搬離並即換鎖,被檢方依強制罪嫌起訴。 ... 當房客欠租達2個月之租額時,房東就可主張終止租約;房東必須在房客欠租之際先行催告,等到房客欠租額 ... 於 www.jclaw.com.tw -
#96.丟房客物品,租客權益天秤座法律網- 房租沒繳會被告嗎 - Alabin
租屋時,承租人與房東雙方除須在合約中註明租期、月租、押金費用、是否有傢俱等細 ... 叫她搬走竟然跟我說,把壓金2個月環她才肯搬走打給租客的家長也置之不理換鎖或是 ... 於 alabin.pulsejetwave.com -
#97.丟房客物品,租客權益天秤座法律網- 房租沒繳會被告嗎
小心房客告房東侵入住居罪跟強制罪! ... 的租金跟我說沒錢付8,9月電費也沒付現在叫她搬走竟然跟我說,把壓金2個月環她才肯搬走打給租客的家長也置之不理換鎖或是強行把 ... 於 fyxy8oo.playepicrover.com -
#98.【論】房東做了這件事,居然被關了!!!
房東 必須面臨刑法審判,即便不用坐牢也得罰鍰並留下人生污點,這部分房東犯了「強制罪」或「妨礙自由罪」。 既然換門鎖有罪,那麼貼符咒嚇人有罪嗎?沒罪 ... 於 a23051886.pixnet.net -
#99.不定期租約4大常見爭議解答|掌握正確觀念,讓房東、房客 ...
但房東千萬不要在沒有司法判決的情形下,自行換鎖或是闖入房客家把房客的東西強制遷離,這樣的行為很可能會觸犯刑法的侵入住居、強制等罪,目前也有房東被判刑的先例。 於 masterlaw.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