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保成法學苑寫的 攻略商事法與智慧財產權法-27版-2023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 和的 不動產經紀法規要論(6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條文解釋函令彙編也說明:二、次按同條例第10 條第2 項規定:「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 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 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金大鼎所出版 。

華夏科技大學 資產與物業管理系 謝百鈎所指導 林麗芬的 集合住宅專有部分交屋作業之服務品質及問題探討 (2021),提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服務品質、IPA分析、集合住宅、驗屋作業。

而第二篇論文中華科技大學 經營管理研究所 黃獻平所指導 羅俊賢的 政府公共空間經營管理之研究-以臺北市南港區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政府公共空間、經營管理、區民活動中心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的解答。

最後網站大樓修繕 - 永然文化出版則補充:又陳有仁施工所支付的款項過高,而陳有仁尚積欠管委會18萬元之管理費及清潔費用,如陳有仁主張有理,則為抵銷置辯。 解析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共用部分、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攻略商事法與智慧財產權法-27版-2023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

為了解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國考考生、在校生     使用功效   除查考法規外,並兼具學習功效。     改版差異   配合111年8月公布之法規修正;並配合讀者對於前版的寶貴建議予以精心的檢討與修訂   書籍特色     ◎十二大重點讓您好用、好讀、好吸收!     一、立法沿革:歷次增修清晰標示,易於瞭解法規沿革;另於條文後附有草案者,併予詳列其立院議案字號或其公告日期,以利讀者掌握立法進度時程。     二、立法條文:重要法規之文字加框呈現,以利查閱。項次以羅馬數字Ⅰ、Ⅱ……標明。     三、條文要旨:於條次後,依條文內容予以相應簡明之法概念。     四、命題紀錄:於條文要旨之後,例示歷

年國家考試紀錄。     五、相關條文:相關法規一次掌握。     六、修正或立法理由:擇要選錄重要立法理由於條文後,以利精確掌握條文旨趣;另附註有立法日期,另收錄學者對新修正條文的立法批評。     七、重要法規修正草案暨說明:鑑於修正草案多係學說或現行實務論旨之明文化,頗具參考價值,爰以虛框標示,列明公告日期。     八、名詞解釋:就各該條相關法律名詞或基本概念,以簡明精鍊的文字為闡述,並註明相關論著出處,以便讀者參閱原典。     九、實務見解:本書收錄有司法院解釋、判例、判決、決議、法律問題,擇取其中具參考價值者,或予全文或節錄方式。     十、概念釐清比較表:將重要考點之較難理解

或較易混淆之法律概念以圖表比較呈現,使學習更能融會貫通並提升思辨能力。     十一、大法官解釋:本書收錄大法官解釋解釋爭點、解釋文全文,並精心設計大法官解釋體系表。係以法典出發,或與坊間論著略有不同,僅供讀者參考。     十二、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名稱暨簡稱索引表,並附有解釋、判例、裁判、決議、法律問題之索引表,依年代先後排序,以利檢索。

集合住宅專有部分交屋作業之服務品質及問題探討

為了解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的問題,作者林麗芬 這樣論述:

房市交易熱絡,建築物房屋型態多樣化在購屋交易及興建完成後,消費者對於房屋產權專有部分常存在期望然在交屋認知及資訊不對稱下,當在執行交屋作業時的各階段或驗屋項目容易造成糾紛,面對消費者導向時代,這乃是建設公司與營造廠急需掌握的關鍵。本研究運用問卷調查法針對建設公司(銷售代銷)、營造廠及消費者等三方等人員,進行集合住宅專有部分交屋作業之服務品質問題關鍵探討。研究首先以雙北地區集合住宅之供需現況量與交屋驗屋作業現況進行整理,並就不動產買賣糾紛問題進行文獻探究。研究問卷經過專家審視修正後,共計有交屋文件準備、服務人員態度、驗收現場作業及代辦服務作業等四構面,30個題項。共回收238份有效問卷,運用多

變量統計方法與IPA分析進行集合住宅專有部分交屋作業之服務品質問題討論,以及案例個案建築物新成屋共計102戶實際驗屋情形,作為案例個案探討。研究結論與發現如下五點:一、 建立交屋作業之服務品質,四大構面共計30項指標。二、 交屋作業中服務品質之重要程度指標構面依序為「服務人員態度」,其次為「驗收現場作業」、「交屋文件準備」及「代辦服務作業」。三、 在交屋作業中服務品質之滿意程度,依序為「代辦服務作業」、「交屋文件準備」、「服務人員態度」,最不滿意的為「驗收現場作業」構面。四、 交屋作業之服務品質需積極改善前三指標為「交屋人員之專業能力,能提供顧客相關咨詢」、「交屋時會主動揭示顧客保固權

益」及「針對建築本體(例如:門窗、地磚、壁磚、粉刷、油漆、天花板)仔細檢測」等指標。五、 建設公司應建立交屋作業之服務品質標準作業流程,消費者委託驗屋公司人員進行屋況檢驗所出具之報告書,需經由政府立案之第三方公証單位或由國家考試通過之相關技師簽証,較可預防房屋買賣交易消費糾紛的產生。

不動產經紀法規要論(6版)

為了解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的問題,作者 這樣論述: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是考試院「不動產經紀人普考」之必考專業科目之一,包括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四大主題。本書除了解釋四大法律之立法內容,並且收錄近三年之考選部試題,以及考上學員之考試心得分享,提供給讀者如何準備國家考試之方法及秘訣,幫助你一次金榜題名。

政府公共空間經營管理之研究-以臺北市南港區為例

為了解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的問題,作者羅俊賢 這樣論述:

所謂政府公共空間是指道路、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學校、社教機構、社會福利設施、體育場所、區民活動中心、里民活動場所、國民運動中心、市場…等等空間,而由於政府公共空間種類繁多,本研究囿於人力、資源及時間等因素有限,僅限縮於探討區民活動中心的經營管理並以臺北市南港區為例,因區民活動中心為一個政府經營管理且具有多功能的空間,可提供處所滿足地方上民眾各種不同類型的需求 ,例如運動、休閒娛樂、老人活動據點、課後輔導、施打疫苗、民眾集會或辦理婚宴喜慶等等需求,由此可知區民活動中心為地方上重要的政府公共空間,具有發展地方、聯繫地方情感及防疫等諸多功能。 本研究以區民活動中心做為研究對象, 對

臺北市南港區之區民活動中心的建造年份、坐落位置、活動內容、服務對象及建築規模等基本資料調查後,再透過使用者滿意度問卷方式及專家深度的訪談並分析過去使用者使用過的經驗和滿意度,以瞭解對於區民活動中心的設施狀況、經營管理狀況、使用狀況、滿意度及經營管理改善建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