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 too風暴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me too風暴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王裕文寫的 Me too 智慧飲食 和趙株烯的 優雅地反抗:勇敢做妳自己!翻轉恐懼×跳脫框架,追求內心真正的渴望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專家談MeToo風暴:每個說出的受害經驗都是「造浪」也說明:“2023台灣MeToo事件”的相關議題 · 2023-06-18 Me too風暴再延燒:女學生控台大前教師李明璁誘騙其感情;邱臣遠遭控性騷擾,賴香伶回擊是政治鬥爭 · 2023-06-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臺灣大學磯永吉學會 和大好書屋所出版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美術學系 蔡芷芬所指導 許宥閒的 寧靜的喧囂-許宥閒繪畫創作研究 (2020),提出me too風暴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流動性、抽象性、矛盾修辭、現象場。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徐婉寧所指導 賴怡欣的 職場性騷擾之雇主責任及不利處分之禁止──以韓國法為比較法之素材 (2020),提出因為有 職場性騷擾、雇主責任、事前預防義務、事後補救義務、不利處分禁止、二次被害、關聯性審查的重點而找出了 me too風暴的解答。

最後網站台灣#MeToo風暴席捲政界娛樂圈誰被指控的情節最可怕?則補充:據最新消息,小紅老師在6月30日表示,NONO事件的受害者持續增加,目前已有25人。她作為代表以性騷、性侵、性侵未遂、強制猥褻、性侵未成年少女共5罪名向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me too風暴,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Me too 智慧飲食

為了解決me too風暴的問題,作者王裕文 這樣論述:

◎由品評咖啡到品味自體,臺大農藝系王裕文沉澱深化飲食新概念   作者以自我的經驗,經由「選擇」而慢慢體會出這套飲食的理論與實踐。內容敘述由求學到進入社會的種種點滴,希望透過分享自我經驗讓讀者們也能回顧自己生命歷程,應用在未來每餐食物的選擇上,掌握自己的健康。   智慧飲食是甚麼?作者給讀者們一個命題:「現代人吃現代加工食品,得了現代的慢性疾病,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治療或是長期吃保健食品預防」這個命題有三段文字敘述,大多數的人只聽到第二段與第三段文字,也認命的吃藥,乖乖地吃保健食品。作者就本身農學的專長,在本書前半部的章節解析了各種現代加工食品的來龍去脈,希望讓讀者聽到這個命題的第一段文字

,然後淡定思考。思考:如果不吃現代加工食品,不就不會得到現代的慢性疾病了嗎?如此一來,命題的第二、三段文字就不用出現了!   吃原型食物就可以避開現代加工食品,這是許多注重健康議題的團體所倡導的一個原則,但在這個網路時代,人人都擁有發言表達意見的自由,產生了社群媒體無腦的散播各種不實的偽科學說法,不斷地上演各式的茶壺風暴,筆者對此搖頭嘆息之餘,對這種現象下了一個名詞:新文盲時代,在識字率普及的現代數位社會,卻竟然讓謠言像文盲社會一般的氾濫。   人無法淡定就無法思考與面對真相,或許等年紀大了,等生病了才會淡定吧?置身在遍地行銷的世界中,透過行銷技術刻意的放大,知識有時不是力量,反而是佛家所

說的「所知障」,白話文就是「自己騙自己」。作者以自我感官體驗結合科學知識所產生的力量來破解這個所知障。  

me too風暴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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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靜的喧囂-許宥閒繪畫創作研究

為了解決me too風暴的問題,作者許宥閒 這樣論述:

海洋這個主題的永恆性無庸置疑,自古至今,每個時代的人都能體驗到的海洋與空氣的現象,生動、鮮明且容易理解,這也是筆者最初以海洋元素開始創作的主要原因之一,海洋對於筆者而言,更是一個陪伴傾訴的對象。本文以《寧靜的喧囂》系列作品為基礎,從海景開始的主觀創作,以自身對生命的觀察,透過海洋這個題材,以流動性、抽象性作為探討視覺與內在表現之角度,解析作品中欲陳述之重點。「寧靜」與「喧囂」本來屬於相互矛盾的詞彙,如同海洋的美麗與危險一樣,雖然矛盾,但卻真實存在,因此將矛盾修辭納入探討範圍,並且從受感動的作品中,找尋多位藝術家的創作理念,試分析與筆者間共通或差異的觀點。將自己創作的理念再整理一次,試著回顧每

個階段的作品,分析在其中提出的意涵,並以文字傳達。在《寧靜的喧囂》系列作品中,筆者試將自己假想成在都市中旅行,把生活想像成與昨天不同的另一個國度,在不同的頻道中切換,迎接每天不同的偶然,轉化作為生命的每一個現象場,漸漸成為一種自我風格與生活態度,在周圍的喧囂中,兀自寧靜。在這個系列作品中,也試著創造一個觀看者與繪畫的私密場域,使生活在茫茫人海中的觀看者,透過繪畫,讓自己決定留在喧囂中,或者寧靜中,在訊息的流動之中,創作者與觀看者互相發生現象場,循環不已,作為下階段創作的開端。

優雅地反抗:勇敢做妳自己!翻轉恐懼×跳脫框架,追求內心真正的渴望

為了解決me too風暴的問題,作者趙株烯 這樣論述:

令人難以忍受的職場天花板、歧視、偏見、誣陷、騷擾⋯⋯ 身為女性,我們如何善用特質,突破自我懷疑與恐懼的風暴? 美國ABC新聞韓國分社長、全球艾美獎新聞故事單元入圍、 韓國真媒體人大獎得獎者趙株烯書寫職場女權、勇於追求渴望的暢銷之作! 韓國YES24網路書店女性發展NO.7!蟬聯女性發展TOP 100五週!   明明表現出色,升職的卻總是男性同事?   一樣身為父母,只有媽媽會被奚落「早點回家帶小孩吧」!   做一樣的工作,卻因性別而不同酬?   擁有優越能力仍不夠,還得在妝扮上努力符合專業形象,卻又因外貌備受質疑?   從《82年生的金智英》、《媳婦的職辭信》,我們已看到女性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艱難之處;而面對職場不友善的不平等現況,身為現代女性的我們,該如何靈活、優雅地向現存制度、刻板印象提出異議?   ◎我們無法阻止壞事發生,但能將女性特質化為力量,優雅反擊!   無論在哪一個領域,都有許多女性孤軍奮鬥著,她們所遭受的傷害,不能以暗自吞忍、回家蒙在棉被裡大哭做為結束!趙株烯說:「我們誰都無法阻止壞事的發生,那純粹是人生節奏裡的一部分,然而,關鍵在於我們如何反應──是選擇更加痛苦,或是讓自己更加進步?一切都取決於我們的選擇。」   ・如果對方越過了界線:面對差別待遇,我有一套自己的對應方法──嘴上帶著微笑,但眼神裡的警戒絲毫不鬆懈,將全身的感官都敏銳地豎立

起來。   ・上司擅自以「妳要照顧孩子吧?」而將妳從團隊的重要企劃案裡剔除:明朗地道謝,但表達自己會懷著喜悅的心全力以赴,請主管把工作交給自己。   ・因為性別而承受莫名的敵意:用精明的妥協來爭取持久戰,靜靜等待風暴過去的時刻。女性特質不該是一種包袱或枷鎖,只要懂得善加活用,也能夠讓自己在工作上如虎添翼!   ◎設定遠大目標&跳出既定框架&培養內在底蘊,打破職場天花板!   「女人一定做不到的」、「女人就應該這麼做」、「女人那樣做的話,會不會被用異樣眼光看待」⋯⋯妳是否也有這樣的恐懼?   讓妳感到美好且滿足的生活,絕不會是由誰來替妳創造!不要用「到這個程度就好了」、「

做到這裡就夠了」這些話來自我侷限,讓我們設定遠大的目標、期待全新的挑戰,朝著夢想前進!   艾瑪.華森(Emma Watson)說:「女人有時候會害怕自己變得有權勢、強大和勇敢。害怕並不是錯。並不是要妳別害怕,重要的是能克服恐懼。若想做到這一點,有時只需要相信自己,然後繼續前進。」我們應該從本質上去接納內心的恐懼,突破一切自我懷疑與恐懼的風暴,勇敢地培養熱情與健康的欲望。   ★優雅反抗世界的十種方法:   1.忠於自己的欲望   2.微笑著率先走近   3.成為自己的粉絲   4.讓他人知道我正在做的事   5.工作上的撒嬌不是美德   6.利用「寒暄」拉近距離   7.善用眼神的力量

  8.教學相長   9.保持生活和休息的平衡   10.永遠熱愛工作的自己   現代女性在家庭、職場或社會,仍然會碰到許多不平等的對待,透過趙株烯分享自己在世界變化中,身為一名職場女性的經歷,我們可以得知,除了高喊女權,我們更能在日常不斷積累小小的抵抗、讓自己變得堅強而有韌性,活出自在與自信! 本書特色   1.作者趙株烯資歷橫跨美國及整個亞洲地區,她以宏觀角度描寫各國女權現況,並提出個人與社會制度上的具體建議。   2.書中文筆和態度不卑不亢,不刻意營造令人憤慨或失落的氛圍,而是著重在理性分析與實際解方,讀後不會讓人對現實感到失望,反倒興起提出異議的勇氣。   3.深入描寫外電記

者工作型態,提供嚮往國際媒體工作者認識相關領域的面向。 優雅力推薦   林靜儀/醫師、婦女賦權類無任所大使   林薇/小紅帽創辦人   海芬/資深節目製作人暨主持人   張瀞仁/暢銷作家   許麗玉/台灣女建築家學會理事長   劉中薇/作家、編劇   劉冠吟/前《小日子》雜誌發行人   「我們都有責任,為年輕女孩們展開更多空間。讓女性參與公眾事務,爭取權益,能夠如同我們呼吸與伸展身體一樣自然。」——林靜儀/醫師、婦女賦權類無任所大使   「那些不平等的對待,不僅限於性別、年齡、資歷,更會因爲外貌、人脈、貧富,受到難以忍受的欺凌,也許是自幼被教育要忍人所不能忍,但適時、適度的反應與反擊是

必要的,本書作者以女性的角度,提醒有相同經歷的女性朋友們可以表達心聲,不須憤世嫉俗地與世界為敵,但更不必阿諛奉承地向權貴靠攏,勇敢堅定自己該有的立場與態度,優雅地享受屬於自己努力的人生。」——海芬/資深節目製作人暨主持人   「這個社會對女人本來就是不公平,但吵也沒有用,試著優雅地反擊吧!妳可以跳脫傳統,也可以打破職場天花板。育兒與職場,女人從來都無法兩全,我非常贊同書中提出的觀點,比照香港和新加坡積極引進外籍家務移工,減少家務和育兒的負擔,女性人才方能在職場活躍。期待有一天台灣也可以。(遠目)」——劉中薇/作家、編劇

職場性騷擾之雇主責任及不利處分之禁止──以韓國法為比較法之素材

為了解決me too風暴的問題,作者賴怡欣 這樣論述:

我國職場性騷擾中雇主所負擔之責任主要規範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學說上區分為事前預防義務與事後補救義務。在事前預防義務中,法律採取區分事業規模大小之規範方式,而進行不同程度之預防措施;在事後補救義務中,則不論事業規模大小,雇主均須盡到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義務。此等區分方式於實務上遇到何等困難?前階段放寬小規模雇主之義務內容,後階段卻要求其與受僱者人數30人以上之事業負擔相同義務,是否合適?均值得檢討。另外,在職場性騷擾常遭忽略者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6條中禁止雇主對於申訴勞工等為不利處分之規定,學說稱之為禁止報復條款。不過本條之保護對象、不利處分之態樣、不利處分與申訴性騷擾間之因果關

係均不明確,有待仔細地討論。韓國之《男女僱用平等及工作家庭併存支援法》中,關於職場性騷擾事業主之義務規範與我國不盡相同:在事前預防義務之部分,未依照事業規模而有所不同,且更著重於預防教育義務;惟針對小規模事業,韓國政府投注較多資源以扶助落實教育義務。在事後補救義務部分,2017年11月之修法明確化性騷擾事件發生後各階段事業主應盡之責任,並要求雇主對於申訴勞工在確認事實以前提供暫時保護措施。而關於不利益措施禁止之規定,該國重視防止性騷擾二次被害之發生,避免勞工因使用申訴資源而受到不利益之待遇,因此豐富化了不利益措施之態樣,在實務亦建構出相對於我國更完整之不利益措施與申訴性騷擾間之關聯性審查機制,

值得我國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