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tis缺點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華語文教學系 曾金金所指導 李頭龍的 韓籍華語學習者對於華語雙唇清塞音之感知與產出研究 (2014),提出fortis缺點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華語文教學、中韓對比、中介音、實驗語音學、語音之感知與產出、嗓音起始時間(VOT)。

而第二篇論文淡江大學 歐洲研究所碩士班 陳麗娟所指導 吳采薇的 歐盟國際投資政策之研究:以歐加自由貿易協定為例 (2014),提出因為有 歐洲聯盟、國際投資協定、歐加自由貿易協定、投資人與地主國爭端解決機制、投資保護的重點而找出了 fortis缺點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fortis缺點,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韓籍華語學習者對於華語雙唇清塞音之感知與產出研究

為了解決fortis缺點的問題,作者李頭龍 這樣論述:

華語清塞音可分為:「不送氣音」與「送氣音」兩種;而韓語清塞音則分為:「硬音」(不送氣緊音)、「平音」(一般被歸類不送氣的鬆音)及「激音(強送氣緊音)」三種。筆者觀察到韓國人所說的華語不送氣塞音常被華語母語者聽辨為送氣音,並且在教授韓語過程中發現,台灣人常把韓語平音聽成激音。據고미숙 (2001) 等前人研究,韓國人會將華語「第一聲」與「第四聲」音節裡的「不送氣塞音」感知為韓語裡的「硬音」,如ㅃ[p*]等;而將「第二聲」與「第三聲」音節裡的「不送氣」塞音感知爲韓語的「平音」,如ㅂ[p或pʰ]等。儘管韓國語音韻學傳統上將韓語「平音」歸類為「不送氣音」,但根據Lisker & Abramson (

1964) 等人研究發現,平音之平均VOT比硬音長,且平音位於詞首之VOT比位於其他語境時更長。 故此,筆者推測,韓國人學華語之塞音偏誤可能與韓語平音之VOT值(即送氣長度)有關。 爲瞭解韓國人對華語塞音感知與產出上的中介音情況以及臺灣人對此中介音之反應,本文以30名韓籍華語學習者為對象,進行了三階段的實驗,實驗材料為華語四個聲調的雙唇不送氣塞音ㄅ與雙唇送氣塞音ㄆ之單音節詞。第一階段為感知實驗,研究結果與上述前人之研究相符。第二階段為產出實驗,語料分析發現,部分受試者所讀之華語不送氣塞音之VOT達40ms以上。第三階段請臺灣人聽審上述語料,發現韓國人說華語「送氣塞音」之偏誤率只有0.8

%;而「不送氣塞音」偏誤率卻達10.8%(被聽審為「送氣」或「接近送氣」),其中各聲調偏誤率依高低排序為:第二聲(23.3%)> 第三聲(13.4%)> 第一聲(6.7%)> 第四聲(0%)。上述研究結果符合前人與筆者之預測。 根據上述研究結果,筆者建議在對韓國人之華語教學中,應加強不送氣塞音之練習,尤應注意位於詞首及句首之第二聲及第三聲音節,並應注意以韓語硬音概念來學習華語不送氣塞音之優缺點。

歐盟國際投資政策之研究:以歐加自由貿易協定為例

為了解決fortis缺點的問題,作者吳采薇 這樣論述:

2009年里斯本條約生效後,外國直接投資成為歐盟的專屬權限,為共同貿易政策之一環,並授權歐盟代表對外簽署投資協定。2010年執委會提出歐盟國際投資政策,包括將以投資人與地主國爭端解決機制(ISDS)作為歐盟國際投資協定之爭端解決機制。歐加自由貿易協定(CETA)是第一個實踐歐盟國際投資政策的投資協定,也是後續歐盟與其他國家簽署國際投資協定的重要參考範本。本研究從2010年執委會制定的歐盟國際投資政策出發,先瞭解該政策之內涵以及歐盟其他機關的看法。接著以CETA為範本,分析歐盟國際投資政策的具體結果。由於CETA引起歐盟各國反彈,本研究將探討CETA投資規範爭議的原因並分析修改CETA投資爭端

解決機制之可能。最後,若歐盟仍維持原國際投資政策方向,本研究進一步分析該政策為歐盟帶來的機會與挑戰。研究結果顯示,ISDS為最符合歐盟國際投資政策的投資爭端解決機制;歐盟強調要兼顧投資人與地主國的權利,但確保歐盟投資人的國際競爭力仍為政策的重要核心;歐盟國際投資政策為國際投資規則帶來新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