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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交通大學 管理學院科技法律學程 王立達所指導 張愛蓮的 美國關稅法337條款國內產業要件之研究─以Coaxial Cable Connectors觀察連結要素的運用與發展 (2012),提出Prius alpha Mobile01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337條款、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國內產業、經濟分支、授權、連結。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Prius alpha Mobile01,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美國關稅法337條款國內產業要件之研究─以Coaxial Cable Connectors觀察連結要素的運用與發展

為了解決Prius alpha Mobile01的問題,作者張愛蓮 這樣論述:

  美國關稅法337條款自始以來帶有強烈的貿易色彩,保護美國內國產業的競爭力為其重要使命,也因此,國內產業的存在為337條款違反的適格要件。1988年「綜合貿易與競爭力法案」放寬了國內產業的要求,刪除了產業須「受有損害」、「有效率且符合經濟效率營運中」兩項證明要求,新增「研發」、「工程設計」及「授權」可為國內產業成立基礎,此後國內產業要求嚴格程度大幅降低,USITC角色實質等同於智慧財產權的執行機關。在既有的專利紛爭救濟雙軌系統下,337專利調查提供諸多有利原告的談判優勢,且該些優勢無法調合於聯邦法院專利訴訟程序,因此制度上的差異便成為操作利用的方向。隨著近三年來美國國際貿易員會對此議題的反

思與再造,本研究期望對國內產業要件作一完整體系性的說明:以歷史文獻回顧說明 337條款重要特徵的形成演變,以敘述統計瞭解現今337專利調查案的各項特點,以實際337專利調查案的質性分析,說明以專利為主的國內產業要件的各項構面、經濟分支第三子分支連結要素過往判斷歧異之處、Coaxial Cable Connectors案所建立連結判斷的基本原則,以及在Coaxial Cable Connectors案後,Comm’n如何以案件來進一步演繹、充實連結性判斷的基本原則。本研究文末綜合整理在Coaxial Cable Connectors案後委員會就經濟分支第三子分支在案例中表達的重點意見,以為潛在的

337調查案原、被告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