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is 12代 變速箱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另外網站全新第12代「神A」規格曝光台灣Altis跟美版走? - 奇摩新聞也說明:1.6升自然進氣引擎,最大馬力132ps,一樣可以搭配CVT變速箱與6速手排變速箱。 △陸規Corolla Hybrid(圖/ Toyota Global). 接下來分析推測 ...

東南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研究所 吳坤齡所指導 黃宇晨的 穩壓室與節氣門間之不同錐形氣道口徑對車輛性能與排放之影響 (2013),提出Altis 12代 變速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不同錐形氣道口徑、引擎性能、燃油消耗比、廢氣。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郭麗珍所指導 呂翊丞的 汽車產品責任及召回制度之研究 (2005),提出因為有 召回制度、產品責任、產品瑕疵、召回請求權、產品召回、汽車產品的重點而找出了 Altis 12代 變速箱的解答。

最後網站10.06.27 ALTIS DIY 變速箱油保養 - 世章- 痞客邦則補充:利用空檔時間,替ALTIS更換ATF自動變速箱排檔油原廠建議更換里程為6萬Km,自行打算設定2萬Km 而在6萬Km(洩油螺絲墊片$13)、9萬Km(自費工資$300元+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Altis 12代 變速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Altis 12代 變速箱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Toyota Corolla Altis 雙動力及TNGA 震撼車壇】
今日和泰汽車發表大改款Corolla Altis
編成售價
汽油經典69.8萬元
汽油豪華72.8萬元
汽油尊爵77.8萬元
HYBRID尊爵81.8萬元
HYBRID旗艦89.8萬元
Corolla Altis長年維持銷售冠軍
這次大改款
除了優異的TNGA工藝之外
也利用優勢的價格及配備來席捲車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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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部分
車頭以可視銳利的造型
來塑造低伏的跑格
頭燈在高階款式
採用Led Bi-Beam頭燈
車側也用突出輪拱及斜上腰線
讓車身線條顯得活潑
輪圈除入門款配15吋鋼圈外
其餘皆配備16吋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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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部分
汽油引擎維持1.8升自然進氣
並搭配Super CVT
最大馬/扭力為140ps/17.6kgm
油耗測試值為14.9km/L
Hybrid系統採用1.8升油電混合引擎
搭配E-CVT變速箱
綜效馬力可達到122ps
油耗測試值可達到25.8kn/L的驚人成績
底盤因為TNGA造車工藝加持
搭配四輪獨立懸吊系統
相信在操控性及舒適性會提升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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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配備
則是本次Corolla Altis的最大亮點
全車系搭配7氣囊
以及標配TSS2.0
在同級車豎立安全標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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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Altis實在是改變相當多
稍晚怡塵也會在Youtube直播跟大家見面
本週怡塵也會將油電及汽油版試駕完畢
請大家敬請期待我們的影片
歡迎大家在下面留言討論對於
全新Toyota Corolla Altis的看法哦!
(By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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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壓室與節氣門間之不同錐形氣道口徑對車輛性能與排放之影響

為了解決Altis 12代 變速箱的問題,作者黃宇晨 這樣論述:

於往復式引擎中進氣系統的流量受到空氣流速與進氣氣道截面口徑大小之影響為眾所周知的事實。本研究為了探討進氣氣道中空氣流速對EFI汽油引擎性能及廢氣排放之影響。遂於EFI汽油引擎進氣系統之穩壓室與節氣門間加裝四種口徑不同的錐形氣道套件,藉以改變進氣流速對車輛驅動馬力、扭力及廢氣排放之影響分別比較。實驗用車輛是採用TOYOTA廠牌ALTIS1.8之車型(搭載1800cc排氣量引擎)。經由以上的實驗條件所得之實驗結果,利用錐形套件縮小進氣口可使引擎功率及扭力的輸出提前在低轉速區域提升6%,而在廢氣排放上,對於CO、HC及NOx都有明顯的改善,HC排放總平均相差率可降低50-60%。

汽車產品責任及召回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Altis 12代 變速箱的問題,作者呂翊丞 這樣論述:

摘要關於瑕疵汽車產品,消費型態發展相當健全的美國有「檸檬車法」(Lemon law)可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而在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家都有專門的政府部分負責此項工作,並有明確的法律,嚴格規定了安全召回的認定、程序、範圍和處理方式,車商還有義務讓消費者及時瞭解有關情況。反觀我國,如果遇到汽車消費糾紛都得靠消費者自立自強,因此,對於瑕疵之汽車產品,縱然有消費者保護法第十條及公路法第六十三條之一等規定。然實際上消費者如何要求企業經營者召回檢修排除瑕疵或更換新車,雖然是消費者關心的問題,但一直不是主管機關重視的議題!而關於汽車產品責任及召回制度之相關議題,國內相關之討論並不多見,乃興起本論文以「汽車產

品責任及召回制度之研究」作為研究主題之動機。本文結構共分為六章,第一章緒論在介紹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範圍及方法的說明與界定。在第二章部分,針對瑕疵汽車產品的基本概念,先作簡要之說明。同時廣泛蒐集國、內外有關瑕疵汽車產品之案例,以瞭解汽車產品之消費者所關心汽車產品瑕疵之情形。並藉由「產品瑕疵」之法律概念,嘗試將瑕疵汽車產品類型化,同時比較實務上(產業界)對於瑕疵汽車產品之分類為何?最後探討的是,如果發生瑕疵汽車產品的爭議,應如何認定其確屬瑕疵之汽車產品,其認定程序為何?國內是否已發生過經鑑定為瑕疵汽車產品的相關案例可供參酌!第三章部分,主要探討我國汽車產品相關之法律責任,並簡介我國實務上判決對於

瑕疵汽車產品案例所表示之見解。第四章部分,則進入探討關於「瑕疵汽車產品召回制度」之議題,並根據瑕疵汽車產品之交易安全注意義務與產品有無安全或衛生上之危險等觀念,分析瑕疵汽車產品召回義務之要件及內容。最後就美、日等國家之瑕疵汽車產品召回制度作一般性的介紹說明。第五章部分,則就現行法上關於瑕疵汽車產品召回的法律上依據加以探討,並分析說明民國93年11月10日交通部公布實施之「汽車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監督管理辦法」,以求瞭解我國現行的瑕疵汽車產品召回的相關基礎,及其相關調查及監督的相關措施,探究發現我國剛起步之瑕疵汽車產品召回制度是否具有缺失?以求建立更完整制度之過程給予適當意見。第六章部分,結論,

作簡單的歸納整理,針對相關問題予以回應,並同時提出規範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