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考績獎金發放時間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國立臺灣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蘇彩足所指導 楊皓翔的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之待遇問題 (2019),提出111年考績獎金發放時間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臺灣鐵路管理局、未實施用人費率事業機構、待遇制度、待遇調整。

而第二篇論文朝陽科技大學 財務金融系 張阜民所指導 徐光胤的 義務役士兵轉服因素之研究-以陸軍中部地區裝甲部隊為例 (2017),提出因為有 軍事訓練役、內部因素、外部因素的重點而找出了 111年考績獎金發放時間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111年考績獎金發放時間,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之待遇問題

為了解決111年考績獎金發放時間的問題,作者楊皓翔 這樣論述:

鑒於臺灣鐵路管理局員工近年頻繁地訴諸媒體要求改善其待遇,工會動輒以罷工、集體休假之方式獲取政府關注,且監察院、立法院、考試院及行政院等院級機關亦責成交通部與臺鐵局檢討與評估其待遇制度-「未實施用人費率事業機構待遇」如何與臺鐵局營運體制、組織及業務合理接軌。故本研究以文獻分析法及半結構式訪談法,細究臺鐵局現行待遇規章所建構之固定性給與、非固定性給與及福利事項存有哪些制度性問題,並以外部衡平性觀點,分析臺鐵局與一般行政機關在固定性給與之差異。另透過臺鐵局員工於108年至109年間爭取「生活津貼」及「春節疏運獎金」等二項個案,以羅聖朋(D.H. Rosenbloom)運用管理、法律與政治之觀點研討

其動態過程,從各方參與者的多元觀點發掘潛藏或未獲解決的待遇問題。研究發現,臺鐵局待遇制度有同酬不同工、同工不同酬、低職務待遇超越高職務待遇、非固定性給與過多且具爭議等問題,其中部分問題來自臺鐵局獨特的任用制度-「資位職務分立制」各職務配置不當所致。整體而言,待遇問題多在不合理,而非偏低,惟均衍生管理亂象,並導致內部員工安於現狀,降低創新求變的組織文化。另臺鐵工會傾向以少數職務待遇偏低之問題,爭取通案調高薪資之方案,俾鞏固工會地位。工會善用其交通樞紐之關鍵地位,經常以對自身有利但不完全客觀屬實之策略性表述尋求各界支持。待遇調整之決策者,憚於罷工要脅,在我國選舉頻繁情況下,易傾向選擇回應工會,以致

臺鐵局人事成本持續增加,但待遇不公的問題卻依然存在。

義務役士兵轉服因素之研究-以陸軍中部地區裝甲部隊為例

為了解決111年考績獎金發放時間的問題,作者徐光胤 這樣論述:

志願役士兵的招募管道區分為社會青年轉服、新訓轉服、在營轉服等三項,前面兩者雖然對於國軍還沒有相當程度的認識,但是轉服志願役的人數往往高於在營轉服的人數,讓人對於這方面感覺到好奇。本研究以陸軍中部地區裝甲部隊為例,以內部及外部因素兩大構面,並以人員的基本資料作為討論方向,並將研究結果進行分析,讓人員進行招募的活動時,針對不同族群的有不同的切入點,並將結果列入招募宣導項目,提升轉服志願役人數,讓部隊達成全志願役為目標。經由統計結果得知,在薪資方面為年終獎金及考績獎金較為有感,福利方面為輔導考取證照及退輔制度較為有感,就業壓力為人員沒有一技之長較為有感,工作認同感為人員的安定感及激勵制度較為有感,

生涯願景為人員的升遷及受訓較為有感,單位特性為個人專長是否能學以致用較為有感,單位風氣為長官及學長的帶領方式及環境設施較為有感,家庭因素為家中長輩對國軍的觀感及家中給予的經濟壓力較為有感,政府政策為人員對於年金改革、休假方式、戶籍地服役較為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