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停班停課8/4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吳志光所指導 李訓豪的 論不實資訊管制─以網路中介者責任為中心 (2019),提出颱風停班停課8/4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不實資訊、錯誤資訊、假消息、假新聞、言論自由、網路中介者、編輯裁量權、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惡意資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地理學系 洪富峰所指導 陳柏勳的 跨域治理—以颱風假為例 (2017),提出因為有 颱風假、跨域治理的重點而找出了 颱風停班停課8/4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颱風停班停課8/4,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論不實資訊管制─以網路中介者責任為中心

為了解決颱風停班停課8/4的問題,作者李訓豪 這樣論述:

2016年以來,「假新聞」(Fake News)開始出現在全球的媒體語彙中,並迅速成為影響世界各地社會及政治的中心議題。當前虛假資訊已對社會安定與民主選舉造成挑戰與衝擊,實有必要進一步釐清其概念,並提出相應管制作為。本文探討政府管制應注意的憲法評價問題,透過對各國法例與管制模型的觀察,評析可能的立法理由,嘗試建構出對國內具參考意義且兼具施行可能的規範架構。本文首先整理虛假訊息的概念,以不實資訊(disinformation)為基礎,透過文本分析、次級資料分析與比較法制之探討,在憲法層次上,針對「管制的對象」、「管制的原理」、「管制的架構」進行釐清。進一步則以「國家」、「中介者」、「使用者」為

主體的三方關係,延伸論述「中介者責任」的內涵。有關中介者管制的歷史脈絡與國際原則,本文介紹了包含初次發展出中介者責任的美國通訊端正法CDA、千禧年著作權法案DMCA的再次發展,以及2015由國際組織發起的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進而釐清中介者責任的原理發展。對於「各國治理模式」的觀察,本文選擇德國、法國、美國做為對象,透過評析比較法上具有參考價值的不同立法方式,以及其重要的具體規定,輔以本文見解,重構出一個較為完整的三方觀察體系與規範重點,最後以本文所提的三方架構為模板,套入我國實際現狀,並給出具體的政策建議方向。本文認為中介者責任當中,國家與中介者間至少應存有低度的「共管」關係,政府應督促中介

者履行其自律之義務,但不應直接介入自律規範的內容訂定,以避免國家侵害言論,或造成過度言論篩選與中介者的逆選擇。然國家責任與中介者責任實處於相互補強之關係,國家不應忽視自己對人民保護義務的給付面向,而一概用管制中介者的方式來推卸責任。唯有在國家盡其所能仍不足以維護使用者足夠安全的資訊環境時,國家對中介者課予的責任才被賦予合理的正當性。

跨域治理—以颱風假為例

為了解決颱風停班停課8/4的問題,作者陳柏勳 這樣論述:

颱風災害為台灣常見災害之一,近年來雖然科技不斷的進步、氣象預報準確度以及防災意識提升,但颱風造成生命財產的損失及誤放颱風假造成的經濟損失仍不斷躍升為新聞版面甚至政治人物操作的議題。本研究係因台灣常年遭受颱風侵襲,政府雖於2000年頒布《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中列出了颱風假的標準及權責分配,地方政府可依照中央氣象局發布之預報宣布停班停課,然因台灣特殊的地形、大氣的變化無常及地方政府決策的應變能力影響,造成颱風假錯放的問題層出不窮。透過文獻檢閱與個案研究,檢視台灣從中央政府的氣象預報並參閱國外規範,到地方政府的決策動向、經濟產業和生活圈影響及後續災害防救,亦即從中央到地方、地方到地方和

地方到社會組織的跨域治理研究,並評估該辦法未來的修訂方向與建議。修訂方向與建議中包含:放寬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各地方政府應彙並提出過往颱風假的資料之檢討報告;研擬放錯假之後的配套措施,擬定災害疏散計畫及更正措施;建立跨越不同行政區的防災應變聯動系統;提升閱聽者判讀新聞媒體資訊的程度;及檢討法規授予地方首長權限是否過於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