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十足擔保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銀行法十足擔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志潔寫的 財經正義的刑法觀點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102年第一銀行(一般行員-金融組、客服人員)銀行法線上測驗也說明:但如符合下列何種情形,則不在此限? (A). 如借款人無法提供不動產物權作為十足擔保者. (B). 如保證人無法提出 ...

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系研究所 王志誠所指導 沈沐蓁的 論商業銀行法令遵循制度 ─以各業務之法律風險辨識為中心 (2019),提出銀行法十足擔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內部控制制度、法令遵循、金融商品或服務之提供、信用卡、保險代理人、徵信、授信、特定金錢信託、資訊安全、開放銀行、財報編製與查核。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劉連煜所指導 沈君玲的 銀行授信所涉法律問題與規範之研究 (2017),提出因為有 銀行授信、關係人授信、授信5P原則、銀行放款弊案、銀行法背信罪、違法授信、司法審查標準的重點而找出了 銀行法十足擔保的解答。

最後網站「銀行法」利害關係人授信規定解釋令發文機關則補充:四、銀行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所稱「應有十足擔保」,指銀行對其利害關. 係者之授信餘額,應不高於授信當時銀行對其提出之擔保品所估價值. 之一定成數;惟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銀行法十足擔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財經正義的刑法觀點

為了解決銀行法十足擔保的問題,作者林志潔 這樣論述:

  白領與財經犯罪,雖然觀察的角度不同,但關注的核心卻高度重疊。和傳統的殺人、竊盜犯罪迥異,白領和財經犯罪,往往涉及社會的高階、人生的勝組。此類行為人具有專業的知能,受到國民或投資大眾的信賴。彼等以其高於一般人的知識或財富,不思造福社會,卻利用這樣的能量,從事掠奪社會資源的行為,影響經濟秩序、掏空企業甚至國家資本,在人流和金流均全球化的今日,更值得各界重視。本書從刑法觀點檢討財經正義,由不同的犯罪態樣切入,以比較法或實證方法,觀察我國法制缺漏,期以所提出之改革建言,有效制裁與遏止白領和財經犯罪。

論商業銀行法令遵循制度 ─以各業務之法律風險辨識為中心

為了解決銀行法十足擔保的問題,作者沈沐蓁 這樣論述:

近年來「法令遵循」、「內部控制制度」之相關議題在銀行業持續延燒,商業銀行如今朝向百貨商店模式發展經營,辦理之業務種類多元,所觸及之法律規範相對繁多,縱我國對於商業銀行包括內部控制三道防線等內部控制制度之設置要求已明訂於相關法規範當中(例如: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等),以確保銀行及其內部從業人員得以合規辦理各項業務,然違法辦理業務並為金管會核有未依法落實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而遭裁罰之案件仍時有所聞,顯示商業銀行對於業務有關之法規範熟悉程度仍參差不齊,內部控制制度之規劃建置仍未臻完備。又「法令遵循」乃促進內部控制制度完善之最

基本且重要之因素之一,為提升業務運作與辦理之品質,強化商業銀行內部整體人員之法遵意識絕對是當務之急,為有效制定銀行內部之法令遵循政策,供內部從業人員依循辦理,熟悉法規範並辨識法律風險,應為制定內部法遵政策之首要工作,是以本文觀察近幾年金管會之重大裁罰案件後,特別聚焦在消費金融業務(包含:金融商品或服務之提供、信用卡業務,以及保險代理人業務)、徵信及授信業務、特定金錢信託業務、資訊管理業務(包含Fintech浪潮下開放銀行崛起後之挑戰),另因財務報表之編制及查核工作與銀行內部控制制度亦有相當程度之關聯性,故亦包括會計業務等七項業務種類,就其相關法令規範作一彙整與釐清,必要時觀察分析法院判決,或係

參酌國外立法例,探討我國商業銀行業務之實務運作上可能產生之問題或可改善之處,希冀有助強化我國商業銀行及其內部從業人員於業務辦理上之法遵意識,明確辨識法律風險並制定更完備之法令遵循政策加以防範或有效控制風險,以促進內部控制制度之健全,俾使我國商業銀行業得以永續發展與創新。

銀行授信所涉法律問題與規範之研究

為了解決銀行法十足擔保的問題,作者沈君玲 這樣論述:

銀行業的道德風險極高,銀行的獲利歸於銀行的股東,而當銀行發生虧損或擠兌而無法經營時,則由全民買單,付出社會成本拯救銀行不致倒閉,因而銀行的安全與穩健,較其他非金融機構之企業,更為重要。自1991起政府開放核准新銀行設立,許多大財團著眼於金融市場的大商機,爭相競逐投入金融版圖並設立新銀行,導致對關係人及關係企業的浮濫放款,造成許多銀行貸款弊案。本文自銀行授信應有之評估5P原則、作業流程出發,探討授信行為應遵守之法令及辦理授信人員應有之受託人義務,比較美國、德國等國家及中國大陸、香港等地區之相關規範,探究關係人授信應有之程序規範、實體規範,並分析我國實務個案,對於具有風險之授信行為,提出不法授信

之責任規範應有之判斷界限,同時參考美國實務案例,提供銀行授信行為應有之司法審查標準,以供我國司法實務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