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呆帳 協商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銀行呆帳 協商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高朝樑寫的 初階授信人員資格測驗經典講義與試題 和島田法律事務所的 日本債權回收實務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東展文化 和五南所出版 。

佛光大學 應用經濟學系 林啟智所指導 張瑜庭的 銀行貸款違約之賽局理論 (2020),提出銀行呆帳 協商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賽局理論、混和策略、貸款違約、不良債權。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資訊管理學系 翁頌舜、董惟鳳所指導 藍今甫的 應用資料探勘技術於 小額信用貸款催收風險之實證研究 (2010),提出因為有 的重點而找出了 銀行呆帳 協商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銀行呆帳 協商,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初階授信人員資格測驗經典講義與試題

為了解決銀行呆帳 協商的問題,作者高朝樑 這樣論述:

銀行呆帳 協商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獨董月領18萬未屢行監督之責】常董草率決策,高雄市議會函請高銀究責!

慶富案調查專案小組歷經3次專案小組會議、1次土地會勘、1次法律諮詢顧問會議、1次調閱資料協商會議、1次訪談總稽核、2次現閱資料後,終於在今天正式提出專案調查報告!作為小組召集人,感謝小組成員、法律顧問律師與所有相關人士在調查過程中提供的協助。

高雄銀行在放貸給慶富集團共41.76億元的過程中,有許多疏漏都顯示了董事會未盡治理監督、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義務,以17.46億元的獵雷艦工程履約保證金為例,沒有銀行敢借,兆豐、京城、台銀、土銀都不要,結果高銀從徵信到放款,竟然只花了4天!

高雄銀行從2013年海科館聯貸案起,陸續貸款給慶陽海洋、慶峯水產、慶富造船、慶洋投資等慶富集團公司共41.76億元,因為無法收回貸款造成損失光在2018年度核銷呆帳就達7.6億,損失慘重。我們調查小組一一審視各案放貸過程,並且親自前往高雄銀行現閱董事會會議紀錄與錄音,發現許多不合理之處:

【慶富】

❌ 短期授信、多次續約或借新還舊,實質上達到中期授信,卻規避提供擔保品

【慶陽】

❌ 海科館聯貸案約定BOT案建物、設備為擔保品,無實質擔保品

❌ 原保證人陳慶男長子陳偉郎被票交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後,保證人改為已負6.5億從債務的次子陳偉志,償債能力有疑,高銀卻未要求加提擔保

【慶峯】

❌ 同意以21年船齡漁船作為加強擔保,違反財政部公告與高銀內規

❌ 高銀稱慶峯暫結自2015年10月之損益已由虧轉盈,但獲利僅74.5萬元,相較3億高額貸款,清償能力大有疑義

❌ 高銀未按照原貸款條件、還款期限直接辦理拍賣擔保品或要求保證人逕負連帶清償責任,反而還同意展延、寬限還款

❌ 2016年慶峯變更公司登記,擔保人陳慶男成為0持股董事,預為安排規避清償責任,高銀未積極應對

【慶洋】

❌ 違反財政部函示中期授信以擔保授信為原則

❌ 會計師函早已揭露慶洋轉投資各公司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對損益採保留意見,常務董事卻未理會

本次之新事證包括:

❌ 2015/3/12通過之8.3億元放貸程序,在授信審核及授信契據簽訂過程中,有提早偷跑的情況

❌ 在2014/11/6聯貸案履約保證金17.46億元的常董會議上,當時的總經理王進安做出不符事實的案件背景陳述

❌ 多次的董事會議中,針對放貸案並未做出明確決議,但於會議紀錄中記載「照案通過」

這些都顯現高銀在決策過程中的草率!

總結調查內容後,我們在最後一次專案小組會議(11/25)中討論得出報告結論,將函請高市府對相關董事與未善盡監察責任獨立董事提起民事求償,並函請高市府對違反銀行法、證交法相關董事與人員提起背信罪刑事告訴,本報告與新事證同時函送地檢署偵辦,並函送金管會,由該會重新審視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銀行貸款違約之賽局理論

為了解決銀行呆帳 協商的問題,作者張瑜庭 這樣論述:

  在我國金融自由化的經濟體系下,授信業務為金融機構主要獲利之來源,依《銀行法》定義授信即「銀行辦理放款、透支、貼現、保證、承兌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業務項目」。隨著金融機構承辦之授信業務種類越多,融資風險也越大,當金融機構面臨外在環境變化,如:經濟不景氣造成失業率上升等因素,進而影響借款人與金融機構間債權關係之履約情形。  尤其在新型冠狀病毒蔓延之情況下,個人及企業團體皆遭遇財務問題及融資危機,在借款人(即債務人) 債務期間發生無法履約之情形,金融機構(即債權人)極有可能面臨逾期放款之產生,其不良債權的增加對金融機構整體營運將面臨重大挑戰。故本研究以文獻資料解釋銀行授信決策、發生貸款違

約之因素及不良債權之定義,再以債權人及債務人對於銀行貸款違約時採取不同策略為架構,設定銀行貸款違約之賽局模型。  本研究目的係應用賽局理論分析當債務人貸款無法履約時,由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對於違約後剩餘應繳納之貸款給予部分寬限比例,此時雙方採取接受協商或不接受協商,以混和均衡策略達到雙方最適報酬。  本研究得結果如下,一、債權人因以下三種因素採取接受協商:每期應還款金額越多、貸款總期數越長、貸款剩餘存續期間越長,債權人接受協商的機率越大。二、債權人因以下三種因素採取不接受協商:已還款部分期數越多、寬限的比例越多、債務人已提供給債權人抵押之擔保品價值越高,債權人接受協商的機率越小。三、債務人因以下

三種因素採取接受協商:貸款總期數越長、貸款剩餘存續期間越長、寬限的比例越高,債務人接受協商的機率越大。四、債務人因以下二種因素採取不接受協商:已還款部分期數越多、每期應還款金額越多、債務人可供債權人執行之其他財產、擔保品等價值越高,債務人接受協商的機率越小。

日本債權回收實務

為了解決銀行呆帳 協商的問題,作者島田法律事務所 這樣論述:

  如果你在日本經商、與日本企業有生意上往來,你知道該如何確保你的債權?如何設定有效的擔保或保證?如何實現你的擔保權利?如何追討日本債務人的欠款?又應如何參與日本債務人的破產或重整程序嗎?   本書各章對日本法上各種物保及人保的設定、擔保的回收、假扣押程序、期限利益喪失、抵銷的行使、撤銷權的行使及日本法上各種破產及重整程序均有詳細介紹。   作為日本企業的債權人,你知道依日本法可以享有「先取特權」嗎?你知道日本的不動產是採「登記對抗主義」嗎?你知道在日本有多種多樣的「讓與擔保」可以保障你的債權嗎?你知道如何有效調查及查封日本債務人的財產嗎?   關於以上的疑問,你都可

以在本書中找到適當的解答。這是一本由日本律師群根據豐富的實戰經驗所撰寫的債權回收指南,能幫助你快速理解日本法律環境,是你征戰東瀛商界的必備良書。  

應用資料探勘技術於 小額信用貸款催收風險之實證研究

為了解決銀行呆帳 協商的問題,作者藍今甫 這樣論述:

小額信用貸款對銀行而言是一項高風險高報酬的商品,許多的銀行提供此項業務來服務顧客,而在銀行間相互競爭的狀況下,不只降低了審核標準,還提高了借款額度來爭取客戶,導致無法如期繳款的人數快速增加,而在專業後勤催收人才不易培養的狀況下,讓原本只需透過催收手段或技巧,就有希望能夠收回與減少損失的帳款,成為了呆帳,而直接影響了銀行的獲利能力。因此本研究希望能夠建立信用風險模型,來協助催收業務人員做快速的催收評估,達成有效催收,並期待能在信用風險管理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延伸應用於借款人可能違約的事前防範,防止不良債權的可能發生。本研究著重於銀行小額信用貸款的借款人於逾期30 天內,借款人回復成為正常客戶的可

能機率模型建立。本研究使用借款人在逾期當時,可能收集到的個人資訊、往來繳款資訊、曾經逾期狀況及其它行內產品相關資訊等資料,透過卡方獨立性檢定來找出逾期30 天內可能回復為正常客戶的相關變數,並解釋其之間的相關性,且利用這些變數來建立模型。而在本研究的實驗結果上,決策樹模型在訓練資料集時其準確性比羅吉斯迴歸模型要來得高,但在驗證資料集的驗證上,羅吉斯迴歸模型的準確性與穩定度卻比決策樹較為佳。驗證上,羅吉斯迴歸模型預測回復正常精確率可達到 81.7%,而穩定度與訓練資料相差在 4%內,所以羅吉斯迴歸模型預測準確率與穩定性都較決策樹模型為佳。本研究的結果,期望能提供給銀行風險控管單位與催收單位擬定相

關的催收策略,做為實際信用貸款催收業務時的參考依據,最後,本研究亦提出了一些未來的研究建議,以供後續研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