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地院股別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黃俊杰所指導 李春杉的 新設自來水管線工程費用分擔之研究 (2018),提出連江地院股別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基本權、法律保留原則、財政自主權、公營事業。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歷史學系 林瑞明、翁佳音所指導 李瑞源的 從單社到社群:十七世紀Sideia之形成 (2014),提出因為有 西拉雅、Sideia、新港語、民族誌研究、Kuva走婚社會、地域社群的重點而找出了 連江地院股別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連江地院股別,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新設自來水管線工程費用分擔之研究

為了解決連江地院股別的問題,作者李春杉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究臺中市政府與臺灣自來水公司就區段徵收之新設自來水管線工程費用分攤案屬於公法或是私法爭議之性質,分析雙方爭議之施行細則違憲之情形,闡述就上述規定判決適當性進行闡述。大法官釋字第765號解釋認為本案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肯定公營事業係基本權主體,地方財政自主權保障等,本文並嘗試對判決與大法官解釋提出個人見解,並就研究所得結論提供相關建議,供未來研究參考。

從單社到社群:十七世紀Sideia之形成

為了解決連江地院股別的問題,作者李瑞源 這樣論述:

西拉雅,當代呼聲最高的平埔原住民「族」候選人之一,是經過長期外來殖民力量作用下的歷史產物。回到17世紀時空脈絡,以個別村社自我認同為中心,攻守同盟村社之間互相廝殺獵首,成為常態;時至1640年代中期,荷蘭公司檔案已出現Sideia專有名詞,表明荷治中期村社關係已有區域性橫向連結,一方面投射荷蘭人政治勢力擴展、一方面反映部分土著生計漸趨困窘,使單社突破傳統格局,依循荷蘭人政治、宗教、經濟網絡,尋求新村社認同以共享獵場土地資源。這過程如何發生、單社如何過渡到社群、社群如何被整合暨呈現固定或浮動狀態?是否完全對應20~21世紀西拉雅(Siraya)?以上提問成為本文問題意識。 為掌握

地表環境對人類活動的結構性影響,及17世紀外力統治前臺南平原村社內外部樣貌,亟需借力地質學、考古學、民族學知識,整理史前到原史時代人地關係,目標是建立各社民族誌,做為歷史延續性和觀察文化變遷的一個原點及辨識基準。據此,研究方法上,除歷史文獻學考證外,兼採考古和民族學跨學科應用、民族誌研究和現地田野調查,全面探索從單社到社群的內外部機制。 除序論、結論外,論文分三大部、六章節。第一部「史前到原史時代台南地區的人地關係」,整理考古學、17世紀民族誌等資料,加註民族人類學解釋,先期建立人地關係的歷時脈絡。第二部「主權競賽與荷蘭人統治」,切入荷蘭人對臺江沿岸各村社的主權競爭、村社回應及作戰同盟,

經歷各階段征服過程。第三部「身體政治、認同浮動與重組的Sideia」,探討公司對臺江沿岸村社實行村社視察、土著動員、地方會議、教區劃分、贌社制度、獵場規劃等項政策,成為個別村社尋求外部資源的荷蘭人網絡,促進區域社群互助契機,同時也是村社認同經歷浮動與重組時刻。史料運用方面,主要利用已刊荷蘭VOC檔案,如熱蘭遮城日誌、長官書信集、決議錄等各項文獻,輔以教會檔案和私人著作,這三類資料各有特色,帶出不同層次土著文化評價;為免陷入殖民者或歐洲人觀點,部分內容不時引註民族學論點加以平衡,更貼近土著思維,提供可能性思考。 論文研究成果,首先是民族誌研究:建立新港、灣裏、蕭壠、麻豆社民族誌及比較社會組

成異同,呼應史前時代不同文化人群並存臺南平原,呈現地緣村社「趨同演化」面貌;重寫新港人生命史並針對其社會型態,另闢新說,認為更符合Kuva走婚社會,Kuva和走婚交織各年齡層社會生活圈,一緊一鬆,成為特色,其中婦女墮胎問題,從聚落人口規模推論,應為走婚衍生亂倫禁忌之解套方法。其次,從土著立場探討近代初期歷史:1550年以降中國海寇與荷蘭人先後騷亂黑水溝,臺江沿岸村社激起一連串內外部效應,強烈生存危機令土著有意識地串聯行動,本文以「村社關係」階段化1550~1636年外來者挑戰,突顯土著社會能動性。再者,描繪單社中心到浮動社群過程:荷治中後期,公司透過地方會議、教區劃分架構村社統治階層,助益跨村

社頻繁交流,跨村社關係一旦建立起來,勢將激發多元對象的溝通談判、互助合作機會。荷蘭人儘管政治上對土著採取保護,經濟上卻模擬兩可,促使資源短缺的村社向外尋求奧援,最終引發麻豆社獵場事件,1650年公司依各社狀態制定獵場開放規則,見證村社認同浮動又加以重組過程。最後,Sideia語言對應和意涵:經過比對新港語和Sideia語,發現荷蘭人使用Sideia語,概念上並未超出對新港語的認知與應用,平行移接後者第二、三類語法,推論當於1636~1648年間出現,擁有三個不同層次語言地理分佈—核心區域有新港、麻豆、蕭壠、灣裏社;外圍區域是大目降、大武壠社;浮動邊界為哆囉嘓、諸羅山社。分析語料文獻結果,語出南

路的Sideia,極可能是荷蘭人採用南路人對北方村社群的他者稱呼,特別是大木連社所屬塔加里揚社群,意思為北方、上面,或因早期村社敵對關係下帶有偏見的貶抑描述。 總結而論,Sideia背後所代表的,不只是一個名詞解釋,它承繼新港語被擴大應用的荷蘭人政治、宣教史,以及大員鄰近村社被統治歷程。17世紀Sideia的形成,正面意義是突破單社格局,朝向群體認同互動、開放村社資源,形成更大單元地域社群,儘管社群沒有固定對象,隨荷蘭人政治、宗教涉入程度,產生不同層次組合,這從Sideia語流通「非固定」村社範疇可據以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