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水貨 商標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賣水貨 商標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沈明欣寫的 我的智慧,我的財產?:你不可不知道的智慧財產權(修訂三版) 和林佳瑩的 設計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四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昊鼎觀點|小心賣到仿冒品,賠了夫人又折兵! - 法律白話文運動也說明:在代購或自行輸入國外已經過商標授權的商品(俗稱的水貨或平行輸入產品)的時候,並不會被認定為是商標侵權,因為商標法在立法的時候,主要是要「保障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章忠信所指導 廖子翔的 從涉外軟體授權探討我國著作權法禁止真品平行輸入之規定 (2019),提出賣水貨 商標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散布權、耗盡原則、真品平行輸入、無體數位著作、授權協議。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章忠信所指導 盧思佳的 智財侵權案件之刑事偵辦策略 (2018),提出因為有 營業秘密、智財侵權、偵辦策略、舉證責任、原創性的重點而找出了 賣水貨 商標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淺談「真品平行輸入」與「權利耗盡」理論 - 永然智慧財產權中心則補充:首先,筆者先為「水貨」和「平行輸入」二個詞彙加以解釋。 ... 專利」、「商標」等權利在內,由於我國《專利法》與《商標法》均採行「國際耗盡」制度,允許「真品平行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賣水貨 商標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我的智慧,我的財產?:你不可不知道的智慧財產權(修訂三版)

為了解決賣水貨 商標法的問題,作者沈明欣 這樣論述:

  絞盡腦汁榨出來的智慧結晶,若因為不懂法律不小心變成他人的財產,   那真的是有苦無處講,只能一把辛酸淚往內吞。   但是時代不同了,身為創作人要知道:   知識就是力量,懂得法律的人才能好好的保護自己的創意!   讓腦內的IDEA真正變成有價值的黃金!   ◆ 本書按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與營業秘密法四大主題分段落   ◆QA單元形式呈現,從常見的疑難雜症切入,讓讀者輕鬆查找解答   ◆可愛的漫畫插圖與舉例,讓讀者輕鬆跨越枯燥法條的高牆   ◆單元附有契約範例,讓讀者知道原來智財契約要具備那些要素   1.本書配合下列最新法規修訂:   ◆ 著作權法105年11月

30日   ◆ 商標法105年11月30日   ◆ 專利法106年1月18日   2.作者以實例問答方式撰寫,查找方便、容易理解,輕鬆解決生活常見的智慧財產權問題。     3.本書另檢附商業交易中常見的各式智慧財產權契約範例,包含智慧財產權的讓與契約、授權契約及和解契約書,讓讀者有實際範例可供參考運用。更以專文討論在面臨智慧財產權官司時,原告或被告應注意之事項,如此將有利當事人於具體案例中作出最明智之抉擇。

從涉外軟體授權探討我國著作權法禁止真品平行輸入之規定

為了解決賣水貨 商標法的問題,作者廖子翔 這樣論述:

在科技發展日新月異之今日,傳統之著作物如音樂CD、視聽DVD、書籍、電腦軟體等均已逐漸數位化,而數位內容服務之提供者為了獲得利益最大化,多數會以網路數位方式行銷著作,透過網路具備傳輸快速、品質優良及地域無遠弗屆之特性,卻也為著作權帶來新挑戰。首先,在網路上傳輸、下載是否屬於散布權之客體,美國、歐盟及我國認定均不盡相同,連帶影響耗盡原則之適用範圍。在美國數位傳輸仍以散布權加以規範,但實務上則以數位傳輸必然產生重製行為否定耗盡原則之適用。在歐盟實務則依其性質是否為電腦程式著作而有所不同。而我國散布權客體則以有體物為主,數位傳輸係另以公開傳輸權規範之。再者,數位內容服務提供者與消費者究係「銷售」還

是「授權」關係,亦與耗盡原則之適用有關。最後,我國目前耗盡原則仍採國內耗盡,並同時禁止真品平行輸入,然而在傳統著作物轉變為數位化且透過網路下載之同時,相關立法實有加以討論之必要。因此,本文即以美國、歐盟及我國法制規範、實務見解比較分析,探討無體數位著作之性質,及對於耗盡原則之影響,並嘗試對我國著作權法提供相關修正建議。關鍵字:散布權、耗盡原則、真品平行輸入、無體數位著作、授權協議

設計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四版)

為了解決賣水貨 商標法的問題,作者林佳瑩 這樣論述:

  .用來保護設計產品的智慧財產權法律很多,但能受到保護的前提是創作者必須了解這些法律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本書以淺顯易懂的方式說明著作權法、商標法以及專利法等相關法律的基本概念,也提供了許多智慧財產法院實際案例供創作者參考。   .另外,也針對創作者最關心的問題,列出了許多簽署授權契約時應該注意的事項,以及如何具體行使權利的方法。本書是從事產品設計的個人和公司不能錯過的一本好書。   .本次改版,加入了最近幾年與設計產品相關的法院判決(如:抄襲行李箱設計案件(Rimowa百褶設計)、抄襲手作包紙型案件(森林朋友好提包案)等)、更新了一些判決的最新發展(如:賴和基

金會與聯合百科公司間的電子資料庫侵權訴訟等)。

智財侵權案件之刑事偵辦策略

為了解決賣水貨 商標法的問題,作者盧思佳 這樣論述:

關於企業的智慧財產,不論其識別性、原創性、經濟性、秘密性,對企業均有重要的經濟價值,因此捍衛智慧財產權成為必須堅持的原則。然而,實務上常發生權利人誤將法定刑責之高低,類比成智慧財產價值之高低,或者對重度刑責之過度期待,導致訴訟沒有效率、效果不如預期。要如何以最有效率及實益的方式達到保護智慧財產權之效果,則涉及案件初始,是否可以務實審視個案中智慧財產權之性質、可以承擔的舉證責任、智慧財產的價值高低,並進而擬定適法適性的刑事偵辦策略,則為貫穿本論文的討論重心。本論文架構共分為五章,第一章「緒論」說明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及預期結果;第二章「智慧財產權之刑事政策」,首先係說明各種智慧財產權除

罪化或刑罰化的理由,進而說明相應之刑罰規定及區別實益;第三章「智慧財產權之效益分析」,則以實務上所面臨之偵辦困境及相關統計數據,說明如何在舉證責任及偵辦方法上達到最符合效益的做法,另以各項行政法規,為法益侵害較輕微之智慧財產權案件,提供更有效率的解決方案,使經營未能完全合法經營之業者確實改善或退出市場;第四章「案例分析」,係以8個經判決有罪或賠償之案例,說明如何以最具實益之方法,真正保障權利人心目中最重要的智慧財產;第五章「結論與建議」,係綜合本論文於前四章之討論及案例分析,提出結論及相應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