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式 英文 髒話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英式 英文 髒話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瑪莉‧諾里斯寫的 逗點女王的告白:從拼字、標點符號、文法到髒話……英文,原來這麼有意思! 和艾琳‧莫爾的 這不是英語: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經濟新潮社 和臉譜所出版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教育傳播與科技研究所 李宗薇所指導 胡志愷的 大學生對公眾人物語言癌認知與看法- 以第三十七屆威廉瓊斯盃中韓閉幕戰為例 (2015),提出英式 英文 髒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語言癌、語言功能、公眾人物、大學生、球評。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英式 英文 髒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逗點女王的告白:從拼字、標點符號、文法到髒話……英文,原來這麼有意思!

為了解決英式 英文 髒話的問題,作者瑪莉‧諾里斯 這樣論述:

《紐約客》30年老編輯傾囊相授、最受歡迎的英文文法書   ★美國亞馬遜書店、《紐約時報》暢銷書榜語言類第一名!   ★美國亞馬遜2015年四月最佳選書   ★繼《紐約時報》暢銷書《教唆熊貓開槍的「,」》(Eats, Shoots & Leaves)問世以來,最不甩權威又實用的語言書籍。   作者瑪莉‧諾里斯在《紐約客》擔任文字編輯超過三十年,傳承了該雜誌遠近馳名的高水準英語修辭功力。如今,她憑著自己豐富的經驗、樂天的性格,以及一支健筆,不藏私傳授給讀者最常見、最讓人困惑的文法問題,包括拼字、標點符號、各類詞性用法(例如who和whom、that和which的區別)、物件的性別等等。作者並將

自己與大牌作家們(寶琳・凱爾〔Pauline Kael〕、菲利普・羅斯〔Philip Roth〕等人)「溝通」、「高手過招」的過程活靈活現地表現出來,說故事之餘也傳達何謂合宜的英文,以及英文寫作之道。   書中還援引了許多名家的著作與生活實例,包括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狄金生(Emily Dickinson)、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聖經主禱文、影集《辛普森家庭》、暢銷小說《控制》等例子,來解釋各類文法的使用時機。還有作者在學習英文時遇到或曾探究的有趣問題,例如:   ‧名震天下的《韋氏詞典》的來龍去脈   ‧《白鯨記》原文書名Moby-Dick中間的連

字號到底是誰加上去的?   ‧爵士名曲〈伊帕內瑪女孩〉(The Girl from Ipanema)歌詞中的文法錯誤   ‧為什麼船跟國家的主詞,是陰性而不是陽性?   還有在許多場合禁止、但能淋漓盡致表達情緒的F字二三事……   本書絕非一般的語言學習書,而是讓你重新發現英文美好的有趣書籍。 專業推薦   李 奇 高中英文補教名師   黃玟君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助理教授   齊立文 《經理人月刊》總編輯   蘇正隆 書林出版公司董事長、師大翻譯研究所教師   作者把她擔任編輯的一些趣聞軼事,處理標點、拼字、性別、複合詞、who和whom的用法,that和which之區別的經

驗和理由,勾串成這本回憶錄。筆觸風趣,時見珠璣。讀者聽她娓娓道來,可以了解一家出版社裡的編輯會為了一個逗點,一個連字號,一個用字,開會辯論的敬業精神。   一般讀者可從趣味橫生的小故事中吸取一些英文知識,專家學者則可從作者旁徵博引的材料中得到不少啟發。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坊間許多翻譯本讀起來常卡卡的,讓人難以卒睹。本書譯筆和原著一樣風趣、流暢,還時有神來之筆,讓人讀來輕鬆無礙。——蘇正隆,書林出版公司董事長、師大翻譯研究所教師   如果你本身對英語這個語言著迷,或者出身於英語相關科系,或者本身即從事文稿編輯相關工作,甚或正在學習英文文法、但厭倦硬梆梆的文法書,則這本書除了會讓你對英文文法

有更深的了解,也會打破你對英文文法的既定看法!——黃玟君,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助理教授   從這本書裡可以充分感受到一個「文字職人」對自己工作的執著認真,以及不斷探索文字奧義的內斂自省。——齊立文,《經理人月刊》總編輯   諾里斯女士這本大作,讓讀者不知不覺發現,原來學習英文可以不要那麼「正襟危坐」!   她豐富的編輯文稿經驗,急智、樂觀、犀利卻寬厚的絕佳文學品味,她的寬容、樂天與熱忱,讓人在字裡行間,感受到一股暖流。——李奇,高中英文補教名師   這本書簡直是字痴的A片天菜啊。──艾倫.法洛(Allan Fallow),《華盛頓郵報》   諾里斯的性感笑聲,勾起人們憶起那些年玩

到很晚、瘋狂飲酒的記憶……她就像天底下的阿姨一樣,會把你拉到一邊、偷偷在你耳邊說:「有時候不守規矩也無妨。」──莎拉.萊爾(Sarah Lyall),《紐約時報》記者   這本書太爆笑……讓我深深為之傾倒。──派翠西亞.歐康諾(Patricia O’Conner),《I Me傻傻分不清》作者、《紐約時報》書評版編輯   本書充滿機鋒與幽默,透露作者真性情,並以輕鬆口吻闡述文法要點。──作家伊恩.費雷澤(Ian Frazier)   瑪莉・諾里斯是十足淘氣的文法怪咖,這本書實在好笑得令人咋舌。──作家瑪麗蓮・強生(Marilyn Johnson)   講文法的書讀起來竟然這麼有趣,現在就

翻開好好品味吧。──作家蓋瑞森・凱勒(Garrison Keillor)   諾里斯不是老古板的文法大師,也不是自以為是的標點達人,而是娓娓道來一段溫暖、動人又有趣的成長故事。──作家蘿貝卡・米德(Rebecca Mead)   瑪莉・諾里斯是文字診斷師,任何問題我都得再三向她請教。──作家約翰・麥克菲(John McPhee)   作者簡介 瑪莉‧諾里斯Mary Norris   她於1978年進入《紐約客》雜誌編輯部,擔任文字編輯(copy editor)與校對逾三十年之久。曾為《紐約客》雜誌「街談巷議」專欄(The Talk of the Town)及NewYorker.co

m寫稿,主題包羅萬象;她最有名的文章,都與「鉛筆」及「標點符號」有關。   諾里斯來自美國俄亥俄州克里夫蘭市,現居紐約。本書是她的第一本著作,一出版即登上暢銷書排行榜。「Comma Queen」是她在New Yorker.com上的專欄,網址是: www.newyorker.com/contributors/mary-norris裡面有她所錄製的許多影片,以幽默的口吻解說文法疑難、標點符號問題,非常精采。   (Copy editor主要是指由期刊出版社所聘用的文字編輯,他們的任務是要讓即將發表的稿件符合期刊的風格,並修正文法與拼字的錯誤。) 譯者簡介 林步昇   喜歡文字、綠豆湯和

傑尼龜。白天誤人子弟,晚上琢磨文字。近期譯作包括《好老師的課堂上會發生什麼事?》與《世界上最古老的生物》。本書絕不是坊間沉悶的文法書,而是資深編輯的精采回憶錄,除了大量實例清楚點出文法要點,更從她與名作家「交手」的經驗,一路談到對鉛筆的迷戀,知性與感性兼具。 推薦序: 關於英文、語言、編輯的二三事/蘇正隆 英文文法原來這麼有趣!/黃玟君 紐約客,句讀行——來自逗點女王的真心告白/李奇 「對字不對人」的挑剔鬼/齊立文 前言 逗點女王的告白 Introduction: Confession of a Comma Queen 第一章 拼字是怪咖才會做的事 Chapter 1.

Spelling Is for Weirdos 第二章 那個老巫婆! Chapter 2. That Witch! 第三章 語言的性別問題 Chapter 3. The Problem of Heesh 第四章 主詞還是受詞?傻傻分不清楚! Chapter 4. Between You and Me 第五章 我變我變我變變變:逗號的奧妙 Chapter 5. Comma Comma Comma Comma, Chameleon 第六章 Moby-Dick(白鯨記)中間「那一槓」是誰幹的好事? Chapter 6. Who Put the Hyphen in Moby-Dick?

第七章 當破折號、分號、冒號走進了酒吧 Chapter 7. A Dash, a Semicolon, and a Colon Walk In to a Bar 第八章 撇號到底在撇什麼? Chapter 8. What’s Up with the Apostrophe? 第九章 去你×的×××(消音) Chapter 9. F*ck This Sh*t 第十章 鉛筆控之歌 Chapter 10. Ballad of a Pencil Junkie 結語 身價百萬的編輯 Epilogue: The Million-Dollar Copy Editor 注釋 附錄 參考書推薦  

推薦序 關於英文、語言、編輯的二三事 蘇正隆   西方出版社裡都有嚴格把關的文字編輯(copy editor),他們對於小自標點,大至遣詞用字、文法、邏輯結構,錙銖必較。文字編輯是出版社的靈魂,往往決定書刊的品質,甚至風格。以The New Yorker或Time雜誌而言,讀它發行人的話,就會知道裡頭的文章,大多都經過編輯加工、潤飾,層層把關,才得以刊出。其他如美國的W. W. Norton,英國的Faber & Faber出版社,都以編輯嚴謹,在讀者心目中建立不可磨滅的地位。   相對而言,台灣許多出版社對於作者來稿,特別是來自知名學者的文章,如果決定出版,往往原文照登,很少改動。多

把精力花在版面及封面設計上,挖空心思,出奇制勝;對於校對、改稿、審訂,反而沒那麼重視。因此坊間書刊中常出現錯別字、歐化中文、翻譯訛誤,大家也見怪不怪了。   舉例來說,現在許多人,包括學者、作家,常分不清「反映」與「反應」──「反映民眾意見」寫成「反*應民眾意見」;「市場反應良好」卻寫作「市場反*映良好」。其實「反映」比較像英文的reflect或represent,意思接近「映現」、「呈現」,通常是動詞,後面接受詞,如「反映現實人生」;而「反應」比較像英文的response,意思接近回響,往往是名詞,接在動詞或名詞之後,如「有反應」、「市場反應」。   又如,濫用「被」與「性」字,明明是「

選情確實看好」卻說「選情確實*被看好」。「整個民主動能…才真正*被整合、*被激發」,難道非「被」就無法「整合」、「激發」嗎?有位記者報導一位使命必達的新進郵差,「……三個月前*被分發到中埔郵局」……收件人「萬萬沒想到自己能*被善良的郵差回覆」,讓台灣快成為「被迫狂」!   近年來台灣「性」字更是到處氾濫,許多作者常把形容詞加個「性」字名詞化。強調汽車省油,會說「省油*性佳」;表演生動卻說「表演具生動*性」;最近台北市政府內禁用拋棄式餐具,竟說「禁用一次*性餐具」。再這樣下去,台灣會成為「性」氾濫國度。   我從事編輯30多年,早期台灣學者、教授常有權威心態,碰到編輯修改文章,往往「聞過則怒

」,會跟你爭得面紅耳赤,有位權威學者分不清「踟躕」與「躊躇」,我指出他文章中的「踟躕滿志」應是「躊躇滿志」,給他數落了一頓,說:「That’s My Style!只有沒才氣的人才會把文章寫得四平八穩。」現在情況則大有改善,編輯的專業也得到應有的尊重,但大多數出版社仍欠缺優秀的文字編輯。   本書作者瑪莉.諾里斯(Mary Norris)在進入《紐約客》之前,曾做過洗碗工、收銀員等。編輯工作是她的最愛──可以免費讀名家作品,又有錢可拿,太划算了。因此,進入《紐約客》後,一待就是30多年。她把擔任編輯的一些趣聞軼事,譬如有次在末校稿付排前,發現名作家Philip Roth引用的一段文字重複且有出

入,Philip Roth大為激賞,問她是否願意搬去和他同住?以及處理標點、拼字、性別、複合詞、who和whom的用法,that和which之區別的經驗和理由,勾串成這本回憶錄。筆觸風趣,時見珠璣。讀者聽她娓娓道來,可以了解一家老字號的出版社裡的編輯會為了一個逗點,一個連字號,一個用字,開會辯論的敬業精神。   本書不是一本文法寫作教程,一般讀者可從趣味橫生的小故事中吸取一些英文知識,專家學者則可從作者旁徵博引的材料中得到不少啟發。此外,作者還錄製了27支非常精采、以幽默口吻解說文法疑難和標點問題的迷你影片(video.newyorker.com/series/comma-queen),對於

認真想搞清楚惱人文法和標點問題的讀者,無疑是一大福音。   最後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坊間許多翻譯本讀起來常卡卡的,讓人難以卒睹。本書譯筆和原著一樣風趣、流暢,還時有神來之筆,讓人讀來輕鬆無礙。 (本文作者為書林出版公司董事長,台灣翻譯學會前理事長,師大翻譯研究所教師)   推薦序 英文文法原來這麼有趣! 黃玟君博士   英文文法令人恐懼,因為規則極其複雜,「例外」也多,而且文法規則枯燥無趣,著實讓人難以記憶。這也是為什麼在學了多年英文、研讀不知幾本文法書後,文法依舊是許多學習者心中的痛。   我本身也是英語學習者,雖然在大學任教多年、英文造詣尚佳,但我仍必須承認,自己對英文文法的一

些細節仍不甚了解,甚至時有混淆,因此必須在家中及研究室堆放數本文法書以便隨時查閱。不過在拜讀完瑪莉.諾里斯(Mary Norris)的《逗點女王的告白》後,我才了解,原來不只非母語者(non-native speaker)對英文文法如此困擾,多數母語者(native speaker)對它也是一知半解,犯錯連連呢!   釋懷了這點之後,我便更能用輕鬆的態度去閱讀這本充滿智慧且幽默的「半自傳文法書」。我之所以稱之為「半自傳文法書」,乃因為這本書兼具自傳與文法書的雙重優點。在書中,作者用詼諧的筆調描述她多年在《紐約客》擔任文稿編輯的甘苦談,讓我可以在如同閱讀精采小說的同時,自然而然地學到英文拼字、

標點符號、發音等文法規則,可說一石二鳥!   在書中,作者從她擔任校對工作的成功與失敗經歷、以及從事編輯時與不同名家打交道的經驗出發,將英文文法中最令人頭痛的諸多面向旁徵博引、以各式實例呈現,讓人不禁對其人生經驗之豐富、對語言掌握之精準,以及其博覽群書、兼通古今之豐沛學識大大佩服!   書中我認為最有趣之處乃在對鼎鼎大名的詞典編纂學者諾亞.韋伯斯特(Noah Webster)生平的描述。台灣學習者在學習英文的過程中,應該都用過韋伯所編纂的眾多詞典,然而對其生平卻很陌生。我在學生時代接觸韋氏詞典時便很景仰這位學者,藉由本書作者的詳細介紹,我才知道韋伯編纂這些詞典的諸多奇聞軼事,也更了解韋伯與

現今美式拼字的深厚淵源,例如他刪去了colour和flavour等英式拼字裡的u、也把theatre和centre字尾的re改成er,使其更貼近英語發音等,這些都大大地影響了美式英文的拼寫方式。至於書中我最喜歡的部分,則是第三章關於語言的性別議題,因為藉由作者對此主題的深入觀察,讓我了解語言根據時空演變的特性,以及與時俱進的精神。   此外,作者在書中也提到,台灣學習者常會混淆的關係代名詞that與which用法、以及美國人常誤用的who(主格)與whom(受格)用法,還有長久以來困擾寫作者的標點符號問題,例如如何適切使用連字號、破折號、分號及冒號等。在舉例解析這些文法要點時,我最欣賞作者之

處便是其對文法「務實」的看法,亦即語言畢竟是人類用來溝通的工具,因此就算文法書中條列許多規則,確切的用法還需視情況而定,無法完全加以規範。的確,語言的用法見仁見智,在這點上,我覺得作者舉得最好的幾個例子便是在其提到「利用and連接所列出的一堆東西時,最後一項東西的前面要不要加逗號」這個規則。在規則中,她舉出的例子之一是:「This book is dedicated to my parents, Ayn Rand and God.」在這句話中,如果不在Ayn Rand and God中間加上逗號(Ayn Rand, and God),其意思便可能從「本書獻給我的父母、Ayn Rand以及上帝」

變成「本書獻給我的父母,他們即是Ayn Rand和上帝」。可見一個逗點之差,差之千里!所以即使作者沒有強迫我們接受「需加逗號」這個規則,但由此例可以得知,為避免混淆,寫作時最好還是在and前面加上逗號:「This book is dedicated to my parents, Ayn Rand, and God.」。   也因此,雖然作者通篇講述英文文法的種種,卻極少用評判的角度告誡讀者該如何使用文法,反而用循循善誘的方式潛移默化讀者。例如她在提到「拼字」時便很巧妙地提醒:「拼寫是英文的衣著與外在表徵」、「拼錯字有損自己的公信力」;而在提到一般人對英語誤用的態度時也說,雖然很多人會覺得誤用

久了,就算是錯的寫法也可以接受,但觀念還是必須導正,不能以訛傳訛。   最後我要點出的是,作者的幽默其實從本書書名《Between You & Me: Confessions of a Comma Queen》便可窺知一二,因為其中的between you and me即是美國人常誤用的說法之一(會說成between you and I),而comma queen(逗點女王)則是玩了諧音drama queen(戲劇女王;小題大作、大驚小怪之人)的文字遊戲。所以,如果你本身對英語這個語言著迷,或者出身於英語相關科系,或者本身即從事文字編輯相關工作,甚或正在學習英文文法但厭倦硬梆梆的文法書,則這

本書除了會讓你對英文文法有更深的了解,也會打破你對英文文法的既定看法! (本文作者為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助理教授) 我在《紐約客》的校對生涯首次的大收穫,是來自某次耶誕季的購物專欄。那位專欄作者寫到自己在布魯明岱爾百貨(Bloomingdale’s)採買食品,待買清單包括糖袋和「flower/花」。我把裡頭的「we」圈了起來,拉出一條線到頁緣建議改成「u」,然後按規定在旁邊加上問號。這個問號之所以必要,不是因為不確定作者想說「flour/麵粉」,而是因為我加在頁緣的標記,並沒有在原本的校樣上,也就是校稿人員可能有所疏漏。問號是用來區分修訂的順序,藉此追蹤哪個階段、哪位員工

所做的變更。如果不加上問號,這類變更可能就在主管未確認的情況下直接付印。  戴維檢查著我的校稿,拿鉛筆把「flower」整個槓掉,拉出一條線到頁緣寫下「flour」,使本來害羞的標記頓時清楚許多,再把我的姓名縮寫清楚地寫在右上角:MN。  我竟然挑到這麼明顯的錯誤,當然樂不可支,可是看到自己的縮寫時心卻涼了一半。世界上應該找不到更呆的字母組合了吧?我一直以來都使用「MJN」的縮寫,自認這樣比較有氣質──筆名則打算取作M. J. Norris(只希望不要有人猜到中間名是Jane)。但當時我沒那個膽子去糾正戴維。他就這麼拿掉了我的中間名,讓我立即融入《紐約客》的企業文化。  隨後我回到書庫,雖然我

對於抓到別字十分自豪,但得努力壓抑興奮之情。我只好自己走到對街阿岡昆飯店裡的酒吧,點了一杯啤酒和一包花生當午餐慶祝一下。那星期後來我收到一封公司內部的便箋,上頭寫道:「我要向妳致謝,原作者也要向妳致謝,審稿艾蓮諾.古德、校對人員、核實人員都要向妳致謝。妳注意到我們都疏忽的錯誤,把耶誕採購清單上的flower改成flour,全體同仁在此深表謝忱。」這便箋讓我高興極了,值得紀念的首次糾錯。 (引自第一章) 外界有時會以為,我們文字編輯都企圖力挽狂瀾、恣意修改文章。文字編輯的形象不外乎是喜歡追求嚴格的一致性、又愛挑別人錯誤的刻薄人士;或是剛在出版業起步、亟欲有一番作為的文字小工;再糟糕點就是滿腹苦水

、懷才不遇的寫手,當不成作家只好來當編輯,幫忙捧紅其他作家。仔細想想,這些角色我全都扮演過。

英式 英文 髒話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 今天的影片是全英語發音,大家也可以順便練習聽力喔!

前幾天我從 獨立報The Independent 的一篇文章上看到「英國人的 50 個壞習慣」的討論,覺得非常有趣,今天我就來分享其中提到的英國人最惱人的 10 個壞習慣。

00:00 開頭
00:36 Comfort eating 安慰性進食
01:06 Swearing 罵髒話
01:46 Biting nails 咬指甲
02:21 Not doing exercise不愛運動
03:16 Procrastinating 拖延
04:07 Stressing about things 容易有壓力
04:35 Nose picking 挖鼻孔
05:07 Eating fast food 吃速食
05:37 Snoozing your alarm 把鬧鐘按掉
05:54 Too long scrolling through social media 整天滑手機瀏覽社交媒體
06:19 結尾

📃原文章 "Britons’ fifty most annoying habits" ► https://bit.ly/3Bm3q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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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方表示尊重的文化差異 ► https://youtu.be/XlWZKPr6M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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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人 #壞習慣 #十個

大學生對公眾人物語言癌認知與看法- 以第三十七屆威廉瓊斯盃中韓閉幕戰為例

為了解決英式 英文 髒話的問題,作者胡志愷 這樣論述:

語言的使用,是與時俱進的,不同時代會有不同的使用習慣。語言癌一詞為話語中的贅字冗詞,此議題近年被廣泛討論,無論是媒體或語言學者,都有各自說法。本研究依據 Claude Shannon提出冗餘原則,以2015年第37屆瓊斯盃閉幕戰球評李伯倫為個案,探討其語言癌狀況。研究採質性研究,從文本分析、逐字稿瞭解球評語用語贅字出現的情況,及使用脈絡;另深度訪談10位大學生及球評,以了解受訪學生對於語言癌的態度、看法,以及球評自我檢視用語有語言癌的可能原因。 研究結果,從文本分析發現:一、球評使用「一個」以及「可以看」的次數最多,兩者皆出現在語句的開頭,用於球上情況較複雜時。球評在中場講評和比賽中講

評時,使用的贅字有所不同。球評在提到數據時,會重複再說一次數字,且會於數字前加上「來到了」作為動詞。二、球評說明其語言癌成因一是播報時間壓力、其二為詞彙量不足。訪談學生結果為:一、每位受訪者皆知道語言癌現象,但並非所有人皆聽過語言癌一詞。二、受訪學生對語言癌的態度正負各半。三、因生活中贅字冗詞現象普遍,故受訪學生均可理解球評的意思,不至干擾觀看球賽。 四、受訪學生均認為閱讀球評的逐字稿比觀看球賽影帶,更能發現語言癌存在。

這不是英語: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

為了解決英式 英文 髒話的問題,作者艾琳‧莫爾 這樣論述:

【具體而微的迷你文化史】╳【旅外人士的生存指南】 【英/美語學習者的教戰守策】╳【寫給英/美文化愛好者的情書】   從單字開始,飽覽英/美語間的傲慢與偏見。   以語言為鏡,一窺英/美文化的愛恨情仇。   ◆ 英國人不論在文化上或氣質上,其實都更像日本人,而不是美國人?   ◆ 英國貴族學校的學生,說起話來其實不像《唐頓莊園》,還比較像毒販?   ◆ OK這個字是怎麼來的?又是如何代表了一種美式生活哲學?   ◆ 哪個字堪稱是髒話界的黑色小禮服,既經典又普及,能橫跨大西洋兩岸?   ◆ 美國人對哪個字上了癮、又愛又怕?   ◆ 會讓英美兩國人共同蹙起眉頭、避之唯恐不及的,又是哪個字

眼呢?   ◆ Quite這個小小的副詞修飾語能有多大的殺傷力?它是怎麼造成求職者失業,甚至讓許多人心碎傷感?   ◆ 英國人平均一輩子要講一百九十萬次的抱歉,這個字就有十幾種不同的語調和說法,其中只有一種是真的表示『對不起』?   當自由女神撞上大笨鐘,會擦出什麼樣的火花?   《哈利波特》的套頭毛線衣(jumpers)和比司吉(biscuits),到了美國就成了毛衣(sweater)和曲奇餅乾(cookies),而美國人所發音的「cheers」總是令英國人聽了渾身不舒服,但英美語中間的差異,就僅止於拼字和發音的不同嗎?英美文化之間的隔閡,其實比我們想像中的要深!甚至直到十九世紀,都還有

人擔心這兩個國家有一天會喪失彼此溝通的能力,韋氏(Webster)英語大字典的編纂人韋伯斯特甚至曾預言英語和美語會像德語和荷蘭語那樣漸行漸遠,所幸並沒有發生,而英/美語每一個表象上的差異,其實都是一扇窗,可以讓我們深入探索兩國歷史和迷人的文化。   無論是哪種讀者——   ✓ 必須與英美人士溝通,想避免「語言事故」發生   ✓ 是戀英癖或戀美癖患者,想尋求治療或加重病情   ✓ 渴望破除或印證自己的英美刻板印象   ✓ 熱愛語言,對遣詞用字有潔癖   都將因自己對英美文化的誤解暗暗心驚、也會為兩國人對彼此的各種傲慢與偏見捧腹大笑,更將走上一趟淋漓盡致的英美文化之旅。   資深文化人艾琳

.莫爾親身經歷英美文化之間的衝擊並貼身觀察兩種語言的激盪,她潛心鑽研語言如何表現出使用者的特質及其背後的成因,道盡英/美語之間的愛恨情仇。本書共三十一個章節,每章都以一個單字出發,旁徵博引、深入淺出探討飲食、階級、婚姻、性別、教育……諸多層面,內容機智詼諧,深具洞察力。 各界好評推薦(依姓氏筆畫排列)   何献瑞(背包客棧站長)   林函臻(《這樣發音超標準》作者)   胡培菱(外文書書評家)   韋佳德(藝人、作家)   范瑋琪(歌手)   許毓仁(TEDxTaipei 共同創辦人、立法委員)   曾麗玲(台大外文系教授兼主任)   瑞秋(瑞秋空姐教室執行長)   廖柏森(台師大翻譯研究

所教授兼文學院副院長)   劉軒(暢銷作家)   謝靜雯(資深英文譯者)   譚光磊(國際版權經紀人)   ★ 暢銷逾百萬冊語文書《教唆熊貓開槍的「,」 》作者琳恩.特魯斯,撰寫序言,盛情推薦!   「很多人都知道,飛越大西洋兩岸可能相當不舒服——而『相當』一詞又不一定是你心裡所認定的意思,這一點更是雪上加霜。風趣幽默、聰明慧黠,觀察力又敏銳到令人有些憂心的作者,寫了這本精彩的指南,娓娓道出英語的兩個分支之間的差異,從頭到尾都讓我驚艷不已。身為一個英國人,我會說:『喔,啵棒的(Oh, jolly well done)!』不過,我也想再加一句:『幹得好(Good job)!』」 ——琳恩.特

魯斯,《教唆熊貓開槍的「,」:一次學會英文標點符號》作者   曾在美國留學九年的我,得知要隨著先生一起搬去英國時一點也不緊張。我信誓旦旦的覺得英國生活跟美國生活除了「發音腔調」外,其它的肯定沒什麼差別。直到我人抵達英國、融入當地生活後才發現,我錯得離譜!《這不是英語》不只點出英美語單字用法的差異,也藉由語言來探索兩國的特質與國家風情。喜歡英美語或文化的你,不能錯過這本交戰守策! ——林函臻,《這樣發音超標準,跟著留學正妹說出道地美國腔》作者   我在大學任教之時,發現一件有趣的事,最令學英文的同學摸不著頭緒的不是文法,也不是發音,而是英美兩地在英文用法方面有何差別。本書機智詼諧,又具洞察力

。簡單易懂,可稱學英語的必備教材。這本書不僅適合正在大學、補習班等地學英語的人,也適合所有對英美語感興趣的人。雖有諸多相似的書籍已上市過,但本書卻與眾不同,其優點在於內文的系統性結構以及深入淺出的探討。 ——韋佳德(藝人、作家)   一翻書看到「biscuits」、「cookies」我特別有種坐時光機回到過去的感覺。小時候因為父親工作,我在南非生活了幾年。南非早期為英國殖民地,使用的官方語言是正統英語,習慣的一直是英式的使用詞彙,直到我高中回到台灣接觸了美式英文才發現原來英文有分地區性的。這本書的作者透過譯義詞彙的方式,介紹英美文化的不同演變,提供讀者不同的角度重新認識這個語言,了解背後的文

化意義,才能將詞彙使用得更貼切。向正在學習英文及喜愛英美文化的朋友們推薦這本難得有趣的書籍。 ——瑞秋(瑞秋空姐教室執行長)   這本語言文化觀察誌精采風趣,令人不忍釋卷。展讀本書,享受一場驚喜連連的文化洗禮吧! ——謝靜雯(資深英文譯者)   莫爾寫了一本絕對易讀、聰明(這十足是美國人說的意思)又發人深省的作品,輕鬆地打破了讓美國人和英國人引為詬病的文化刻板印象。 ——《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佛羅里達長大,目前定居倫敦的作者首度登台,一出手就對水池兩岸特定俚語用法的重要性提出生動風趣、有時又帶有一點無厘頭的研究……輕鬆活潑又自我調侃的風格,引人入勝。

——《柯克斯評論》(Kirkus)   聰穎、慧黠,完全投入。——《書商》雜誌(Bookseller)   生動活潑,發人深省。 ——《每日鏡報》(The Daily Mail)   資訊豐富,又貼近個人,有時候趣味橫生……的確,我用來形容這本書的詞彚正是『迷人』。 ——《泰晤士報》(The Times)   「這本書讓我為之瘋狂!但是我的意思不是美國人說的『憤怒抓狂』,而是英國人說的『狂熱、瞠目結舌』。關於英語和美語之間的障礙,已經有許多論述,但是跟其他人比起來,艾琳.莫爾讓這個主題更多了一點人味。」 ——理察.李德羅(Richard Lederer),《苦澀的英語》(Anguish

ed English)作者   「分隔英美兩地的汪洋裡,充斥著語言事故的殘骸與文化波濤。可是艾琳.莫爾對這片凶險水域的研究卻是平靜的令人心安,又極度風趣。有關當局應該把她的書掛在邊界海關。」 ——賽門.加菲爾德(Simon Garfield),《紐約時報》暢銷書《字體故事》(Just My Type)作者   「《這不是英文》一書風趣幽默,又提出深刻的見解,令人驚喜萬分!艾琳.莫爾在書中揭示了:語言最事關緊要的不是我們說了些什麼,而是我們想表達什麼意思——以及其他人聽到了些什麼。這本書講的不只是我們語言中不尋常的稀奇古怪之處,更是文化與潛規則的假設對文字定義所帶來的困擾。」 ——約翰.波拉

克(John Pollack),《雙關語照常升起》(The Pun Also Rises)與《捷徑》(Shortcut)作者   「艾琳‧莫爾說起語言來,既有權威又風趣十足,泰然自若地給了字源、逆構詞,還有混成詞。然而,她的書名更是賣弄了一下文字遊戲:《這不是英文》的內容並不是真的跟文字有關——而是關於她可以自稱為故鄉的兩個國家之間的微妙差異。」 ——康斯晝.賀爾(Constance Hale),《罪惡與造句法》(Sin and Syntax)和《惑迷砸吻:生動的動詞》(Vex, Hex, Smash, Smooch)作者   莫爾對語言毫無保留的熱情,讓這本書讀起來趣味洋溢。 ——《瓊斯

夫人》雜誌(Mother Jon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