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賣車流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自己賣車流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萊恩.格斯登寫的 交涉的武器:20個專業級的談判原則 辣腕交涉高手從不外流,精準談判的最強奧義,首度大公開! 和郭桂山的 重塑汽車電商的未來:汽車電商2.0時代的頂層戰略設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方舟文化 和機械工業出版社所出版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 陳穆臻所指導 郭怡婷的 全通路零售中商店到商店與移動販賣車配送模式之路徑規劃 (2020),提出自己賣車流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全通路、店到店配送、移動販賣車、最後一哩路、車輛路徑規劃問題。

而第二篇論文醒吾科技大學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所 鍾志明所指導 紀韋仲的 汽車產業以組織行銷提升銷售績效之研究-以S汽車公司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組織行銷、批售、經營績效的重點而找出了 自己賣車流程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自己賣車流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交涉的武器:20個專業級的談判原則 辣腕交涉高手從不外流,精準談判的最強奧義,首度大公開!

為了解決自己賣車流程的問題,作者萊恩.格斯登 這樣論述:

  「客戶硬逼我壓低價格,不然就退單,怎麼辦?」   「交貨時混了瑕疵品,對方趁火打劫堅持要求高額賠償,完蛋了!」   「我不擅言辭、講話容易結巴,一想到要跟別人談判就很緊張……。」   「我在公司這麼多年、表現一直很優秀,怎麼說服老闆幫我加薪?」   「難得看到滿意的房子,但仲介開的價格根本壓不下來!該放棄嗎?」   來自全世界最令人畏懼的昆鷹法律事務所,   辣腕交涉高手從不外流,精準談判的奧義,首度大公開!   只要死死踩住以下這些交涉重點,談判時就立於不敗之地!   •「雙方合意」絕非談判目的;「談判破局」也不是交涉的終點。   •交涉之前就要決定「談判破局的

底線」。   •大局觀:不能只看部分,要從整體思考。   •不要糾結在雙方互不相讓的問題點上,跳出來綜觀全體。   •弱者一定也有強項,想一想,你的是什麼?   •談判時不必咄咄逼人,但要讓對方錯覺你提供了等量訊息。   •把「這當然,但是」(Of course, but)掛在嘴邊。   •你要很誠實,但無須真的坦白一切,否則只會自曝其短。   •從「對我方最不利的事實」開始思考,然後繞開它。   •影響人們判斷的永遠不是「理論」,而是「情感」。   本書作者萊恩.格斯登過去就讀哈佛法學研究所時,   便以全校成績前5%的殊榮,獲選美國聯邦法官見習生;   35歲時,他更入選加州「Top 2

0 under 40」的優秀律師。   加入昆鷹後,他代表全美國參與2011~2018年蘋果對三星的訴訟案;   並出任NTT Docomo、三菱電機、東麗、丸紅、NEC、   精工愛普生、理光、佳能等各大公司談判負責人,戰功彪炳。   作者藉由20個專業級談判原則,揭曉精準談判的最強奧義!   全書脈絡清晰、循序漸進,精準剖析各種交涉場合的共通原則。   並列舉多種實際案例,從國際官司到日常生活交涉全派得上用場。   ◎交涉的目的不是「贏過對方」,而是讓一切都按照你的計畫走   •最高明的談判,是「表面雖然輸了,卻仍能獲得實際報酬」。   換句話說,不懂得「輸」的真諦,你就永遠是交涉

魯蛇。   •求勝不是錯,但一味求勝無異於自掘墳墓。例如:   持續上訴其實比爽快支付高額賠償還花錢,認賠反而更省!   如何將罰款壓到最低?你必須先認輸,瓦解對方的虛張聲勢!   ◎不擅交涉也沒關係,「刻意示弱」或「化弱為強」就能反敗為勝   •面對搞不定的對手,就用心理素質決勝負!   為什麼和川普談判的國家總是驚慌失措?因為他超懂心理戰。   看看《巴黎氣候協定》、中美貿易戰就知道。   •「你不壓低價格,我就退單!」客戶這樣逼迫時,   你如何找出自身強項、爭取談判空間?   其實強項除了用找的,還可透過刻意示弱來無中生有。怎麼做?   •談判前先做功課,化弱為強,你才知道底

線何在:   交涉房租:掌握淡季的空房租金,和房仲談出好價錢;   索求高額賠償金:從對手下滑的業績看出經營不善的事實。   ◎把你的尖牙藏起來,態度越自然,看起來就越強   •害羞、內向、沒自信?沒關係,你就「盡量做自己」。   這會成為你談判勝利的關鍵。辯才無礙者,漏洞反而多!   「讓對方多說一點」比你自己滔滔不絕還重要。      •設法問出對方「究竟要什麼」,因為雙方不一定真的站在對立面。   約翰.藍儂1975年發行的專輯《搖滾》原被指控抄襲,   最後卻替雙方賺進了大筆鈔票,締造雙贏。   •真正的對手,往往不在談判桌上。   因此除了緊張關係,建立信賴也很重要;   有時

你得刻意做球,讓對方有東西回去向老闆稟報。   最後對手還會反過來替你說話,協助你達成目標。   •不利己方的情報,對方若沒問,你就不要自己爆。   切記:儘管談判桌上鼓勵隱惡揚善,但絕不能說謊,說謊必敗。   除此之外,還有更多辣腕高手的交涉武器:   •如何運用「錨定效應」,將對手困在你期待的價格帶?   •案子交期短、金額少得可憐?主動提供協商選項,就不怕被吃死死。   •談判時我方人數太多,只代表你無權無能。那麼,上限是幾個人?   •為何「雙方都吃了點虧」,反而是最佳協議結果?   •談判地點選在自家公司還是對手辦公室,這也是決勝關鍵!   交涉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對立,   但

「讓一切按照我的計畫走」才叫真正的勝利。   完美的交涉技術,是你不戰而勝的必備武器。   讀完這本書,你會更快辦到! 本書特色   來自全世界最令人畏懼的昆鷹法律事務所,   辣腕交涉高手從不外流,精準談判的奧義,首度大公開!   ★作者出身哈佛法學研究所,現任昆鷹法律事務所東京辦公室總負責人。   ★加州「Top 20 under 40」律師,曾參與蘋果V.S.三星世紀訴訟,戰功彪炳。   ★全書脈絡清晰、循序漸進,精準剖析各種交涉場合的共通原則。   ★列舉多種實際案例,從國際官司到日常生活交涉全派得上用場。 名人推薦   企業講師/王東明   賣車女王/陳茹芬(娜娜)   

中文卡內基訓練創辦人/黑幼龍   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劉必榮   平民保險王/劉鳳和   財經地產專家/盧燕俐   為你而讀/人資商學院創辦人/蘇書平   (按姓氏筆畫排列) 讀者好評   日本亞馬遜網路書店讀者五顆星推薦!   ★★★★★平易近人的遣詞用字,簡單易懂   親日且知日的作者,不光只在書中談論自己的豐功偉業,   同時更巧妙結合了許多有趣的故事。   在普遍認為比日本更容易成為律師的美國,   應該有許多具備各種知識的律師吧?   在那當中,作者更是箇中翹楚,只要看過這本書,就不會有半點疑問。   這是我第一次閱讀交涉相關的書籍,   不論是價格或是內容,都讓我感到十分滿

意。   任由主管、經營者、體制、為政者隨意擺弄、隨波逐流……。   這樣的日本人很多,可是,在終身雇用體制瓦解、   不景氣持續20年以上的現在,「好人永遠會被剝削」已成世間常態。   必須更精進自己的交涉能力才行吧?      ★★★★★重新解讀理所當然的事物   看了這本書之後,我發現自己還真是孤陋寡聞。   雖說稱不上恍然大悟,不過,讓自己從中深刻理解的事情卻也不少。   我認為這是一本非常值得收藏、閱讀的書籍。   最棒的部分是,作者未經世故的表現。這樣的人應該不會被討厭吧!   ★★★★★具實踐性且能快速理解的交涉戰術   以豐富經驗為基礎的實踐書。   有很多部分都和工作上的重

點相契合。   此外,也有許多令人恍然大悟的部分,   對於過去未曾察覺到的心理層面的想法或是策略,   作者會採用實際的案例詳加說明,而且相當淺顯易懂。   在今後的工作上可說是受用無窮,非常適合拿來當作職場參考書。   也相當值得推薦給企業內部負責交涉的窗口。

自己賣車流程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MIT 知識分享: 建立爆炸性的生意七步方程式》


做生意要記住呢條formula .... 


全文: 


現在我身處於波士頓的MIT,剛上完一課 Business Platform 如何建立生意平台。 我猜要拍完這短片已經回到香港了,趁還在這個美麗的背景我就先和你分享一下。


不說不知,MIT 今年是全球排名第一的大學,根據教授 Catherine Tucker 及 Pierre Azoulay,做生意你要記住以下 formula.



Your Offering 你提供予客人的產品/服務:


(1) Stand Alone Benefit 本身的好處


+ (2) Same-Side Network Effect 同一邊的網絡效應


+ (3) Cross-Side Network Effect 跨邊網絡效應


- (4) Price 價錢


- (5) Switching Cost 轉移成本


- (6) Multi-Homing Cost 多方持有成本


has to be greater than  必要大過


(7) Competitor's Offering (Net of Price) 競爭對手給予人客的價值(扣除價錢)



首先說明,今次會比較沉悶,比較學術,但都要逐一逐一跟你解釋一下以上formula。在教室內,我們就先看看依家全世界哪一間公司最值錢。



根據2018年 Interbrand Best Global Brands 排名,全球首十名的品牌加起來總值超過9000億美金,當中6個品牌都是教授所指的 Platform Business 平台生意。十年前? 只有3個。



教授話做生意,你可以在一個 Product 產品的生意,或是一個 Platform 平台的生意?



Product 就好像一條pipeline 管道,先要入貨,加工,出貨,再收錢,一步步來的。



Platform 平台生意,就是大家一起將貨品放上去,而


(1) 有第三方參與


(2) 大家直接交流/交易


(3) 最好的平台,就是即使你什麼都不做,坐著都會有錢收。



例如一間普通的茶餐廳是Product 生意,先入貨,加工,出貨,再收錢。並非平台,因為多人吃,不會增加其他食客的價值,而食客與食客之間均沒有任何直接交流。但如果舉辦一個speed dating night (快速約會之夜),男跟女每五分鐘喝一杯奶茶就轉個對象談天,每人收費$200,一年內結婚就再收多兩萬,當然如何監管乃是題外話,這就是一個平台 platform 生意。因為有三方參與(男同女),他們可以直接交流,情投意合的話還可以直接"交易"結帳, 平台基本上什麼也沒幹便有錢收。



High tech點,Google是一個 Search Platform 搜尋平台。但如果你去 Google search 這五個字,包括 Business Services, Bail Bonds, Casino, Lawyer, Asset Management,平均你每click一下,無論你有沒有光顧也好,該公司便會因為你的那一下click而需要繳付超過50元美金廣告費予Google,所以如果你討厭那一間公司,便不斷click他吧。



2018年 Google的廣告收入超過1100億美金, 因此Google並不是一間search engine或科技公司,而主要是一間廣告公司, 9成收入都是靠廣告收入。這亦是教授所指,最好的平台收入。什麼都沒有做,只要用家搜尋資料,click一下,就有錢收。現在的Google就是這樣,每年被click一萬二千億次。



售賣衫褲並非平台,因為只有一買一賣,沒有第三方。地產經紀,僱傭中介或Dating公司雖然有第三方,亦不是完整的平台,因為客人大家都不能夠直接參與交流或者交易,始終有個中間人。包括 我司的商舖基金也是一樣,因此我們與他們都只可以被名為擬似平台 "Platformy",但並非完全是平台。


但如果像Amazon,Facebook, Uber,Apple雙方或以上可以直接交流/交易,就是真正完整的平台full platform,再加入科技元素,只要夠聰明,生意便能夠做到好大。可惜絕大部分人都失敗。為什麼呢? 要重溫一下以上的formula。



(1) 要人客買你的產品,產品先要有好的stand-alone benefit 本身有好處。 賣衫賣褲賣美容賣教育賣飲食賣車賣樓賣穿梭機也好,客人使用你的產品後一定會覺得比沒有使用來得好,他才會選擇購買。這一點不難明白。但即使多十萬個其他人客購買呢? 對於人客使用該產品的得益並無明顯影響。假如我去你的茶餐廳食飯,好像大家樂般,即使多十萬個人食,該碟飯對於那人的價值都是一樣。 因此他的WTP (Willingness-To-Pay) 並不會願意付更多錢。



(2) 加 Same-Side Network Effect 同一邊的網絡效應。如果全世界只有你一個人有Facebook, 無論Facebook如何記存你的美好回憶,你都未必會日日用。只是因為你有好多朋友用,Facebook 對於你的價值才會大大提升。以前的傳真機,座枱電話,今日的Microsoft Office, Iphone, Android, Dropbox 都一樣,越多人用,對你的價值就提升,Same Side 大家身處同一邊。



(3) 加 Cross-Side Network Effect 跨邊網絡效應,就是因為乘客多了,Uber 司機就相對增加。因為多人使用Visa / Master, 收咭的商戶就相對增加。因為多人使用iphone, AppStore的Apps Developer就相對增加,因為Apps多,又使到更多人用 iphone,雖然兩者係唔同邊,大家都循環再循環地增大。



看看這幅圖,純粹 Stand Alone Benefit,無論有多少user ,用家的 Willingness-To-Pay願意付出的價錢都差唔多。但只要有了 Network Effect, 隨著用家越多,他們的Willingness-To-Pay 就大大提升了,亦都解釋了為何 Platform Business 價值的爆炸力遠遠大於 Product Business



而最好的平台基本上係什麼都不用做,就好像你每次付款,Uber就收司機兩成交易費,Visa/Master收商戶2%,Apple就收 Apps開發商3成費用。Google? 你每次Click一Click, 他就收商戶高達五十元美金廣告費! 做平台成功是否很好呢?! 這才是真正的地產霸權! 你個電話這幾吋的螢幕,才真正是21世紀塊地。



知道你的產品或平台有什麼好處,就要(4) 減 Price。以上都曾經提過,你收多少錢呢?



(4.1) 你收誰人的錢呢? 哪一個party是less price sensitive對價格沒那麼敏感呢? 誰有 deep pocket 大量金錢呢? 一般當然是大企業或為了賺錢的商家便願意付錢多於一般普羅大眾。



(4.2) 誰人定價? 就如樓盤放售網站,劃一收費定價每月登每個盤200元? 就如Uber/Google 按需求來定價? 就如補習老師/網球教練,讓他們按自己的資歷定價? 或者就如 Priceline / ebay 般,由買家定價?



(4.3) 如何收費呢? 收費可以按次交易收費,可以按月按年subscription收費,可以現時流行的 Freemium Model, 即是先免費,吸引用家試用後,想再増加function再開始收費。



無論怎樣收費也好,要緊記,即使你定到最便宜的價錢,免費也好,都未必夠。因為你要由競爭對手處轉落你身上,人客都仍然要有switching cost 及 multi-homing cost.



(5) 再減 Switching Cost 轉移成本,即是如果轉去用你的新產品,例如打字的 keyboard新排法,人客是否需要從新學習呢? 由iphone的IOS 轉落你的 Samsung Android電話,是否需要花好多時間呢? 要緊記,不單止他,還有他的朋友呢? 如Facebook,是否需要全部人一齊轉呢? 要的話,switching cost就超級大了。



再減 (6) Multi-Homing Cost 多方持有成本,即是如果人客同時用兩款產品,是否需要很大成本呢? 我同時subscribe to Dropbox 及 Google Drive,最多付費兩次,但file save 在兩邊我並不會感到太麻煩,反而會感到有保障,Multi-Homing Cost 較低。但如果我同時一邊用 Apple iPhone,另一邊又用 Samsung Android 電話,或者一邊用Blu-Ray 另一邊又用HD-DVD看電影,我可能會感到很麻煩,機又要多部,買碟又要多隻,電話入資料又要入多次,App 可能很多都唔同,這樣Multi-Homing Cost 就會好高,等於逼我二選其一,或者索性不會嘗試新產品。


如果 Switching Cost 大,Multi-Homing Cost 又大的話,一個平台,例如Facebook / Microsoft 等,獨大機會就會大了。



簡單來說,就當你是一間舉辦 speed dating的茶餐廳,你產品的 (1) Stand Alone Benefit (假設是100元,因為有食物有飲品)


+ (2) Same-Side Network Effect (假設是300元,因為可以認識異性)


+ (3) Cross-Side Network Effect (假設是0元, 因為除男與女以外,並沒其他供應商會來)


- (4) Price (假設是每人收費200元)


- (5) Switching Cost (假設是20元,因為新客要學習speed dating 的新流程,乘車都要用錢)


- (6) Multi-Homing Cost (假設近乎0元,因為人客四處嘗試也沒所謂)


has to be greater than


(7) Competitor's Offering (Net of Price) 競爭對手給予人客價值(減除售價) (假設是40元, 因為他們只有食物,不能夠認識異性,值100元,但收費60蚊)


100+300+0-200-20-0 = 180,即是大於 40,那麼你就有生意做。


但如果你沒有network effect那300元,或者價錢收得太貴,又或者人客的switching cost太大(例如要說法文,但人客都不懂得說),加減起來低過競爭對手那40元net value 的話,你就無生意做了。


除非你把 Price 減至0,甚至乎負數,即是貼錢吸引人客來你那邊體驗,他一試之後, switching cost 去第二邊便會提升了,這叫 "lock-in",就好像第一次使用Alipay有紅包送一樣,那你就可以蝕前賺後了。



雖說來容易,但在今時今日競爭激烈的社會,蝕前賺後的策略,需要十分大的資本投入,才能夠建立到critical mass 達到有顯著的 Network Effect。教室內稱之為 Penguin Effect 企鵝效應。就如所有企鵝都看到海中有魚食,但第一隻跳下去的話,好容易便會被海豹吃掉,所以大家都不會跳下去,一直等一直等,分分鐘隨時餓死。你建立platform做生意,便要令到這一班企鵝願意同一時間跳入海,互相掩護底下大家都能夠有魚吃,產生 network effect。但你若不能夠吸引牠們一次過跳入海,當第一隻犧牲後,第二隻便不敢跳下去,那你的平台便完蛋了。



這個亦是為何很多平台死亡的原因,可以花費很多億,很多users, 但依然蝕本。Spotify音樂串流平台,過

全通路零售中商店到商店與移動販賣車配送模式之路徑規劃

為了解決自己賣車流程的問題,作者郭怡婷 這樣論述:

近年來電子商務發展興起,在全通路的環境下,除了有多種通路供顧客選擇的特性之外,重點在於顧客在各個通路都能夠獲得一致且無縫的購物體驗,因此零售業者會在通路之間共享存貨,可以避免缺貨且花費的路徑成本,因此新的店到店配送模式開始應用於全通路環境中。在增加通路方面,近年來在偏遠地區興起的行動商店,使用移動販賣車的方式,以貨車裝載日用品或生鮮蔬果,在都會地區也能使用行動商店的方式於預約點供顧客選購。因為電子商務強調快速到貨,使用貨車與機車一起運送,更能夠達到快速與便利的成效。本研究問題為在全通路環境下之兩階層式車輛路徑問題與收送貨問題,全通路之特性包含實體與行動商店的設置,以及店到店配送模式。第一階層

為移動販賣車的移動路徑,從物流中心出發,經過實體商店與行動商店之預約點及巡迴點,最後回到物流中心,運送的需求除了販售商品外,還有電商店取訂單及第二階層中的電商宅配訂單。因為店到店配送的特性,移動販賣車也需要額外運送店到店配送從提供商店到接收商店之需求。第二階層為機車路徑,從商店出發後,經過指派之顧客點後回到商店。為了求解問題,本研究設立了數學模式並求解精確解,並設置了不同的情境以驗證本研究提出之問題情境包含店到店配送與行動商店設置,在相同經過點與總需求量下,相較於沒有包含店到店配送特性或是沒有行動商店設置之情境,花費較少總路徑成本,因此本研究情境有較好的績效,而沒有行動商店設置之情境在實際情形

將不會經過該行動商店點,且因為經過點數量減少,會花費最少路徑成本。各種情境也有其合適的範例類型,有行動商店設置之情境適合大型範例,有店到店配送特性的情境適合商店數多顧客數少之小型範例。目前仍較少有關於全通路環境之車輛路徑規劃問題,因此本研究有助於供零售業者參考,增加使用店到店配送的方式供應商店之需求,以及增加行動商店的通路,服務更多的顧客需求。

重塑汽車電商的未來:汽車電商2.0時代的頂層戰略設計

為了解決自己賣車流程的問題,作者郭桂山 這樣論述:

本書在內容上直接點到行業讀者的需求,重點突出「國內汽車電商的出路與商業模式構建的解決之道」。本書對汽車電商乃至汽車行業本身的發展大趨勢之中的變革逐一梳理,在大趨勢之下,看清趨勢和掌握趨勢才是決勝於未來的動因。於此就需要我們應該用什麼樣的思維與邏輯去思考,用什麼樣的戰略眼光構建自己的創新商業模式。郭桂山,筆名散人、湖海散人。年少時曾涉獵詩歌、搖滾樂、繪畫、行為藝術等先鋒藝術領域。汽車電商戰略研究專家、資深媒體人、知名網絡評論人、專欄作家、先鋒派詩人。進入職場后,混跡於汽車媒體圈十余載,從事汽車電商平台市場戰略多年。曾任國內汽車媒體主編,德國傳媒集團阿克塞爾·斯普林格旗下AUT

OBILD中文網總編輯,獲得2013年度搜狐汽車行業自媒體人。是新浪汽車、搜狐汽車、汽車之家、易車、今日頭條、價值中國、《智駕》雜志等多家媒體專欄作家,發表在全國各大媒體作品多達200多萬字。現居北京,從事汽車電商和車聯網事業。2015年出版個人專著中國汽車電商和車聯網生態報告《被顛覆的汽車帝國》,2016年出版《風口上的汽車新商業》。

汽車產業以組織行銷提升銷售績效之研究-以S汽車公司為例

為了解決自己賣車流程的問題,作者紀韋仲 這樣論述:

隨著台灣的汽車產業變化,越來越多的汽車品牌於國內市場相互競爭,隨著進口關稅的下降,國產車面臨的競爭日益激烈,市場上必須不斷的求新求變。隨著共享觀念的普及,不必自己擁有車子的觀念被逐步接受,租賃產業已漸漸成為市場主流之一,也改變了現代人的用車方式,車已經不是資產,而是移動工具,提供便利的移動服務已經是未來主流的方向,企業用戶節稅也是必然選擇,國內租賃業者對於未來,早已磨刀霍霍,除了擴編增加服務人員,重要的運輸站都看的到租賃業者短租設置的據點及優惠廣告。而車輛採購一直是租賃業者的重要成本項目,所以想方設法與經銷商達成共識,期待共同經營市場、提升市占率,而租賃業者也成為汽車經銷業者的潛在大

戶。 此篇論文是以汽車經銷商成立批售部門的角度進行探討,從組織行銷的概念,以非結構式方式深入訪談國內租賃公司高階主管。從訪談內容中可以得知,運用組織行銷進行批售對於經營績效有著顯著的關係,國內汽車品牌大多都是多經銷商制,彼此銷售同一品牌的車種,以豐田北都、國都為例,消費者不管跟誰買都是同一台車,即使內部有分區的限制,但租賃車就無法做任何的規範。因此,在未來若能穩固與租賃公司的合作,就能穩定的發展與鞏固基本的銷售目標,是一種較為創新的銷售模式,這也是此論文想表達的重點。希望未來汽車產業能不斷創新發展新的銷售模式,也期待未來租賃車能改變用車人的移動方式, 期盼相關研究成果可供國內汽車產業做為參

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