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報關正式報關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另外網站財政部- 函釋也說明:法條, 第17條(進出口報關文件). 分類, 釋示函令. 釋示函令標題, 4貨物輸出人申請更正後出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之離岸價格金額超過5萬元之案件如符規定應受理更正.

國立政治大學 行政管理碩士學程 蕭乃沂所指導 梁軒銘的 高風險貨櫃?海運查緝之決策輔助 (2021),提出簡易報關正式報關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風險評估、海運、進口貨櫃查緝、決策輔助。

而第二篇論文南臺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羅承宗所指導 施閎耀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研究:以住戶飼養動物問題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管理委員會、動物保護法、飼養動物的重點而找出了 簡易報關正式報關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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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簡易報關正式報關,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高風險貨櫃?海運查緝之決策輔助

為了解決簡易報關正式報關的問題,作者梁軒銘 這樣論述:

  海運貨櫃在國際貿易中佔有重要地位,由於龐大的貨物流量為犯罪者滲透提供了機會,因而成為誘發犯罪行為之標的,國境執法部門必須過濾大量抵達港口的貨櫃,為了提高國境執法監管效率,以有效加強風險控管能力,評估貨櫃的風險狀況並相應地分配資源。經檢閱文獻後,發現海運貨櫃篩選決策的領域極少受到關注,惟對於確保國家的安全與保障卻非常重要。  因此,本研究透過風險評估角度,探究海運進口貨櫃查緝之決策輔助,經奠基於整理國內外文獻後,構築出海運進口貨櫃查緝決策風險因子架構模型,復透過模糊德菲法問卷與次級資料分析,建構海運貨櫃查緝決策風險因子與排序。最後,再執行專家訪談,以協助釐清前揭資料並確立風險因子之排序。 

 研究發現茲分述如下:1、海運進口貨櫃查緝決策「人員因素」重要性排序共計有7項;2、風險因子架構與排序共計4大類「收貨人/受通知人」、「貨名」、「來源地」、「其他」,計有32項風險因子;3、案件發生熱點;4、影響判斷海運進口貨櫃查緝風險決策滯礙之處共計有5項。5、非預期研究發現則包含「管理制度與查獲案件關聯性」、「時間與案件發生關聯性」、「風險因子調整」等3項。  經綜整前述成果,本研究建議:「結合政府機關間數位系統資料庫,並整合操作界面」、「以海運進口貨櫃查緝決策人員因素作為管理基石」、「以海運進口貨櫃查緝決策風險因子架構作為發展基礎」、「以案件變項熱點作為決策參考與相應配置查緝資源」、「克

服影響判斷海運進口貨櫃查緝風險決策滯礙之處」與「保三總隊當前篩選查驗貨櫃的決策輔助機制適宜性」,希冀透過資料的整合分析以詳細地描述風險,進而強化篩選的概念,俾利提升海運進口貨櫃查緝決策輔助效益。  最後,海運進口貨櫃之風險評估應動態與時俱進,避免過於簡易且僵化的風險機制,以遏止進口人輕易掌握而藉此規避檢查。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研究:以住戶飼養動物問題為中心

為了解決簡易報關正式報關的問題,作者施閎耀 這樣論述:

我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下稱本條例、公寓法)自民國84年6月28日公布施行迄今已屆27年,台灣經濟持續不斷成長及國民水準顯著提高,使人民生活消費水平不斷提升,且近年科技產業發達,加速帶動城鄉都市化腳步,但因台灣地狹人稠,都市土地可說是寸土寸金,促使都市建物往高空及地下層垂直立體化發展,因此隨著建築材料及技術日新月異的提升與進步,逐漸取代傳統透天厝。各縣市主要都市及鄉鎮因應人口成長,高樓大廈如雨後春筍般蓬勃發展,而公寓大廈亦越來越多元化,在此情形下,住戶間權利義務關係更趨於複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布施行期間,雖然在人民團體、學者、行政院、立法院的努力下與時俱進不斷修正條文,歷經1次全文修正及4次

部份條文修正,解決不少公寓大廈相關法律爭議問題,但在公寓大廈多元化及少子化影響下,往昔最不受重視飼養動物問題逐漸浮現於眼前。公寓大廈飼養動物,雖在本條例第16條第4項及第23條第2項第3款已定有明定,從其中條文訂定法令(動物保護法等)及規約另有禁止飼養規定時,須從其規定,再觀察近期實務判決及新聞媒體報導,似已不符現今公寓大廈住戶所期待,有儘速修法之必要,而立法機關針對上述2條文修正法案,自102年迄110年均有提案修正但都無法通過修正,因此本文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約之基本概念、定性、架構、效力範圍與動物保護法中對於動物界定、飼養規範及限制等逐一分析、闡述並結合法院判決、主管機關解釋與學者見解

等理論方式,綜合歸納加以研究討論後,認為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是否發動禁止住戶飼養動物之特別約定之訂定,似非透過本條例第16條第4項及第23條第2項第3款修正條文可得以解決的,應從了解社區飼養動物之種類及數量、住戶與飼主深入觀念溝通及需求、擬定符合實需之「動物飼養管理辦法」、區分所有權會議討論及決議及公告及修正與執行等方式,透過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及住戶間相互溝通、協調方式取得共識,始為根本解決之道。期能透過本文彙整與改善建議,使公寓大廈住戶、管理委員會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三方,有效解決不必要之問題及糾紛,進而提昇居住品質創造良好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