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 行刑法 立法理由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監獄 行刑法 立法理由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保成法學苑寫的 基本小六法-59版-2023法律法典工具書系列(保成) 和高點法商編委會的 學習式六法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高點所出版 。

靜宜大學 法律學系 邵伊芬所指導 周家豪的 性侵害加害人處遇措施之研究 (2021),提出監獄 行刑法 立法理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性侵害犯罪、性侵害加害人、強制治療、刑後強制治療、科技設備監控、電子監控。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吳豪人所指導 陳梅玉的 人力發電作為替代死刑方案 (2019),提出因為有 死刑替代刑、修復式司法、社會復歸、單車人力發電的重點而找出了 監獄 行刑法 立法理由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監獄 行刑法 立法理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基本小六法-59版-2023法律法典工具書系列(保成)

為了解決監獄 行刑法 立法理由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基本小六法》    嘿!你注意到了嗎?   最近大法小法修不斷,法典都塞便條塞到快爆炸,   嗯,該是換一本法典的時候了!   相信每個讀法律的人都有一本小六法,   而既然是必備工具書,當然要使用最新版的才不會出糗啊!   像是考試時引用錯誤條號,或者寫出已被刪除所以根本不存在的條文……等,   全都是會被扣分的小錯誤!   又不可能時時上立法院查詢最新修法,或是明明已經查詢了,卻漏掉沒有改過去……   這時該怎麼辦呢?該怎麼避免這些錯誤發生呢?   答案就是帶走這本最新的基本小六法     在紙張價格大幅攀升、印製成本越發高昂的情況下,小編仍舊堅持收錄學習上需要查閱的法規群,只要

是重要法規,就一鼓作氣全都網羅進手上雕琢的小六法中,同時,在普遍性常用的法規詳列新舊條文、草案、立法/修正理由,也收錄了國考的命題紀錄、相關條文與相關釋字,讓讀者在查閱時,不只找得到該有的法規演進資訊,還能更加了解考試重點。     新保成基本小六法絕對是你的最佳戰友!     ★再版至今已經59版啦!!!回收近百名讀者的法典使用心得問卷,以下好評關鍵字出現最多次★   ‧資料齊全‧體系完整‧收新釋字   ‧方便查詢‧分類清楚‧標示清晰   ‧版面舒適‧方便攜帶‧完整度高     ★國考六法、小六法的法規都有,一本到底★>>欲參加律師、司法官考試的讀者如是說!!    ◎更多考生、

讀者一致好評~法典推薦◎     --聽高普考考生這樣說--   「有新舊條文對照,及條文設定的原因,更好的是連釋字號也附在條文後面,可以省買一本,很棒與方便的設計!」──正準備高普考的考生     「之前用其他出版社,法條上只有第x條,而沒有第幾項的符號(羅馬字),但保成的有標示所以比較方便閱覽查詢。」──正準備高普考的考生     「排版易讀及條號款項標示清楚」──正準備高普考的考生     --聽地方特考考生這樣說--   「保成的基本小六法雖然有點厚重,不過法規非常完整,足以應付任何考科,個人覺得非常棒。」──正準備地方特考的考生     --聽律師、司法官考生這樣說--   「有新舊

法對照,還有詳盡解釋文,附註歷屆司法官/律師的索引標籤很完整」──正準備律師、司法官考試的考生   「方便好查詢」──正準備司法特考的考生     --聽法律系學生這樣說--   「有附與該法條相關的條文,修正草案也有放入」──準備學校期中考的法律系學生     --聽特考考生這樣說--   「法律條文有分類」──正準備鐵路特考的考生   「排版好看舒服」──正準備關稅特考的考生     --聽初等考考生這樣說--   「法條內有相關釋字和實務見解可以清楚知道」──正準備初等考的考生   「法條有標註必考重點,我覺得很用心,幫助我們快速複習重點」──正準備初等考的考生     適用對象   各

類考試.在校生.實務工作者   ※想要查閱主要大法且能了解修法內容(新舊條文對照、立法理由)、考試重點法規(命題紀錄),並且整理條文與條文間、條文與大法官解釋間關聯性(相關條文)者。     使用功效   收錄普遍性常用法規的新舊條文、草案、草案/立法/修正理由,並且額外收錄國考之命題紀錄、相關條文與相關釋字,讓讀者在查閱時能了解考試重點。     改版差異   修訂   (一)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111.07.22)   (二)律師倫理規範(111.07.03)   (三)法院組織法(111.06.22)   (四)行政法院組織法(111.06.22)   (五)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

(111.06.22)   (六)行政訴訟法(111.06.22)   (七)行政訴訟法施行法(111.06.22)   (八)公務人員保障法(111.06.22)   (九)公務員服務法(111.06.22)   (十)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111.06.22)   (十一)土地法(111.06.22)   (十二)法官法(111.06.22)   (十三)行政罰法(111.06.15)   (十四)著作權法(111.06.15)   (十五)企業併購法(111.06.15)   (十六)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111.06.15)   (十七)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111.06.09

)   (十八)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11.06.08)   (十九)公務人員任用法(111.05.25)   (二十)地方制度法(111.05.25)   (二一)關稅法(111.05.11)   (二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11.05.11)   (二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11.05.04)   (二四)專利法(111.05.04)   (二五)商標法(111.05.04)   (二六)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111.05.04)   (二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11.05.04)   (二八)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11.04.07)   新增憲判字1~15號、並刪除部分較無

考試及學習價值之草案及法規   本書特色     最新‧實用‧專業   ‧立法沿革:明瞭立法時程   ‧條文要旨:洞悉立法要義   ‧命題紀錄:指引考試重點   ‧相關條文:追蹤相關概念   ‧相關釋字:結合實務觀點   ‧草案理由:掌握修法脈動   ‧附錄釋字:涵蓋各號爭點  

性侵害加害人處遇措施之研究

為了解決監獄 行刑法 立法理由的問題,作者周家豪 這樣論述:

性侵害犯罪在社會評價上屬於嚴重的犯罪,對於性侵害加害人之處遇治療即相對受到社會重視,如何有效降低其再犯可能性,是性侵害加害人刑後處遇治療之重點。不論是在東方或西方的社會,與其他犯罪相較,性犯罪總是比較容易引起社會上之關注與討論。本文先介紹性侵害加害人強制治療制度和立法沿革,接著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條之1為中心,從定位、治療處所和評估鑑定程序面向,探討該法條之爭議和問題,並介紹外國性侵害加害人處遇制度可以作為借鏡之處。除了強制治療,運用科技設備預防性侵犯再犯危險也成為趨勢。所謂電子監控,係利用科技的輔助,不但有利於預防犯罪,更可以促進受監控人的再社會化,因而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我國的電子監

控設備法律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和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科技設備監控實施辦法之規定,適用的對象僅限於性侵害犯罪之緩刑或假釋而且受保護管束者,本文希望藉由討論外國的立法例,可以做為我國電子監控制度上的借鏡之處,討論電子監控設備的相關問題,並且提出適合的建議。

學習式六法

為了解決監獄 行刑法 立法理由的問題,作者高點法商編委會 這樣論述:

  本書收錄重要法學概念、實務見解及最新六法相關法規,清楚剖析法條精義,充分理解修法動態,精心編整重要且常用之法規,最適合法商學院在校生研習法規時最佳之工具書。編排體例如下:   (一)現行條文:各法規條次後列有條文要旨。   (二)立法沿革:各法規均詳列歷年修正情形。   (三)洞悉立法現況:精選重要法規之最新修正草案及未施行條文、修正前條文、立法理由。   (四)關連性條文索引:以法學概念整合關連性條文。   (五)歷屆試題索引:提示該法條於國考之重要性,如相關司法官、律師等。   (六)法學概念整理:重要法條之下,以通說整理相關法學概念,以利理解相關法律用語。   

(七)精選實務見解:為求學習方便,於法條之下收錄重要實務見解。   (八)憲法法庭裁判:收錄最新憲法法庭裁判案名及主文,以利查閱。   (九)法規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索引表,將本書收錄之法規依筆畫順序排列,以方便讀者查閱。   書中收錄至7月初止之最新法規,包含: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行政訴訟法及其施行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員服務法、行政罰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地方制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土地法、企業併購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中華民國刑法及其施行法、刑事訴訟法及其施行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法官法......等。

人力發電作為替代死刑方案

為了解決監獄 行刑法 立法理由的問題,作者陳梅玉 這樣論述:

摘要本論文共分為五個章節。第一章緒論,說明本論文的研究背景與動機,首先,江國慶案的啟示是,死刑不該是個解決問題的工具。其次,是杜花明和湯銘雄事件的省思,死刑犯並非都是無可挽回的惡人,而我國的法律剝奪了他活著證明自己的機會。因此,「除了死刑以外,有沒有其他可行的方法呢?」是本文想探討的議題。在這樣的思惟下,本文以社會復歸的視角出發,輔以法律、社會及心理三個面向為基礎,以及法律經濟分析的協力,提出本文的死刑替代刑方案。第二章是說明死刑替代刑方案之條件,本文方案必須符合國際法及內國法禁止酷刑之規範,因此死刑替代刑必須不是酷刑。其次,在被害人長期被排除於案件訴追程序的情形下,考慮到要賦權於被害人,應

該讓被害人重新回到刑罰程序的主體之一的地位,並於過程中為加害人和被害人建構修復式司法的空間。最後以社會復歸為最終目標,因此要為加害人建構身心環境,及補償社會、賠償被害人與復歸後的經濟基礎。加害人首先必須每天完成定量的綠能發電,在每天適量運動對心理所產生的正面影響,作為加害人建構身心環境,在心靈和精神上創造反省的空間,同時培養體能和耐力。並在修復式司法進行下,身心能漸趨平衡,為雙方創造悔悟和宥恕的契機,努力取得被害人的宥恕,並打造對加害人對被害人及社會進行賠償的經濟基礎,以及爭取以服替代刑來替換死刑的執行。第三章說明人力發電之死刑替代刑方案。為了達成社會復歸的目標,本文的死刑替代刑方案包括暫停執

行死刑、進行修復式司法、人力單車(綠能)發電及替代刑來做為從死刑過渡到非死刑的中間方案。暫停執行死刑期間為五年,這五年除了人力綠能發電外,重點在進行修復式司法,藉由加害人與被害人的互動來驗證被害人是否同意宥恕加害人。取得被害人的宥恕後,進入替代刑執行期間,這個期間是以餘命計算刑期,並以餘命計算綠能發電抵刑期的度數,而發電之餘的時間則是加害人要以工作付出勞力來換取工資,並以工資作為賠償被害人、支付監獄及生活費用及累積重生基金。本文同時說明方案的積極特徵,包括不是酷刑、賦權於被害人、制度上反省與和解之機會、賠償社會、形成社會復歸的基礎。以及考量到平均餘命之變動、中途死亡、因故(客觀)不能、放棄出獄

重生的慾望、騙取無期徒刑,性別差異、一心求死的加害人、避免自傷傷人之安全機制 、特別調整:肢障與剩餘時間活動 、發電有無加班限制 、死刑替代刑的工時與工資分配等情形。第四章是對死刑存廢各方的回應,首先是對支持死刑的應報論、嚇阻論及資格論的回應;其次是對被害人的回應,說明賦權的內容;對社會大眾則說明本文方案並未廢除死刑,並非輕放加害人,以及打破刑罰僅是反射利益的結構;對廢死支持者的回應是本方案雖然不能直接廢除死刑,但目標和廢除死刑是一致的。對於應報論者、嚇阻論者、資格論者、被害人以及社會大眾等各方的不安全感、強烈的正義需求等情緒逐一回應,以期能達到與社會對話、溝通的作用。第五章則總結來說,我國尚

未廢除死刑,然死刑這一刑罰已是國際上認定的酷刑,我國的監獄行刑法是以社會復歸為目的的現況下,是否能在死刑和社會復歸間找到一個中間的橋樑,並藉由這一橋樑方案的長期執行,讓我國能漸漸的走向無死刑國家。本文方案不會是對於重大犯罪刑罰的最終方案,僅是扮演一個溝通橋樑的角色,期待社會各界在本文方案中找到轉化的契機,讓我們以智慧和想像力一起建構一個真正具備展望未來福址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