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 載 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白牌 載 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簡禎富寫的 藍湖策略:發展智慧化管理科技與數位決策,超越藍海紅海循環宿命 和司徒玉蓮的 司徒玉蓮的紅塵.悟紅塵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天下雜誌 和天地圖書所出版 。

中央警察大學 資訊管理研究所 鄧少華、董正談所指導 劉佑榆的 智慧型監視系統之研究-以取締機場違規載客為例 (2020),提出白牌 載 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智慧型監視系統、科技執法、深度學習、推播。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洪家殷所指導 林璧緣的 Uber在臺營運相關法律問題之探討 -以公路運輸管制規範及裁罰為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Uber、共享經濟、管轄、行為數的重點而找出了 白牌 載 客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白牌 載 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藍湖策略:發展智慧化管理科技與數位決策,超越藍海紅海循環宿命

為了解決白牌 載 客的問題,作者簡禎富 這樣論述:

借鏡科技產業演化趨勢,引領台灣各個產業掌握轉型先機 電動車、5G通訊、元宇宙、工具機、傳統產業、中小企業轉型獲利的藏寶圖     以快速演化的科技產業生態系統,借鏡台灣企業興衰實例   洞察產業先機與策略佈局,發展科學管理和智慧科技實現創新商業模式     臺商征戰全球開拓新藍海以提升規模效益,卻常被大企業要求降價,與後進者快速複製而陷入紅海苦戰?台灣產業如何在大國重回製造的賽局中,運用有限資源突圍,打造自己的新藍湖,永續經營徐圖霸業?     清華講座教授暨美光講座教授簡禎富以累積三十年的產業實證和本土案例為基礎,從解決各種「問題點」,沿著產業上下游為「軸線」的垂直整合,到產業生態「系統

面」的洞察,提出「工業3.5」混合策略,提前收割升級的價值,並在重構中的全球產業鏈卡位。新冠疫情加速全球供應鏈重組,帶來更多挑戰和機會,雖然有各種解決方案,許多產業和中小型企業卻受限於規模和資源,難以達到工業3.5更遑論工業4.0。作者提出「藍湖策略」協助企業連結策略定位與聰明生產,導入科學管理與智慧科技,先厚植實力,建立穩固的藍湖市場。     「藍湖」比喻整體潛在市場(Total addressable market, TAM)規模小,不會吸引太多大企業競爭而很快轉為紅海市場。藍湖策略專注利基產品或關鍵零組件,可以主動將藍海碎形化成為藍湖甚至藍池塘,透過客製化、智慧科技和自主研發提高相對競

爭力,讓更多企業成為隱形冠軍維持高毛利率,打造藍湖聯盟生態系統,推動台灣成為全球彈性製造中心。   本書特色     ●從科技產業大歷史看見問題與機會,借鏡成功案例,提供5G、電動車等產業掌握商機,以及中小企業加速轉型的策略參考。   ●從大局提供見樹又見林的觀察,連結策略定位、聰明生產需求到製程、管理上的痛點,提供最接地氣的解決方案。   ●為企業提供穩健務實的數位轉型方針,厚植核心能力,主動造局。   ●透過工業3.5、藍湖策略幫助中小企業善用資源成為隱形冠軍,協助台灣各個產業普遍升級。   名人推薦     國立清華大學張忠謀講座教授 史欽泰   創意電子董事長/財團法人台積電文教基金會

董事長 曾繁城   聯發科技董事長 蔡明介   工研院董事長/資策會董事長  李世光   臻鼎科技董事長  沈慶芳  欣興電子董事長  曾子章    中央研究院院士  盧志遠       友達光電董事長 彭双浪   力旺電子董事長  徐清祥    信驊科技董事長  林鴻明   台中精機董事長   黃明和   SEMI 全球行銷長暨台灣區總裁   曹世綸   清華校友總會長   蔡進步  清華百人會會長  余明光   春池玻璃研發長   吳庭安   好評推薦     「創新的目的是來自於解決問題,才能創造價值,但在創新之前,能否拋開成功的包袱,也是所有組織或企業邁向組織轉型的必經之路。我特別鼓勵

大家特別是年輕的讀者,可以從本書培養對產業大局趨勢的掌握和器識。」──國立清華大學張忠謀講座教授 史欽泰     「這本書從累積的產學合作計畫和個案研究為基礎,分析產業演進的趨勢、公司發展的策略和升級轉型的挑戰。除了可以提供不同產業高階主管的參考外,也是培養產業領導人才的重要教材。」──創意電子董事長/財團法人台積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曾繁城     「簡禎富教授是少數能將學術理論基礎與產業實務相結合,且不斷的研究創新,為橫跨產學研三界最扎實的教授。本書對於思考公司在產業生態系統中的角色和發展策略,有相當大的啟發。」──臻鼎科技董事長  沈慶芳     「簡教授以畢生的精華新撰此書,對智慧轉型、

智慧工廠開展的影響力必定很大、很深遠,廣為產、學、研人士購買參閱研究,此書和《工業3.5》將成為推行智慧轉型、智慧工廠的必備書籍,引領台灣產業一起升級轉型,嘉惠企業及社會。」──欣興電子董事長  曾子章

白牌 載 客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屏東枋山6月爆發Delta群聚感染,讓當地居民到現在還餘悸猶存,當時的指標個案,就是一位違規載客的白牌車司機。沒想到不到3個月,屏東監理站又在當地查獲一位高齡80歲的白牌車司機,不但非法載客、還超載5人,將依法重罰10萬元,並分別吊扣駕照及牌照4個月。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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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型監視系統之研究-以取締機場違規載客為例

為了解決白牌 載 客的問題,作者劉佑榆 這樣論述:

隨著時代的演進,以及科技日趨進步下,攝影設備(例如:路口監視器、居家監視器、手機錄影、行車紀錄器、運動錄影機、空拍機…等)可說是隨處可見,透過數位化的處理,可將影像紀錄儲存於硬碟、記憶卡、光碟,甚至是雲端中,如今,數位影像對於違規、違法行為的現還原都是不可獲缺的利器。電腦設備中軟、硬體技術的提升,且購買成本也比以往降低許多,再加上網際網路的普及化,人們對於3C產品的依賴程度,可說是寸步不離,這也使得數位資料(例如:圖片、文字、影片等多媒體資料)量呈現倍數增加,讓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又重新掀起熱潮。深度學習是現今人工智慧進步最迅速的領域,它利用類神

經網路(Artificial Neural Network, ANN)做為基礎,透過多層感知器的卷積運算,提取更多圖像裡的特徵資訊進行學習,使電腦容易從實體中來學習任務,以達到更精確的辨識效果。現行交通執法科技設備,除了闖紅燈超速照像外,也有針對違規停車、跨線行駛、車牌辨識等智慧型監視功能,這些設備及技術均已相當成熟,能有效地嚇阻違停亂象、杜絕駕駛人僥倖違停的心態,亦能大大減少警力耗費及員警執勤的負擔。桃園國際機場入境大廳內一直存在違規攬客的現象,長久以來都影響著航廈內的秩序,不過機場內設有密集的監視設備,隨時監視著航廈內的秩序,故本研究即在探討如何利用現有設備及結合成熟的人工智慧科技(車牌辨

識系統、人臉辨識系統、人類行為辨識系統),打造一個智慧監視系統,再將警示的資訊即時推播給線上執勤人員,來協助員警更有效地取締違法業者,以維護機場秩序。

司徒玉蓮的紅塵.悟紅塵

為了解決白牌 載 客的問題,作者司徒玉蓮 這樣論述:

  本書是司徒玉蓮的自傳故事。司徒玉蓮有很多傳奇經歷。她出身草根階層,與不少黑幫頭領識於微時;長年與幫會打交道,卻不屬於任何幫會;近年還被邀擔任世界洪門組織的創會會長。   她長袖善舞,做賭業而首創貴賓廳、沓泥碼,把賭廳營業額一口氣推高五十倍至一億港元。做貿易生意做到去西非;在大陸卻因做生意涉事而一度成為階下囚……   常年遊走四方,她可算是經歷世故之「老江湖」。年過七十,閱歷豐富,加上宗教信仰的啟導,令她對生命有一些想法,希望藉着出版這本書,跟書友分享:在紅塵中拼命追此逐彼,究竟是紅塵誤了我?還是我誤解了紅塵?  

Uber在臺營運相關法律問題之探討 -以公路運輸管制規範及裁罰為中心

為了解決白牌 載 客的問題,作者林璧緣 這樣論述:

Uber起源與多數科技新創事業相同,來自「使用者的需求」,已在全球700多座城市提供乘車服務,範圍遍及全球63個國家或地區。創辦人葛瑞·坎普(Garrett Camp)與崔維斯·卡蘭尼克(Travis Kalanick)來自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因許久招不到計程車而產生Uber構想,隨後成立Uber Technologies Inc.,以開發行動應用程式Uber APP、建立網路資訊平台連結乘客與司機,甫推出即快速地擴展至世界各大城市,為小客車載客市場帶來了變化,首當其衝受影響者乃計程車相關產業,導致Uber所到之處皆引發當地既有計程車業者強烈反彈,我國也不例外。惟Uber似乎藉由

這些抗爭活動而打響名號,其不畏當地政府之警告或處罰,堅持以網路平台服務業者之角色,持續經營小客車載客市場,並不斷地擴張版圖與推出新服務項目,招募更多的民眾加入Uber,成為眾所皆知的運輸服務業者;又以共享經濟為號召,尋求民眾的支持,讓使用Uber、認同Uber的民眾為其發聲,藉此與政府抗衡。Uber於我國即曾經陷入違規經營、主管機關舉發、裁罰、行政救濟等輪迴,以及政府、既有業者、Uber與其支持者等三方關係之角力。 不論是Uber來臺營運初期以招募自用車與一般駕駛人加入Uber搭載乘客之營運模式,或者後期與小客車租賃業者合作之營運模式,皆存有是否適用我國公路運輸管制規範之疑慮,因其新穎之

經營方式並非相關公路運輸管制規範制定當時所得預見,爰本研究先予釐清Uber之營運模式,比較其與既有業者不同之處,並認為其應有現行公路法相關規範之適用,尚無需另訂專法或另增訂新服務業別以之納管;又對於Uber與自用車司機合作時期所涉及之處罰管轄機關、行為數認定等行政裁罰爭議,由於學說、行政法院與實務作業上,仍有不同之意見,將於本研究詳加討論,期對於日後主管機關在管制方式與手段選擇上,能夠更加合法、適時、有效率地處理問題,以因應平台時代的來臨。同時也期待Uber或日後與其相似之平台業者衍生之爭議能夠及時且圓滿地獲得解決,避免行政、司法、社會資源的耗費,並且在合法的前提下,與未來科技、技術作結合,如

無人車、自動駕駛等,使交通運輸產業整體得以正向發展,民眾能夠更加「行」的安全與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