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來區長選舉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國立政治大學 行政管理碩士學程 陳敦源所指導 高魁宏的 直轄市原住民自治區與區公所行政效能之比較研究- 以烏來區與坪林區為例 (2021),提出烏來區長選舉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直轄市、區公所、原住民自治區、行政效能。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成人教育研究所 余嬪所指導 李雅慧的 公民團體社會運動行動策略之研究--以2020高雄市長罷免案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公民團體、社會運動、行動策略、罷免的重點而找出了 烏來區長選舉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烏來區長選舉,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直轄市原住民自治區與區公所行政效能之比較研究- 以烏來區與坪林區為例

為了解決烏來區長選舉的問題,作者高魁宏 這樣論述:

地方制度法於2009年4月修正,成為縣(市)改制為直轄市的法源依據。區公所升格後,許多權責回歸直轄市政府,主要的功能則為執行市府交辦事項,但是面臨日益龐大、複雜且多元的區政業務,許多問題逐漸浮現,甚至難以發揮區公所預期的效能。另一方面,原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包含台北縣烏來鄉、台中縣和平鄉、高雄縣茂林鄉、桃源鄉及那瑪夏鄉等地區,在改制升格為直轄市後,喪失地方自治團體法人的地位,而為尊重臺灣原住民族的權益,立法院又於2014修訂地方制度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條文,使直轄市原住民自治區,重新擁有地方自治的權限。因此本研究對於直轄市轄下原住民自治區及一般區公所在行政體制修正後,兩者體制不同的情況

下同時涉及到區公所與市府各層級單位間之權責劃分與職務歸屬,以及區公所與市民間,要如何設置一種和諧且運作順暢的治理機制的相關課題進行研究,並以新北市政府轄下坪林區公所及烏來區公所兩者的行政效能作為本研究的比較案例,並分別從兩者的表現、行政效能及對於地方治理品質影響等面向進行分析。研究發現,由於不同制度的關係,導致兩者在各面向的表現均有所不同,因此本研究最後對於直轄市政府及區公所分別提出建議,包含了業務調整、資源重分配、業務考核精緻化、人員職等提升、設定區長任期、提升專業倫理素養等,希望相關的建議,能有效提升區公所的服務的品質,獲得更多民眾的認同。

公民團體社會運動行動策略之研究--以2020高雄市長罷免案為例--

為了解決烏來區長選舉的問題,作者李雅慧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研究公民團體社會運動行動策略之研究,目的在瞭解參與罷免運動的公民團體倡議發展過程,對於主要訴求的議題如何持續倡導,以及公民團體如何在社會運動中發揮影響力,與探討其所產生的種種現象,研究者以半結構式的深度訪談方式,以公民團體6位核心人員的談話進行探討其所扮演之角色、組織運作內外之困境,並且分析公民團體進行社會運動所達成目標的關鍵運作策略。本研究目的包括:1.探討G團體在罷韓運動中所扮演的角色。2.探討G團體在罷韓行動理念、組織架構與分工。3.探討G團體組織運作策略。根據本研究結論分析發現有:一、公民割草行動在罷韓運動中所扮演的角色有:倡議、非暴力社會運動、公民草根團體。二、G團體罷韓

行動是集體民意的發聲三、以非暴力貫徹行動理念,抵擋韓粉的反彈和政府的行政不中立現象(韓粉、行政資源等)四、新型態的公民意見表達擂台,在辯論、討論、批判的過程自由表達與思想改變五、民主精神的體悟與實踐,小市民的動員集結也能產生撼動城市的大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