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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傳大學 財金法律學系碩士班 余雪明所指導 黃鈺婷的 金融創新下洗錢防制之研究-以虛擬通貨為核心 (2021),提出瀛睿策略顧問有限公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虛擬貨幣、比特幣、洗錢防制、虛擬通貨、虛擬資產、打擊資恐、穩定幣、區塊鏈。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系研究所 王志誠、葉錦鴻所指導 王希文的 談金融生態圈之發展及規範: 以電子支付、純網路銀行及開放銀行為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金融科技、電子支付、純網路銀行、開放銀行、金融生態圈的重點而找出了 瀛睿策略顧問有限公司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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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創新下洗錢防制之研究-以虛擬通貨為核心

為了解決瀛睿策略顧問有限公司的問題,作者黃鈺婷 這樣論述:

近年來金融科技的興起,科技創新下產生的「虛擬通貨」,被不法分子利用,透過各種不同的手法將其連結至原有的金融體系達到洗錢的目的,而因應科技的進步伴隨而來的犯罪手法也跟著升級,被認為有正視的必要性,近年各國也陸續祭出新的監理規範及法規政策,包含牌照化管理、課稅問題、法令遵循等,面對來勢洶洶的虛擬通貨,各國亦不斷的修正調整相關法規範,以保護投資人及業者,而我國前於2018年11月7日修正洗錢防制法,將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者納入法規管制,為台灣首部明文對虛擬通貨進行監管之法規,然而雖然已將其納入法規範,但對於其定義、性質、特性、應受監管之類型及相關服務商營業等規範無明確定義,以至業者無明確法規範可遵

循,致業者難以執行、遵循洗錢防制政策。行政院於2021年指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本事業之洗錢防制主管機關,並於同年4月7日指定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之範圍,爰參酌FATF發布之建議,訂定「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同年6月3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第11002720401號令訂定發布《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全文共18 條;除第7條另定施行日期外,自110年7月1日施行。本文首先透過瞭解洗錢行為與虛擬通貨運作之概念,並分析虛擬通貨與洗錢防制之關聯性,以了解虛擬通貨如何運用於洗錢活動之中,進而介紹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之國際公約及規範,

及其交易所造成的國際衝擊和問題,並参考世界各國的監管制度及較完善的洗錢防制機制,以檢視我國現行法對於洗錢防制之發展及針對虛擬通貨交易政策,以提出未來監管之方向及建議,期許我國在虛擬通貨之法規及監管上能有較完善的法規體系。

談金融生態圈之發展及規範: 以電子支付、純網路銀行及開放銀行為中心

為了解決瀛睿策略顧問有限公司的問題,作者王希文 這樣論述:

以金融科技發展沿革為始,介紹全球發展趨勢、金融業衝擊及監理法制議題,並從支付觀點切入,聚焦在支付工具虛實整合,擴大電子支付機構的業務範圍(有稱為輕量版純網路銀行)與純網路銀行的開放,進而討論開放銀行,建立共榮金融生態圈重要的里程碑,介紹我國現行法令、政策目標及進程,另參酌外國法制、發展背景與模式,從國際經驗探究我國未來發展趨勢、監理及風險辯識,參酌學者與實務觀點,提出建議。 金融科技帶給傳統金融業巨大衝擊,以及面臨新型態風險,例如:隱私權保障、洗錢防制之疑慮,法規作為一切金融科技開放基礎,以及保護消費者安全及資訊安全之手段,我國需建立一套有利市場且降低上開新型態風險之法令,以因

應數位金融生態圈之發展趨勢。 消費者只意識到支付行為,銀行的角色則隱身在後,且金融科技將使金融服務業以及多項涉及金融服務的產業相互串聯,形成跨產業的交易模式。在面對跨產業與跨境之交易需求,資安、隱私權、洗錢、消費者保護及監管問題層出不窮。又為了平衡金融穩定與金融創新需求,建立「以風險爲本」之監理架構,採行差異化監管模式,針對不同的業務部們分配資源以提升監理效能,同時降低業者法遵成本。為了解決金融科技與金融法規調適的問題,應多利用金融監理沙盒實驗,與監管者在合作解決過程中發生的監理與法制面問題,在金融發展的同時兼顧金融消費者保護。又隨著電子支付快速發展,國際掀起無現金社會及法定數位貨幣之趨

勢,然唯有兼容並蓄現金與多元電子支付工具,方可建立完備的支付生態體系。 推動銀行透過與第三方平台合作,以開放應用程式介面API共享金融數據資料,也將金融數據的主導權還給消費者,促進金融體系的競爭力,當純網路銀行加上開放,兩者結合並大量異業合作,期催生出最貼近消費者需求的數位金融生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