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類論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法政類論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余振華寫的 刑法總論(增訂四版) 和廖義男,陳春生,董保城,陳清秀,陳淑芳,簡玉聰,黃錦堂,林明鏘,宮文祥,陳靜慧的 職權命令與風險行政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雙中薈: 歷史學青年學者論壇 - Google 圖書結果也說明:關於法政速成科的學科程度,誠如論者所稱,「無論就課程編排還是師資而言, ... 科與留日法政教育〉,載丁新豹,周佳榮,黃嫣梨(主編):《近代中國留學生論文集,頁000-000。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張四明博士所指導 李瑞泰的 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政策設計與執行爭議之研究 (2021),提出法政類論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交通違規檢舉、警疲民怨、政策設計、過度授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碩士班 林政逸所指導 蔡彥廷的 探討市場改建對於街道攤販的衝擊與時間性–以東門市場改建暨周邊街廓都市更新案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傳統市場、街道攤販、時間性的重點而找出了 法政類論文的解答。

最後網站龙艳- 中国人民大学- 外国语学院 - X-MOL則補充:... 法政类硕士生学术英语拔尖班博士:法政类博士生学术英语拔尖班科研项目: 法学人才国际化:法政类硕士生学术英语拔尖班“英语版《法律的概念》和英语学术论文写作与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法政類論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刑法總論(增訂四版)

為了解決法政類論文的問題,作者余振華 這樣論述:

  本書是刑法總論之體系書。體系書不單是「解說」而已,更必須超越「解說」之範圍,明白地顯示著者本身之「理論體系」,依此而建構毫無矛盾之「理論」,進而具有說服力地論述該種「理論」。本書是依據「理論體系」,針對刑法各種爭議問題,集結各家學說與實務見解,提出適切解決問題之論點。   全書由第一篇「刑法基礎論」、第二篇「犯罪論」、第三篇「刑罰、沒收與保安處分」等三大部分所架構而成,其中第二篇「犯罪論」係本書之重要環節。第二篇「犯罪論」,主要係採德國與日本通說之犯罪三階層理論體系,就構成要件論、違法性論、責任論、未遂論、正犯與共犯論、罪數論分別深入詮釋與解說。第三篇「刑罰、沒收與保

安處分」,更針對最近所增修之新規定,做提綱挈領之介紹與分析。

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政策設計與執行爭議之研究

為了解決法政類論文的問題,作者李瑞泰 這樣論述:

政府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政策,期待以「警民協力」的方式遏阻警察不在場僥倖違規的行為,以達成民眾能遵守交通法規、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之目的。自從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檢舉案件從 2013年起逐年暴增,一直到 2020年已增加成長超過 30倍;然而,高舉發量並無降低交通事故傷亡人數,造成「警疲民怨」,屢有提案廢除本項檢舉政策聲浪不斷增加。透過Schneider 與 Ingram 1990)政策設計的結構邏輯觀點,本研究主要探 討政府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政策設計的適當性,並透過焦點座談會及深入訪談等質性研究方法,檢視現行交通違規檢舉政策是否在存過度授權的問題?未來如何修正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政策設計

,以發揮輔助警察執法及達成改善交通秩序的目標。本研究主要發現包括:(1)現行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政策設計,存在過度授權的問題; ;(2)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政策,如每年產出檢舉超過 60%違規停車案但多數缺乏公益性和必要性,同時造成「警疲民怨」的副作用;以及 (3)未來應限縮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項目,特別是著重於危害交通安全情節重大 之違規行為檢舉。

職權命令與風險行政

為了解決法政類論文的問題,作者廖義男,陳春生,董保城,陳清秀,陳淑芳,簡玉聰,黃錦堂,林明鏘,宮文祥,陳靜慧 這樣論述:

  本書收錄「職權命令」與「風險行政」兩編,共計十篇的學術論文。是台灣行政法學會邀請卓有聲譽的專家學者,彙集智慧而成。     於「職權命令」部分,緣民國110年8月,行政院正式向立法院,送出「行政程序法」修正草案,乃該法施行20年來,最大幅度的修正案。並將職權命令,新增訂入修正草案第157條之1。廖義男、陳春生、董保城、陳清秀、陳淑芳、簡玉聰六位學者,分別就吾國憲法規定、公法釋義學、行政實務、比較法,特別從二戰前後的日本法等眾多角度,就職權命令有無合憲性、合法性,有無訂入行政程序法之必要;設若增訂條文,則應如何立法等議題,深入研究。     至「風險行政」部分,由黃錦堂、林明鏘、宮文祥、

陳靜慧四位學者,針對添加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美國進口(萊豬案),引發的食品安全與地方自治條例是否有效問題,憲法法庭作成111年憲判字第6號「萊劑殘留標準之權限爭議案」;「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引發諸多爭議,特別是第7條概括授權條款,是否缺乏法律明確性,即以職權命令剝奪人民行動自由之問題;另外,在成功防疫背後,應有風險行政下的省思意識,吾人必須要求行政機關,提升決策程序的透明度、促進行政機關的課責性;最後,用科技防疫雖有優點,但更蘊藏不當侵害個人資訊隱私權的風險。是以採用手機定位資料、接觸追蹤等程式來防疫,是否符合法治國原則與基本人權保障的要求等議題,均展開深刻討論。     本書可

作為立法智囊參考,對於行政機關與司法從業人員,也深具學理與實務的價值。關心上述議題的公共大眾,也可從本書獲得豐富的資訊。

探討市場改建對於街道攤販的衝擊與時間性–以東門市場改建暨周邊街廓都市更新案為例

為了解決法政類論文的問題,作者蔡彥廷 這樣論述:

傳統市場改建計畫為近年來臺北市政府的重要政策,針對市場的軟硬體設施進行全面性的整頓,期望能夠藉此改變市場老舊的意象,提升整體的環境品質。然而,既有文獻指出,對於市場改建此種建成環境的研究,缺乏對於權力與時間的探討。故此,本研究以「東門市場改建暨周邊街廓都市更新案」為研究案例,透過時間性的角度,探討市場改建推行過程中所存在的「計畫的時間」和「攤販的時間」,以及彼此之間的抗衡。本研究採取質性研究進行,透過觀察研究法、訪談研究法及次級資料分析法作為資料收集的途徑,並以時間地景作為研究分析架構。本文的結論有三:第一,規劃下所存在的不同時間政治,反映了不同利害關係人所擁有的權力,以及對於時間的控制程度

;第二,計畫的時間性不僅受到利害關係人的影響,亦牽扯於其他銜接計畫;第三,快速的規劃使計畫缺乏彈性,當面臨意外的變革時,將迫使計畫停滯。在基於本研究之結論,並參考過往學者所提倡的緩慢規劃,提出未來發展與治理之建議,以促成更具包容性的都市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