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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新保全 ptt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薏偉寫的 就是這本民事訴訟法體系+解題書(二版) 和呂晟的 老師開講 行政法(下) 高普地特.司法特考.國考各類科(保成)(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法思齊所指導 董子涵的 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的刑事責任 —以網路服務提供者為中心 (2021),提出正 新保全 ptt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復仇式色情、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隱私權、被遺忘權、網路服務提供者、通知∕移除義務、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性隱私影像侵害犯罪防制條例草案。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 鄭菀瓊所指導 林宛誼的 被遺忘權與資料留存的悖論—以區塊鏈技術為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區塊鏈、側鏈、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刪除權、被遺忘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正 新保全 ptt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正 新保全 ptt,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就是這本民事訴訟法體系+解題書(二版)

為了解決正 新保全 ptt的問題,作者薏偉 這樣論述: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民訴體系最清楚   本書將民事訴訟法區分成「起訴前階段→起訴合法要件審查階段→訴之利益審查階段→本案請求有無理由之審理階段→程序終結階段→起死回生階段」,讓讀者可以輕易掌握一個真實民事訴訟事件之程序流動     ★最高法院判決收錄最完整   最高法院判決在國考上的份量越來越重要,本書收錄超多具參考價值判決,並且將重要判決的案例事實整理出來     ★學說見解整理最白話   我懂民訴法文章很難有耐性看下去,本書把老師們的見解用最白話的方式整理並比對彼此見解的差異     ★統合處理最有效率   本書利用「統合處

理」的小單元,將可能混淆的法律概念放在一起,使讀者可以輕易釐清 作者簡介   薏偉     台大法律碩士   律師高考及格   司法官特考及格 1 起訴前階段 【第一節】督促程序 1-3 第一項 Step1 聲請支付命令合法要件審查階段 1-3 第二項 Step2 法院審理階段 1-4 第三項 Step3 支付命令之效力階段 1-5 第四項 Step4 債務人之救濟階段 1-7 【第二節】調解程序 1-10 第一項 Step1 聲請調解階段 1-10 第二項 Step2 調解程序進行階段 1-12 第三項 Step3 調解之效力階段 1-13 第四項 Step4 調

解之救濟階段 1-15 【第三節】起訴前蒐證程序-證據保全 1-16 第一項 Step1 聲請證據保全階段 1-16 第二項 Step2 法院審理階段 1-18 第三項 Step3 證據保全實施階段 1-18 第四項 Step4 證據保全協議效力階段 1-21 第五項 Step5 與本案訴訟連結階段 1-23 【第四節】保全程序 1-25 第一項 假扣押程序 1-25 第二項 假處分-一般假處分 1-32 第三項 假處分-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1-38   2 起訴合法要件審查階段 【第一節】體系建立 2-3 【第二節】關於其他起訴程式或要件(民訴§249Ⅰ⑥) 2-5 第一項 未踐行起訴前必要先

行程序 2-5 第二項 訴之聲明不合法 2-5 第三項 訴訟費用 2-14 【第三節】關於當事人(民訴§249Ⅰ③、④、⑤) 2-21 第一項 前提(當事人兩造對立原則、當事人確定) 2-21 第二項 當事人能力 2-23 第三項 訴訟能力與法定代理 2-27 第四項 訴訟代理 2-31 【第四節】關於法院(民訴§249Ⅰ①、②) 2-45 第一項 國際管轄權之有無 2-45 第二項 民事審判權 2-50 第三項 管轄權 2-55 第四項 迴避 2-74 【第五節】關於訴訟標的(民訴§249Ⅰ⑦) 2-76 第一項 民事訴訟法核心-訴訟標的理論 2-77 第二項 訴訟繫屬中之一事不再理-重複起

訴禁止原則 2-91 第三項 具體訴訟之套用 2-98   3 訴之利益審查階段 【第一節】主觀訴權要件-當事人適格 3-5 第一項 一般判斷標準 3-5 第二項 訴訟擔當 3-8 【第二節】客觀訴權要件-權利保護必要 3-67 第一項 一般判斷標準 3-67 第二項 三種訴訟類型之具體適用 3-68   4 本案請求有無理由之審理階段 【第一節】一般性規定 4-3 第一項 訴訟程序停止 4-3 第二項 送達 4-12 【第二節】爭點集中審理 4-18 第一項 程序面之要求-爭點集中審理主義 4-18 第二項 當事人面之要求 4-99 第三項 法院面之要求(闡明權、闡明義務) 4-113 【第

三節】紛爭集中審理 4-124 第一項 原告側 4-124 第二項 被告側-反訴 4-217 第三項 第三人側 4-226   5 程序終結階段 【第一節】起訴後移付調解 5-3 第一項 原訴訟程序之處理 5-3 第二項 起訴後移付調解之救濟 5-3 【第二節】和解 5-4 第一項 要件 5-4 第二項 效力 5-8 第三項 救濟-請求繼續審判 5-10 【第三節】判決 5-12 第一項 判決之主文 5-12 第二項 判決之作成 5-18 第三項 判決之瑕疵 5-20 第四項 判決之效力 5-22 【第四節】訴之撤回 5-56 第一項 要件 5-56 第二項 效果 5-58   6 起死回生階

段 【第一節】再審 6-3 第一項 Step1 向何法院提起再審之訴 6-3 第二項 Step2 受訴法院如何審理再審之訴 6-4 【第二節】變更判決之訴 6-10 第一項 Step1 向何法院提起變更判決之訴 6-10 第二項 Step2 受訴法院如何審理變更判決之訴 6-10 【第三節】第三人撤銷之訴 6-14 第一項 Step1 向何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 6-14 第二項 Step2 受訴法院如何審理第三人撤銷之訴 6-14 索引 A 二版序     記得在補習班上課的第一堂,有同學來問我:這本書這麼薄,真的可以應付考試嗎?(眼睛充滿質疑)     我反思了一下當

初撰寫這本書的初衷,市面上的民事訴訟法教科書、參考書的厚度,都是砸到腳會飆罵三字經的重量,但為什麼多年來,無數的考生無論再怎麼念,每次ptt上講到哪一科最難唸,永遠都是民事訴訟法呢!一部分的原因可能是因為考生永遠搞不懂「邱派老師」到底想怎樣、另一部分的原因可能是民事訴訟法實在太受實務見解擺布惹!所以無論再怎麼念,永遠都抓不到考點、寫不出層次、交不到女朋友(這毫無關聯)!     因此,這本書就這樣誕生惹,除了內容濃縮再濃縮、提煉再提煉外,幾個本書的小細節您必須知道:     ★考試提醒   在幾個讀者會不小心想偏,或需要再多作說明的概念下,有用白話文補充解釋,讓讀者可以往正確

的道路上前進。     ★統合處理   如果一個概念念不熟,只要將相類似的概念放在一起比較,就會突然變得很清澈!     ★實際走一遍   這是我覺得本書最有價值的一個部分,因為絕大多數的考生在接觸法律之前,可能會在新聞看過刑法、刑事訴訟法,而多多少少會有些印象,但絕對不會有人報導民事訴訟法,實在無聊到爆!所以大家對於民事訴訟法才會這麼的陌生,因此有必要將活生生的最高法院判決事實摘錄出來,然後套用到相關概念上,這樣才能相輔相成、直達人生新境界(不需要這麼浮誇吧)~     最後的最後,2020年實在發生太多事情惹,馬雅人說的世界末日是2020年、不是2012年吧(是不

是歷史學家看錯),在各位辛勤準備考試的道路上,不要忘了隨時對身邊重要的人表達感謝、表達愛意,也不要忘了在這個複雜、險惡的世界裡,保持善良的心、強健的體魄、迎接生命中的每個挑戰吧!!!   薏偉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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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的刑事責任 —以網路服務提供者為中心

為了解決正 新保全 ptt的問題,作者董子涵 這樣論述:

隨著網路資訊普及化以及網路平台串流軟體的發達,「復仇式色情」的犯罪型態逐漸受到重視,但法律的發展卻遠遠跟不上現實被害人受保護的需求。 第二章中主要探討「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的犯罪是否有必要以刑事制裁之方式限制「影像散布者」來達成保護被害人的目的,如是,則保護法益與立法之正當性為何?參考比較法上之法展,我國現行刑法是否能夠充分評價此一種犯罪行為,亦或有必要另行立法補足漏洞?立法又應該如何執行與設計,可能面臨之法律解釋與爭議問題有哪些?皆於本文第二章中詳細討論。 如確立了「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行為有必要以刑罰方式為限制「影像散布者」後,第三章從網路環境的角度觀察,最有效率能夠防止

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行為或是降低損害的風險的角色,可能不是扮演直接行為人的影像散布者,而是屬於第三方,控制網路平台的「網路服務提供者」。基於此,僅僅要求立法處罰直接行為人的影像散布者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行為,可能不足以解決復仇式色情的犯罪社會問題,課予網路服務提供者一定的網路資訊內容管控義務,或許是更有效率的做法。本文即基於此,探討如要課予網路服務提供者一定的刑事法律責任與義務,於法理基礎及比較法上,是否有足夠的正當性。 本文最後心儀的結論認為,處罰影像散布者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已成為當代的立法趨勢,但針對課予網路服務提供者一定的網路資訊內容管控義務尚在發展階段,筆者基於建立被害人的「

被遺忘權」請求權基礎出發,導出有必要建立網路服務提供者應負「實質內容提供者」與「違反網路服務提供者義務」責任之制度性保障,而後者目前較有共識的義務標準為「接受被害人之通知後立即移除」之被動消極管控義務。目前性隱私影像侵害犯罪防制條例草案中「處罰幫助犯」以及「處罰未遂犯」之規定,應能將之作為支持「違反網路服務提供者義務責任」與「實質網路內容提供者責任」的處罰正當依據。

老師開講 行政法(下) 高普地特.司法特考.國考各類科(保成)(二版)

為了解決正 新保全 ptt的問題,作者呂晟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1.想要報考司法特考、高普考、地方特考、警察特考考試者   2.想要從基礎到進階清晰理解行政法者      適用時間:   無限制     使用功效:   行政法又龐大又抽象,光是蒐羅文獻頭就暈了,更何況還要理解和論述運用!怎麼辦?     這時,詳細蒐羅整理行政法大量學說、實務見解等文獻資料,並置入在各章節適當之處的《老師開講 行政法》就是您的最佳選擇!     行政法要學的東西那麼多,要是在考前看不完怎麼辦?   觀念、學說、實務見解……好多啊……     記不住那麼多內容怎麼辦?如何把讀過的內容轉換成有條理的申論作答?選擇題選項看起來都好像,如何提升作答速度和準確

度呢?     到底該怎麼做才能夠得到高分呢?解套方法在哪?   你需要的是~一本替你整理好豐富學說資料的參考書   給你見樹又見林的閱讀體驗     本書此次的改版,主要是針對文字內容進行潤飾、錯字修改,最重要的是針對許多實務見解予以刪減,除了補充最新的最高行政院決議外,並將釋字更新至第777號解釋。     改版差異:   依據法規修訂   本書特色     ★大量白話解說行政法抽象概念   這些解說是老師學習、研究行政法十多年來所得之心得,也是專研多年行政法的學習心法~毫不保留濃縮在本書中!讓你在閱讀本書時,有老師伴讀之感,高效學習不寂寞!     ★整理表格,清晰明瞭   本書特別設計

許多相關表格,幫助讀者好讀、好記憶,並藉此釐清、比較許多行政法相關的重要概念,讓不清不楚的觀念茅塞頓開!     ★詳細蒐羅、整理大量豐富的學說和實務見解等文獻資料   本書將行政法大量豐富的學說、實務見解等文獻資料,予以詳細蒐羅整理後,再置入各章節適當之處,除了節省考生自行收集資料之時間,更可避免有僅讀一家學說而見樹不見林之憾!

被遺忘權與資料留存的悖論—以區塊鏈技術為中心

為了解決正 新保全 ptt的問題,作者林宛誼 這樣論述:

生物辨識技術及資訊科技的提升使數位足跡逐漸與個人身分合一,個人資料保護議題中被遺忘權(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RtbF)以及其下所關連之刪除權(The right to erasure)、刪除連結權(The right to de-listing)議題已受到多國重視;然而在實務運用中,資料留存基於產業分析、復盤、稽核、偵測、控管、舉證、法遵等原因,仍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兩者間的拮抗關係應如何取得衡平,值得研究。分散式帳本、共識機制的運作模式,賦予區塊鏈(blockchain)技術去中心化、難以竄改且高度透明等特質,有利各種資料的紀錄及查驗、取代第三方公證、直接證明

真實性的潛能,在數位證據的資料留存顯有助益。但也因此,區塊鏈技術的運用不免產生與資料保護互為拮抗的疑慮,如被遺忘權及跨境傳輸議題等。被遺忘權概念可回溯自二戰時期,各國也逐步肯認其權利地位,其中,歐盟於1995年所制定的個人資料保護綱領(Data Protection Directive),及2016年所通過取代前述規範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因具備高度監理性質及域外效力,而深刻影響其他國家對個人資料保護的立法趨勢。本研究將以歐盟、美國、中國、我國之法規及實務進行分析。綜上,在巨量資料、高度重視個人資料安全的時代,企業如

何在發展區塊鏈商業運用時確保被遺忘權合規將成為重要課題。而先前研究多建議採用「脫鏈儲存方式」解套;惟本研究以為,「脫鏈儲存」無法根本性處理此悖論問題,且此法將無法完整發揮區塊鏈優勢。故本研究嘗試以區塊鏈的「側鏈技術」作為悖論的解方,盼能為區塊鏈架構人員及企業(尤指易被認定為資料控管者(data controller)之類型)內部法遵人員及行銷人員提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