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強制險加保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機車強制險加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法蘭客寫的 出車禍了!然後咧? 和黃文平的 二代健保、勞保年金、就業保險完全解答(2013年新版):搞懂法規,聰明節費,再把屬於你的給付和津貼放進口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分享】最新2021機車強制險懶人包,看看哪家保險公司或產 ...也說明:又要重新投保重型機車的機車強制險了,前一次是投保新安東京海上產險,那現在以非會員新投保方式再查詢讓自己知道,有提供線上投保機車強制險產險公司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FUN學 和高寶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陳忠五所指導 吳依蓉的 醫療事件慰撫金之研究 (2014),提出機車強制險加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醫療責任、慰撫金、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身分地位、因果關係、特殊體質、與有過失。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經營管理碩士學程(EMBA) 張士傑所指導 徐敏珍的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資訊不對稱問題探討 (2005),提出因為有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資訊不對稱、費率分類、車種分類的重點而找出了 機車強制險加保的解答。

最後網站【問題】必保的保險? @汽機車討論哈啦板則補充:剛18歲考到機車駕照也買了一台新機車有google大概知道有那些保險保對方強制險保對方人傷買新車時就有第三人責任險保對方機車維修費超額責任險怕衰小去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機車強制險加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出車禍了!然後咧?

為了解決機車強制險加保的問題,作者法蘭客 這樣論述:

法條有限,人事無窮 法律非萬能,只是解決問題的工具 釐清車禍原因與責任,建立互信基礎 達成共識,才能圓滿解決   從車禍的調解與和解到法院訴訟,讓你一次瞭解   小說情節的案例故事,法律學習可以很有趣   複雜的法律文字轉換成圖畫,閱讀起來更輕鬆   完整實用書狀、範例說明絕不掛一漏萬,按表撰寫十分簡單   法律人氣部落客─法蘭客,既《法律保護誰?》、《如何處理車禍糾紛》後,第三本《出車禍了!然後咧?》完整問世。   法蘭客精選常見車禍法律問題,從遇到車禍的基本原則、車禍保險理賠問題、和解與調解怎麼進行、進入法律訴訟程序,透過26則輕鬆詼諧的交通小故事,法蘭客告訴你車禍糾紛中,重要的法律

觀念,便利的法律方法,並且搭配實用的書狀,讓你可以按表撰寫,輕鬆簡單,是一本超級實用的車禍法律書喔!   出車禍了!然後咧?   「喂~是110嗎?我發生車禍了。」   「車禍鑑定書重要嗎?」   「好痛啊!我騎車自撞,可以申請強制險理賠嗎?」   「車禍和解與調解,我自己可以處理嗎?」   「我該怎麼委任好律師呢?」   法蘭客說:   不論是輕微或是重大車禍,車禍發生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報警」,警察到場處理後會發給「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登記聯單上的「附註」、「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都有重要的資訊喔!   法蘭客說:   車禍鑑定的結果,攸關當事人有無過失與肇事責任的認定,作

成的「鑑定意見書」,則是法律上相當重要的事證資料。   法蘭客說: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3條,駕駛或騎士不是法規所指的第三人,所以駕駛或騎士受傷的話,不能向自己汽、機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的理賠。   法蘭客說:   和解書要有車禍當事人、載明車禍事實及經過(人事時地物)、雙方達成的共識、雙方簽名及和解年月日。   法蘭客說:   什麼律師適合自己?可以從對於律師的印象、答覆是否專業、實務經驗豐富度、收費,來做判斷,但律師不是包打贏的,一位好律師會盡其所能地為當事人設想並且解決問題。   作者簡介 法蘭客   天秤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2000年

起從事平民法律服務工作迄今,經手處理的車禍糾紛逾萬件,實務經驗相當豐富。   所謂「法條有限,人事無窮。」法律並非萬能,法律只是解決問題的工具。當事人唯有建立互信的基礎,釐清車禍發生的原因及肇事責任歸屬,配合保險理賠及和解、調解的協商機制,彼此相互讓步下,異中求同以期達成共識,才能有效解決車禍衍生的糾紛,早日回到正常的生活。   個人法律部落格:法蘭客的部落格blog.udn.com/frankbetty/article   其他著作:《法律保護誰?》、《如何處理車禍糾紛?》 插圖者簡介 mer‧mer   一個喜歡海,喜歡用文字和插畫寫下心情的平凡的人   mer‧mer的粉絲

頁:www.facebook.com/ilovemermer   Part1:出了車禍怎麼辦? 駕照,只是個開始─什麼是預防性駕駛? 報警?沒這麼嚴重吧!?─發生車禍後要做的第一件事 瞎毀?這不是車禍!─那些「非道路」的地方 呼叫CSI!但是……誰要付錢?─誰來負擔申請肇責鑑定的費用? 等等,我還有這張單據沒算到!─被害人可以請求哪些賠償? 我的老天鵝啊!─寵物命喪輪下的求償範圍 你撞我、我撞他的馬路人生─車禍被害人該向誰請求賠償? 經典老爺車─車輛折舊如何計算? 記者:「請問你現在感覺怎樣?」─重大傷亡車禍的處理方式   Part2:可以和平解決嗎? 小心那根電線桿!─車禍自撞或自摔,強

制保險不理賠 世事難料,跟我的保險公司談就好─加保第三人責任險就沒責任了嗎? 是誰暗算我!?─找不到兇手時,讓特別補償基金來幫你 諾貝爾白賊獎─現場和解口說無憑,留意關鍵細節 與你相撞、好幸運─車禍和解不求人 你不是非告不可─發生車禍該去哪聲請調解? 公道伯喬代誌─調解會對車禍糾紛的調解程序 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處理車禍糾紛請記得:同理心+讓利   Part3:當車禍進入司法程序 您撥的電話號碼目前沒有回應─如何對不聞不問的肇事者提告? 我的撞車日記─刑事告訴的期限 得罪了方丈還想走?─酒駕逃逸的刑事責任 建設河蟹社會─與肇事者和解後如何銷案 關他很好,賠錢更好─檢察官起訴後,我還可以向肇

事者求償嗎? 還在森氣嗎?金拍謝、和好啦!─起訴後才和解,可以請對方撤回告訴嗎? 養我一輩子!─車禍被害人求償過高時應如何? 等到花兒也謝了─節省時間金錢的小額/簡易訴訟 閃開,讓專業的來!?─關於請律師的二三事 序   法律,是所有遊戲規則的最大界限,界限之後,一片詭雷。法律制度設計的再好,免不了還是會傷害到人,尤其是一直在狀況外的善良人。   天底下能不勞而獲的~唯有「災難」而已。   俗話說~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交通意外,無所不在。大多數的車禍往往發生在瞬間,令人措手不及,但後續糾紛的處理卻是既冗長而又繁複,沒有親身經歷過車禍的人,很難想像車禍後續所要處理的問題竟是如此麻煩

!   要避免車禍的發生,建立預防性駕駛的觀念很是重要,若仍不幸發生車禍,如何透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權益?一般人不是詢問周遭親朋好友,便是上網打關鍵字找答案。運氣好的話,問題或許解決了;可是如過得到的資訊是錯誤的話,就有可能讓事情變得更加不可收拾!   有鑑於此,為了平衡「法律資訊的不對稱」,讓身陷車禍糾紛之苦的當事人能迅速找到正確的資訊及有效的解決途徑。法蘭客有幸應新學林出版社的邀請,再次針對有關車禍糾紛的議題完成了這本著作。   本書內容相當豐富,特別是將日常生活常會碰到的車禍案例,以詼諧幽默的筆調來解說車禍糾紛的處理,避免艱澀難懂的法律詞彙,讀來相當具有故事性,咸信必能引起讀者閱

讀的興趣。   本書共分三大單元,………書中除針對車禍被害人要如何維護自身權益,提供了詳盡的說明及法律上具體可行的解決之道外,對於車禍肇事者可能面臨哪些法律責任,也有相關的解說。內容不僅淺白易懂,書中搭配的相關法律流程、圖文並茂的書表、範例及可愛的插圖,更是本書編輯群精心企劃及編排的成果,目的就是為了能讓讀者可以毫不費力地輕鬆閱讀。惟倉促出書,疏漏在所難免,尚祈讀者不吝指正是禱。   法蘭客   謹序於臺北  2016年5月22日 11、世事難料,跟我的保險公司談就好─加保第三人責任險就沒責任了嗎?小明被大雄撞傷已經大半個月了,雙方為了肇事責任鑑定費爭執不休,最後還是由小明的父親出錢申請,

報告結果攤開,認為大雄開車駛出停車場的速度過快,且未於出口減速確認來車便貿然切進馬路,責任歸屬於大雄這方。大雄雖想辯稱小明雖保持在速限之內,但騎車速度也很快,加上路面坑坑疤疤、參差不齊,無法有效剎車,才是造成車禍的主因。無奈市政府不久前已將路面鋪平,如今死無對證,大雄一氣之下當場拂袖而去。臨行更撂下狠話:「你們說怎樣賠就怎樣賠啦,反正少爺我家大業大,自己打電話來把賠償數字說清楚!」小明心想,這可是天上掉下來的零用錢,怪不得有人專靠製造假車禍維生哪!過了幾天,當他打電話找大雄談車禍賠償時,大雄卻像變了一個人,改稱自己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有什麼問題請小明找保險公司的理賠員說,自己「不管這事」。

小明也聽過「第三人責任險」,但保費保單都是讓父親去處理,對此險種一無所知。他既期待又怕受傷害,萬一大雄說的是謊話,根本沒有投保此險種;又或者保險公司藉故刻意刁難,扣減他的保險金理賠,那該怎麼辦?法蘭客變法術一、什麼是第三人責任險?「第三人責任險」是任意險的一種,除了依法必須投保強制險外,是汽、機車駕駛最需要加保的險種。因為我們永遠無法預見車禍會在何時、何地發生?更不能保證車禍發生造成他人死、傷結果時,我們自己一定有能力承擔起肇事的賠償責任。二、加保第三人責任險有什麼好處?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傷或財損時,第三人責任險便能填補強制險的不足。車主在決定加保「第三人責

任險」時,最好是將「傷害責任險」與「財損責任險」進行搭配,並考量自身的需求及保額是否足夠,以因應發生保險事故時的需要。舉例來說,你為自己心愛的自小客車向保險公司投保了一千萬的「第三人責任險」,因天雨視線不佳,撞到了過馬路的老人家,老先生送醫急救後不治身亡,這時候你可以透過保險公司的協助,若最終與被害人家屬以600萬元達成和解,這600萬元的理賠金可能悉數由保險公司買單,而你一毛錢都沒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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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件慰撫金之研究

為了解決機車強制險加保的問題,作者吳依蓉 這樣論述:

本論文從醫療責任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範圍開展討論,探討在醫療事件中,實務上關於慰撫金的參酌因素及量定數額如何具體運用,以及醫療事件與交通事件在慰撫金之量定數額究竟有無不同,據以論證此種差異是否有區別之實益。 研究方法方面,本論文以醫療慰撫金的參酌因素與量定數額分別探討,先討論實務在具體個案中,究竟參酌何等因素以決定最終之判決數額,並提出學說上關於此些參酌因素之建議;再討論醫療事件慰撫金之量定數額明顯偏低的理由,並思考慰撫金量定結果是否朝向客觀化、表格化,以節省司法訴訟資源、賦予兩造評估是否尋求訴訟之依據。 本論文提出疑問,實務上關於醫療事件慰撫金向來參酌「兩造身分地位、經濟

狀況及傷害程度」,是否所有參酌因素與慰撫金量定數額及慰撫金功能相關,並且此些參酌因素須耗費裁判者與兩造當事人的勞力、時間、費用進行審理及辯論。另外,實務上針對醫療事件之個案進一步參酌之「病患特殊體質、被害人與有過失、加害人可歸責事由及醫療行為特性」,是否在每個個案中均予納入?納入此等參酌因素之基礎理由為何?此等因素與慰撫金量定是否密切相關?此等因素於特定具體個案援用、於其他個案不予援用之理由為何? 本論文認為,目前實務現狀在醫療事件慰撫金之操作主要有兩個問題:一為參酌因素虛假不實;二為量定數額明顯偏低,此二問題雖然分別討論,但亦息息相關、難以截然二分,簡言之,為找出量定數額明顯偏低之根源

,仍須回歸參酌因素的問題點。因此解決之道,實務上向來既有的參酌因素應簡化為「兩造家庭狀況、被害人年齡及傷害程度」、向來所無的參酌因素得依個案具體納入考量,惟是否參酌以及如何參酌應詳附判決理由。主要思考為: 一、從「複數賠償權利人」間觀察,複數之請求權人經濟狀況、教育程度、職業狀況迥異,獲判慰撫金數額相同之情形在醫療判決中佔居多數,事實審法院形式上調閱兩造之詳細資料,並以此作為判決依據,實質上從判決結果觀察,兩造身分地位之不同,似無影響慰撫金數額。除此之外,從「不同事件類型」觀察,醫療事件之賠償義務人多居於財力雄厚之地位,與賠償權利人之經濟狀況相比,賠償義務人之財產資力顯然高於賠償權利人。

與交通事件相較,多數醫療事件之賠償義務人經濟狀況顯然較佳,不論在侵害他人生命法益或身體健康法益,從實證結果而論,法院判決並未因此酌定較高之金額。最後從「複數賠償義務人」觀察,似乎不因賠償義務人究為大型醫院或小型診所或個人執業醫師而有所區別,無法從判決結果解讀出賠償義務人之資力高低會影響賠償權利人獲償之慰撫金數額。 二、目前實務關於醫療案件之慰撫金數額,與其他民事事件類型及德、日等相關國家之實務案例相較,賠償權利人獲判之金額明顯偏低,主要原因為,法院判決參酌「加害人過失」因素為量定慰撫金數額之基礎,判決數量並非少數,換言之,法院以「加害人非故意所為」為由酌減慰撫金數額;另外法院基於醫療風險

性較高,當醫療損害發生時,歸責醫療人員之理由較低,不宜課予其過高之義務為由,減輕賠償義務人之責任;最後法院參酌被害人方面與有過失或病患特殊體質之因素而減輕加害人責任,此類加重被害人責任之因素,實務上亦非少數。 未來是否朝向慰撫金數額表格化的目標,本文採取保守之見,由於建立客觀標準的目的在於避免裁判者的主觀恣意,並藉以輔助參與訴訟者評估訴訟成本及訴訟結果。然而,關於醫療事件之慰撫金量定,在區分「最高法院判例既有的參酌因素」及「最高法院判例所無的參酌因素」下,前者僅需考量被害人之「傷害程度」、「家庭狀況」及「年齡多寡」,借由參酌因素之精簡化,亦可達到節省訴訟資源之目標,且既有參酌因素無涉及裁

判者之價值取捨,具有客觀化、外部性之特質,即毋庸擔憂是否有裁判者主觀恣意的問題。反之,後者之參酌因素涉及價值取捨之評價,理論上應嚴謹運用,在實務操作上宜詳附擇取與否之具體理由,在判決理由中公開心證,以尋求慰撫金客觀量化及裁判者主觀恣意之平衡點。

二代健保、勞保年金、就業保險完全解答(2013年新版):搞懂法規,聰明節費,再把屬於你的給付和津貼放進口袋

為了解決機車強制險加保的問題,作者黃文平 這樣論述:

  搞懂法規才能聰明節費,把屬於你的理賠和給付放進口袋!   你是否也對於人人都有的這三種強制險一問三不知,長期多繳了不必要的保費和漏掉申請應有的津貼和給付?從現在開始搞懂法規政策,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二代健保和補充保費會對我們造成那些影響?哪六種所得要被徵收補充保費?  ◎哪些人不需要繳交一般保險費?哪些人不需要繳交補充保險費?  ◎出國看病也可以用全民健保?國外醫療費可是超級貴,沒申請可就虧大了!  ◎股票族注意!股利也要繳稅?該怎麼計算?  ◎SOHO族注意!要怎麼樣才能省掉2%的補充保費?   ◎育兒津貼、失業補助金,該怎麼領最划算?  ◎兼差有二份工作,每份工作都要加入勞

、健保嗎?兼職所得那些情況不需要繳補充保險費?  ◎「低底薪、高獎金」或「高底薪、低獎金」健保費負擔有何不同?薪資結構調整後對其他權益有何影響?  ◎勞保老年年金如何領?勞退新制月退休金如何領?一次領或每月領較划算?  ◎如果選擇領取年金給付,但領沒幾年就過世了,會不會很吃虧?   保險理財麻瓜必看,保險專家Case by Case教你,讓你對於這些社會保險不再似懂非懂,求助無門。本書教你各式給付的領取須知,把權益放回你的口袋! 作者簡介 黃文平 經歷:  社區大學勞動法令講師  多家保險公司勞動法令講師  多家企業之勞動法令輔導顧問 學歷:  大葉大學人力資源暨公共關係學研究所  東海大學經

濟系 著作:  《輕鬆搞懂健保、勞保、汽機車強制保險》、《勞退新制完全搞定》   【相關演講或課程邀約請洽出版社或上網】  E-mail:m185086@yahoo.com.tw  部落格:tw.myblog.yahoo.com/morgan-blog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資訊不對稱問題探討

為了解決機車強制險加保的問題,作者徐敏珍 這樣論述: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自1998年1月1日實施至今,立法精神及施行成效深受社會大眾肯定。隨著社會安全制度的持續發展,持續進行全盤檢討,並於2005年2月5日公布新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3月1日正式實施。由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風險分類直接反應於費率計算,資訊不對稱容易形成道德風險,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產生顯著資訊落差,保險人無法合理歸類被保險人風險特性,保費計算上易受外界雜訊所影響,產生嚴重道德風險。為降低資訊不對稱的成本增加,保險輔助人成為被保險人與保險人間資訊傳遞的重要中介機構。如何健全保險輔助機構的執業規範及分工定位,以降低資訊不對稱所造成之負面影響,成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重要監理議題。本研究主要

檢視現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如何有效規範保險輔助人,強化保險作業與交通監理作業降低資訊不對稱成本,討論具體措施諸如設立保費查詢中心、確保理賠損失資料之正確性、各項財務資訊揭露透明度與落實保險人之差異化管理政策,並歸納具體建議如下:一、 建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專屬網站,強化資訊揭露;二、 交通監理作業投保查詢應整合保險查詢,減少代理成本;三、 落實保險人內部稽核,建立承保及理賠標準流程;四、 建立保險輔助人評等制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五、 車種分類及費率精算宜朝簡化為原則,避免道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