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監獄受刑人名單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桃園監獄受刑人名單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邱國禎寫的 近代台灣慘史檔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桃園監獄春節前架懇親電話 - 人間福報也說明:【本報桃園訊】中國人最重視的春節將至,對許多受刑人而言,過年反使他們格外思念家人。中華電信為解受刑人相思之苦,選在春節前前往獄中架設懇親電話。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徐偉群所指導 林宛嫺的 施用二級毒品除罪化之研究 (2021),提出桃園監獄受刑人名單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施用毒品行為、二級毒品、除罪化、減害治療、社區處遇。

而第二篇論文銘傳大學 犯罪防治學系兩岸與犯罪防治碩士在職專班 黃富源所指導 洪竹慶的 警察對親密關係暴力相對人介入效果之探討-以新北市為例 (2019),提出因為有 親密關係暴力、警察介入、親密關係暴力相對人的重點而找出了 桃園監獄受刑人名單的解答。

最後網站桃園監獄則補充:638 likes · 33 talking about this · 39 were here. 本監位於桃園市桃園區文中里8鄰延壽街158號,收容對象為收容刑期未滿五年之男性受刑人、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桃園監獄受刑人名單,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近代台灣慘史檔案

為了解決桃園監獄受刑人名單的問題,作者邱國禎 這樣論述:

秘辛!你所不知道的歷史慘痛檔案!   台灣在解嚴之前的歷史,是一頁又一頁的慘痛,台灣住民屈辱於外來政權統治下的命運,當然也是悲哀的。可是,台灣在外來政權高壓統治下,當初被刻意掩蓋的歷史檔案正逐漸被人遺忘,而現今把這種慘痛和悲哀以具體案例呈現的書並不多,以致漸漸流於空泛的吶喊。   本書是作者在民眾日報擔任主筆期間,以將近一年的時間蒐集資料,完成二百八十餘個代表性案例的記述,串起台灣從日治時期至蔣家王朝專制獨裁統治期間的慘痛史具象。   透過這些個案,我們可以看到時代的荒謬、逆流及統治者對待台灣住民的冷血、殘酷,提供我們很多錐心的省思,台灣住民應該從歷史的慘痛與悲哀中覺醒、站起來。   慘痛

、悲哀已經過去,我們要把它銘刻在歷史的扉頁上,並且把它傳承給新的一代,讓他們記取教訓,努力地活出卑微的尊嚴。 作者簡介 邱國禎 資深媒體人(筆名:馬非白)。   從事新聞工作之前開設心影出版社,進入新聞界後,歷任民眾日報記者、專欄記者、新聞研究員、巡迴特派員、資訊組主任、採訪組主任、民眾電子報召集人、民眾日報社史館館長、編輯部總分稿、核稿、言論部主筆,以及短暫在民眾日報留職停薪去環球日報、中國晨晚報擔任副總編輯及主筆。民眾日報在1999年10月易手給「全球統一集團」,人事異動前即主動離去。 自2000年起專職經營南方快報(www.southnews.com.tw)。    編著:《高雄市黨外風

雲》(1984)、《馬可仕的獨裁愛死症》(1986,敦理出版社)、《李應元的挑戰》(1990,與陳銘城合編,前衛出版社)、《搶救台灣》(1990,前衛出版社)。

施用二級毒品除罪化之研究

為了解決桃園監獄受刑人名單的問題,作者林宛嫺 這樣論述:

  毒品犯罪案一直以來列居於犯罪類型之首。其中,以施用毒品行為是否具備刑罰處置的正當性最具爭議。但即便最終確定施用毒品行為有除罪化之可行性,在政策施行上,若是立即將包含一級毒品在內的施用毒品行為除罪,過於冒險,故本研究以施用二級毒品行為作分析,其餘毒品級別不加以贅述。再者,施用毒品行為係屬自傷行為,因此將吸毒者納入刑事法中本就備受議論。並且,毒品戰爭下的嚴刑峻罰也證實,打擊需求方並無法解決吸毒者的問題,反而還會惡化。是以,醫療觀念與減害治療的除罪化思維逐漸發聲。施用毒品的行為是否有入罪化之必要?本文對施用毒品除罪化爭議進行研討後認為,即使承認其應罰性的存在,但是基於刑法最後手段性原則,在需罰

性的層次上是有疑義的。  目前毒品政策是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作為規範,採「有條件除刑不除罪」政策,將吸毒者視為「病犯」身分,並對初犯者以保安處分替代刑罰,然而此種透過司法強制力結合戒癮治療的模式仍無法有效解決毒品問題。因此,本研究參考各國(荷蘭、葡萄牙以及美國俄勒岡州)對施用毒品行為除罪化之政策,尤其是對藥癮者進行多元處遇措施以及社區處遇等經驗,作為未來我國施用二級毒品除罪化之借鏡與啟示。  綜合各國立法政策與我國現況,本研究認為應對施用二級毒品者以行政罰進行管制,並對藥癮者採取機構外處遇模式。以減害治療為方針,透過轉向措施進行多元的社區處遇計畫,如電子監控、個案治療師以及家庭支持等;或增進

社區處遇銜接機制之方案,如中途之家、康復熱線、職業訓練以及輔導就業等。並且,將社區處遇法制化,增進政府與民間團體對藥癮者提供金援的意願。使藥癮者在戒癮需求上獲得滿足,真正復歸社會。

警察對親密關係暴力相對人介入效果之探討-以新北市為例

為了解決桃園監獄受刑人名單的問題,作者洪竹慶 這樣論述:

家是社會最基本單位,自古家庭暴力即是世界各國亟欲解決之問題,因家庭暴力可能衍生性侵害、兒童虐待甚至殺人等犯罪,而家庭教養功能失常可能造成青少年犯罪、藥物濫用等問題,故本研究從家暴中最大宗的親密關係暴力切入,採用Delphi問卷法和AHP層級分析法,探討新北市警察對親密關係暴力相對人介入效果與困難。本研究經Delphi問卷法分析後得到「警察依法執法」、「保護令約制有效」、「被害人求助意願」、「網絡合作」及「資訊多元」為專家最高共識者,而從Delphi問卷法共識指標,再藉由AHP層級分析法發現「警察與相對人建立良好關係」、「警察約制告誡相對人」及「認識家暴本質」最為重要,經研究資料分析後,歸納出

警察有效介入為以下幾點:「警察須依法執法」、「民事保護令具約制效果」、「專業介入提升被害人求助意願」、「與親密關係暴力相對人建立良好專業關係」及「建構中止受暴的有效介入措施」。根據本研究之分析,建議可針對第一線處理家暴警力再做甄選補充,而警察之教育訓練仍十分重要,且應於課程中讓警察人員認識家暴本質、家暴循環特性,最後,目前警察處理精神疾患與藥酒癮專業能力有限,須強化網絡合作,及補強改善制度之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