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長庚無痛胃鏡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林口長庚無痛胃鏡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靜慧,謝曉雲,張曉卉,曾慧雯寫的 中西醫聯手顧健康:戰勝過敏+整腸健胃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桃園長庚紀念醫院(16,000 元)也說明: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桃園長庚紀念醫院(16,000 元). 健診套組 ... 無痛胃鏡(含麻醉) ... 車站搭乘至林口長庚,再於林口長庚醫學大樓西側門(林口長庚郵局對面等候區)轉.

義守大學 管理學院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田瑞駒所指導 蔡依玲的 無痛內視鏡檢查價格調整前後之成本效益探討 -以南部某區域教學醫院為例 (2012),提出林口長庚無痛胃鏡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無痛內視鏡檢查、成本效益分析、人力評估。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林誠二所指導 辛紹祺的 台灣麻醉醫療的法律規範之研究 — 以民事法律為基礎探討麻醉法規與麻醉契約 (2010),提出因為有 麻醉醫療、定型化契約、麻醉同意書、法律行為、意思表示合致、適法行為、違法行為、犯罪行為、業務上正當行為、代理權、給付行為的重點而找出了 林口長庚無痛胃鏡的解答。

最後網站新增「無痛大腸鏡麻醉」自費收費項目公告」自費 ... - 長庚醫院則補充:(一) 「無痛大腸鏡麻醉」,新臺幣幣3,500元/人次。 三、以上收費項目,自111年10月28日(公告後第8天)生效實施,並依標準收取費用。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林口長庚無痛胃鏡,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中西醫聯手顧健康:戰勝過敏+整腸健胃

為了解決林口長庚無痛胃鏡的問題,作者張靜慧,謝曉雲,張曉卉,曾慧雯 這樣論述:

  《整腸健胃》簡介   結合中醫穴位按摩、食療良方;西醫運動保健、對症診療,   讓您胃所欲為,腸保健康。   強健人體的食物加工廠,預防、保健、治療完全解答   啟動顧腸保胃的生活,遠離病痛,迎接好「胃」來   ‧胃不好,人會憔悴又顯老?   ‧10個讓腸胃當機的大忌   ‧中醫解決難纏的胃潰瘍   ‧有幽門螺旋桿菌,要不要治療?   ‧3步驟,解決胃食道逆流之苦   ‧這些穴位,消脹氣、解便秘、助消化   ‧哪些藥傷胃,才該配胃藥吃?   ‧小孩長不高,便秘惹的禍?   ‧大便帶血,是痔瘡還是大腸癌?   ‧無痛腸鏡、胃鏡真的好嗎? 本書特色   ‧最權威:邀集權威中西醫師聯

手審訂   ‧最好讀:用生活化的語言,介紹艱深的腸胃醫學   ‧最易懂:將器官轉化為圖像,深入淺出繪出人體奧妙   ‧最全面:從健胃生活到避免復發,最完整的腸胃保養之道 各界好評   吳明賢 (台大醫學院醫學系主任、台大醫院胃腸肝膽科主治醫師)   本書除了介紹常見的胃腸疾病外,正本清源從認識腸胃及如何顧好胃談起。更難能可貴的是,還有中西醫從不同的觀點,介紹彼此對胃腸保健的方法,未見矛盾,且有互補,殊途同歸希望民眾能顧養腸胃、身心靈皆健康。   劉佳祐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林森中醫院區中醫科主治醫師)   本書以系統性方式增進現代人對腸胃道疾病的認識,並融入了中醫對人體的生理認知、疾病的治

療、飲食的要求及穴位的保養,從生活中做到飲食有節,起居有時,不妄過勞,以及做好喜怒悲愉的情緒管理,便能達到「四時養胃,病無所生」的境界。   《戰勝過敏》簡介   抗過敏路上,第一本中西醫聯手全攻略陪伴你   如果你有過敏困擾,別擔心,你不是特例。台灣每三個人就有一人有過敏問題,不是氣喘,就是過敏性鼻炎、異位性皮膚炎、或對食物過敏,甚至喝啤酒、曬太陽就過敏。   循序漸進從認識過敏到破解迷思、擺脫過敏,從此不再眼淚、鼻涕齊流,夜裡喘到不能睡、也不再全身抓到流血。   實戰異位性皮膚炎、過敏性鼻炎、氣喘、食物過敏,並提供你戰勝過敏的生活智慧。 本書特色   ◎名人經驗分享   ◎

中西權威醫生分享養育過敏兒的經驗與家傳藥膳   ◎集結國內多位過敏免疫專家詳細介紹:   ‧過敏檢測、減敏療法   ‧怎樣不會生出過敏兒   ‧最新過敏治療趨勢   ‧益生菌、防蟎寢具、無麩質抗過敏飲食……有效嗎?   ‧解答異位性皮膚炎、過敏性鼻炎、氣喘最常見的疑問   ◎全方位蒐集你一定要會的抗敏生活智慧 各界好評   張鈞甯(藝人)   細緻肌膚可是經歷多年慘烈教訓換來的。初入演藝圈還常在睡夢中抓得背上條條血痕、枕頭血跡斑斑。   曾經沒有自信也怨天尤人,後來轉念:「老天爺送我小臉也附贈過敏」,提醒自己規律生活、勤擦乳液保濕、慢跑後立刻洗臉減少汗水刺激、隨身放鴨舌帽防酸雨,天天喝

一杯新鮮蔬果汁,現在即使過敏發作也較不嚴重。   汪其楣(知名戲劇學者)   有氣喘的人不能任性,自己要注意保健。我夏天不吹電風扇、不吹冷氣,不論到哪裡,隨身攜帶一件長袖衣服、一條圍巾,到戲院看戲,一定帶一雙襪子。   葉國偉(林口長庚兒童過敏氣喘風濕科主任)   為避免過敏性鼻炎發作,我每天下班回家洗一次澡,清潔身上的髒污;隔天早晨起床也沖澡,把從床褥沾附到頭髮、身體的塵蟎洗掉,減少過敏原。   江啟輝(台北榮總胸呼吸感染免疫科主任)   我有氣喘,在運動前先吸入二合一劑型(吸入型類固醇+支氣管擴張劑),並隨身帶著備用藥,氣喘控制穩定,我也攀上玉山頂峰。

無痛內視鏡檢查價格調整前後之成本效益探討 -以南部某區域教學醫院為例

為了解決林口長庚無痛胃鏡的問題,作者蔡依玲 這樣論述:

開發醫療自費項目為多數醫院的重要收入之一,本研究以自費醫療項目之一的無痛內視鏡檢查進行成本效益分析,並進行價格調整分析,希望經由本研究之分析能提升個案醫院之經營績效。研究結果發現,個案醫院之無痛內視鏡檢查目前經營狀況經由成本效益分析顯示,淨效益現值(2,925,757元)、益本比 (1.42)、回收期間(6個月),皆符合成本效益分析,但經由價格調整後(原本收費為無論執行一項或二項檢查皆3,000元,調整為一項3,000元,二項4,500元),以及增加第三線麻醉人力後其成本效益相關績效均往上提高,益本比由1.42提升為1.6,回收期間由6個月縮短為4個月,能為個案醫院帶來較好的收益。本研究亦進

行人力評估與未來採「高檢查時數分級收費」的可行性評估,結果發現增加第三線麻醉人力可使排檢等候時間由一個月縮短為二星期;此外經統計發現肝膽胃腸科之特殊檢查時間相較於一般的無痛內視鏡檢查時間平均多出了15~44分鐘,但個案醫院卻採執行一項檢查3,000元之收費方式,明顯的不合理,因此經由評估建議個案醫院未來可採「高檢查時數分級收費」之方式。本研究經由成本效益分析、人力評估及分級收費的可行性評估後,有以下三點建議:1.建議個案醫院積極發展無痛內視鏡檢查,因現今的醫療趨勢追求舒適與品質,其需求量只會增加不會減少;2.建議個案醫院未來可採「高檢查時數分級收費」的方式,讓不同屬性的檢查價格有所區隔,同時也

能增加醫院的收益;3.建議在後續的經營上可增加病患的滿意度調查,因病患對於無痛內視鏡檢查的滿意度可以為醫院帶來口碑,達到永續經營的目的。

台灣麻醉醫療的法律規範之研究 — 以民事法律為基礎探討麻醉法規與麻醉契約

為了解決林口長庚無痛胃鏡的問題,作者辛紹祺 這樣論述:

摘 要 探討台灣『麻醉醫療』之『法律現象』,發現了如同塑化劑、毒牛奶、流感疫苗、邱小妹事件、北城事件、五股爆炸案、台大HIV感染移植事件…等等一再重複發生的嚴重衛生公安事件,其幕後所隱藏令人難以置信卻日復一日長期存續的驚人真相:台灣現今提供『麻醉醫療』服務之醫療機構,因健保政策而形成主要以大型醫院與小型診所的兩極化醫療機構型態,復加全民健康保險行政契約給付『麻醉醫療』之『違法行為』甚至『犯罪行為』,使台灣『麻醉醫療』從業人員迫於現實而無法堅持專業,造成台灣『麻醉醫療』實務幾乎已無『適法行為』與『業務上正當行為』存在之畸零現象!行政院衛生署雖然已於中華民國一百年遭監察院彈劾糾正其麻醉醫療

施政瑕疵,卻仍怠惰行政,無絲毫改革作為。 台灣醫療機構之『麻醉醫療』實務主要非法樣態包括:1.大型醫院雖有『麻醉專科醫師』參與『麻醉醫療』之『給付行為』,卻全部皆採『同時對二位以上病患執行麻醉醫療』。2.小型診所則大多未依醫事法規辦理『麻醉專科醫師』執業登錄與支援報備。常見之主要非法樣態為「手術醫師一人同時兼任手術與麻醉醫療業務」、「無麻醉專業能力之手術醫師指示麻醉護理人員執行麻醉醫療業務」與「聘用違反執業登記與競業條款之兼差麻醉專科醫師提供麻醉醫療之給付行為」。上開『麻醉醫療』執業模式已因無端增加麻醉風險而違反『注意(預見、迴避)義務』,另因違反『告知同意原則』與『說明標示義務』而喪失

『阻卻違法事由』,『麻醉醫療契約』則因『法律行為』之成立要件與生效要件不完備及『意思表示』之『必要之點(要素)』不合致而不成立。這些麻醉醫療執業之非法樣態,民事法規或且適用『無權代理』、『自己代理』,刑事罪嫌則該當『詐欺』、『背信』、『偽造文書』、『業務文書不實登載』、『密醫罪』、『容留密醫罪』及『醫師業務上不正當行為』等。 中央健康保險局對於『麻醉醫療』之主要非法給付內容包括:1.給付非麻醉專科醫師執行『麻醉醫療』(靜脈全身麻醉、靜脈區域麻醉、神經叢阻斷麻醉、脊髓麻醉、硬脊膜麻醉);2.給付麻醉專科醫師同時執行二位以上病患之『麻醉醫療』。行政院衛生署與衛生局的重大失職具體事項:1.衛生

署公告之麻醉同意書與告知說明書未書面登載麻醉醫療契約之「必要之點」(麻醉專科醫師提供一對一全程在場之麻醉醫療照護)。2.從未依法執行麻醉專科醫師執業登記與支援報備之督查、公告、標示等業務。3.長年縱容無麻醉專科醫師之醫療機構妄稱『麻醉師』(麻醉護理人員)替代『麻醉專科醫師』的非法麻醉醫療業務。4.醫院評鑑與醫療機構病人安全督導業務皆未針對『麻醉醫療』之具體事項進行查核。 『麻醉醫療』因具一般特性、法律特性和醫療特性等多重特點,其法律規範基礎與內涵和一般醫療行為大不相同。目前台灣病患甚少能夠直接洽詢並委任麻醉專科醫師,以致研討『麻醉醫療』之債,須將其層級由『麻醉醫療』之『給付行為』如「債務

本旨、債務履行、給付內容、給付義務」等『麻醉醫療業務』與『麻醉醫療行為』議題,提升至其上位概念---『麻醉醫療』之『法律行為』。 本文以『麻醉醫療』之『法律事實』、『法規適用』與『法律效果』三段式邏輯,依據我國民法總則與債編關於債法原理之規定,定義『麻醉醫療』法律關係之主體、客體與內容,闡明『麻醉醫療』債法原理之定義與性質,確認『麻醉醫療行為』債法性質之分類與發生類型(契約、無因管理、侵權行為、不當得利、代理權授予),釐清『麻醉醫療』之『適法行為』與『業務上正當行為』的特別要件。據此再逐項探討『麻醉醫療』之『債務本旨』、『給付義務』與『附隨義務』,以闡明具體的『麻醉醫療』之『給付內容』與

『法律(權利義務)關係』。從而界定『麻醉醫療』之『違法行為』與『犯罪行為』分際,依據台灣『麻醉醫療』實務現況,研擬『麻醉醫療』之『定型化契約』之『範例條款』,確保『麻醉醫療』醫病雙方之權利與義務,期能建構台灣『麻醉醫療』現代化規範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