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在職專班上課時間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東吳在職專班上課時間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連世昌寫的 別讓孩子因無知而觸法:家長老師必讀、孩子必修的33堂自我保護法律課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東吳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 李智明所指導 謝欣廷的 影響遠距教學成功的關鍵因素-以AHP為方法 (2021),提出東吳在職專班上課時間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遠距教學、關鍵因素、層級分析法。

而第二篇論文文藻外語大學 華語文教學研究所 卓福安所指導 黃媺婷的 印尼泗水美禮恩幼兒園華語教學課程規劃與師資需求 (2021),提出因為有 印尼幼兒華語教學、二語教學、幼兒華語教師的重點而找出了 東吳在職專班上課時間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東吳在職專班上課時間,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別讓孩子因無知而觸法:家長老師必讀、孩子必修的33堂自我保護法律課

為了解決東吳在職專班上課時間的問題,作者連世昌 這樣論述:

  嘻鬧的口頭禪-「白痴」、「死肥豬」、「神經病」……犯公然侮辱罪?   孩子網路隨意按讚或轉發貼文,可能觸法?   放任孩子玩手機、平板,父母會被罰鍰?   不能不知道的33個最易觸法的生活小事件,   【模擬實境小劇場 X 專業律師大解析】   清楚明白、淺顯易懂,是現代家庭必備自保法典。   知名藝人夫婦美國救子的事件,引起各界一片嘩然~~~   18歲的孩子,在美國因一句玩笑話「我要到學校濫射」   被依涉嫌威脅掃射學校而遭逮捕,最重可能面臨五年刑期!   到底怎麼做,才能預防孩子誤闖法律禁區,   避免孩子付出慘痛代價,意外成為社會問題製造者,是父母的重要課題。   【本書重

點】   ▍預防勝於治療!不知者無罪不能當作免死金牌   ------以發生頻率最高的生活事件舉例說明   ------保護無知的孩子和自己不觸法   ------全書分門別類,查找最方便   列舉最易被忽略,卻也最常發生、最易觸法的33個生活小事件,以對象做區分,並配合大量的真實案例做解釋、提醒,查找最快速,同時也是家長、老師、孩子不觸法的必讀法律寶典。   例如:   【孩子vs.同儕】   ※ 校園霸凌頻繁發生,孩子只圍觀不動手,也可能被當成共犯?!   ※ 同學鬥嘴口出三字經、或是自以為幽默任意幫對方取不雅外號,可能誤觸公然侮辱罪?!   ※ 熱心幫助同學卻意外造成對方傷亡,助人者

有可能會被究責?!   【孩子vs.網路】   ※ 網路隨意散布「要炸毀○○○」的訊息,可能觸法?!   ※ 做作業從網路上抓資料,可能誤觸著作權法?!   【孩子vs.父母】   ※ 父母管教打孩子或禁足關起來,如若過當,可能也有事?!   ※ 孩子跟著單親媽媽生活,偶然得知生父意外離世遺留大筆債務,孩子會繼承債務嗎?!   【孩子vs.師長】   ※ 老師體罰過度,父母親可以提告?   ※ 老師以影響上課秩序為由,沒收學生手機、電玩合理嗎?!   ▍真實案例融入日常實境!生活裡處處有「法」可循   ------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呈現法律教育的重要性   ------孩子有狀況不用動輒

花錢找律師,讓你生活安心又放心   生活日常怎麼會變成犯罪現場?所有案例以生活小劇場的方式呈現,不僅閱讀輕鬆易懂,更能用說故事的方式和孩子互動,避免因疏忽而誤觸法律,是現代家庭常態必備的自保法律寶典。   例如:   【新聞聊一聊】   ○小美媽媽○   操場施工,學校沒有立牌警戒,或是把施工的地方圍起來,提醒小朋友這裡危險嗎?   ●王太太●   聽說因為施工範圍不大,又離學生會使用到的地方很遠,所以沒有特別設立標誌,只有提醒老師在上課要注意小心。   ○小美媽媽○   那就難怪了!學校對小明的受傷,也有責任吧?   ●王太太●   一方面是學校沒有做好防範措施;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我們家

小明真的太皮了,好像同學本來叫他不要過去撿球,他就偏要去撿才會出事的。等他好起來,我非得好好說他一頓不可。   ▍專業法律直白解析!   ------專業律師以白話的說明來清楚解釋,讓艱深的法律知識也能一看就懂   利用大量的案例來說明法律知識,避免自己或孩子成為案件的事主;同時,當事件發生受到傷害時,也知道該如何尋求自保之道。   例如:   【連律師小學堂】   Q1.學生因整人遊戲、推擠或玩耍中發生意外,致使老師或同學受傷,學生會觸犯法律嗎?   ▍學生此行為已觸法,如若未成年,家長須負起民事上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我們每一個人都應盡其所能防免侵犯別人權益的注意義務。否則,就會由

法律介入調和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令加害者負起賠償責任,填補被害人損害,預防意外危害的發生。     根據《民法》之規定,未成年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時,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除非法定代理人(父母親)要舉反證證明其監督、管教並沒有疏懈,或已經加以相當之監督,但仍無法避免發生損害者,才不需負賠償責任。這一條法律規定的特殊性在於:法律上規定對於法定代理人(父母親)侵權行為責任,並且推定「監督過失」、及推定「監督過失與損害發生」之因果關係。在這種被法律「推定」監督過失的情形下,未成年人的父母親須要「舉證(反證)」說明自身有善盡適宜的監督管教,才能免責。   從

而,如若是未滿20歲的未成年學生,因出於開玩笑或整人原因,意外造成老師或同學受傷的話,除了犯錯的學生要負責之外,學生家長也須負起民事上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作者簡介 連世昌 律師/法學博士   【學經歷】   中國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博士   私立東吳大學碩士在職專班財經法律組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藝術教育研究所   台北市勞動局、新北市勞工局勞資調解人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網域爭議處理機制諮詢委員   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諮詢律師暨講師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暨法律扶助律師   曾任職台灣苗栗地方法院   曾任教於私立東吳大學

、致理科技大學、淡江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兼任教師   曾任教育廣播電台「教養法律一點通」節目固定來賓   【專長】   民商事法、青少年法律、著作(商標)權法、網域爭議處理、契約(遺囑)撰擬及修訂、企業(工會)教育訓練、勞動法令、不動產稅法及經紀業管理法令   【著作】   《商事法》   《孩子,這樣做錯了嗎?》   《未竟的遺願—15堂課遺囑課》   《○負擔的照護—給父母最體貼的幫助》(合著)   《「失智」就是這麼一回事!失智症的評估、功能障礙與治療》(合著)   《勞工幹嘛受委屈—懂職場法律不吃虧》   《老闆幹嘛受委屈—懂職場法律不吃虧》 作者序 前言 ▍P

art1 同儕間的法律界限 01、性別界限:拉(彈)肩帶的惡作劇 02、「阿魯巴」再會啦:霸凌?新生欺負儀式? 03、校園夢魘:學姐好可怕!打人只是因為脾氣比較大 04、助人為快樂之本:盡力而為?量力而為? 05、追跑碰跳-玩鬧中潛藏的危機 06、人際關係:互嗆,到底是衝突還是霸凌? 07、選邊效應:旁觀者責無旁貸嗎? 08、小鬼難纏:不給錢,就麻煩 09、教室偷竊:內神通外鬼,防不勝防 10、無毒校園:毒品防治,要從學生做起 11、懵懂青春:蠢蠢還是純純的愛? ▍Part2 師生間的法律界線 01、親密尺度:保持距離,以測安全 02、權責之爭:是沒收?還是暫時保管? 03、奬懲失當:老師揪

學生看A片,成績好看績集 04、逾假不歸:老師,你會回來嗎? 05、教師特權:打學生屁股一下,女師被判緩刑2年?! ▍Part3 校園內的法律界限 01、專業責任:校規和教育部公告之原則不同,孰輕?孰重? 02、校園安全亮紅燈:讓學生安全蒙上陰影的入侵者! 03、學校設備:毀損校內公物,抗議有理? 04、公共安全:多份小心,就能避免可預防的意外發生? 05、校園偷竊:即便只是傘,不告自取便是偷 06、私設刑堂:知錯能改,立據為証? ▍Part4 親子間的法律界限 01、法律之外:家裡沒熱水,老爸為愛鋌而走險 02、管教守則: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03、放手放縱:我這樣愛妳錯了嗎? 04、毒癮

父母:孩子一輩子的烙印傷痛 05、遺愛遺害:是愛的遺產還是債務的傷害? 06、倫理悲劇:當近親變大野狼,誰來救救小紅帽? ▍Part5 校園外的法律界限 01、網路犯罪:網路無遠弗屆,一個不小心就引人犯罪 02、放假打工:賺錢有術、安全要顧 03、上網買賣:買家要小心,賣家也要當心呀! 04、道德規範:讓不讓座雖是個人選擇,但卻關乎私德 05、馬路虎口:假車禍真勒索 作者序   青少年期,就像似海綿般大量汲取知識養分、同時也正在重塑大腦認知神經。新文明的蠻荒時代裡,青少年,尤其父母、師長們對於教養法律的迫切需求,猶如燃眉、不能稍待片刻。切莫看到自己含辛茹苦撫育的孩子被銬上手銬的剎那,腦

海裡才出現很多疑惑、問號……我那純潔又善良的孩子怎麼了!?到底,是成人建構的法律不夠貼近青少年次文化;還是,艱澀文字堆疊的六法全書,對懵懂青少年卻是遙不可及。殊不知,一旦踰越法律紅線鑄錯,恐將註定被同儕貼上有色的標籤!   常言道:「法治乃民主的磐石,教育則是國家百年大計。」那麼,到底要怎樣重現法治教育的面容?學科取向的教育論者,會把教者與學童,比喻成是雕塑家、陶泥之間的關係;學童中心取向則強調,孩子本身自主與多元智能。而名畫家畢卡索更說:「我花了一生的時間去學習如何像小孩子一樣作畫。」青少年需要學習、日漸茁長,可不要忘了,身為教師、父母家長更要不斷汲取新知,瞭解與陪伴妳的孩子一塊成長。

  法律雖保護任何人,不過,以「對法律無知」做為辯解的傻瓜條款,不能當作卸免法律懲罰與應報的託辭。本書從民主法治教育視角,透過故事文本(Text)的敘事(Narrative),嘗試將機械式法條主義,轉譯成父母及師長可以跟孩子一起共享的法治教育知識。法律不只是用來應報懲罰,但要轉化成具有教育效能,法治教育無法揠苗助長,必須扎根做起。我們堅信重視法治教育的父母、師長,必然養成光明正向又守禮法的下一代。好了,言盡於此,趕快展讀書卷紙頁,與你的孩子啟程一起重繹法治教育的面容吧!   連世昌 ●教室偷竊:內神通外鬼,防不勝防 ■新聞案例 坐在小強隔壁的國中同學嘉凱家境富裕,時常帶著最新的3C產品到學校

炫耀。有一天,嘉凱又帶著最新的遊戲機到學校來,小強就告知有偷竊習慣的隔壁班同學明誠,教唆明誠趁體育課全班同學都不在教室的時候,到教室偷嘉凱的遊戲機。明誠得手後以5000元轉賣給其他同學,再跟小強一同花用。 ■新聞聊一聊 小美:媽媽,今天我們班上發生一件好懸疑的事哦! 媽媽:妳們班上會有什麼懸疑的事? 小美:今天早上有一個同學帶了一隻好漂亮的新手錶來,她說是她爸爸在國外買回來的禮物,我們看了都好羨慕哦!結果我們上完體育課回來,就聽到她大叫「我的新手錶不見了!」我們馬上幫她到處找,但怎麼都找不到。 媽媽:妳們沒有報告老師嗎? 小美:有啊,老師還問她,會不會上體育課時脫下來放在哪裡,忘了拿回來?可是

,同學說,她就是怕上體育課不小心弄壞手錶,才會把手錶放在教室沒有帶去,但一回來就發現手錶不見了。她還一口咬定,一定是有人偷走的,也許是最後離開教室的同學偷的。老師問是誰最後離開教室?值日生就舉手,但她說她沒有看到那隻手錶,更沒有拿,怎麼可以隨便誣賴她偷東西,說著說著就急哭了。 媽媽:那值日生說的沒錯!沒有證據的事,怎麼可以隨便就說別人是小偷呢。若是大人的話,可能就會被告毀謗了呢!那老師怎麼處理? 小美:老師就安慰那位值日生啊,然後要全班再檢查一下自己的身邊物品,看看有沒有可能是不小心拿錯了別人的東西。結果都沒有耶,老師沒辦法,只好請大家都回到自己的位子上,她自己一個一個檢查大家的書包。 媽媽:

結果呢? 小美:還是找不到!手錶就不見了。妳說,是不是很懸疑?老師只好言相勸地跟每位同學說:「正所謂知錯能改,善莫大焉!若真的有人『不小心誤拿』同學的手錶,在今天放學前,記得自己放到她的辦公桌上,不然,日後若查出來是誰拿的手錶,就要被貼上小偷的標籤了。」  媽媽:嗯~你們老師算是佛心來的,是想給犯錯的同學一個自新的機會,不想要讓他日後被貼上「標籤」。 小美:雖然我知道掉東西一定很難過,但誰叫她愛炫耀,說不定是她自己不小心忘記放在哪裡了呢!

影響遠距教學成功的關鍵因素-以AHP為方法

為了解決東吳在職專班上課時間的問題,作者謝欣廷 這樣論述:

近年來,因為網際網路的興起與發達,和2019年全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的影響,人們改變了既有的生活習慣,台灣各級學校開始實施遠距教學,以達到停課不停學的目的。而遠距教學模式具有不受時間、地點的限制的優點。 本研究首先藉由文獻整理,建構出影響遠距教學之成功關鍵因素及其層級架構,得出5個關鍵構面,及22個關鍵因素。接著設計並進行問卷調查,共回收67份有效問卷。接著將問卷以AHP層級分析法,計算因素權重並加以排序和分析。本研究結果顯示,第一名重要的構面為「教師構面」,前四名重要的因素排序為「教學方法」、「溝通能力」、「學習態度」「易用性」。本研究並發現不同學制在平均每週

遠距上課時數上有顯著差異,而不同年齡在平均滿意度上,也有顯著差異。本研究最後依研究結果,對教師和相關教育機構提出建議,以幫助其改善教學方法或訂定相關教育政策。

印尼泗水美禮恩幼兒園華語教學課程規劃與師資需求

為了解決東吳在職專班上課時間的問題,作者黃媺婷 這樣論述:

「學華語」不再是一個標語,研究指出在歐美已成為一個入學加分門檻或工作中加薪之條件。多年前,國外學華語的熱潮年齡層開始往下擴展,現較多學校附設之幼兒園也開始在課程中加入華語課。筆者在印尼泗水美禮恩幼兒園擔任幼兒華語教師3年,從自身現場教學經驗及研究結果顯示,印尼幼兒華語師資多半只具備華語教學專業之大學或碩士學歷,並未持有幼教相關背景、經驗及證書。每週華語課時僅有7.5~10小時,課程雖以主題教學,但皆參考英文科的教學綱要來擬訂教學計畫,並無華語相關特定教材,致使無幼兒背景的華語教師無所適從。不僅如此,當前印尼幼兒華語教師較多無法從幼兒二語學習者的角度進行教學。本研究旨在了解當前印尼泗水美禮恩幼

兒園華語教學課程現況及華語教師的專業能力需求。研究中將以此幼兒園為場域,當中之華語教師為研究對象,透過全語言教學觀及幼兒認知發展理論分析該校課程是否符合需求,再輔以問卷調查、自身經驗及其他教師教學經驗訪談,進而規劃符合美禮恩幼兒園之課程,並提供一套方法給未來想去印尼擔任幼兒華語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