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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余啟民所指導 黃馨慧的 電子商務平台業者之法律責任釐清與探討 (2019),提出客 製 化商品 定型化契約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電子商務、行動商務、平台業者責任、消費者保護、定型化契約、知情權、個人資料保護、連帶賠償責任。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劉姿汝所指導 李姿慧的 消費者保護法定型化契約規範適用於網路交易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消費者保護法、定型化契約、網路交易、告知義務、無條件解除權、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重點而找出了 客 製 化商品 定型化契約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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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客 製 化商品 定型化契約,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多元文化下文創產業、娛樂產業與數位網路法制

為了解決客 製 化商品 定型化契約的問題,作者張瑞星,王勁力,廖欽福,羅承宗,江雅綺,封昌宏 這樣論述:

  本論文集集結多位好友所發表關於多元文化下文創產業、娛樂產業與數位網路法制的文章而成。本論文集共蒐集了十二篇論文,在這些文章中,分為三類,第一類從多元文化的觀點,建構文化創意產業法制(第一篇),第二類針對娛樂產業的特性,探討現行法制在實務上遇到問題(第二篇),第三類從數位網路法制的觀點,探討數位網路環境下法制現況與其他的爭議問題(第三篇)。上述主題是文化創意產業、娛樂產業及數位網路業者多所關切的議題,本論文彙集各學者的研究菁華,就實務上所觀察到的事件或現象,以法學的觀點來評析我國文化創意、娛樂及數位網路產業發展的現況,以期讓文化創意、娛樂及數位網路產業業者及主管機關更為瞭

解法制的現況,以利未來文化創意、娛樂及數位網路產業的發展。

客 製 化商品 定型化契約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感恩指教訂閱~

開始製作影片後才發現,一部幾分鐘影片的完成需要多少人員的努力與辛勤,絕對跟起初所想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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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平台業者之法律責任釐清與探討

為了解決客 製 化商品 定型化契約的問題,作者黃馨慧 這樣論述:

隨著網際網路之普及化與各類平台模式之崛起,商業活動再也不限於傳統實體市場之交易形式;反之,其打破了時間及地域之限制,進而帶動了電子商務之高度成熟化。又隨著智慧型行動裝置與行動應用程式之問世,「行動商務」一詞迅速地自「電子商務」中發展而出,逐漸形成各類創新之商務模式,從而提供現代人最大自由度之行動生活與新型態之商業模式。然而,因電子商務具有傳統商務所不具備之科技特殊性,進而引發諸多消費者權益保護之疑慮。 本論文係以「電子商務平台業者之法律責任」為探討之題幹,並進以平台業者之「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之二大脈絡為論述。本文首自電子商務之定義、種類與近期發展趨勢為出發;其

次,考量台灣尚未就電子商務為專法之制定,故將比較外國立法例,希冀借鏡國際間之法制政策及發展趨勢。再次,於契約責任章節將以電子商務平台業者與買方使用者及賣方使用者間之關係為基底,進再依序就定型化契約條款之效力、平台業者之資訊揭露義務、消費者之個人資料保護及響應式網頁設計之爭議為論述。次就平台業者之侵權責任,則先詳述侵權責任之態樣,並以滴滴打車之個案研究法為侵權責任請求權基礎之探討,進以反思我國之立法現狀得否合理平衡平台業者之責任與消費者權益之保護。 希冀經由本文之論析,針對國內法制政策現況與實務爭議需要,提出後續消費者之法制推動配套或建議,以供立法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參考。於電子商

務大肆崛起之際,亦兼顧消費者之權益保護,健全電子商務之法秩序。

消費者保護法定型化契約規範適用於網路交易之研究

為了解決客 製 化商品 定型化契約的問題,作者李姿慧 這樣論述:

隨著商業社會的到來,定型化契約被廣泛適用在各種交易型態,特別是在網路交易。網路交易因為是透過電子方式締約,大多都採用定型化契約。然而定型化契約容易產生企業經營者濫用契約自由而侵害消費者利益的情形發生,尤其是在網路交易這種非面對面的交易方式,更使消費者處於不利的地位。是以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至第17-1條、第56-1條對於定型化契約為管制及同法第18、第19條來保障網路交易之消費者,藉以平衡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的地位。 民國104年消費者保護法修法,其中包含了對於第11-1條、第13條、17條之修正,及新增第17-1條及第56-1條。此次的修正使主管機關對於定型化契約之行政管制更加的完整,

但是對於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影響重大的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仍然規範不夠明確,而產生了許多問題。 此次修法,除了對於定型化契約規範進行修正,為了保障使用網路交易的消費者,消費者保護法對於告知義務及猶豫期間制度之規定也進行檢討。雖然此次修法對於網路交易之消費者的保護又更上一層樓,但是仍然有所不足處,無法完全的落實告知義務及猶豫期間制度於定型化契約之中。 本文將從消保法定型化契約規範適用於網路交易所生之問題為分析,並研究消費者保護法中的定型化契約規範及網路交易中的告知義務和猶豫期間制度中的解除權如何落實在定型化契約中,並輔以學說及實務案例為詳細討論。其中三項案例

分別為「網路標錯價案」、「PChome退貨條款案」及「網路代購案」,分析法院判決並審視現行法規之疏漏,並貫徹消費者保護法之目的,以供未來修正消保法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