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縱火案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台灣縱火案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寫的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 和東妮‧喬丹的 失落手稿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麥田 和蓋亞所出版 。

國防大學 資訊管理學系 林杰彬所指導 鄭明忠的 電信詐騙提款熱點與捷運站點關係之初探 (2021),提出台灣縱火案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電信詐欺犯罪、ATM轉帳、GIS、犯罪製圖、犯罪熱區。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法律研究所 陳荔彤所指導 任芷儀的 從國際人權法論我國精神障礙刑事責任法律制度與實踐 (2021),提出因為有 人權、精神病患、精神障礙、刑事責任制度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灣縱火案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灣縱火案,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

為了解決台灣縱火案的問題,作者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 這樣論述:

人權不是特權。人權到底是什麼? 一本適合所有人閱讀的人生教科書 納稅者權利法跟我有什麼關係?家長有權利對「同志教育」說不嗎?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 最實用的人權讀本,30條基本人權的探索與思辨,幫助我們真正理解人權的意涵,成為一個更進步的世界公民。 ●特別推薦 一起讀判決 (人氣法律粉絲專頁)/李茂生(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雪莉(《報導者》總編輯)/周威同(國教署兒童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培力計畫種子教師)/林辰(知識型Youtuber、《臺灣吧Taiwan Bar》共同創辦人)/邱伊翎(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祕書長)/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張瑜鳯

(資深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許全義(台中一中社會科教師)/黃丞儀(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惠貞(歷史教師深根聯盟發言人、板橋高中歷史科教師)/蔡中岳 (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錢建榮(最高法院法官)/蘭天律師(依姓氏筆劃排序) 人權並非國家所賦予的權利,而是先於國家、任何社會與法律制度出現前就存在了,而人權的內涵就在於體現對人之尊嚴的尊重,每個人都是有自主性的主體,而不會淪為被他人或國家所支配的客體。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那是第一份全球性的人權保障文件,這一天也被

訂為人權日。 二戰結束後,世界各地的人們看盡殘暴的國家機器如何輾壓自己或其他國家的人民,因此聯合國成立時,各國即把人權保障視為這個國際組織最重要的目的之一,並迅速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 / 人權法典化是為了賦予人民對抗國家暴力和歧視的武器——雖然締約或修改條文都太困難,但我們能透過重新詮釋、擴充文義,讓人權法持續保持其活力和韌性。反之,若任由政府恣意排除或限制人權內涵,將失其最初捍衛個人尊嚴及促進社會正義的精神。這也是一開始想編輯這本書的主要目標,希望提供讀者有關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基本認識,學習相關語彙後,用以觀察自己與其他人的生活處境,進而勾勒出心目中理想社會的藍圖。——法律白話文運動

本書邀請一群年輕有想法、寫過多部暢銷法普書的「法律白話文運動」執筆,以明確好讀的文字,把嚴肅的法律知識,轉化為一般大眾容易理解的常識。內容以聯合國特別為青少年編寫的《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為基礎,從每一則法條的核心精神作闡釋,並援引國內外的案例,輔助說明該法條我們應該具備的正確觀念,探索人權樣貌,傳達人權基本知識,幫助我們更確認與思索人權的重要。 也許我們對這些人權條文並不陌生,但我們對它的內涵確實為何,其實仍然一知半解,甚或明知故犯;在世界仍然到處充斥忽視人權、侵犯人權的情況下,我們如何理解並維護自身的人權,已是一個當代的重要課題。 作為自許尊重人權的台灣,其實我們還有許多可以努力的

空間,這本書深入淺出的書寫,提醒我們正視人權的重要,我們才能更往前成為一個進步的世界公民。 ●內容大要 美國知名歌手小甜甜布蘭妮為何害怕父親的監管?性工作者真的不配擁有工作權?反送中運動為何衍生出抗議者被受虐酷刑?維吾爾族被中國奴役生產棉花,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中國真的吃西方人權這套?跨國同婚是否是夢一場?棒球員曹錦輝的假球案如何引用「無罪推定原則」? COVID-19 核酸檢驗報告成了遷徙自由的絆腳石?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mos Yee)在網路上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他是否「傷害他人宗教或種族情感」?土耳其海面上漂浮了一名紅衣小男孩的屍體,他足以召喚難民的無辜嗎?原住民自傳統部落領域取回

木材,是否竊盜觸法?禁止穆斯林婦女穿罩袍是錯誤的法令?…… 全書談及的領域眾多,包括身心障礙者、遊民、勞工、維吾爾族、人權工作者、難民、愛滋感染者……;議題多元,包括反送中、八仙樂園火燒案、死刑存廢爭議、打假球、隱私權、出版管制、兒少言論權利、集會遊行示威、罷工、迫遷、恐同、受教育權、著作權、國際人權…… 從個人到社會,從台灣到世界,各式各樣的基本人權議題,在在凸顯人權脆弱的面向。當大眾被侵權時是否真能知法而保護自己的權利?「法律白話文運動」有條不紊地整理出人類與生俱有的權利,不僅讓普羅大眾閱讀本書而獲得啟蒙,更可以觀照自身本該擁有的權利,避免因為對權利的懵懂與知識的薄弱,進而喪失權利而讓

生命深陷恐懼的泥淖之中。 這本書每一章談論的都是人權的缺角,唯有把破碎的缺角拼圖起來,才能更接近人權的真相。 每章末附有「思辨與討論」,延伸引導讀者對該章作進一步思考;書末並有相關人權工作者的筆記(例如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身心障礙聯盟、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作為對照參考,豐富對人權的探討。 ●全書30章內容主旨(呼應《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 第1章:我們天生自由而且平等 ﹝核心概念﹞:我們生來就是自由的。我們都擁有自己的觀念和想法。我們應該被同等對待。 ﹝內容要點﹞:以美國天后小甜甜布蘭妮(Britney Spears)爭取打破被監管的人生為例,談「

不能以監護為藉口,限制其他權利」,並擴及台灣的情況作闡述,儘管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也享有基本人權保障。 第2章:不該有差別待遇 ﹝核心概念﹞:不管我們的差異是什麼,這些權利是屬於每一個人的。 ﹝內容要點﹞:從古亭「小作所」事件談身心障礙者的困境及反歧視法。 第3章:生存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生存的權利,並且可以自由與安全的生活。 ﹝內容要點﹞:身為遊民有罪嗎?從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提議向無家可歸的遊民潑水驅離案例談起。國家能賜死人民嗎?人權法中最難解的爭議之一——死刑存廢的百年論辯。 第4章:不要有奴隸制度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把我們當奴隸。我們也不可以把任何人當成奴隸。 ﹝

內容要點﹞:國家、法律為什麼要管勞雇關係?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探討性工作合法化之必要。 第5章:沒有折磨或不人道的待遇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傷害我們或折磨我們。 ﹝內容要點﹞:從香港反送中運動談「酷刑」,看國家執法界線在哪裡。 第6章:不管到哪裡,你都有被視為人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和你一樣都是人,享有的尊重和權利都一樣。 ﹝內容要點﹞:新疆維吾爾族受中國壓迫,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所產的棉花,中國說「不吃西方人權這一套」有理嗎?八里媽媽嘴咖啡店命案的判決,為何引發軒然大波? 第7章: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核心概念﹞: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必須公平對待我們所有的人。 ﹝內容

要點﹞:外國人在台工作權益差很大,白領是人才,藍領的人權呢?跨國同性婚姻在台灣的演進情況。 第8章:你的人權應該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核心概念﹞:當我們沒有受到公平對待時,我們可以要求法律的協助。 ﹝內容要點﹞:從八仙樂園火災事件訴請國賠,看國家對人民的保護義務。醫療人員於工作場所遭受性騷擾與暴力相對,法律能否保障他們的人權? 第9章:沒有不公平的拘留 ﹝核心概念﹞: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沒有人有權利把我關到監獄裡裡,或把我從自己的國家驅逐出去。 ﹝內容要點﹞:從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入境中國被拘禁談「強迫失蹤」所帶來的傷害。 什麼是羈押?你說羈押就羈押嗎?縱使是重大刑案的被羈押人,因尚未被定罪

,其人身自由仍應盡量受到平等保護。 第10章:公平審判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被審判,就應該公開進行。不該有任何人,告訴審判我們的人應該要怎麼做。 ﹝內容要點﹞:即便是犯罪被告,也應享有公平審判的程序權利;情節最嚴重的罪行一定會判死?從湯景華縱火案談起。 第11章:在被證明有罪前,我都是清白的 ﹝核心概念﹞:除非有證明,否則任何人都不應該被要求為某件事負刑事責任。當有人說我們做了壞事時,我們有權利去表明那不是真實的。 ﹝內容要點﹞:從曹錦輝假球事件談「無罪推定」原則。「無辜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被誤關了14年的鄭性澤案帶給我們的司法正義省思。 第12章:隱私的權利 ﹝核心概念﹞

:沒有人可以破壞我們的名聲。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沒有人可以進入我家、拆開我的信件、干擾我或我的家人。 ﹝內容要點﹞:祕密被人知道了是侵害我什麼權利?不想被Google不行嗎?——被遺忘權與言論自由的權衡。 第13章:行動的自由 ﹝核心概念﹞:在自己的國家裡,我們有權利到我們要去的地方,並且到我們想去的地方旅行。 ﹝內容要點﹞:防疫不外人權——可用提供檢疫報告當作國人入台的條件嗎?被陌生人跟蹤了怎麼辦?各國法規大不同,在許多國家甚至無能為力! 第14章:尋求安全居所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我們在自己國家裡害怕被迫害,我們有權利跑到另一個國家讓自己更安全。 ﹝內容要點﹞: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

mos Yee)因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遭判刑後,他尋求美國的庇護,什麼是庇護?阿拉伯之春到今日,世界上出現了許多難民,更別說以前歷史上不同時期的難民,我們對難民的認知有多少? 第15章:取得國籍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擁有權利,屬於某一個國家。 ﹝內容要點﹞:從越界者與無國籍人的眼中,看見人權法的極限。從難民到無國籍兒童到台灣的新移民,關於追求國籍保障,歸化移民應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的思索。 第16章:婚姻與家庭 ﹝核心概念﹞:每個成年人,當他們想要的時候,都有權利結婚並擁有家庭。男人和女人結婚或分居時,都擁有相同的權利。 ﹝內容要點﹞:婚姻平權里程碑:南非Fourie案。從通姦除罪化討論

背後暗藏的性別壓迫。防疫時期不讓中配孩子來台是否違反《兒童權利公約》。 第17章:擁有屬於你東西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擁有東西並分享它們。沒有人可以毫無正當理由就拿走我們的東西。 ﹝內容要點﹞: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什麼?跟我有什麼關係?原住民自傳統領域取回木材,是否竊盜觸法? 第18章:思想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相信我們要相信的,有權利信仰某個宗教,或是當我想要的時候,可以改變想法。 ﹝內容要點﹞:曾經台灣有部法律控制你的思想。國家該管制宗教嗎?民主國家有辦法讓宗教歸宗教嗎? 第19章:表達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自己做決定,去想我們所喜歡的東西,去說

我們所想到的,並且與其他人分享我們的觀念。 ﹝內容要點﹞:從《出版法》看台灣的民主進程。從烏克蘭感染愛滋病毒的女孩所寫的〈讓世界聽到我們的聲音〉,談兒童也有說話且被聽見的權利。 第20章:公眾集會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接觸我們的朋友,並且一起和平地保衛我們的權利。如果我們不願意,沒有人能命令我們加入任何團體。 ﹝內容要點﹞:遊行抗議沒錯,除非它造成危險或蓄意破壞法治。從香港反送中事件談「禁止蒙面」上街頭的合法性問題。 第21章:參與民主政治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參與我們國家的政治。每個成年人應該被允許選擇他們自己的領袖。 ﹝內容要點﹞:從日據時期台灣人推動「臺灣議會

設置請願運動」,爭取頭一次的民主成果談起。 能投票就是民主嗎?罷免案如何進行?2019年的香港議會選舉給台灣的提醒。 第22章:社會保障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負擔得起住宿、醫療、教育與兒童照顧,當我們生病或年老時,有足夠的錢去生活及獲得醫療協助。 ﹝內容要點﹞:生計出現困難時,人人都應受到來自國家的支持。礙知與愛滋的無間道:從不歧視原則談起。 第23章:工作者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一個成年人都擁有工作、公平的工作報酬,以及加入工會的權利。 ﹝內容要點﹞:談勞工的不合作運動——罷工權。「職業災害」哩干災? 第24章:休息和休閒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放下工作,休息和放鬆

的權利。 ﹝內容要點﹞:工作誠可貴,身體價更高——談超時工作的法律問題。最陌生的熟悉人:台灣長期照顧政策中的外籍家庭看護工應該有的保障。 第25章:良好生活條件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好好過日子。母親和孩子、老人、失業的或有障礙的人,都有權利被照顧好。 ﹝內容要點﹞:華光社區的迫遷安置難道是種恩賜,而非權利?從「恐同」現象談性/別少數群體的健康權。 第26章:接受教育的權利 ﹝核心概念﹞:受教育是一種權利。上小學應該免費。我們應該了解如何與他人相處。家長能優先選擇我們該學的是什麼。 ﹝內容要點﹞:學校與學生間的「特別權力關係」指的是什麼?家長有權對「同志教育」說不嗎?從英國「伯明

罕抗議事件」反思台灣現況。 第27章:著作權 ﹝核心概念﹞:著作權是用特別的法律,來保護個人的藝術及文學創作;其他人如果沒有得到同意,不可以複製。我們都擁有權利以自己的方式生活,並享受藝術及科學所帶來的好處。 ﹝內容要點﹞: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談林暐哲訴吳青峰案的合約問題。台灣第一起傳統智慧創作侵權事件——奇美部落提告原民會。 第28章:生活在一個在乎人權的世界的權利 ﹝核心概念﹞:好的秩序必須要存在,我們才能夠在自己的國家和全世界各地享受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人權保障不僅僅靠規範,更有賴健全的監督機制;良善的全球秩序,取決於良善的國內與國際環境。 第29章:責任 ﹝核心概念﹞:我

們對其他人是有責任的,而且我們應當保護他們的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從菲律賓的賈巴里被槍殺案,談「生命權」是一項不得減損之最高權利,即使在武裝衝突和其他威脅國家存亡的公共緊急情況下。對於女性生育與墮胎權利的探討。 第30章:沒有人可以剝奪你的人權 ﹝核心概念﹞:人權宣言是最低標準。不應該用保障某一人權當作藉口,合理化對其他人權的侵害。 ﹝內容要點﹞:從英國商人林克穎在台酒駕致死案,談台灣監獄的人權問題。人權不是特權:「反毒戰爭」的健康權爭議。 後記:人權工作者的筆記  

台灣縱火案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波蘭一座城鎮連續發生兩起疫苗接種站縱火案件,衛生部長譴責該行為是對全國的「恐怖攻擊」,將間接導致疫情攀升、封城。另一方面德國則宣布,將從9月起為年長者和脆弱族群優先施打加強劑疫苗。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38348

-
由台灣公共電視新聞部製播,提供每日正確、即時的新聞內容及多元觀點。

■ 按讚【公視新聞網FB】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訂閱【公視新聞網IG】https://www.instagram.com/pts.news/
■ 追蹤【公視新聞網TG】https://t.me/PTS_TW_NEWS
■ 點擊【公視新聞網】https://news.pts.org.tw

#公視新聞 #即時新聞

電信詐騙提款熱點與捷運站點關係之初探

為了解決台灣縱火案的問題,作者鄭明忠 這樣論述:

謝辭 i摘要 iiAbstract iii目錄 iv表目錄 vii圖目錄 viii第一章、 緒論 11.1 研究背景與動機 11.2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31.3 研究架構 5第二章、 文獻探討 72.1 電信詐欺犯罪 72.1.1 電信詐欺集團現況統計 82.1.2 電信詐欺案件法津上定義 112.1.3 犯罪學上的定義 122.1.4 犯罪偵查學實務上的定義 142.1.5 實務電信犯罪類型分類 172.1.6 電信詐騙提款犯罪與詐騙手法的關聯性 202.2 環璄犯罪學理論 212.2.1 理性選擇理論 212.2.2 新機會理論 222.2.3

日常活動理論 232.3 地理資訊系統與空間分析 282.3.1 地理資訊系統概述 282.3.2 犯罪熱點矩陣 322.4 警政犯罪製圖概述 372.4.1 犯罪製圖使用概況 372.4.2 交通便利性與犯罪 38第三章、 研究方法 403.1 研究流程與範圍 403.1.1 研究流程 403.1.2 研究範圍 423.2 專家訪談與訪談大綱 453.2.1 專家訪談法 453.2.2 犯罪資料蒐集與清洗 523.3 研究工具與分析方法 553.3.1 研究工具 553.3.2 資料分析 57第四章、 研究分析與結果 614.1 詐騙提款犯罪地圖製作

614.2 詐騙提款犯罪熱點空間分析 874.3 詐騙提款犯罪熱時冷時分析 92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1015.1 研究結論 1015.2 研究貢獻 1055.3 研究建議 1065.4 研究限制 1075.5 未來研究建議 108參考文獻 110附錄A-訪談問卷 120附錄B-訪談對象回答對照表 122 表目錄表 2-1: 2017年臺北市、臺中市、高雄市詐欺案數據 9表 2-2: 2018年臺北市、臺中市、高雄市詐欺案數據 10表 2-3: 2019年臺北市、臺中市、高雄市詐欺案數據 10表 2-4: 2020年臺北市、臺中市、高雄市詐欺案數據 10表 2-5

: 2021年01_06月臺北市、臺中市、高雄市詐欺案數據 10表 2-6:電信詐欺類型 10表 2-7:環境犯罪學相關理論 27表2-8 :國內有關犯罪GIS製圖相關文獻整理 35表2-9:國外有關犯罪GIS製圖相關文獻整理 36表3-1:訪談名單 47表3-2:訪談重點整理 51表3-3:全國門牌地址定位雲端服務提供門牌檔 54表4-1:臺北市提款犯罪全域式群聚分析表 88表4-2:臺中市詐提款犯罪全域式群聚分析表 88表4-3:高雄市提款犯罪全域式群聚分析表 89表4-4:臺北市詐騙提款熱時冷時分析表 95表4-5:臺中市詐騙提款熱時冷時分析表 97表4-6:高

雄市詐騙提款熱時冷時分析表 99圖目錄圖1-1 :研究架構圖 6圖2-1:十年詐欺案件發生及破獲率 8圖2-2:電信詐欺集團架構示意圖 17圖2-3:「電信詐騙提款」犯罪手法流程圖 21圖2-4:誘發犯罪三要素 25圖2-5:犯罪三角理論 26圖2-6:空間點型分布 30圖2-7:犯罪熱點空間分佈模式 33圖2-8:犯罪熱點時間分佈模式 33圖2-9:犯罪熱點矩陣與犯罪預防 34圖3-1:研究流程圖 42圖3-2:資料轉換 55圖3-3:點資料空間分析流程圖 57圖4-1:2017年臺北市點位圖 63圖4-2:2018年臺北市點位圖 63圖4-3:2019年臺北

市點位圖 64圖4-4:2020年臺北市點位圖 64圖4-5:2021年 01~06月 臺北市點位圖 65圖 4-6 :2017年臺中市點位圖 66圖 4-7:2018年臺中市點位圖 66圖 4-8:2019 臺中市點位圖 67圖 4-9: 2020年臺中市點位圖 67圖 4-10:2021年 01~06月臺中市點位圖 68圖 4-11:2017年高雄市點位圖 69圖 4-12:2018年高雄市點位圖 69圖 4-13:2019年高雄市點位圖 70圖 4-14:2020年高雄市點位圖 70圖 4-15 2021年01~06月高雄市點位圖 71圖 4-16:臺北市詐騙提

款熱區圖(網格250公尺) 73圖 4-17:臺北市詐騙提款熱區圖(網格500公尺) 73圖4-18:臺北市詐騙提款熱區圖(網格750公尺) 74圖 4-19:4-16:臺北市詐騙提款熱區圖(路網) 74圖 4-20:臺中市詐騙提款熱區圖(網格250公尺) 75圖 4-21:臺中市詐騙提款熱區圖(網格500公尺) 75圖 4-22:臺中市詐騙提款熱區圖(網格750公尺) 76圖4-23:臺中市詐騙提款熱區圖(路網) 76圖4-24:高雄市詐騙提款熱區圖(網格250公尺) 77圖 4-25:高雄市詐騙提款熱區圖(網格500公尺) 77圖4-26:高雄市詐騙提款熱區圖(網格75

0公尺) 78圖4-27:高雄市詐騙提款熱區圖 (路網) 78圖4-28:臺北市最近路網圖(路網) 80圖4-29:臺北市最近路網圖(無路網) 80圖4-30:臺中市最近路網圖(路網) 81圖4-31:臺中市最近路網圖(無路網) 81圖4-32:高雄市最近路網圖(路網) 82圖4-33:高雄市最近路網圖(無路網) 82圖4-34:臺北市服務區掃描 84圖4-35:臺北市服務區掃描(局部) 84圖4-36:臺中市服務區掃描 85圖4-37:臺中市服務區掃描(局部) 85圖4-38:高雄市服務區掃描 86圖4-39:高雄市服務區掃描(局部) 86圖4-40:臺北市詐騙提

款熱區與捷運站點核密度圖 90圖4-41:臺中市詐騙提款熱區與捷運站點核密度圖 91圖4-42:高雄市詐騙提款熱區與捷運站點核密度圖 92圖4-43:臺北市詐騙提款熱時冷時分析圖 95圖4-44:臺中市詐騙提款熱時冷時分析圖 98圖4-45:高雄市詐騙提款熱時冷時分析圖 100

失落手稿

為了解決台灣縱火案的問題,作者東妮‧喬丹 這樣論述:

  融合文學懸疑、時代印記與成長追尋的動人故事     富蘭克林獎與國際都柏林文學獎入選   澳洲暢銷作家東妮.喬丹作品——     傳奇作家的失落鉅作,痴狂書迷的愛與夢想   這是所有書蟲能想到最浪漫的文學解謎之旅!     到頭來,我們擁有的只有每日和每刻、每分和我們承受的方式⋯⋯     茵嘉·卡爾森是二戰前紐約文學界的寵兒,出道作暢銷全球;但一場大火,將她、她的編輯,連同倉庫裡即將出版的第二本小說,付之一炬。     半個世紀過去,火災後僅存的手稿殘片在世界各地展覽,來到了澳洲布里斯本。熱愛卡爾森的學術圈逃兵、書店店員凱蒂,在參觀

展覽時遇到一位老婦人,竟能完整說出殘片中只有前半段的一個句子⋯⋯     這句子聽起來如此完美,彷彿出自原著。凱蒂不由自主地想找出解答,試圖從殘缺的資訊中拼湊出當年真相。她一步步蒐證推敲——當時的出版業樣貌、印刷排版的手法與工具、納粹勢力與歐洲移民的關係,當代女性生活的轉變⋯⋯而這一切也推動著原本人生停滯的凱蒂重新往前邁進。     她能否找出縱火案的新線索、老婦人與作家的關係,或是失落故事的一部分?     書迷讀者絕對能同理凱蒂希望解開這個文學懸案的心情。作者不只重現了二戰前美國緊繃的社會氛圍,以及80年代的迷人澳洲,也巧妙地藉由描寫身處不同年代、不同國家的兩位女性

主角,帶給讀者一場虛實交錯的20世紀文學之旅,同時享受閱讀當代生活片段與抽絲剝繭的樂趣。   名人推薦     作家|許菁芳、作家|鍾文音   好評推薦     「我真的好愛超棒的東妮‧喬丹的《失落手稿》。這是部刺激、動人心弦、讓人難忘的故事。真捨不得讀完這本書。」——黎安‧莫瑞亞蒂 Liane Moriarty(HBO影集《美麗心計》原著小說作者)     「風靡墨爾本的小說家東妮‧喬丹的作品令人驚艷,真心難過這本出色小說最後仍得劃下句點。」——太陽先驅報(Herald Sun)     「特別的文學懸疑小說,充滿複雜的轉折與出色的懸念鋪陳⋯⋯《失

落手稿》是本探索真相與歷史的出色小說。喬丹的小說探討了被忽視的女性,她們的工作往往讓作品與過去連結,並且讓大眾渴望補足敘事中的空白。」——星期六報(Saturday Paper)     「跨越城市、階級、人與時間的謎團,情節不停鋪陳到最後一頁,讓人欲罷不能⋯⋯是完美的週末閱讀書單。《失落手稿》無疑是喬丹目前最棒的作品。」——READINGS網站     「《失落手稿》讀來非常愉快。如果你曾經睡著時枕頭下墊著一本書但卻說不出為什麼,或是每年都會重讀同一本書,或記得你最愛作家的生日卻不記得婆婆的生日,你不孤單。對於為文學痴狂的書迷們,《失落手稿》根本是為你而寫的。」——THE N

EWTOWN REVIEW OF BOOKS社團  

從國際人權法論我國精神障礙刑事責任法律制度與實踐

為了解決台灣縱火案的問題,作者任芷儀 這樣論述:

近20年來台灣社會因精神障礙者所犯之重大刑案,自原本每年平均0至1件,至2021年底重大刑案犯罪率成長了11倍,日前屏東高樹鄉一名曾有多次傷害前科的楊姓男子因潘姓女店員提醒其要戴好口罩而對潘女感到不滿,不料楊男突然抓狂暴怒,便衝進便利商店欲以徒手強挖潘姓女店員之眼睛,導致潘女一眼視網膜剝落險失明。惟楊男行為令人髮指之行為,已非第一次,事發二個多月前持刀劃傷早餐店蔡婦脖子,2月時亦曾向母親要錢不成而攻擊母親…,其多次的傷害暴力前科,犯案後總是被帶進醫院,一陣子後再放出來,如此的惡性循環,當地村民既無奈又憤怒,連署將他趕出村外並要求法官從重量刑,給男子一個教訓,否則村民生命受到威脅,只能無止盡的

生活於恐懼之中。「人權」是近數十年來國際社會致力推動的議題,受到兩公約的限制,我國刑法制度之設計,也必須設法與國際接軌,惟相關法規及配套卻來不及跟上刑法的步調,尤如兩條不重疊的平行線,造成治安死角;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也指出:「因為社會安全網的漏洞,無辜民眾成為風險降臨後的犧牲者,而加害者無疑也讓自己陷入更加悲慘的處境」。刑罰的本意是要教化人民,為防止犯罪之最後手段,這最低的道德標準也是奉公守法的小老百姓最後希望。然而近年來台灣社會發生駭人聽聞殺人案件,往往嫌犯都會自稱是精神病患者,依據刑法第19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罰。」同法第89條:「因第19條第1項…期間為五年以下。但執

行中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法院得免其處分之執行。」在人民心中精神病無形中或多或少已成為犯罪保護傘,釀重大刑案之温床;然而據研究顯示,真正精神病患犯罪率其實遠低於一般人正常人犯罪率,導致精神病患屢遭污名化,人民開始不信任司法,不僅無法弭平受害者及其家屬所受冤屈,也影響真正精神病患之權益,更無法令社會大眾信服。論及精神疾病犯罪者責任能力之判定,首重精神鑑定制度之運行。然我國精精神鑑定制度並未設有明文的標準化規範,使得精神鑑定結果在法院實務的適用上容易孳生程序面的疑義,包含鑑定人之選任與到場、角色分工之差異、必要時的鑑定留置,以及內部鑑定流程的運行基準。此外,基於精神鑑定本質上科學性的不足,在實體的

證明力方面更涉及精神鑑定結果與法院判決認定不一致之情形,而為了釐清鑑定人與法院對責任能力認定之差異,彙整與精神疾病犯罪相關的實務判決,歸納並分析其各自對責任能力認定的採擇因子。我國憲法第8條保障人民人身自由的權益,同時第15條也規範了人民生存權之保障,精神病患犯罪人就像是個家庭與社區的不定時炸彈,隨時威脅著家人及民眾的生命安全,本文即對人權及精神病患犯罪人之刑事責任制度作深入的研究,期在保障精神障礙病犯之權益時亦能兼顧被害人或是其他百姓之權益,提供一個不同的視角,讓我國的法律能更趨於完善,更貼近所有人之權益,符合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