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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管理學院經營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碩士在職專班 陳建良所指導 劉芋君的 A高爾夫俱樂部行銷策略研究 (2019),提出台北球場練習場收費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高爾夫、高爾夫球場、行銷策略、經營管理。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體育大學 體育研究所 葉公鼎所指導 周宇輝的 公共運動設施於OT營運-開發期之最適流程與關鍵指標之研究 (2013),提出因為有 運動場館、民間參與、營運指標、生命週期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北球場練習場收費的解答。

最後網站高爾夫》高爾夫球平易近人,數字會說話 - Yahoo奇摩運動則補充:打高爾夫分為練習場、室內模擬擊球如GOLFZON,以及上高球場擊球。 ... 約兩到三小時,平日收費新台幣七百元,假日八百二十五元,買優惠票券更便宜。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北球場練習場收費,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A高爾夫俱樂部行銷策略研究

為了解決台北球場練習場收費的問題,作者劉芋君 這樣論述:

高爾夫是一項集享受大自然、運動健康、社交、自我挑戰和遊戲於一身的活動,為當今熱門休閒運動項目之一。台灣高爾夫球場密度高且家數多,對於高爾夫球場經營者而言,必須面對眾多競爭,高爾夫球場經營者如能擬定完善的行銷策略,將有助於提升整體的經營成效。本研究運用深度訪談法,進行高爾夫球場行銷策略資料蒐集與分析,主要發現如下:1. 產品策略主要有提供擊球場地、餐飲服務、球具器材販售服務以及高爾夫教學活動;2. 價格策略為採取中價位與依市場價格收費;3. 推廣策略是透過球場架設廣告、FB粉絲頁、Line@、eDM以及辦理高爾夫比賽;4. 通路策略是採用零階(直銷)通路模式;5. 高爾夫球場經營趨勢,主要有提

供室內模擬練習場、擊球揮桿動作修正服務、數位計分系統與無人駕駛球車等服務。至於外包球場維護工作以及桿弟工作與異業結盟,亦是未來經營趨勢。

公共運動設施於OT營運-開發期之最適流程與關鍵指標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北球場練習場收費的問題,作者周宇輝 這樣論述:

受全球經濟成長趨緩及政府財政赤字逐漸攀升之影響,運動設施之委外營運便成為政府兼顧財政狀況與興設並改善運動設施之解決方案,惟運動設施之建設成功並不代表一定會營運成功。我國運動場館在設計和規劃階段經常忽視未來營運之需求,導致場館完工後易發生設施現況不符營運需求的情況,若能將運動設施營運管理之需求事先融入成為運動設施新產品開發「專案生命週期」之管控中,由「可行性分析」至「興建施工完成」之各階段,逐一做好管控,將可達到事半功倍之成效。本研究透過文獻分析及訪談,將公共運動設施建設「政策目的可行性」、「市場可行性」、「財務可行性」及「設施空間規格可行性」構面之影響設施未來營運之相關指標形塑出來,再透過德

爾菲及層級分析法之專家施測,彙整出公共運動設施良性營運評估之架構、指標與其權重,以利運動設施主管單位、設施可行性評估與先期計劃承攬單位,及設施設計監造單位皆能有所依循,創造運動設施後續良性管理之利基。研究結果顯示,在公共運動設施營運開發期之最適流程之設計時,須盡量將營運管理委外招標提前辦理、讓其能有機會參與設計,以避免政府先行發包所設計出來的設施不符後續營運之需求,而在評估之四大構面中,「市場可行性」及「財務可行性」等兩構面較為重要,故運動設施永續營運及財務自給自足之能力應列為設施興設之主要目標。市場可行性構面下之所有指標中,「付費意願」、「消費市場規模推估之合理性」及「市場調查之研究設計是否

恰當」等三項指標,佔整體市場可行性評估之重要性即逾五成強,顯示進行市場可行性評估時,須確實釐清目標客戶之付費意願、嚴謹地推估消費市場之規模,並依據客觀科學的方法,正確嚴謹地推估該設施可能的市佔率,以強化市場可行性評估結論之立論根據。財務可行性構面下之所有指標中,指標「財務推估結果是否具有委外營運之誘因」之權重最重,而會影響營運成本相關措施之指標如「是否攤提初期建置投資項目及金額,分年投資項目及金額」、「政策目標是否會有造成設施無法達成良性營運之情況」、「營運成本之推估是否合理」、「因應物價波漲到某個程度政府是否有可調降權利金之機制」、「是否已將各種政策目的對於營運成本增加或收入減損之影響列入財

務試算」等,亦為財務可行性評估指標中重要度排序較高之指標。政策目的可行性構面下之所有指標中,與運動推廣與發展有密切相關的「主辦單位是否已訂定各設施未來營運之收費上限標準,以平價來普及運動」及「是否釐清未來該設施擬辦理運動賽會及非運動活動之種類」兩指標,分別列為重要度權重排序第二及第三之指標,以吻合政府興設公共運動設施之原始目標。與委外場館履約管理相關的指標權重則緊追在運動推廣與發展指標之後,可見委外場館履約管理的重要性。設施空間規格可行性構面下之所有指標中,「場館能永續營運」為學者專家公認的最重要目標,與場館營運利基有關的指標則分列為重要性權重前四名之指標,而與市場營運利基關係較薄弱、但有助於

達成政策目標的指標倒反而排在最後。在全數36個指標中的權重排序前10 名之指標中,市場可行性評估指標佔了五個,財務可行性指標佔了兩個,政策可行性相關評估指標雖也有三個,但分佔第六名、第九名與第十名,而設施空間規格可行性構面則無任何指標擠進前十名,故在公共運動設施委外評估時,市場可行否應列為最上位,位處於整體評估的核心區域,財務可行與否則列為整體評估過程中的第二重要區,以財務可行堆砌出市場可行,而政策目的可行列居第三,設施空間規格可行排在最後,故對於往後公共運動設施之興整建,應首重市場可行性及財務可行性,而不能以政策可行性凌駕市場可行性及財務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