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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吳淑芳,姜鵬珠,蔡金凉寫的 兒童輔導實務 和RobbieAdler-Tapia、CarolynSettle的 EMDR應用於兒童心理治療之藝術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PDF) 家事專辦調解法官之效能-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例也說明:PDF |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pioneering position of the full-time Mediator-Judge created by the Family Division of the Taipei District Court in.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洪葉文化 和心理所出版 。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碩士班 韓佩凌所指導 高巧倫的 強化家事調解的推手-家事法庭心理諮詢師的專業認同發展之研究 (2013),提出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家事法庭、心理諮詢師、專業認同。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施慧玲所指導 黃逸柔的 離婚後親權人之決定與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之研究 (2012),提出因為有 未成年子女、親權人、子女最佳利益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的解答。

最後網站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Taipei (2021) - Locanfy則補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in Taipei - Phone Number ,Contact Address, Maps Reviews and Ratings.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兒童輔導實務

為了解決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的問題,作者吳淑芳,姜鵬珠,蔡金凉 這樣論述:

  兒童需要成人對他們付出感性的關懷、溫柔的接觸、理性的瞭解和明確的教導。本書三位作者都是第一線的教育工作者,以22個真實的輔導案例,將輔導的理論與實務充分結合。   本書共分6篇,第一篇為兒童適應困難的瞭解、類別、診斷與處理模式,並介紹小學現場常用的「遊戲治療、繪畫治療、閱讀治療、行為改變技術與現實治療」的理論。第二篇至第六篇都是輔導實例篇,包含外向性行為、內向性行為、學業適應、中輟、家暴及過動、自閉、亞斯伯格症、發展遲緩等特殊疾病案例。每一個案都由溫馨的小故事開啟,簡要地對個案輔導歷程做故事性描述;接著敘述個案的問題主述、家庭樣貌、學校生活;然後針對個案做分析與診斷,

並呈現輔導過程所運用的策略、成果與反思,最後提供輔導中認為效果不錯的「小撇步」。

強化家事調解的推手-家事法庭心理諮詢師的專業認同發展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的問題,作者高巧倫 這樣論述:

本研究目的在於探討家事法庭心理諮詢師的專業認同發展,以半結構的訪談大綱,個別深度訪談三位具有心理背景且在家事法庭擔任心理諮詢師的人員,並採用敘事研究中「類別-內容」觀點進行跨個案分析,研究結果發現如下:1、專業認同發展的內涵:(1)專業角色:心理諮詢工作是心理師多元專業的實踐、滋養當事人並促成共同會談;(2)專業歸屬感:領導者的肯定提升對自我的專業歸屬感、團隊合作與支持讓心理諮詢師感受到專業歸屬感;(3)專業承諾:持續投入的熱忱、對心理諮詢價值的認同;(4)專業實踐:專業能力的展現與反思、專業與生活的連結。2、影響專業認同發展的因素:(1)個人經驗:擔任心理諮詢師的經驗是重要的滋養、從增加學

習的豐厚到具有意義的投入、目標明確毫無後悔的投入;(2)角色、知識和技能:具有心理背景的優勢、願意投入學習,培養自身能力、督導的支持與指引、團體督導與專業研習的磨練;(3)專業:在做中學的歷程中逐步發展;(4)社會經濟和政治環境:學會的轉變、清楚的制度與聯繫。最後,研究者根據本研究結果提出研究限制與建議,提供實務面以及未來欲投入相關研究者進行參考。

EMDR應用於兒童心理治療之藝術

為了解決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的問題,作者RobbieAdler-Tapia、CarolynSettle 這樣論述:

  本書主要在說明如何與孩子進行EMDR治療。作者 Robbie Adler-Tapia以及Carolyn Settle以EMDR八大步驟範本為基本架構,提綱挈領的綜述如何調整每個階段的語彙與示現,以符合個別孩童所需。在這本書裡,作者們提供了相關研究資料,幫助我們了解EMDR治療對孩童有效的結果,並傳授如何對孩童進行EMDR。作者整理了一些當事人案例來說明傳授的重點,並提供實用的指導語以及有創意的活動來示範對年幼當事人較合宜的表達方式。在部分章節中也針對因特定心理疾患、創傷、壓力生活經驗和教育議題而出現症狀的兒童,提供了一個完整的概覽。本書為所有EMDR的實務工作者,提供了對孩童進行EMD

R的完整架構,對於較具挑戰性的案例,也都可以在本書中找到有用的資訊與解決方案。 作者簡介 Robbie Adler-Tapia博士   是一位具有證照的心理學家,她為受創傷的兒童及其家庭服務已超過25年。Adler-Tapia博士是眼動減敏與歷程更新(Eye Movement Desensitization and Reprocessing,簡稱EMDR)國際學會認證的治療師、諮詢師,也是EMDR機構的提倡者、EMDR人道主義救援組織(EMDR HAP)的訓練講師及其在紐奧良協助的志願工作者。Adler-Tapia博士曾接受相當廣泛的發展心理學訓練,也和許多零至三歲的幼童工作。Adler-Ta

pia博士受聘為數個非營利組織的臨床工作主持人,目前則在亞利桑納州的Tempe地區從事實務工作,並於研究所教授諮商與諮詢課程,同時為亞利桑納兒童保護服務方案轉介而來的兒童及家庭提供心理治療服務,她與當地的警察部門合作以提供諮商服務,並在她於Tempe的私人工作室提供CISD服務。Adler-Tapia博士對創傷兒童的心理治療提供國際性訓練,包括曾於EMDR國際學會研討會中多次發表EMDR之特定創傷治療方案,她也針對年幼孩童之EMDR治療進行研究。Adler-Tapia博士和她的同事Carolyn Settle, MSW, LCSW一起合作,是《EMDR治療指導手冊:兒童治療範本》(EMDR T

reatment Manual: Children s Protocol)這本書的共同作者,並共同發表數篇以EMDR對兒童進行心理治療之研究。 Carolyn Settle, MSW, LCSW   是一位EMDR國際學會認證的治療師、諮詢師、EMDR機構的提倡者,也是EMDR人道主義救援組織(EMDR HAP)的訓練講師。Carolyn推廣EMDR治療已經超過11 年,一直在日本提倡EMDR,並為紐奧良人道主義救援組織成員之一,同時在匹茲堡大學為精神科住院醫師提供協助,她對於應用EMDR在治療兒童上提供特別的訓練,將之發表於EMDR國際學會的研討會中,並在歐洲將EMDR應用於兒童治療工作。C

arolyn是一位臨床社工師,與兒童工作有30年的經驗,在亞利桑納州Scottsdale地區的實務工作中,專門治療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簡稱PTSD)、憂鬱症、焦慮症、恐懼症、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簡稱ADHD)以及資優的兒童、青少年和成人。她和她的同事Adler-Tapia博士共同主持一個對十歲以下兒童進行EMDR的真實性研究。 校閱者簡介 鄔佩麗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心理學系理學士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輔導研究所碩士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諮商心理

哲學博士  美國聖地牙哥州立大學訪問學者    現任: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教授  台灣眼動減敏與歷程更新治療學會創會暨現任理事長  中華民國社區諮商學會創會暨現任理事長  行政院公共工程採購標案審查委員  國防部海軍總司令部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委員  新北市青少年輔導計畫專業督導教授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台北分會委員  台北地院家事法庭諮詢服務暨計畫總籌  司法院少年暨家事法庭程序監理人  台北市婦女會諮詢委員  台北市執業諮商心理師   曾任: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副教授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兼任學生輔導中心主任  國立台北護理學院兼任教授  國立台

灣大學兼任副教授  東吳大學兼任講師  輔仁大學兼任講師  光武工專講師  中華民國社區諮商學會理事長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輔導工作協調諮詢委員會召集人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內政部家庭暴力目睹兒童輔導小組委員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青少年輔導計畫諮詢顧問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校園事件諮詢小組委員  台北縣勞工局性騷擾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性侵害案件審判諮詢工作之專家   著作:  1.以性別平等教育觀點編製中小學學生心理測驗之參考原則。教育部委託研究案。2012。  2.輔導原理與實務。台北:雙葉書廊。2011。  3.危機處理與創傷治療。台北:學富文化

。2008。  4.諮詢的理論與實務(與黃兆慧合著)。台北:心理出版社。2006。  5.輔導與諮商心理學。台北:東華。2005。  6.高級中學公民(合著)。台北:三民。2000/2005。  7.建置校園危機關懷系統輔導手冊──以SARS防疫為例(與翟宗悌等合著)。教育部編印。2003。  8.性別與諮商──女性主義者的治療觀點。載於潘慧玲編,性別議題導論,第六章。台北:高等教育。2003。  9.危機與契機──校園問題行為輔導手冊。台北:幼獅。2000。  10.性侵害防治專責人員工作手冊(編)。行政院內政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編印。1999。  11.兒童性侵害防治教師手冊(編)。行政院內

政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編印。1999。   英文原著中譯本之主編:  1.A. Robbie & S. Carolyn s EMDR and the art of psychotherapy with children.(陳麗英等譯,2013。EMDR應用於兒童心理治療之藝術。台北:心理出版社。)  2.Francine Shapiro s Eye movement desensitization and reprocessing: Basic principles, protocols, and procedures.(翟宗悌等譯,2011。EMDR:基本原理、範本及程序。台北:學富文

化。)  3.Gong Shu s Yi Shu: The Art of living with change—integrating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psychodrama and the creative arts.(許家璋等譯,2007。易術:傳統中醫、心理劇與創造性藝術之整合。台北:心理出版社。)  4.William P. Erchul & Brian K. Martens s School Consultation: Conceptualand empirical bases of practice.(邱獻輝譯,2002,學校諮詢

:理論與實務。台北:學富文化。)  5. S.D. Rose s  Group therapy with troubled youth: A cognitive-behavioral interactive approach.(翟宗悌譯,2001。青少年團體治療──認知行為互動取向。台北:學富文化。)   專題研究:  1.史氏心理健康評量表(SOS-10)之修訂及其信效度研究。2012。  2.The Use of EMDR to the Middle-Aged Men in Taiwan: A Case Study. Poster presented at the 2011 EMDRIA

Conference. August 24-28, California: Orange County.  2011.  3.Individual and Family Resilience-Resources for surviving stress in immigrant families.  2006.  4.The Comprehensive Crisis Intervention Model in Taiwan: The integration of school-based and community-based program.  2006.  5.性侵害被害人保護方案之初探研

究。行政院內政部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託計畫。2002。  6.家庭暴力處遇模式研究計畫。行政院內政部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託計畫。2001。  7.青少年心理發展與適應之整合性研究──教師與學生家長之合作關係與諮詢角色之研究。國家科學委員會NSC86-2413-H-003-007-G10。1999。  8.性侵害被害人心理重建輔導人員訓練方案發展研究。行政院內政部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託計畫。1998。  9.從失落經驗看單親家庭因應策略之研究。教育心理學報,第三十卷,第一期,第23-50頁。1998。  10.校園暴力行為之預防及處理策略模式研究。教育心理學報,第二十九期

,第137-176頁。教改叢刊BB28。1997。  11. 校園暴力行為之診斷與處理策略研究。教育心理學報,第二十九期,第177-214頁。教改叢刊BB28。1997(與洪儷瑜共同發表)。  12.禪坐的時間及省察度與個人自我覺知、自主性的關係研究。輔導與諮商學報,第一期,第79-98頁。1993。  (餘不列舉,詳見筆者網站web.cc.ntnu.edu.tw/05017/)   榮譽:  2011 獲得2011 EMDRIA Conference的poster winner。  2006/2008獲得台灣師大出國論文發表補助。  2005~2006獲得傅爾布萊特研究學者赴美獎助。  20

04獲得行政院三等教學服務獎章。  2003獲得教育部頒發協助SARS防治方案有功人員獎。  2003受邀於總統府擔任志工訓練講座。  2002受邀於總統府講授「危機管理與預防」(與國際危機處理專家邱強博士共同發表)。  2000獲得教育部頒發九二一震災有功人員獎。  1999獲得國家科學委員會甲種研究獎勵。 譯者簡介                    陳麗英   學歷: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所諮商組碩士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現任:  台北市立龍門國民中學輔導組長   經歷:  台北市立萬芳高中輔導組長、導師  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家庭心理諮詢師、程序監

理人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精神科實習諮商心理師 胡甄容   學歷: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碩士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現任:  中興大學諮商中心兼任諮商心理師  彰化師範大學學生心理諮商與輔導中心兼任諮商心理師  彰化師範大學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兼任諮商心理師   經歷:  台北市立重慶國民中學輔導教師、資料組長  大葉大學專任諮商心理師  性侵害暨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兼任諮商心理師  家扶中心兼任諮商心理師  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家庭心理諮詢師、程序監理人 陳美秀   學歷: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所諮商組碩士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

學系   現任:  高雄市立正興國民中學教師兼輔導組長   經歷:  新北市積穗國民中學輔導教師、輔導組長  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家庭心理諮詢師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精神科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私立天主教輔仁大學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高雄市立獅甲國民中學專業輔導人員 朱品潔   學歷: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所諮商組碩士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現任:  新北市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學校心理師   經歷:  國立中壢高中代理輔導老師  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家庭心理諮詢師、程序監理人

離婚後親權人之決定與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的問題,作者黃逸柔 這樣論述:

論 文 摘 要 夫妻離婚後男娶女嫁各不相干,財產及債務亦各自取、自負了無瓜葛,互不牽連,可說要斷即可斷個一乾二淨,老死不相往來。然就與兩人所生之子女間不僅血脈親情割不斷,在法律上之權利義務也難以說拋棄就拋棄。父母子女間基於親子身分關係所生之權利義務諸如養育及扶養,可說需至死方休。不論是基於養兒防老還是出於血肉親情,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之保護教養職責,豈能因夫妻離婚即可解消,然夫妻離婚後能繼續共同生活者少,那麼就未成年子女之保護教養應由誰來承擔,就家庭層面來看,不僅影響子女之未來成長,實際面來說更影響將來子女之回饋即扶養;就社會層面來看,未成年子女倘能健全的成長將為社會有益之棟樑,反之

則成為危害社會之一份子。故而,就夫妻離婚後未成年子女之保護教養,夫妻應如何行使負擔,才能有益於未成年子女之健全發展,當屬刻不容緩應予重視之課題。 現行民法規範確立了子女最佳利益原則,然實際之運作下是否確能達到維護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之法規範功能,容待檢視探討。就此,本文乃分為四部份探討之。 第一部份,整理相關文獻資料先就親權之概念及內涵闡述之,先釐清及界定夫妻離婚後親權之內涵及行使之範圍,及就親權歸屬形態及外國法例如何操作作一整理俾供比較參考。另就我國現行親權人決定途徑之規範與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之確立暨最佳利益之內涵為何,就國內外之相關文獻資料整理歸納,作為本文論述之基礎。

第二部份,介紹我國依現行法規範下,決定親權人之實際運作模式及運作情形,及實際運作後所產生之諸如-自治系統及司法系統之失衡、調解前置制度、認定事實之困難、審酌事由之衡量基準不一、專業能力未逮等現象,以凸顯出現行規範在實務運作下,多數親權人協議或酌定事件,逸脫法規範意旨之可能性甚大。另從國內相關文獻、法院裁判等資料中,整理出國內學者對子女最佳利益原則之闡釋及看法,並就外國立法例及經驗暨本國之裁判審酌事由,作一概述整理分析。故本文借此,試著依各程序階段分析問題之所在,作為檢視現行規範應加強或改進之處。 第三部份,提出筆者親身參與的五則案例,呈現事實因由。並就相關議題對照現行規範及實際運作下,就

該些案例所涉及之不同層面之問題,來呈現現行法規範運作下未能顧及之現象及問題。再加上新聞媒體報導之社會事件及案例,互相檢視分析問題之所在,及可能之因應措施為何?無能為力之部分為何?現行規範,是否有其功能及運作之極限,是否讓我國現行規範是否徒有維護最佳子女利益之名,而實則已名存實亡了? 第四部份,先以法院裁判內容為對象,分析法院對未成年子女利益判斷之基準之最大公約數為何;而就親權人決定事件中對法院裁判佔有舉足輕重之社工人員訪視報告,是否具有相當之專業品質足供法院作為裁量之依據,筆者引用國內探討社工人員訪視報告之相關研究文獻,分析探討之。另以質性研究深度訪談之方法,與實際參與未成年子女親權人決

定事件運作之律師,就其之經驗及想法做深度之訪談,期能就現行實務運作模式下不足或難以發揮之處、是否能確實達到維護子女最佳利益之目的等層面,有較貼近社會事實面之深入了解及發現,並可分析檢討問題所在提供相關單位參考。 最後提出結論與建議,為維護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之實現略盡棉帛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