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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 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黃健彰所指導 李晴瑜的 不動產出租人之交付義務與保持義務 (2021),提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冷氣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民法第423條、不動產租賃、交付義務、保持義務、適居性默示擔保義務。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彭建文所指導 陳冠儒的 民眾居住環境影響因素之研究-居住滿意度、社宅興建贊成度、社宅弱勢保障比率 (2020),提出因為有 居住環境評價、居住滿意度、社會住宅態度、次序邏輯斯模型、社區意識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冷氣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冷氣,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合法增建裝修130Q&A

為了解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冷氣的問題,作者漂亮家居編輯部 這樣論述:

  你知道自己家裡裝修合法嗎?為什麼買房子時已有的加蓋屋,卻在入住後被迫拆除?你知道即便改個牆,也要申請裝修核準嗎?還有你家窗戶安裝是在合理的規定內嗎?其實裝潢自己的房子,可不單單只有找設計師幫你把家弄得美美的就沒事了!!你家的裝潢是否合法?或者你是否買到非法裝修的房子呢?只要搞清楚法條的解釋,包你不怕買錯屋、裝修錯房子!! 本書特色   1.第一本把難懂連建築師及設計師都搞不懂的裝修法一一請專家淺顯易懂地講解   2.收錄一般人最常遇到的200個裝修法律問題,讓你不怕吃虧   3.200個實際案例,並依空間分類:陽台,窗戶,隔間,管路,樓梯,門的動線更改......為你講解如何解決!  

 4.圖片呈現生活化,與讀者拉近距離! 作者簡介 漂亮家居編輯部   1.創造平凡生活的不平凡空間生活美學經驗。  2.生產有朝氣的版面風格。  3.鼓吹家的新價值觀。  4.關心對居家生活懷有健康心情的讀者。  5.追蹤具有可學習特質的新穎空間美學案例。  6.提供讀者看得懂、學得會、買的到、省到錢的方法

不動產出租人之交付義務與保持義務

為了解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冷氣的問題,作者李晴瑜 這樣論述:

民法第423條與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規範不動產出租人之主給付義務-交付義務與保持義務。然而,租賃雙方就出租人之義務範疇經常缺乏共識,法院亦不時面對風險分配的課題-於租賃雙方締結不完全契約之際尤然。應如何解釋適用上揭條文?「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是否有明確準繩?於租賃雙方未清楚約定時,出租人之義務射程至何處?承租人於出租人違約時得如何主張權利?本文以我國文獻為基底,並透過比較法、法律經濟分析之取徑研究此等課題。 本文第二章第一節爬梳美國法之適居性默示擔保義務,發覺其背後蘊藏不可忽視之歷史脈絡、帶有保護住宅承租人安全及健康的價值色彩,並能承此理解關於其性質、內涵、救濟

與適用範疇的討論,然如此發展之趨勢與我國迥然不同;本章第二節則論述日本民法雖未明文,惟仍有交付義務與保持義務之規範,其乃藉由學說與司法實務就民法第601條之詮釋所導出,而2017年關於性質與法律效果的轉變,值得我國關注。 第三章析述不動產出租人交付義務與保持義務之基礎理論。針對其規範意旨與功能,本文藉經濟學均衡的視角,分析其寓有「維持有償契約給付與對待給付之等價性」的功能,且外國法的討論亦能呼應此旨;就民法第423條關於瑕疵擔保之性質,本文以為與現行日本法的概念較能呼應;不宜容許租賃雙方締結實質「完全排除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賃物」的約定,此部分應解為交付義務與保持義務中之強行規範。 第四章探究

不動產出租人交付義務或保持義務之射程範圍。第一節尋覓「衡量出租人是否履行義務之判準或參酌因素」,本文以為「共同主觀之認知」、「交易習慣或社會通念」稍不具可預測性;「主管機關是否實際執行相關法令」非妥適的判準;宜以「優勢風險承擔理論之取徑-取得或預測事實的成本」合理分配風險。第二節則考察「於租賃雙方無明確約定下,法院對合用狀態之評價」,得歸納為漏水、相關設備、建物結構、違章建築、使用執照、土地使用分區或土地使用地類別、營業相關登記、租賃物遭他人主張權利或占用、其他住戶或區分所有權人之反對、凶宅、租賃物周遭之現象等類型。 第五章建構不動產出租人違反交付義務或保持義務可能涉及之法律效果。第一節為契

約責任,出租人之原給付義務已懸於時間因素而無法提出;第二節為侵權責任,出租人在此可能成立不作為之侵權行為,其作為義務乃來自基於契約而生之交付義務與保持義務。

民眾居住環境影響因素之研究-居住滿意度、社宅興建贊成度、社宅弱勢保障比率

為了解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冷氣的問題,作者陳冠儒 這樣論述:

提供民眾“可負擔且好品質的居住環境”應是一個國家住宅政策最重要的目標,國內在整體居住環境面臨高房價、建築物及設備老舊、住宅無障礙環境不佳等狀況,而在弱勢居住環境上,弱勢家戶面臨不易在住宅市場租賃到合適居住空間,亟需由政府協助民眾居住在可負擔的住宅、創造公平的租、購屋機會及協助提供合適、便利的居住環境。本研究透過回顧環境心理學,建構居住環境評價轉換環境認知與行為模式。首先,考量民眾對於居住環境在個人或公共領域的次序偏好相異,對於整體居住環境或弱勢居住環境的認知亦不相同,以環境心理學理論基礎,探討民眾居住經驗與居住環境彼此間的關係。其次,透過環境評價將環境態度轉變個人自身因素,運用「104年住宅

狀況抽樣調查」資料,針對住宅使用人中的家計負責人,以次序邏輯斯模型、邊際效應進行分析,探討民眾居住經驗與居住環境間的關係與環境評價。再者,透過環境使用者評估對住宅環境的需求、生活的品質與滿意度,以及對社會住宅態度,瞭解民眾對於居住環境的認知與反應,以及民眾如何解讀所居住的環境。最後,提出健全住宅環境與社會網絡建議,使民眾產生毗鄰認同感,以及建立社區意識,透過良性的回饋,改善並健全整體居住環境。第四章「民眾居住滿意度之影響因素」,該篇文章將居住滿意度區分為住宅滿意度與鄰里環境滿意度兩部分,實證顯示鄰里環境特徵對於居住滿意度的影響會大於住宅本身特徵,其中環境美化與管理維護滿意度、視野景觀滿意度是最

重要的鄰里環境特徵。其次,建物是否為住宅專用、住宅類型、以及屋齡對居住滿意度有重要影響。第三、每人使用面積、房數、廳數、衛浴數、有冷氣空調、以及節能設施的種類數愈多會提高住宅滿意度。第四、住宅為自有、主要家計負責人的年齡愈大、平均每月經常性總收入愈高、以及近五年內有搬遷會提高住宅滿意度,但家庭屬性對於鄰里環境滿意度均無顯著影響。最後,無論是住宅或是鄰里環境滿意度,六直轄市均較非六直轄市為低,且鄰里環境滿意度較住宅滿意度更低,未來政府要提升民眾的居住滿意度應充分考量上述影響因素與地區差異。第五章「民眾對社會住宅興建態度之影響因素」,實證發現,房屋所有權和有一個未滿18歲的孩子的家庭是兩個最有影響

力的變項,它們對興辦社會住宅產生重大負面影響。無自有住宅家戶、家中有身心障礙者更支持社會住宅。其次,當社區屬於發展強度較強的住宅大樓時,居民對社會住宅的興建表示更高的認同度。第三,人們對居住環境的滿意對社會住宅的興建產生積極影響。最後,都市化程度較高的城市,民眾對於社會住宅的贊成度會較高,但是,位於都會區周邊城市的居民對於社會住宅的支持度較低。研究結果顯示民眾對於社會住宅興建態度有明顯的地區差異。第六章「民眾對社會住宅弱勢保障比率之影響因素」,實證發現,擁有自用住宅、教育程度較高、年紀較長對社宅弱勢保障比率有顯著負向影響,無自有住宅家戶、家中有身心障礙者較支持提高比率。其次,家戶5年內有搬遷、

民眾贊成興建及有意願申請社宅時有顯著正向影響。第三,附近環境美化與管理維護滿意度對提高比率亦顯著正向影響,但鄰里環境中不同設施有不同影響效果。最後,都市化較高城市居民支持提高比率但周邊城市居民支持度較低,顯示亦存在明顯地區差異。本研究成果有助於瞭解民眾對整體居住環境及弱勢居住環境的關係,作為住宅及衛生福利單位制定住宅或社會福利政策參考。為讓民眾更關心自己的居住環境並願意讓弱勢居住環境獲得改善,建議政策制定應考量民眾居住滿意度、住宅政策與社會住宅推動關聯性等,並使房價回歸合理與健全租賃市場,以有效解決高房價、弱勢居住環境等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