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大學學雜費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中興大學學雜費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進德寫的 最新稅法與實例解說:法律邏輯分析與體系解釋(上冊)(九版) 和張進德的 最新稅法與實例解說:法律邏輯分析與體系解釋(下冊)(九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凍漲14年!中興大學擬漲3%學雜費送教育部審查| 生活 - 三立新聞也說明:中興大學 107學年度擬調整學雜費3%,中興大學主任秘書陳德勛今(31)日指出,調整後大學生每學期平均增加新台幣791元、研究生平均增加358元,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 和元照所出版 。

中原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 嚴奇峰所指導 李安曜的 我國大學社會責任之政策與成效研究—系統動力學觀點 (2021),提出中興大學學雜費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大學社會責任、高等教育、地方創生、系統動力學、模擬分析。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范文清所指導 陳玠宇的 特別公課概念之研究-以環境特別公課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特別公課、環境特別公課、環境稅、指定用途稅、社會目的稅的重點而找出了 中興大學學雜費的解答。

最後網站【107大學學費】中興文藻調漲2%,其餘14校不漲 - 大學問則補充:107學年度共有16所大專校院提出學雜費調整的申請,教育部審查後,只同意國立中興大學及文藻外語大學等2校的學雜費調漲,漲幅皆為2%,其他14校則不予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中興大學學雜費,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最新稅法與實例解說:法律邏輯分析與體系解釋(上冊)(九版)

為了解決中興大學學雜費的問題,作者張進德 這樣論述:

  本書第一編稅法總論,係從憲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行政執行法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等法律之內容、法理及體系,申論稅法基本原則(一)租稅法律主義(二)課稅公平原則,進而申論依法課稅。第二編稅法各論,乃析論各稅捐之構成要件(一)人的要件(納稅義務人)(二)物的要件(課稅客體、稅基、稅率、減免)及法律效果,論述清晰,條理分明,由淺入深,並舉釋例闡述,讀者閱之易於瞭解,融會貫通,並得心應手於租稅規劃。 作者簡介 張進德    學 歷   商學背景:   美國聯邦國際大學會計博士   美國奧克拉荷馬市大學會計碩士   文化大學經濟研究所碩士   東吳大學企管系學士   法律背景:   國立中正

大學法律學博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碩士   經 歷   現 任:   亞洲大學會計與資訊學系講座教授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民國95年迄今)   冠恆联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民國70年迄今)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台灣營建仲裁協會仲裁人   財團法人企業大學董事長   亞太創新法律學會理事長   台日及東協企業經營協會理事長   財團法人中正大學學術基金會董事   曾 任:   財政部稽核組稽核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一屆理事長(民國79年)   台灣省政府訴願會委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訴願審議會委員   文化大學會計系主任(民國69年)   東吳大學企管系兼任講師、副教

授(民國65年-71年)   台北大學企管研究所兼任副教授(民國80年-100年)   朝陽科技大學管理學院院長、講座教授   逢甲財稅研究所兼任副教授、教授(民國80年-103年)   台灣企業法律學會理事長   台灣企業經營協會理事長   著 作   賦稅改革方向兼剖析稅捐訴訟爭議判決   國際稅法-兼述洗錢防制法與避稅關係   證券交易法   最新稅法與實例解說   企業租稅法律風險管理   策略管理會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88年金書獎)   預算規劃理論與運用   ※ 1977年迄今計出版31本書   榮 譽   88年度經濟部金書獎得獎人(策略管理會計)   第一屆國家金璽獎得獎人

  大法官釋字705號違憲代理聲請人 第一編 稅法總論概論/1 第一章 稅法概論/1     第一節 租稅之法律意義/1 第二章 稅法與行政法之關係/11  第一節 稅法之意義及法源/11  第二節 稅法之架構/20  第三節 稅法之基本原則/25  第四節 依法課稅/36  第五節 稅法為公法/72  第六節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86 第三章 稅捐稽徵法及行政救濟/109  第一節 總 則/109  第二節 納稅義務/127  第三節 稽 徵/131  第四節 強制執行/156  第五節 行政救濟/167  第六節 罰 則/203 第二編 稅法各論/211 第四章 綜合所得稅/

211  第一節 綜合所得稅之基本概念/211  第二節 構成要件/212  第三節 法律效果/268  第四節 例 題/268  第五節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個人部分/272 第五章 遺產稅法/281  第一節 遺產稅之基本概念/281  第二節 構成要件/282  第三節 法律效果/330  第四節 釋 例/332 第六章 贈與稅法/335  第一節 贈與稅之基本概念/335  第二節 構成要件/336  第三節 法律效果/370  第四節 釋 例/370 第七章 土地增值稅/373  第一節 土地增值稅之基本概念/373  第二節 構成要件/373  第三節 法律效果/398  第

四節 釋 例/398 第八章 地價稅/403  第一節 地價稅之基本概念/403  第二節 構成要件/403  第三節 法律效果/426  第四節 釋 例/427 第九章 房屋稅條例/431  第一節 房屋稅之基本概念/431  第二節 構成要件/431  第三節 法律效果/448  第四節 釋 例/448  第五節 豪宅稅/ 449 第十章 契稅條例/453  第一節 契稅之基本概念/453  第二節 構成要件/453  第三節 法律效果/464  第四節 釋 例/465 第十一章 使用牌照稅法/467  第一節 使用牌照稅之基本概念/467  第二節 構成要件/467  第三節 法

律效果/476  第四節 釋 例/478 第十二章 印花稅法/479  第一節 印花稅之基本概念/479  第二節 構成要件/480  第三節 法律效果/489  第四節 釋 例/490 邱序   租稅法學,兼跨財務會計及法律專業,法令典章繁多蕪雜,問題艱深、領域浩瀚,相關法規及法律解釋,或常有晦澀難解。法律學者,每因拙於財會數演而苦於難入堂奧:財稅碩彥則因法律專業素養較為淺顯,以致法理融貫或有未足。有識之士,無不深切體認,兼融聯結財會及法律二項專業,提昇其綜合完整素養,應是茁壯我國財稅法學的不二法門,個人亦深有同感。   進德兄,勵學飽學而又理論實務兼融之士也,其學歷為會計博士,經

濟碩士及會計碩士,其經歷則行政官員、會計師而租稅法學教授。進德博士一手創立「冠恆會計師事務所」,近三十餘年的實務工作,累積無比深厚的財稅法律實務經驗;以此為基礎,不斷鑽研探索並長年在台北、中正、東吳、文化等大學講授租稅法理及實務,蜚然有聲,著作等身。所謂學理實務、融會貫通,所學所用、相得益彰者,進德兄實是當之無愧。尤其難能可貴的是,進德兄為堅實融貫財會及法律二大學問領域,以租稅法學先進三十餘年之歷鍊,毅然投身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攻讀法律碩士、博士,其弘遠前膽、淬勵精進之意志及魄力,令人欽佩,更足為年青學子及後進學人楷模。個人深信,以進德兄之聰穎勤奮,假以時日,在租稅法學領域,必可因成功融塑

二個專業而綻放異彩,建構風姿獨特的法學經 典。   「租稅法與實例解說」(五版增訂),為進德博士之代表力作,更是濃縮萃取三十餘年教學研究之精鍊鉅著。全書凡十七章,內容涵蓋租稅法學之各個領域,由總論而至各論,體例嚴謹,井然有序。各部門之租稅法域,兼及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遺產稅、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等,依序分別章節,反覆論評。課稅原理、稽徵程序、稅負減抵及行政救濟程序配合穿插其間,彰顯租稅法律之程序正義,自是卓有意義。五版新修增列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行政法院判例之論述評析,致力理論與實務之交流融合,促進法令條規解釋適用的合理妥適,為領航本書的中心堡壘,

固是值得特別推薦。防除惡稅殘存、杜免刼貧濟富,為進德教授針砭興革我國租稅法制之職志,亦值國人給予嘉許激勵。余通讀全文一遍,瀏灠之際,發現全書詞句優美,文筆通順,凡有論述,深入淺出,見識精到,足為有志研討之初學者,循序前進,漸登稅法殿堂。至於勾勒體系,評隲時弊,亦多見解精闢,詳盡中肯,足見進德博士三十餘年來用功之勤、涉獵之深及成就之非凡。   個人任職台灣省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當時,有幸結識進德兄,誠是人生旅程上之奇緣、亦是莫大福報。進德兄於訴願會委員任內,醉心研討而又盡職負責,竭力審議而又盡心維護民眾權及公平正義,個人想不印象深刻或由衷佩服,實也至為困難,多年來個人得與進德兄逐漸相知相惜絕非偶

然。進德博士以窮鄉僻壤之清寒子弟,不斷奮發圖強、力爭上游,半工半讀而學業事功兼顧,夙興夜昧而學歷經歷併進,其情境及過程,與個人頗為神似,惟其成就之猶勝於個人者却不知凡幾,私衷至為敬仰而感念。茲進德教授,因本書行將梓,以謙沖虛懷,請序於余。余本不敢僭越而奢妄言序,但欣見張兄堅苦卓絕之人生境遇,却是力學有成,為緬懷同是一路披荊斬刺之人生歷程,並策勵來茲繼續相互共勉,謹弁數語,以資見證,並誌紀念。 邱聰智 二○○六年四月 于考試院 增修訂九版序   本書八版發行後至今,所得稅法歷經多次條文修正,已然稍為減輕中低階層之租稅負擔,並稍降低納稅人對惡稅之不滿(如綜所稅就讀大專院校可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

除額僅二萬五千元為例,實際上私校之學雜費十萬元,足證目前仍是惡稅)。再者,受中美貿易大戰之影響,不少於中國大陸之台商陸續回台投資,因此,有海外資金回台投資專法等相關稅法之增修立法。   又我國於民國88年即公布行政程序法、93年公布行政罰法等,攸關人民權益之法律相繼立法,本應對納稅人權益有進一步之保障。然於行政法院審判稅捐訴訟案件時,仍認為稅法為特別法,優先適用行政程序法等法律,造成這些良法美律被行政法院沒收,而束之高閣。為能有效而合理、合法保障納稅者權利起見,乃於民國105年12月28日公布「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並於第1條即明文規定為特別法,藉以落實憲法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及其他相關基本

權利之保障,確保納稅者權利,實現課稅公平及貫徹正當法律程序。   本版除根據增修法規(包括財政部所發布之重要解釋函令)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予以修正外,並增加不少實例解說,方便讀者對艱深稅法易於瞭解,進而得心應手於租稅規劃。因而本書篇幅增加不少,為方便攜帶閱讀,乃以「上、下」冊方式印行。   本書之成,首先感恩亞洲大學創辦人蔡長海博士(也是中國醫藥大學董事長)、校長蔡進發博士之提攜與支持,得以在亞洲大學極優良之研究環境執教。又作者早年任職財政部稽核組時,並承蒙當時政大會研所所長鄭丁旺博士、東吳企管系主任高孔廉博士之邀約,得以講授稅法課程,教學相長。之後民國95年起迄今,中興大學法律系主任李

惠宗博士之安排,得以講授稅法總論及稅法各論,使稅法和行政法得以融會貫通。   又法學泰斗邱聰智委員於本書第五版發行時賜序鼓勵,由衷感激! 張進德 謹識於 2019 年父親節

中興大學學雜費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今(6)日林佳龍委員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就「學產基金管理條例草案」與「私立學校法」修法等案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林佳龍委員表示,教育部的學產基金坐擁有一千多億的資產,卻欠約有系統的管理,而且新設的學產基金管理條例裡也沒有成立管理委員會去監督龐大的金額,難保不會成為部長的私房錢。

教育部擁有土地860幾公頃價值700多億、現金79億6千多萬以及有價證券6億多,林佳龍委員表示,坐擁有一千多億的資產,但是教育部新設的學產基金管理條例,卻沒有成立一個機制去管理監督這麼龐大的金額,「這麼多資產會不會變成部長的私房錢?」蔣部長回答: 「以前不是,未來也不是」,林佳龍委員馬上表示:「以前到底是不是,不是你能回答」,一個非常清廉很想做事的人也不想「懷璧其罪」,所以「未來也不能確定是不是啦!」。蔣部長表示,目前在教育部組織法有任務編組的管理委員會,他支持也接受林委員的建議,願意在從法律的規範上去進一步考慮明訂規範。林佳龍委員也在教委會提出法律草案的修正動議,提出學產基金的收支、保管及運用,應設置學產基金管理委員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七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教育部長或其指派人員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教育部聘請相關單位主管、有關機關 (構) 之代表、學者及專家兼任之。管理委員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由主任委員指定委員一人代理。

林佳龍委員表示學產基金「千億資產,只有七億租金」非常沒有效益,用地有4000多筆因為欠約有系統的管理,發生花蓮、北投、士林等地有土地被占用、廉價出租、閒置等狀況。林佳龍委員也指出,例如台中中興大學與國立台中圖書館旁急需增加校區作為「數位文創園區」,學產基金不動產應該多用於文教建設上,只要是有助促進興學與教育就應開放來運用。蔣部長於席中亦同意林委員的主張。林佳龍委員立即在教育委員會上提出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應於一周內全面檢討提供上述學產基金不動產被占用、產廉價出租、閒置沒有被利用之現有清冊,以及未來活化規劃等面報告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查。

今日教委會亦審查「私立學校法」修法,林佳龍委員表示, 因應12年國教,私立學校教學也是重要的一軌,教育部應成立專案小組針對從小學到大專,私校的定位及其權利、義務明訂規範清楚。林佳龍委員針對「私立學校法」修法指出,不能為了鼓勵私校興學,而一昧提出完全免稅優惠或租稅補貼,這樣會變成表面上是讓私校可以生存,但事實上卻對私校的發展環境相當不利,有些私校學雜費又高、又貴,教學品質卻不好,「該退場的,就該讓他退場」。蔣部長也答覆,的確12年國教後私校既然受政府補助就要有監督機制,例如董事會要設公益監察人等,教育部在上次林委員就私校公共化議題質詢後,就已經成立專案小組具體檢討整個私立學校在獲得政府的補助與辦學的彈性間如何平衡的問題,並將在七月底完成研議。

我國大學社會責任之政策與成效研究—系統動力學觀點

為了解決中興大學學雜費的問題,作者李安曜 這樣論述:

我國推動「大學社會責任實踐(USR)計畫」的政策,試圖建構以創新、永續發展為方向的社會新生態,經由高等教育的機制與組織,連結大學與地方,以促進社會文明與國家發展、回應社會承諾,並積極應對所面臨的人口少子女化、就業、教育、貧富差距、城鄉發展等問題。由於社會系統動態複雜性的現象與特徵,具有非線性的樣貌,故適合以系統思考觀點進行研究與觀察。系統思考的因果邏輯思維,採關聯性的互動模式來縱觀全局,察覺子系統間的複雜關係,經過時間的動態變化,隨各因素的改變和交互影響後,系統行為也隨之改變,若以簡單的線性或反應式的思考,難以找到問題的根本。系統思考是以正負反饋效應和心智圖像,來掌握系統運作的脈絡,如同華人

世界以陰陽學理,追求系統目標平衡的智慧。本研究概念建構於政府政策給定條件下的系統動態作用範疇,以系統動力學觀點探討與辨識政策系統範疇內的互動元素及效果之基本特徵,系統內將大專校院與地方政府視為個別的整體,觀察USR與地方政府、地方創生等系統生態中的互動行為。並依據利害關係人與資源依賴的結構,按政策機制所引導的社會責任實踐,運用系統動力學思考邏輯與模型建構,針對政策與高等教育機構間、社會與學校、學校財務與資源等場域之影響進行動態分析。本研究採用獲得廣泛使用於系統思考分析模擬的VENSIM軟體,藉心智建模程序,理清政策系統中的因果關係,掌握其中關係迴路的反饋過程,測試各項關鍵因素,使用不同模擬參數

,及其導致何種情形的產生,來檢視焦點議題與系統特性行為,觀察系統運作可能的發展與影響。本研究完成我國大學社會責任之政策與成效研究之質性與量化模型的建構,透過動態模擬識別出政策所延伸的系統行為特性,就政策推行所擬達成的目標,進行模擬檢測。研究得出若欲達成「地方創生」願景,面對人口滑降的趨勢,將有限資源進行合理的配置更顯重要,應就問題本質及政策擬達成之效益,消弭或縮短輸入端即產生的現實差距。政府以「永續發展」結合「地方創生」的觀點進行整體的政策規劃,應更明確就不同地區發展與人口結構趨勢,提供地方檢討真實的需求。以研究模擬的結果,比對各縣市人口、扶養比率、學校財務等因素展現的現象,表明不同縣市面臨的

在地困境與優勢及劣勢,既有基礎各不相同,加上城鄉的資源差異,更加速人口的移動。故對「地方創生」政策所擬達成的願景,從事高等教育的大學機構,在本於職責且積極推動大學社會責任的情形下,或可參與在地發展事務協助問題改善,然推動地方均衡、引導青年回流返鄉等工作,恐力有未逮。若僅採取短效的手段,短暫期程內或能改變或被動遵從,然當無持續的驅動因素或機制時,最終還是會回復到變革前的狀態。本研究根據系統的基本特性「結構影響行為」,對於期望的行為與目標,最根本的方式是設計相應的結構,本研究亦據以提出更根本且長期的改善建議,做為後續政策制定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最新稅法與實例解說:法律邏輯分析與體系解釋(下冊)(九版)

為了解決中興大學學雜費的問題,作者張進德 這樣論述:

  本書第一編稅法總論,係從憲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行政執行法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等法律之內容、法理及體系,申論稅法基本原則(一)租稅法律主義(二)課稅公平原則,進而申論依法課稅。第二編稅法各論,乃析論各稅捐之構成要件(一)人的要件(納稅義務人)(二)物的要件(課稅客體、稅基、稅率、減免)及法律效果,論述清晰,條理分明,由淺入深,並舉釋例闡述,讀者閱之易於瞭解,融會貫通,並得心應手於租稅規劃。 作者簡介 張進德    學 歷   商學背景:   美國聯邦國際大學會計博士   美國奧克拉荷馬市大學會計碩士   文化大學經濟研究所碩士   東吳大學企管系學士   法律背景:   國立中正

大學法律學博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碩士   經 歷   現 任:   亞洲大學會計與資訊學系講座教授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民國95年迄今)   冠恆联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民國70年迄今)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台灣營建仲裁協會仲裁人   財團法人企業大學董事長   亞太創新法律學會理事長   台日及東協企業經營協會理事長   財團法人中正大學學術基金會董事   曾 任:   財政部稽核組稽核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一屆理事長(民國79年)   台灣省政府訴願會委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訴願審議會委員   文化大學會計系主任(民國69年)   東吳大學企管系兼任講師、副教

授(民國65年-71年)   台北大學企管研究所兼任副教授(民國80年-100年)   朝陽科技大學管理學院院長、講座教授   逢甲財稅研究所兼任副教授、教授(民國80年-103年)   台灣企業法律學會理事長   台灣企業經營協會理事長   著 作   賦稅改革方向兼剖析稅捐訴訟爭議判決   國際稅法-兼述洗錢防制法與避稅關係   證券交易法   最新稅法與實例解說   企業租稅法律風險管理   策略管理會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88年金書獎)   預算規劃理論與運用   ※ 1977年迄今計出版31本書   榮 譽   88年度經濟部金書獎得獎人(策略管理會計)   第一屆國家金璽獎得獎人

  大法官釋字705號違憲代理聲請人 第十三章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1 第一節 營業稅之基本概念/1 第二節 構成要件/2 第三節 法律效果/71 第四節 釋 例/80 第十四章 營利事業所得稅/85 第一節 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基本概念/85 第二節 構成要件/94 第三節 法律效果/227 第四節 釋 例/227 第五節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營利事業部分/228 第六節 從金流及相關事證查核營利事業之收入、成本及費用/233 第十五章 所得稅之徵收/235 第一節 扣 繳/235 第二節 綜合所得稅之申報與繳納/246 第三節 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申報與繳納/248 第四節 調查及

核定/261 第五節 稅款之繳納、退還及滯納處分/265 第六節 法律效果/266 第十六章 反國際租稅規避法制概說/279 第一節 移轉訂價/279 第二節 反自有資本稀釋/344 第三節 受控外國公司(CFC)所得課稅制度/354 第四節 居住者認定原則/366 第十七章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最低稅負制)/373 第一節 最低稅負制之基本概念/373 第二節 構成要件/374 第三節 法律效果/386 第四節 釋 例/387 第十八章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又稱奢侈稅)/391 第一節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基本概念/391 第二節 構成要件/391 第三節 法律效果/ 405 第四節

釋 例/407 第十九章 貨物稅條例/409 第一節 貨物稅之基本概念/409 第二節 構成要件/409 第三節 法律效果/433 第四節 釋 例/435 第二十章 娛樂稅法/439 第一節 娛樂稅之基本概念/439 第二節 構成要件/439 第三節 法律效果/444 第四節 釋 例/ 446 第二十一章 證券(期貨)交易稅條例/447 第一部分 證券交易稅條例/447 第一節 證券交易稅之基本概念/447 第二節 構成要件/447 第三節 法律效果/452 第四節 釋 例/453 第二部分 期貨交易稅條例/454 第一節 期貨交易稅之基本概念/454 第二節 構成要件/454 第三節

法律效果/457 第二十二章 租稅減免/459 第一節 投資抵減/459 第二節 加速折舊/476 第三節 投資損失準備之提撥/477 第四節 輔導遷廠之獎勵/478 第五節 其他租稅優惠/478 第六節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租稅優惠/479 邱序   租稅法學,兼跨財務會計及法律專業,法令典章繁多蕪雜,問題艱深、領域浩瀚,相關法規及法律解釋,或常有晦澀難解。法律學者,每因拙於財會數演而苦於難入堂奧:財稅碩彥則因法律專業素養較為淺顯,以致法理融貫或有未足。有識之士,無不深切體認,兼融聯結財會及法律二項專業,提昇其綜合完整素養,應是茁壯我國財稅法學的不二法門,個人亦深有同感。   進

德兄,勵學飽學而又理論實務兼融之士也,其學歷為會計博士,經濟碩士及會計碩士,其經歷則行政官員、會計師而租稅法學教授。進德博士一手創立「冠恆會計師事務所」,近三十餘年的實務工作,累積無比深厚的財稅法律實務經驗;以此為基礎,不斷鑽研探索並長年在台北、中正、東吳、文化等大學講授租稅法理及實務,蜚然有聲,著作等身。所謂學理實務、融會貫通,所學所用、相得益彰者,進德兄實是當之無愧。尤其難能可貴的是,進德兄為堅實融貫財會及法律二大學問領域,以租稅法學先進三十餘年之歷鍊,毅然投身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攻讀法律碩士、博士,其弘遠前膽、淬勵精進之意志及魄力,令人欽佩,更足為年青學子及後進學人楷模。個人深信,以

進德兄之聰穎勤奮,假以時日,在租稅法學領域,必可因成功融塑二個專業而綻放異彩,建構風姿獨特的法學經 典。   「租稅法與實例解說」(五版增訂),為進德博士之代表力作,更是濃縮萃取三十餘年教學研究之精鍊鉅著。全書凡十七章,內容涵蓋租稅法學之各個領域,由總論而至各論,體例嚴謹,井然有序。各部門之租稅法域,兼及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遺產稅、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等,依序分別章節,反覆論評。課稅原理、稽徵程序、稅負減抵及行政救濟程序配合穿插其間,彰顯租稅法律之程序正義,自是卓有意義。五版新修增列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行政法院判例之論述評析,致力理論與實務之交流融

合,促進法令條規解釋適用的合理妥適,為領航本書的中心堡壘,固是值得特別推薦。防除惡稅殘存、杜免刼貧濟富,為進德教授針砭興革我國租稅法制之職志,亦值國人給予嘉許激勵。余通讀全文一遍,瀏灠之際,發現全書詞句優美,文筆通順,凡有論述,深入淺出,見識精到,足為有志研討之初學者,循序前進,漸登稅法殿堂。至於勾勒體系,評隲時弊,亦多見解精闢,詳盡中肯,足見進德博士三十餘年來用功之勤、涉獵之深及成就之非凡。   個人任職台灣省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當時,有幸結識進德兄,誠是人生旅程上之奇緣、亦是莫大福報。進德兄於訴願會委員任內,醉心研討而又盡職負責,竭力審議而又盡心維護民眾權及公平正義,個人想不印象深刻或由衷

佩服,實也至為困難,多年來個人得與進德兄逐漸相知相惜絕非偶然。進德博士以窮鄉僻壤之清寒子弟,不斷奮發圖強、力爭上游,半工半讀而學業事功兼顧,夙興夜昧而學歷經歷併進,其情境及過程,與個人頗為神似,惟其成就之猶勝於個人者却不知凡幾,私衷至為敬仰而感念。茲進德教授,因本書行將梓,以謙沖虛懷,請序於余。余本不敢僭越而奢妄言序,但欣見張兄堅苦卓絕之人生境遇,却是力學有成,為緬懷同是一路披荊斬刺之人生歷程,並策勵來茲繼續相互共勉,謹弁數語,以資見證,並誌紀念。 邱聰智 二○○六年四月 于考試院 增修訂九版序   本書八版發行後至今,所得稅法歷經多次條文修正,已然稍為減輕中低階層之租稅負擔,並稍降低納

稅人對惡稅之不滿(如綜所稅就讀大專院校可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僅二萬五千元為例,實際上私校之學雜費十萬元,足證目前仍是惡稅)。再者,受中美貿易大戰之影響,不少於中國大陸之台商陸續回台投資,因此,有海外資金回台投資專法等相關稅法之增修立法。   又我國於民國88年即公布行政程序法、93年公布行政罰法等,攸關人民權益之法律相繼立法,本應對納稅人權益有進一步之保障。然於行政法院審判稅捐訴訟案件時,仍認為稅法為特別法,優先適用行政程序法等法律,造成這些良法美律被行政法院沒收,而束之高閣。為能有效而合理、合法保障納稅者權利起見,乃於民國105年12月28日公布「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並於第1條即明文規定

為特別法,藉以落實憲法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及其他相關基本權利之保障,確保納稅者權利,實現課稅公平及貫徹正當法律程序。   本版除根據增修法規(包括財政部所發布之重要解釋函令)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予以修正外,並增加不少實例解說,方便讀者對艱深稅法易於瞭解,進而得心應手於租稅規劃。因而本書篇幅增加不少,為方便攜帶閱讀,乃以「上、下」冊方式印行。   本書之成,首先感恩亞洲大學創辦人蔡長海博士(也是中國醫藥大學董事長)、校長蔡進發博士之提攜與支持,得以在亞洲大學極優良之研究環境執教。又作者早年任職財政部稽核組時,並承蒙當時政大會研所所長鄭丁旺博士、東吳企管系主任高孔廉博士之邀約,得以講授稅法

課程,教學相長。之後民國95年起迄今,中興大學法律系主任李惠宗博士之安排,得以講授稅法總論及稅法各論,使稅法和行政法得以融會貫通。   又法學泰斗邱聰智委員於本書第五版發行時賜序鼓勵,由衷感激!   張進德 謹識於 2019 年父親節

特別公課概念之研究-以環境特別公課為中心

為了解決中興大學學雜費的問題,作者陳玠宇 這樣論述:

大法官在釋字第426號解釋引進德國法上特別公課的概念後,法學界就開始對這個新興的法學概念爭論不休,不論是特別公課的概念內涵,或是其課徵的合法性要件,都有許多討論,也有論者擔心特別公課在我國的課徵過於氾濫,進而動搖租稅國家的本質。特別公課究竟是現代工業國家的一帖良藥,或是崩壞財政憲法的罪魁禍首,有加以研析的必要。本文的研究目的即在釐清特別公課的概念,尋找特別公課在公課體系的定位,並藉環境特別公課說明特別公課所扮演的角色。在第二章中,本文討論了特別公課的內涵和其合法性要件,本文認為特別公課是國家基於特定政策目的,對特定群體所課徵之費用,其收入的使用須與義務群體間具有一定的事物關聯性。課徵「財政目

的特別公課」和「引導目的特別公課」的正當化事由分別是「受益者付費」和「肇因者付費」,在上述的前提下,本文也嘗試回應學理上對於特別公課的質疑。第三章則著墨在特別公課在我國的繼受和發展,除了觀察涉及特別公課的大法官解釋和行政法院判決外,本文也整理民國108年到民國110年特種基金中,關於作業基金和特別收入基金的法定預算中特別公課的使用狀況,觀察特別公課是否真如學理所言過度使用。第四章將以環境特別公課開展,比較各種環境財政工具的異同,藉肇因者付費原則和收支關聯性的特性,說明何以和環境稅相比,特別公課為較適合的環境財政工具。本文也將以英美法中的指定用途稅和租稅特別負擔作為特別公課的比較對象,不論是環境

公課或是租稅特別負擔,比較法上也都有其收入和支出間應有關聯性的主張,以避免國家基於財政收入的目的而對少數人課徵額外的費用,如此一來,這些稅捐在外觀上就會和特別公課十分類似。本文認為「引導目的特別公課」為特別公課的主要型態,「財政目的特別公課」僅存在於少數情況,而以行為引導作為主要目的的引導目的特別公課中,又以環境特別公課為大宗,環境特別公課除了能確保環境保護領域的財源外,也能向人民宣示國家課徵環境特別公課的是為了達成環境保護的政策目的,而非覬覦相關的財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