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 第 10 條之2及 第 7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各種有用的問答集和懶人包

產業創新條例 第 10 條之2及 第 7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潘潘寫的 和林佳龍一起去旅行:那些走讀、療癒、愛戀山海的光合之旅 和保成法學苑的 攻略商事法與智慧財產權法-27版-2023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布克文化 和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蕭文生、盛子龍所指導 張藏文的 租稅優惠之憲法界限與政策妥適性之探討—以產業創新條例為中心 (2017),提出產業創新條例 第 10 條之2及 第 7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租稅優惠、量能課稅原則、租稅正義、經濟補助、租稅中立、違憲審查、恣意禁止、比例原則、審查基準、審查密度、明顯性審查、可支持性審查、強烈內容審查、社會目的租稅、管制誘導性租稅、德國穩定法案、租稅優惠報告、負擔效果、形成效果、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4、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6條、功能取向分析法、稅式支出評估、指明條款、產創條例、研發抵減、高度創新、多階段處分、判斷餘地、構成要件效力、緩課(繳)、學研機構、獎酬員工給付、有限合夥創投事業、有限合夥、天使投資人、高風險新創事業。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產業創新條例 第 10 條之2及 第 7,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和林佳龍一起去旅行:那些走讀、療癒、愛戀山海的光合之旅

為了解決產業創新條例 第 10 條之2及 第 7的問題,作者潘潘 這樣論述:

阿龍部長帶你走遊台灣, 重新看見台灣之美!   台灣,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 在擔任交通部長期間, 林佳龍是第一位將觀光產業作為台灣戰略的先行者, 也是最挺觀光業的交通部長,處處可見他對台灣觀光的用心。 前瞻觀光沒撇步,願意做,就對了! 疫後的觀光業,應定位為台灣未來的旗艦產業, 本書讓阿龍帶你 發掘出台灣最美的角落與最美的故事。   旅遊產業大老重量級推薦(以下依姓氏筆畫排序)   王文傑|雄獅集團董事長 吳昭輝|台灣觀光策略發展協會 理事長 葉菊蘭|台灣觀光協會會長 劉喜臨|國立高雄餐旅大學觀光研究所 教授 潘思亮|晶華國際酒店集團董事長  龔明鑫|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推薦

序(以下依姓氏筆畫排序) 台灣,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 王文傑|雄獅集團董事長   回想起兩年多前,COVID-19疫情迅速擴散、衝擊全世界觀光產業。在最危急的關鍵時刻,當時的交通部最高長官林佳龍部長,迅速在一兩週內,針對觀光產業的困境,陸續推出紓困補償政策,從業人員的薪資補助、教育訓練到產業補貼,大家可以一起同甘共苦挺到今天,都要感謝林部長當初的洞察先機與當機立斷。   那段期間,出境旅遊全面熄火,雄獅旅遊也調回所有外派同仁。面對這場沒有硝煙味的戰爭,我開始思索,企業必須轉型、經營策略不得不改變,所以親自率領雄獅一級主管,進行超過45趟次的全台走透透考察,重新審視台灣這片土地。   困守台

灣,會發現台灣之美與台灣的好。觀光資源也比過去的想像豐富許多。這一點,甚至牽動雄獅在疫情後的營運模式。   各國陸續鬆綁邊境管制,觀光產業可望逐漸復甦。迎接疫後觀光市場,台灣應該從國家政策來思考,配合地緣經濟制定整體策略,打造亮眼的「觀光島」,從發展「首都觀光」開始。   台北,應當放眼國際,以亞洲格局、跨太平洋格局到國際格局,重新定義首都觀光圈,以「世界的台北 Global Taipei」的概念,樹立疫後觀光第一站!You are First Start!   首都觀光圈的範圍,應該以台北市信義區的101大樓作為地標,向四周輻散至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與宜蘭縣。   信義區,不僅是台

北人的跨世代記憶,更是全球旅客來到台北時的必遊景點,這裡包含著象徵摩登時尚的信義計畫區、蘊藏豐富人文歷史的松山文創園區,以及有大巨蛋一同參與的未來,若能全力發展,必定能提升台北的國際品牌地位。   推薦序 第一位將觀光產業作為台灣戰略的先行者 吳昭輝|台灣觀光策略發展協會 理事長   台灣!Formosa!西元16世紀航海路過友人如此驚呼讚嘆!但,台灣的美,卻一直未能以國家戰略之姿,站上世界舞台!   台灣觀光產業以出境旅遊為主力,入境旅遊是這10年內才開始蓬勃發展,這當中又仰賴中國大陸觀光客為主,近來,兩岸政治的不穩定因素埋下極大變數,早在全球新冠疫情爆發前,台灣觀光產業結構早已鬆動,轉型勢

在必行。   林佳龍部長率先提出台灣戰略觀光政策,從觀光三支箭到「三觀」,以「觀光立國」、「觀光主流化」、到「觀光圈及產業聯盟」,從戰略到戰術,陸續帶領產業轉型,形塑台灣觀光王國形象。   「旅遊不只是觀光,更應該是體驗當地生活」,是讓我更進一步了解部長理念的契機,交通部與台灣觀光策略發展協會(DTTA)專案合作期間,見識部長對觀光產業的熱情與投入,是承諾也是行動。在我個人創業8年中,第一次看到願意把觀光當作國家戰略的先行者,而非作為政治口號。   此書,是台灣觀光轉型的成果發表。台灣,四面環海,一小時內可以從海岸到山嵐,各個角落充滿在地人文,陪同部長走遍全台多個觀光圈,拜訪地方創生團隊,從年

輕人返鄉、產業轉型、到二代接班,我們看到一群充滿熱情的台灣人,期待林佳龍部長帶領台灣站上世界舞台,讓「在地驕傲,全球知道」。   推薦序 最挺觀光業的交通部長 看得見對台灣觀光的用心 葉菊蘭|台灣觀光協會會長   看到佳龍要出書,我很期待!因為我知道他是一個很懂得怎麼玩的人。   佳龍在擔任交通部長任內,被譽為「最挺觀光業的部長」,他將觀光做為重點工作項目,積極整合跨部會資源、優化旅遊環境,為業者四處奔走發聲,他的認真與拚勁,絕對是大家有目共睹。   當時交通部觀光局研擬《Taiwan Tourism 2030 台灣觀光政策白皮書》由我服務的台灣觀光協會承接,在研擬的過程中,也受到佳龍的大力支

持,他不僅肯定我們於白皮書中所提的「觀光立國」與「觀光主流化」發展願景, 也和觀光業保持密切互動,凝聚大家對旅遊發展的共同目標。   這幾年疫情影響了全球旅遊模式,從過去的多點觀光轉變為定點、精緻的深度體驗,也讓我們有更多機會發掘台灣美麗的風景、挖掘在地特色的寶藏。   佳龍將他這一年走訪台灣各個觀光圈,探索在地特色與生活記憶的連結集結精華在這本書裡。閱讀的過程中,會發現自己已經跟著他的腳步一起上山下海,在稻田間、在湛藍的大海旁,也深入部落與客庄,看見散布在各地的歷史軌跡,品茶、賞工藝、嘗美食,也會看見他的用心,還有台灣觀光的無限魅力,而這樣的魅力與感動, 值得我們盡心盡力完善觀光推廣工作,驕

傲地把台灣介紹給全世界。   台灣這個美麗的國家有說不完的故事,深度旅遊將為觀光發展開創嶄新的道路,歡迎全球的朋友來到這裡,慢慢地體驗,細細地品味, 一起來一場光合之旅。   推薦序 前瞻觀光沒撇步,願意做,就對了! 劉喜臨|國立高雄餐旅大學觀光研究所 教授   台灣觀光要成為真正的「發光產業」,領導者的高度與視角非常重要,「觀光立國」引領觀光產業本身(各面向)都要能自立自強。觀光是無法外移的產業,我們也許不能成為臺灣經濟的護國神山,但我們絕對是「台灣活力與民生」的重要指標,透過「觀光主流化」讓台灣的科技、醫療、農業、自行車、餐飲等各明星產業都能以觀光為平台、為載具,以「觀光圈」的區域跨業整合

建構共好共榮新生活。   雖然在這一波COVID-19 新冠肺炎疫情觀光產業遭受極大衝擊,「觀光三支箭」箭箭著靶,協助觀光產業度過一波又一波難關,也激發出業者的韌性,如何在艱困的環境中能夠成長,「Change」與智慧轉型策略也讓我們看到許多令人感動的實力。   台灣觀光資源雖然沒有人家強,但是我們夠深化、夠精緻! 台灣觀光產業雖然沒有人家大,但是我們夠熱情、重體驗! 台灣觀光預算雖然沒有人家多,但是我們有想法、展創意!   Just do it. 做就對了!   台灣,必須隨著時代趨勢不斷地更新變革,「安心、安全」、「零接觸、智慧轉型」、「數位遊牧族」、強調「現在、當下與我」的幸福、「即興、療

癒旅行」、「屬於我的特別瞬間」等關鍵字在網際網路、社群飛舞,我們必須找到台灣自己的獨特性與優勢,這有賴最接地氣的部長、願意傾聽的部長、會自己回Line的部長、以智慧觀光創新思維的無任所大使做為城市與時代的領導者、台灣產業面向國際發展的總舵手,領航台灣,才能在如此高度競爭的觀光紅海市場中找到屬於臺灣的一線生機。   推薦序 疫後的觀光業,應定位為台灣未來的旗艦產業! 潘思亮|晶華國際酒店集團董事長    我與林佳龍部長的緣分,起始於2019年由交通部主辦的「全國觀光政策發展會議」。在他登高一呼之下,上千名觀光界的產官學研代表齊聚,各自就政策制度、市場拓源、智慧觀光及旅運、旅行產業、旅宿與遊樂業以

及景區資源整備等議題進行討論與建言,我亦受邀與會,共同擬定「Tourism 2030台灣觀光政策白皮書」。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時任交通部長的他已經洞察到觀光立國的重要性,不遺餘力地推動觀光局改制升格為「交通觀光部」,並修改「觀光發展條例」為「觀光發展法」,以達成2030年國際來台旅客2千萬的目標,力拚全面提升觀光發展的層次。   時間推移至2020年初,隨著全球新冠疫情爆發,各國開始實施邊境封鎖。我判斷這次的疫情影響威力之大,絕非靠企業一己之力就能度過,政府的紓困措施也要超前部署才能穩住台灣。因此我做了這輩子從未做過的事,為了觀光產業向政府求救。   在晶華獨立董事高志尚的引薦下,我

當面向台灣觀光協會會長葉菊蘭說明產業危急狀況。3月9日,葉菊蘭召集各飯店負責人開會協商,當晚、她帶著我向林佳龍部長報告。部長除了迅速做出決策,行政院、國發會與總統府也都表達關切,快速通過紓困方案。   我心中深深感謝高董與葉會長的居中聯繫,更感激林部長與政府的及時雨,讓觀光業免於更嚴重的衝擊。晶華也因為有了第一波的政府補助,開啟轉型為學習性組織的契機,並且奠定後續發展「城市度假型酒店」的基礎,成為業界的楷模。   觀光所代表的意義並非只是表面上的送往迎來、短暫佇足。如同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的釋義,觀光旅遊其實是全世界最永續發展的產業。這個行

業平等的廣納各階層員工,促進社會流動,更提供大量就業機會,對全球GDP的貢獻達百分之十。無論城市或鄉村,觀光也是與在地經濟連結最深、照顧到中小企業與個體戶,更是LGBT友善、性別平權,同時維護在地的商業、農業與文化遺跡。   林佳龍先生在擔任交通部首長時,就無時無刻關注觀光產業,並且洞察這個產業對於台灣未來永續發展的重要性。我認為台灣的觀光發展並不只侷限於觀光局的職掌與推動,因為它與國家的經濟、科技、外交、教育、文化發展等息息相關,牽涉面向之廣,是真正需要政府跨產業、跨部門協商合作的重點發展產業。若要達成「觀光立國」的目標,就應比照半導體或科技產業發展史,將觀光產業視為國家經濟重要發展的旗艦主

流產業,並予政府輔導與扶植,建構更健全、健康的上中下游產業鏈,進而帶動產業創新,創造國際競爭力。   我佩服林部長洞見觀瞻的格局與遠見,並且對於振興台灣觀光所做的努力與貢獻。更殷殷期盼政府能把握疫後這波旅遊黃金期、逐步將「觀光主流化」,必能促進台灣觀光產業的永續發展。   推薦序 發掘出台灣最美的角落與最美的故事 龔明鑫|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台灣從過去至今一直都是文化多元的移民社會,並且具備高度的包容性,而歷經族群的融合後,各地也發展出許多特有的文化。   近年,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人口逐漸集中至大都市地區,尤其是青壯年人口,但台灣各地之產業、文化、景觀與生態仍是台灣多元發展動能的基

礎。因此政府大力推動地方創生,促進青年返鄉,希望藉由深植地方的DNA,促進在地永續以及公益共好等發展,讓在地文化能持續發揚光大,維繫我國永續發展根基。   近幾年,如同本書作者走訪各地,發掘當地的故事,本人也以國發會主委的身分訪視各縣市地方創生推動情形,從中看到各地青年對於家鄉的活力與熱情,都願意貢獻一己之力投入當地的發展。不論是活化當地舊有建築物,無償開辦課後輔導中心,提供資源教育偏鄉孩童;抑或是協助在地農業發展,協助農民與在地餐廳或食品工廠之間的媒合,讓全台能品嘗到真正的在地美食。   當然,青年返鄉也往往發生世代之間的磨合,青年的創新思維與家中長輩的傳統觀念彼此不同,但青年人仍舊憑藉著在

地深耕的認情,改變了家中長輩的想法。許許多多的故事,需透過實際的當地走訪,才能夠實際的了解並被發掘出來。   本書中,作者透過走訪各地,發掘出台灣最美的角落、以及最美的故事,讓讀者能更進一步透過書中介紹,了解當地文化故事。近年國內觀光產業因疫情的影響遭受衝擊,但是在觀光的建設以及文化的傳承仍持續進行、永不停止,期待在疫情之後,讀者能親自走訪各地,親身體驗在地景觀與文化風貌。

租稅優惠之憲法界限與政策妥適性之探討—以產業創新條例為中心

為了解決產業創新條例 第 10 條之2及 第 7的問題,作者張藏文 這樣論述:

著名的德國稅法學者Klaus Tipke教授曾表示,租稅優惠始終是不正義的,因為他違反了課稅的平等與正義,因此,1988年第57屆德國法學家年會決議:「為實現負擔平等與簡化之目標,租稅優惠與其他稅法上之特別負擔應予刪除。」此一主張應係理想之目標,畢竟租稅優惠規範係為達成政策目的之故,倘不設計該規範,則難以引導他人進行政策所欲遂行之行為,如此將使不平等持續存在。蓋於此際,扮演重要角色而影響相關稅法之訂定及修正將會是遊說團體,是有認為絕對正義並非合理的理念,而解決利益衝突的方法只有兩個,一是滿足一方利益而犧牲他方,一是設法妥協雙方利益,倘若社會和平是最高價值的話,則妥協的方法應該是正當的

。又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於1990年之利息案判決中揭示,租稅義務人在稅法不論事實上或法律上均應平等負擔公共支出。因此,有關量能課稅原則應可被理解為是稅法甚或財政憲法上之理解,而應盡可能地消除租稅優惠之相關規定,以期實現租稅義務人平等負擔租稅債務之理想。是以,藉由上開論述可以確定的是,租稅優惠在現時社會中應屬必要之惡,而其目的乃在藉由現在之不平等以追求未來之平等。此亦可由1789年「人權及公民權利宣言」第1條揭櫫:「社會差距僅得基於共同福祉而存在。」而獲得證明。 因此,在肯定租稅優惠存在之必要性後,必須注意之處在於,所設計的租稅優惠規範是否適當,此亦為本文主題設定之緣由,又之所以追求租稅優惠之

適當性而非其正確性原因在於,企求相關手段之採取以達成精確目的在事實上是有其困難的,所能期待的僅係要求國家決定能夠達到「儘可能正確」(möglichst richtig)的境地。而租稅優惠規範是否適當,應由事前及事後觀點進行考察,前者部分即在於立法者所應踐行之立法程序是否完備;後者部分則在於,因為國會多數所通過之租稅優惠規範可能係政治現實下之產物,而每個國家分配不均的歷史都跟政治有關,因此仍須對於立法者或立法者授權訂定租稅優惠規範所考量之手段與目的關係是否適當、必要且合乎比例進行審視。 如同司法院釋字第694號陳新民大法官協同意見書所示:「……立法者的上述「判斷及預測優先權」(Einsch

atzungs-und Prognosevorrang),以及其所行使之裁量結果,也可經過一定的審查程序。如果日後審查發現這是屬於一種非立法時所得預料的錯誤判斷,當然不一定會造成違憲後果,立法者可以容有改變之可能性(及義務),尤其是立法者為因應有些財政、科技等新興事務,所為的立法對策,容有讓立法者累積經驗的空間……。」這也是本文在對照德國法制有關租稅優惠違憲審查之相關主張後,再行針對該國穩定法案加以介紹與整理之原因。至於其目的則係期以充實我國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4對於租稅優惠條款之基本要求。 以我國之實施租稅優惠之經驗為觀察,獎投條例作為我國產業租稅優惠基本體制之開端,歷經30年之運作後

,接續的是實施20年的促產條例,至於現行規範則以產創條例作為產業租稅優惠之原則性立法。惟其相關問題眾多,是即以之為題而進行相關論述與說明。

攻略商事法與智慧財產權法-27版-2023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

為了解決產業創新條例 第 10 條之2及 第 7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國考考生、在校生     使用功效   除查考法規外,並兼具學習功效。     改版差異   配合111年8月公布之法規修正;並配合讀者對於前版的寶貴建議予以精心的檢討與修訂   書籍特色     ◎十二大重點讓您好用、好讀、好吸收!     一、立法沿革:歷次增修清晰標示,易於瞭解法規沿革;另於條文後附有草案者,併予詳列其立院議案字號或其公告日期,以利讀者掌握立法進度時程。     二、立法條文:重要法規之文字加框呈現,以利查閱。項次以羅馬數字Ⅰ、Ⅱ……標明。     三、條文要旨:於條次後,依條文內容予以相應簡明之法概念。     四、命題紀錄:於條文要旨之後,例示歷

年國家考試紀錄。     五、相關條文:相關法規一次掌握。     六、修正或立法理由:擇要選錄重要立法理由於條文後,以利精確掌握條文旨趣;另附註有立法日期,另收錄學者對新修正條文的立法批評。     七、重要法規修正草案暨說明:鑑於修正草案多係學說或現行實務論旨之明文化,頗具參考價值,爰以虛框標示,列明公告日期。     八、名詞解釋:就各該條相關法律名詞或基本概念,以簡明精鍊的文字為闡述,並註明相關論著出處,以便讀者參閱原典。     九、實務見解:本書收錄有司法院解釋、判例、判決、決議、法律問題,擇取其中具參考價值者,或予全文或節錄方式。     十、概念釐清比較表:將重要考點之較難理解

或較易混淆之法律概念以圖表比較呈現,使學習更能融會貫通並提升思辨能力。     十一、大法官解釋:本書收錄大法官解釋解釋爭點、解釋文全文,並精心設計大法官解釋體系表。係以法典出發,或與坊間論著略有不同,僅供讀者參考。     十二、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名稱暨簡稱索引表,並附有解釋、判例、裁判、決議、法律問題之索引表,依年代先後排序,以利檢索。